青岛市残疾人证书有哪些优惠
【导语】: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了青岛市残疾人凭借残疾人证享有的优惠政策,详见正文。
根据自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以下优惠和照顾:
一进入收费的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动物园、文化活动中心、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享受免费或者优惠待遇;重度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残疾人根据需要,在以上场所免费使用轮椅、获得必要的辅助性服务;
二持专用乘车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搭乘交通工具优先购票、检票;
三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家庭免收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和基本收视维护费;
四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减半交纳移动通讯工具信息费;
五残疾人家庭在本市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安装使用宽带网络设施的,按照规定减半收取网络使用费;
六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本市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使用固定电话的,减收固定电话费;
七农村残疾人家庭和城镇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按照规定减半交纳或者免交生活用电、水、燃气、采暖等费用;
八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优惠、照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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