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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可以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吗 导游垫付旅行社不给钱怎么办理手续

旅行社可以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吗

不可以,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1、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风险提示:除不能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外,履行社以下行为也是违法的,同样会受到上述处罚:(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团费事件与旅行社无关 “导游”垫付100万团费老板“失踪”

一些曾在海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三亚分社韩国部工作的导游反映,在该部有几十名导游垫付的100多万元团费,一直没有得到结算,而该部自称姓李的老板在4月份就突然“消失”,他们认为被骗了......

近日,一些曾在海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三亚分社韩国部工作的导游向记者反映,在该部有几十名导游已经垫付100多万元的团费,但一直没有得到结算,而该部自称姓李的老板在4月份突然“消失”,他们认为被骗了。

“导游”:100多万团费被骗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三亚市河西路祥泰大厦13楼的海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三亚分社韩国部办公地点,发现办公室里非常凌乱,许多接客的小旗、宣传单散落在地上,几位自称被旅行社欠款的的导游聚集在一起议论着老板的去向。

据一位姓崔的导游介绍,他们曾和海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三亚分社韩国部一位自称姓李的老板签下合同,由他们在该部从事导游工作。但在部里工作的40多名导游,有全国导游证的只有10多名,有海南注册证的导游仅一名,而有全国或外省导游证的几乎都没有海南注册的临时导游证,这按规定属于“黑导”,所以在该部工作的导游大多属于“黑导游”。韩国部一位自称姓李的老板要求“导游”垫付团费,不垫付就没有团队带。

崔先生说,从去年12月份开始,他已经累计垫付6.8万元。现场的一些导游也称,韩国部从去年起陆陆续续拖欠他们的团费,至今没有结算过,受害导游在30人以上,垫付团费少的5千元,多的达12万元,总数超过100万元。

一位旅游车车主吴师傅也称自己是受害者,他是今年3月28日与海南国旅三亚分社韩国部签订车辆合作合同的,协议约定合作2年,车费是中巴车每天200元、面包车每天150元,客人消费提成30%归司机。他认为提成很高,所以交了2万元给该部作为质保金,可没几天就发现自称姓李的老板不见了。现在他几乎每天给姓李的老板打十多次电话,但该人手机都是转入秘书台无法接通。

据导游介绍,他们以诈骗为由向三亚警方报案,但因证据不足目前还未立案。

团费事件与旅行社无关?

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三亚分社负责人袁胜军。据他介绍,这件事情和该旅行社没有关系,因为旅行社的韩国部于去年4月1日承包给了一位姓田的人,承包期1年,田某跟他们是承包挂靠关系,合同注明债权债务及任何费用等由田经理自负,并与该旅行社无关。后来因为政府不允许挂靠,承包合同在今年4月份就终止了。而韩国部的公章在公安部门没有备案,韩国部公章只能用于操作旅游业务,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袁胜军说,田某和李某是合作伙伴关系,李在韩国负责组织旅游团,田在海南负责接团。但李和田具体是怎么运作的,旅行社并不是很清楚,不过旅行社的确发现了韩国部在被承包期间有不规范行为,至于到底是什么不规范行为,袁胜军未做说明。记者随后多次拨打田某和李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7日下午,记者咨询了三亚市旅游局,据质量管理科科长李畅介绍,他们已经知道此事,但目前事情到底如何,旅游部门还需进一步调查,等事情完全清楚之后才能处理。康凯刘孙谋来源:南国都市报

遇到游客生病,导游该如何处理

原标题:遇到游客生病,导游该如何处理?

一游客患一般疾病的处理

1、劝其及早就医,注意休息,不要强行游览

3、需要时导游人员可陪同患者前往医院就医

4、严禁导游人员擅自给患者用药

1、在前往景点途中突然患病

1在征得患者、患者亲友或领队同意后,立即将患重病的游客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2及时将情况通知接待社有关人员。

3一般由全陪、领队、病人亲友同往医院。如无全陪和领队,地陪应立即通知接待社请求帮助。

2、在参观游览时突然患病

1不要搬动患病游客,让其坐下或躺下。

2立即拨打电话叫救护车医疗急救电话:120。

3向景点工作人员或管理部门请求帮助。

4及时向接待社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

游客在饭店突患重病,先由饭店医务人员抢救,然后送往医院,并将其情况及时向接待社领导汇报。

4、在向异地转移途中突患重病

1在乘飞机、火车、轮船前往下一站的途中游客突患重病:

1)全陪应请求乘务员帮助,在乘客中寻找医务人员。

2)通知下一站旅行社做好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1)游客病危,需要送往急救中心或医院抢救时,需由患者家属、领队或患者亲友陪同前往。

2)如果患者是国际急救组织的投保者,导游人员应提醒其亲属或领队及时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3)在抢救过程中,需要领队或患者亲友在场,并详细记录患者患病前后的症状及治疗情况,并请接待社领导到现场或与接待社保持联系,随时汇报患者情况。

4)如果需要做手术,须征得患者亲属的同意,如果亲属不在,需由领队同意并签字。

5)若患者病危,但亲属又不在身边时,导游人员应提醒领队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患者亲属到后,导游人员要协助其解决生活方面的问题。

6)有关诊治、抢救或动手术的书面材料,应由主治医生出具证明并签字,要妥善保存。

7)地陪应请求接待社领导派人帮助照顾患者、办理医院的相关事宜,同时安排好旅游团继续按计划活动,不得将全团活动中断。

8)患者转危为安但仍需继续住院治疗,不能随团继续旅游或出境时,接待社领导和导游人员主要是地陪要不时去医院探望,帮助患者办理分离签证、延期签证以及出院、回国手续及交通票证等事宜。

9)患者住院和医疗费用自理。如患者没钱看病,请领队或组团社与境外旅行社、其家人或保险公司联系解决其费用问题。

10)患者在离团住院期间未享受的综合服务费由中外旅行社之间结算后,按协议规定处理。患者亲属在当地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广东服务。闵令波大律师。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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