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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泰国旅游,花30元买了个“露肉”榴莲,剥开后被气哭,骗人的 泰国旅游报团的价格

美女泰国旅游,花30元买了个“露肉”榴莲,剥开后被气哭,骗人的

原标题:美女泰国旅游,花30元买了个“露肉”榴莲,剥开后被气哭,骗人的

美女泰国旅游,花30元买了个“露肉”榴莲,剥开后被气哭,骗人的!我们国家有很多的水果,尽管水果种类这么多,还是有些水果需要从外国进口,比如说榴莲,山竹,还有很多的水果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在超市里面就能看到那些水果有进口的标志,就不是国产的。进口的水果价格特别的贵,但是买的人很多。

因为大家都觉得进口的水果才是最好的,是质量上乘的,国内的水果比不上,这只是人们的想法而已,国产的东西一点都不差。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是,美女泰国旅游花30元买了一只榴莲,还特别高兴。榴莲在我们国家至少200块钱才能买一个,在泰国30块钱就能买到,真的是太便宜了。

美女也是被这30块钱给骗了,觉得这么便宜不买实在是可惜了,没想到泰国的榴莲真的这么便宜,以前只是听说,这次呢真见到了也相信了。泰国的水果非常便宜,可是水果的种类也非常的多,街上卖榴莲的不止一家,几乎满大街都是在卖榴莲的,哪一家榴莲卖得好,就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了。

和我们国家卖西瓜一样,都是卖西瓜的,只有那么一两家的西瓜卖得比较快,肯定是有原因的,原来这个老板在每一个榴莲的表面都去掉了1/4的外皮,能直接看到里面的果肉。很多人就是冲着里面的果肉才愿意买榴莲的,当时,美女也买了一个,当时买的时候还真的不敢相信,价格这么便宜,确实是榴莲果肉。

当时美女还觉得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当美女把这个榴莲带回家以后打开才发现,榴莲里面只有三块果肉,相当于一块果肉快10块钱,比国内的价格要贵得多了。后来美女简直被气哭了,才知道切开一角的榴莲根本就是骗人的,你去买东西会不会上这种当呢?返回搜狐,查看

文旅部:“不合理低价游”20个投诉典型案例

中国网6月10日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分别发布了第一批、第二批“不合理低价游”投诉典型案例,共计20个。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称,暑期旅游客群以学生和家庭群体为主体。无论在线上还是在线下遇到“特别超值”的“捆绑”旅游消费时,多想想商家的“套路”和背后的“隐性”逻辑,莫贪便宜图小利,以免上当受骗。

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旅游

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组织周某一行5人“零团费”港澳六日游,行程中,导游存在诱导购物行为,所购商品明显质价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计消费9万余元。经湖北省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共组织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岁以下的中老年人团费0元/人,55岁以上的老年人团费380元/人,未向地接社支付团款费用,地接社需通过游客购物获取成本和收益。经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9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健身舞比赛”“广场舞大赛”“红歌大赛”等名义赠送组织的低价游,此类产品一定是通过购物或自费旅游项目获益。

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低价游

游客杨某投诉,广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杨某一行3人“零团费”参加桂林三日游。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26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6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旅游是陷阱,警惕不法商家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的低价游。

游客龚某投诉,在厦门客运站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厦门一日游,团费原价198元,优惠价98元,合同约定共参观10余个景点。行程中,导游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安排购物,龚某共消费600余元。经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赔偿龚某7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街头揽客莫轻信,低价旅游不靠谱,参团旅游要到正规旅行社门店报名。

通过搜索引擎网站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刘某投诉,在某知名搜索引擎网站搜索排名靠前的旅游线路,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国庆黄金周厦门五日游,团费800元,未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行程中,导游以景点限流为由擅自变更行程,带领游客前往购物场所购物。经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该旅行社除通过搜索引擎网站组织低价游外,还存在向其他旅行社“买团”组织低价游问题。经调解,旅行社按刘某要求更换导游,并严格按原计划行程约定提供后续接待服务。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不良商家会设置山寨网页,配上精美的旅游照片及虚假评论文字,再利用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功能进行引流,游客要警惕此类低价游,在正规平台报名出游。

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李某投诉,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荆门赴厦门纯玩五日游,团费88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游客带到购物店,诱骗、强迫购置玉器5万余元。经湖北省荆门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团出游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格产品,要选择网评较高的线路产品。

游客张某投诉,在苏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云南昆明五日游,团费198元。行程前,张某得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系违法行为,故诉求旅行社全额退款。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旅游局调解,旅行社与张某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向张某退回全部团款。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理性报团出游,自觉抵制团费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团。

通过购物获利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王某投诉,在南京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宜兴五日购物团,团费0元。在约定的行程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王某共消费500元,所购商品严重质价不符。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零团费”旅游团获利的途径,基本是通过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

