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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一景区发生游览车5人坠亡事故, 旅游应急管理及避险要格外重视 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旅行社赔偿标准是多少

恩施一景区发生游览车5人坠亡事故, 旅游应急管理及避险要格外重视

让我们看看旅游独角兽律师曲长帅的专业提示:

旅行业的应急管理不仅包括事前的预防、事中的处置、事后的处理,还包括过程中的舆论引导,更包括保障措施的建立。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在我们旅行社行业中,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旅行社责任险,如果买不对可能就会导致较大的损失。

说到旅行社责任保险就不得不和旅游意外险对比起来讲,两者属性不同,被保险人不同,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分清两者才能明白自己的责任规避情况。

旅行社责任保险根据保险法的分类属于财产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

而旅游意外保险根据保险法的分类属于人身险,就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旅行社责任保险属于旅行社在开办过程中强制保险,不管购买的责任险保额高低,但是只要开办旅行社就必须购买,否则就会面临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对象为旅行社,被保险人也是旅行社,相关的保险权益由旅行社承担。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旅行社在发生事故中承担责任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才会启动,赔付对象为旅行社,但是也可以根据保险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之规定,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在存在赔偿时,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游客进行赔偿。

旅游意外保险,是旅行社协助游客进行理赔,相应的赔偿款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给游客本人,若存在多个意外险保单的,可以多次理赔,但是医疗费除外。

旅行社责任保险,属于风险转嫁,也就是旅行社该承担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进行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旅行社可免除自身的赔偿责任;或者旅行社赔偿后,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赔偿金额,这样一来,旅行社相当于没有损失或者损失较低。

旅游意外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具有人身属性,一旦在团上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就应当进行理赔,但是理赔之后,游客依然可以向旅行社进行追责。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虽然不能免除旅行社责任,但是在后期的事故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本律师从几个方面说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的不同,希望大家能够分清楚,买对保险才能更好的规避和降低自身的风险。我们旅游独角兽团队根据近两年旅游人伤事故处理中的经验,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旅行社责任保险单人保额要提高

先给大家说一下,人伤事故中所可能赔偿的项目,比如说医疗费,这个按照实际的费用和票据进行核算,每个案子不太一样,也不好估算费用,但是有两个费用是比较好计算的,那就是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进行,计算方式相似,即按照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75岁以上只计算5年,如果有伤残再乘以伤残系数,这里我们只考虑计算死亡赔偿金。

2023年,我们就处理了一起浙江游客在四川旅游,发生旅游交通意外,旅行社全责,赔偿额近120万元,可旅行社责任险保额只有80万,根本不够赔!

今年旅游会很快复苏,全国各地来四川旅游的人也会很多,如果你的保额还不提高,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第二:看清楚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

2023年,我们在处理旅行社人伤事故中,该旅行社所购买的旅行社责任险保单中竟然没有医疗费的赔付项目。

人伤事故处理中,有的时候,医疗费的赔付将占到很大的比例,尤其是发生8级7级以上的伤残时,这个比例还会增加。

所以,提醒广大旅行社注意,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购买一些小保险公司或者少买一些保险项目,最终可能承担的损失会远远高于你的保费。

出境游已开,国内游已无障碍,游客流动将更加频繁,所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会更高,所以希望旅行社一定要买好保险,买对保险,才能更快速理赔,更好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返回搜狐,查看

【旅游维权案例】旅游发生意外 责任如何界定

原标题:【旅游维权案例】旅游发生意外责任如何界定

李先生一行八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奥十五日游。根据合同约定,李先生交纳每人旅游费7800元,旅行社提供境外交通、住宿、餐饮、基本景点门票及游览期间旅游意外保险。李先生在泰国乘快艇游览芭堤亚岛返回时,海面突起狂风,风大浪急,快艇颠簸,造成王先生腰椎压迫性骨折。上岸后,旅行社将其送往曼谷芭堤亚医院。因为病情原因,李先生不得不住院治疗,终止以后的游览行程,乘飞机直接返回国内。李先生因为游程被迫终止,于是向质监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赔其境外未游览行程的所有旅游费用。

旅行社方辩解: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已对游客进行了及时的医疗救治,支付了有关医疗费用,并妥善安排其返回国内。同时,旅行社积极协助游客索取了有关事故证明材料,为游客办理意外保险索赔提供了充实依据。

因此,不应退还其未游览行程的所有费用。

1.此案属于旅游意外事故。

被诉方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之前已对其安全状况及注意事项向游客作了充分说明及告示。因此,旅行社对其有关事故不负赔偿责任。

2.投诉人交纳旅游费用7800元,旅行社方为其支付了办证费,境外全程交通费、前5日行程的游览、住宿、餐饮费及境外医疗费共计6900元。因此,旅行社退还应投诉人旅游费用余额900元。

1.出境旅游的价格涉及到境外旅行社的报价,不同季节节假日时有变化。游客出境旅游应首先选择具有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同时应咨询和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和价格,并签订旅游合同。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旅行社都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者个人保险。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如系旅行社方面责任,将可获得双重保险。

3.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旅行社方出具的有效凭证,以便向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返回搜狐,查看

旅游损害会如何进行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原标题:旅游损害会如何进行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旅游消费方式是指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消费物质资料、精神产品和劳务的方法和形式。游客实质上就是消费者,因此,旅游损害赔偿遵循民法上的遵循消费损害赔偿原则。那么,旅游损害会如何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旅游损害赔偿方式有哪些?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

约定赔偿。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按实际损失赔偿。旅行社应当赔偿因自己违约给游客造成的实际损失,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根据办法(修正)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给旅游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经营者应当给予五千元以上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旅游者的;

(二)搜查旅游者的身体或者其携带物品的;

(三)限制旅游者人身自由的;

(四)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严重精神损害的。

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旅游损害赔偿金:

一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的旅游损害赔偿金;

二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的旅游损害赔偿金;

三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的旅游损害赔偿金;

四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的旅游损害赔偿金;

五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的旅游损害赔偿金。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旅行社损害自己,给自己造成损失的时候,如果在旅游损害赔偿范围内,可以向旅行社要求旅游损害赔偿,对于其他的赔偿主体也是一样可以要求赔偿的。旅行社有时候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有时候旅游者自身引起的损失,旅行社是不承担旅游损害赔偿责任的。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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