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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丽江通报 跟团游脱团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丽江通报

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详情如下:

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7月8日,有女子发视频爆料:自己在丽江跟团旅游时车上睡觉被导游叫醒,称睡觉是不尊重导游。视频画面显示,导游不允许游客在车上睡觉,称我讲你不听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们再走。

该问题并非第一次引发争议

6月30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新疆一旅游大巴车前往可可托海途中,导游在车里讲解沿途风景和历史故事时,前排游客因睡觉打呼噜引发了导游不满。

导游称要对人有起码的尊重,气愤道:“要么你下车,要么我下车。”

7月1日,新疆文旅厅就上述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称该导游对与游客发生争执的不当言行,已做出了诚恳道歉,并获得了游客谅解。

涉事旅游公司对该导游作出停团30天、接受导游行为规范教育的处理。

“难道跟团旅游连睡觉的资格都没有了?”

还有网友晒出自己相似的经历

以及旅游中最让人讨厌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齐鲁晚报、九派新闻

跟团游车上睡觉被骂不尊重导游丽江通报:“黑导”非法组团罚十万

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详情如下:

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女子车上睡觉被导游斥责不尊重人,丽江文旅局回应

7月8日,有女子发视频爆料:自己在丽江跟团旅游时车上睡觉被导游叫醒,称睡觉是不尊重导游。视频画面显示,导游不允许游客在车上睡觉,称我讲你不听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们再走。10日,记者致电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其工作人员表示,已第一时间监测到该视频,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执法大队正在处理中,后续将统一回复。

来源: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掌上春城

原标题: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官方通报

阅读原文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丽江通报

据文旅丽江网站消息,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导游以不尊重她为由叫停”,引发网民关注。7月10日,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情况通报: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涉事人被罚款十万

中国网旅游7月12日电来自丽江文化和旅游局最新消息显示,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事件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指出,涉事人无导游资质,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

通报强调,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官方通报女子跟团游睡觉被叫停】据“文旅丽江”网站消息,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事件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涉事人无导游资质,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通报表示,“我们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来丽游客合法权益。”

丽江通报“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涉事导游无资质,拟罚十万

#丽江通报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丽江通报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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