通过自费项目获利的“零团费”出境旅游团

游客吴某投诉,其一行5人在南宁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在行程外另行强制游客参加880元/人的自费项目,包括泰拳表演、水果升级餐、燕窝餐、歌舞宴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赔偿游客每人1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出境“零团费”旅游团获利的途径主要是导游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高额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交押金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谢某投诉,在昆明某旅行社报名参加西双版纳七日游,团费0元,但需要先行交纳押金1000元。行程中,导游强迫游客在安排的购物店购物,因谢某拒绝购物,导游对其进行恐吓和言语辱骂,并告知不购物就不退押金。经云南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调解,旅行社向谢某致歉,并退还谢某押金1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收取押金的“零团费”旅游团都有“坑”,如果游客在行程中不按照导游的要求参加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组团社就不会退还押金,俗称“赌团”。

途中补收团费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于某投诉,其一行2人报名参加北海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越南六日游,团费0元,旅行社承诺不另行收费。行程中,导游韩某强迫收取听筒费40元和各类小费200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调解,旅行社与于某达成和解,向于某退款24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零团费”旅游团,就是以零团费为诱饵诱骗游客报名参团,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会以各种理由补收或强迫游客另行交纳费用。

案例十一:购买保险赠送旅游

游客王某投诉,某保险公司以回馈客户为名赠送其一张旅游券,王某使用该旅游券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4天3晚港澳游”,团费22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王某在手表店、巧克力店、百货免税店购物,王某共消费50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买保险送旅游”的名义组织低价游,此类旅游团一般都会在行程中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

案例十二:充值购物卡赠送旅游

游客李某投诉,其在某商场充值1000元购物卡获赠旅游,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香港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带领游客前往购物场所购物,诱骗李某消费20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充值购物卡”“办理会员卡”等方式组织的低价游,此类旅游团会在行程中通过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获利。

案例十三:通过抖音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刘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抖音报名参加哈尔滨双人双飞五日游,团费共999元。旅行社承诺全程无自费,且承担往返机票费用。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增加购物场所,并且强制游客参加2000元/人的自费项目。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赔偿游客每人2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在社交媒体谨慎选择低价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往往会擅自增加购物环节或自费项目。

案例十四:办理会员卡赠送旅游

游客陈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江苏某旅行社举行的办理会员卡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港澳五日游,团费0元,卡费200/人。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游客带到购物店购物,诱骗游客购置床垫、床上用品共计2万余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要警惕旅行社以办理“会员卡”“旅游卡”等名目组织低价游。

案例十五:拍摄婚纱照赠送旅游

游客曾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拍摄婚纱照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云南省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六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游客在翡翠店、银器店购物,曾某共消费2500元。行程第5天,曾某不想参加购物行程,便与其家人脱团,导游得知后发短信辱骂游客。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500元,并向曾某致歉。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拍婚纱照的名义赠送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往往会通过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获利。

案例十六:酒店消费赠送旅游

游客崔某投诉,其通过某酒店消费满1万元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五日游,团费50元/人。行程中,导游以崔某年龄不够为由,要求其补缴团费20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按原收费标准和行程约定提供后续接待服务。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消费名义赠送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会以各种理由补收或强迫游客另行交纳费用。

案例十七:双十一消费满额赠送旅游

游客杨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某电商公司举行的双十一消费满额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浙江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六日游,团费0元,押金100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增加购物场所,因杨某拒绝购物要求离团,导游便强制其缴纳离团费8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向杨某致歉,并退还押金1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消费满额名义赠送的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经常会收取押金,如果游客在行程中不按照导游的要求参加购物,旅行社就不会退还押金。

案例十八:商场购物满额赠送旅游

游客张某投诉,其通过某商场举行的购物满额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山西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香港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50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场以购物满额名目赠送的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一定是通过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获利。

案例十九:购买饮品赠送旅游

游客付某投诉,其一行4人通过购买核桃乳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河北省邢台市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三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游客参加100元/人的自费项目,包括飞跃长城、老北京堂会等,并告知游客缴纳自费项目费用才能继续旅游行程,且后续去购物点必须消费。因付某没有缴纳自费项目费用,导游将其“甩团”。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向付某赔礼道歉。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商家赠送的免费旅游产品往往含有较多购物行程或自费项目,旅行社还可能会“甩团”,旅游品质难以保障。

案例二十:购买电器赠送旅游

游客罗某投诉,其一行3人通过买电器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深圳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曼谷五日游,团费0元,签证费用和保险费用共计168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游客参加1240/人的自费项目。行程结束后,导游强制收取小费300泰铢/人。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赔偿游客1500元/人。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买电器名义赠送的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可能会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并以各种名目另行收费。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强调,“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披着“便宜”、“超值”、“天上掉馅饼”等美好的“外衣”,实际却暗藏着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希望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擦亮双眼,抛却贪图便宜的心理,理性消费。

伍策一丁

女子称在泰国旅游遭旅行社诈骗 要求退全款被割伤

原标题:被境外旅行社负责人用刀割伤,购物不满400不给房卡,“报复性宰客”来了?

