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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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出境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国 家 旅 游 局 制 定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23-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我已通过           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23-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国   家  旅  游   局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

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doc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1.1旅游路线:________________

1.2旅游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

1.3旅游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

1.4旅游天数:________________

2.1旅游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a.交通费:包括往返机票、当地交通等;

b.住宿费:行程所列酒店住宿;

d.景点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

e.导游服务费: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f.保险费: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2.3旅游费用不包含:

a.个人消费:如购物、电话、洗衣等;

b.自费项目:行程中未列明的自费项目;

c.小费:当地风俗习惯所需支付的小费;

d.单房差:如需单独住宿产生的额外费用。

a.组织、安排甲方参加旅游活动;

b.提供旅游行程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等;

c.提供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d.代办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3.2乙方应确保旅游行程的安全、合规,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4.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旅游活动,遵守旅游纪律,服从导游安排;

4.2甲方应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4.3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有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4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1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

5.2乙方应保障甲方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

5.3乙方应妥善处理甲方在旅游过程中的投诉,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5.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甲方。

a.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参加旅游活动,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旅游,乙方不退还旅游费用;

b.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行程无法继续,乙方不退还旅游费用;

c.甲方违反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a.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乙方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c.乙方未妥善处理甲方投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旅游者:指参加旅游活动,支付旅游费用的个人。

2.旅游经营者:指依法设立,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3.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指为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提供保险赔偿的保险合同。

4.自费项目:指旅游行程中未包含,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支付费用的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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