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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旅游开发投资诈骗集团

随着暑假旅游市场逐渐升温,出现了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投资,非法吸收资金。日前,山东广播电视台对非法集资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报道,揭露了一家旅游公司以组织老年人旅游为名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山东潍坊高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公众,在计划出游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更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动消费者投资。比如,福建省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由,通过发放礼品、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宣传,以投资旅游项目可获得月息2%的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

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比如,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以“先交钱再旅游”预付款经营模式,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结束后的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剩余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比如,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出境游交付保证金享低价团费”为卖点,宣称消费者若不要求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每半年将获得10%的返利,可当作旅游团费使用,吸引不少人缴纳了高额保证金,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社会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我国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

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售卖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此外,谨慎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保证金。社会公众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保障资金安全。

原标题:旅游维权|警惕!一些新型旅游竟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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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9大类65小类

中国网4月12日讯4月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其中,旅游业包括7个大类,21个中类和46个小类;旅游相关产业包括2个大类,6个中类和19个小类。

值得关注的是,与2023版相比,大类和中类数目未变,小类方面,将2023版中“旅行社服务7271”、“旅游管理服务7272”、“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7279”3个小类进行合并,减少了2个小类,合并后的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旅行社及相关服务7291”。

另外,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其中,旅游业包括7个大类,21个中类和46个小类;旅游相关产业包括2个大类,6个中类和19个小类。

附件:1.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科学界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依法开展旅游统计调查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31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中的旅游是指游客的活动,即游客的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活动;游客是指以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短期教育培训、宗教朝拜,或因公务、商务等为目的,前往惯常环境以外,出行持续时间不足一年的出行者。

本分类分为旅游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两大部分。旅游业是指直接为游客提供出行、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娱乐等服务活动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是指为游客出行提供旅游辅助服务和政府旅游管理服务等活动的集合。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确定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为基础。本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国际标准为参考。本分类参考借鉴了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编制的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中对旅游产业的有关定义和分类。

本分类将旅游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2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共65个小类。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说明。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2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六、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表2023

注:符号“*”表示该行业类别仅有部分内容属于旅游及相关产业。

附件:2.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修订说明

2023年6月30日,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3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23〕142号,规定从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鉴于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以下简称原分类已不能满足当前统计工作需要,有必要对原分类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是在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2023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进行了结构和对应行业代码的调整。

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以下称本分类中行业大类有9个,中类27个,与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3保持一致。由于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小类有合并和拆分,因此,本分类小类数量由原分类的67个减少为65个。

依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原分类中“旅行社服务7271”、“旅游管理服务7272”、“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7279”3个小类进行合并,减少了2个小类,合并后的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旅行社及相关服务7291”。

“城市旅游公共交通服务”中增加“公共自行车服务”等内容,对应行业编码仍为541﹡。

依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分类对原分类中“通用航空旅游服务5620”、“公园管理7851”、“宗教场所旅游9440”3个小类进行了更名,变更后名称及对应的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观光游览航空服务5622”、“城市公园管理7850”、“宗教活动场所服务9542”。

4.内容不变,代码变更。

依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小类拆分情况,本分类中部分小类内容未发生变化,但对应行业代码发生了变更。

一是由原分类对应行业小类,变为对应行业中类,如“铁路旅客运输”,由原5310变更为531。

二是由原分类对应一个行业小类,变为对应多个行业小类。如“其他旅游住宿服务”,由原6190﹡变更为6130﹡、6140﹡和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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