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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求助|外地旅客因疫情取消跟团被要求支付50%手续费 旅行社回应:已全额退款 旅游团费退款说明模板

云求助|外地旅客因疫情取消跟团被要求支付50%手续费 旅行社回应:已全额退款

0分享至来源:封面新闻封面新闻记者钟晓璐实习生周理如新一波疫情波及国内多个省份和地区,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使得不少人的出行计划泡汤。一些旅客在退订机票、团费过程中遇阻,被商家要求支付高额手续费。浙江俞女士也在退票过程中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她在一家旅行社购买了跟团游项目后,才发现四川多地出现了确诊病例,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暂缓出行要求无损退款,但却被商家告知需支付50%的费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8月4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了解。

支付团费遭遇疫情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可协商退款

原标题:支付团费遭遇疫情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可协商退款

信网4月8日讯(记者孙倩)市民李先生曾于2023年11月20日在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宁夏银川游项目,支付团费3600元,约定出发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后因疫情行程延期。期间李先生和旅行社协商退款,但对方以签订过合同为由不给退。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的在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因疫情影响超出旅行社预期,且近年来旅游行业的确遭遇困难,希望消费者可以谅解,并表示可以协商退款。

市民李先生介绍,他于2023年11月20日参加了由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举办的年会,“旅行社在年会上搞活动,优惠力度较大,于是当场支付团费3600元,报名了该旅行社的宁夏银川双人双飞6日游。”李先生表示,约定出发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后来旅行社通知称因疫情原因改为4月14日。”

“情况特殊,我和家人都表示理解。”李先生告诉信网,2023年4月6日,旅行社给他致电告知他还需要延期,具体时间因疫情而定。“我不想再拖延下去了,于是想退款,但他们说已经签了合同,不能退款。”

李先生给信网出示了签署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信网看到第五章合同的解除中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时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的在工作人员表示,因疫情影响超出旅行社预期,且近年来旅游行业的确遭遇困难,希望消费者可以谅解,“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我们愿意和李先生协商退款。”

受疫情影响,像李先生这样旅游遭遇退款难的事情并非个案,针对这个现象,信网咨询了山东青博律师事务所的齐彪律师,齐律师认为,因疫情原因导旅游时间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应退还其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4月7日下午,信网收到李先生的回复,他表示,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给他回复,4月中旬可办理退款。“工作人员表示要扣除总费用的20%,我没有同意,该人员说会跟公司商讨一下,尽量给我全额退款。”返回搜狐,查看

公司组织员工去旅游,旅行社开的旅游费与团费有什么区别企业应怎么做账

旅行社团费和旅游费怎么做账答:对于旅行社团费和旅游费的做账,一般适用两种方式:一是收入总计法,二是成本加销售额法。收入总计法即将旅行社报价的团费及各项旅游费用计入收入,发生费用归入费用。成本加销售额法是将旅行社报价的团费和各项旅游费用合计归入成本,报价的团费归入销售额,各项旅游费用单独归入费用。拓展知识:成本加销售额法简称成销法,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营业收入销售收入为主要依据,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所获取的收入加以区分计提,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盈亏结转的会计管理方法。例如,当企业销售商品时,不仅需要把销售商品的价款计入营业收入,还需要把从销售商品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运费、包装费等分别计入营业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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