北京商报微信公众号消息,只消费了100元就不给房卡?

低价旅行团导游还称,行程表中虽未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但游客们应该是“心知肚明的”。

随着旅游市场的火热,强制消费、景区宰客、出国旅游被骗等新闻也开始登上热搜。

需求猛增的背后,收缩三年的旅游供应链需要一定程度上的重建。

2月6日,一网友称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不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的视频引发关注。

陈先生化名称,该旅行团团费为398元,大部分游客年龄在70至80岁,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告知大家这是一个购物团,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

直到旅途第二天,导游才宣布每人必须消费满400元,否则不给房卡,因此与团内另一游客发生冲突。

6日,该团导游黄女士称,是因为对方仅花费了100元,消费金额过低导致。

黄女士称,游客们所交团费甚至不足以承担酒店一晚的费用,因此,行程表中虽未明确标明有“最低消费标准”,但游客们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购物义务的”。

该团行程表显示,整个行程共7天6晚,游览线路包含三座城市,十余个购物点。黄女士称,此事桂林市旅游局已介入,事件正在处理中。

对此,有网友表示,购物团在给老人介绍时一般都是避重就轻。

也有网友表示,398的价格一看就是购物团。

据九派新闻,视频拍摄者张先生化名称:没想到不给房卡是真的,对于当时的情景表示十分愤慨。该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已经处理好了,该名导游已被辞退。

据中国文化报报道,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活动的陷阱多发于保险、养老、保健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

游客在参团旅游时,可以明确拒绝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及安排的自费项目;如有购物、自费项目需求,双方需协商一致,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若遇旅行社强制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可留存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举报。

除了国内旅游被宰客,中国游客被普吉岛旅行社负责人割伤也登上微博热搜,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据都市快报报道,近日,网传一视频显示,一女子在普吉岛旅游被骗。

女子称,1月底带孩子到普吉岛旅游,找了一家当地旅行社,预付了5000泰铢的定金。

第二天早上,一直没等到旅行社司机来酒店接送,当天行程全被打乱。

打给旅行社,旅行社一直不接电话。她认为遇到了诈骗,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

报警后,旅行社只同意退部分钱,她要求全额退款,旅行社负责人突然拿刀割伤她。

对此,网友表示,泰国辛辛苦苦宣传半年,这下没人敢去了。

据携程数据,1月以来,目的地为泰国的酒店预订量同比增长480%,其中来自中国内地游客的预订占比超过三成。

同期,内地旅客赴泰酒店预订量同比增长超20倍,环比上月同期也呈现了翻倍增长。

春节假期,内地旅客赴泰酒店的预订量同比增长近12倍。

随着疫情政策的调整,旅游业是迎来了久违的旺季。不过,旅游的“报复性消费”也让一些人回到老路,个别地方再次出现了宰客现象。

今年1月,有游客称自己在广西北海银滩被出租车司机带去一饭店用餐,点了4个菜,花了1500元。

“回民宿之后,民宿老板说这个价格太离谱了,我们心理很难受......不仅钱被骗了,信任感也被骗了。”

1月28日凌晨,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对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表示,经调查,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

此外,随着“被宰”视频的发酵,有网友站出来分享自己在北海市曾经被宰的经历,其中有网友称只是问了一下海鲜摊老板这是什么鱼,老板二话不说就把鱼摔死,并表示已经处理了不买不行,疑似强买强卖。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除了北海市,春节假期,西安也有景点的物价被投诉。先是1月25日,一段游客投诉西安某面馆6根面卖20元的视频引关注、上热搜,随后,又有河南女游客曝出在西安一知名景点外的面馆中,花费58元购买的烩菜满是大白菜,根本没有肉。

1月26日,事发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称,面条确实分量不足,已督促面馆整改,油泼面增加50%的分量,明码标价,同时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中国游客在泰被砍伤后续:涉事旅行社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月3日,浙江一女子发视频表示,在泰国普吉岛旅游被骗。

该女子称1月底带孩子到普吉岛旅游,找了当地旅行社并预付了5000泰铢定金,第二天早上,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却一直未等到旅行社司机来接送,旅行社电话亦无法打通。

这位游客认为遇到了诈骗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

报警后,旅行社只同意退部分钱,她要求全额退款,却被旅行社负责人拿刀砍伤。

据媒体报道,此事在网络发酵后,普吉警方已将砍人女子逮捕,今日将移交法院处理,涉事机构或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泰媒消息,根据警方对完整事件来龙去脉的还原,案件记录公布如下——2023年1月29日,视频受害中国游客从中国杭州抵达泰国普吉,在抵达后联系当地一家旅行社购买了9000泰铢的“斯米兰一日游”项目,计划1月31日正式出游。

出游前,中国游客提前向旅行社支付了5000泰铢的押金。

支付5000泰铢押金时,旅行社工作人员特意提醒,1月31日当天需要5:50分出发,错过时间只能后果自负。

然而,1月31日当天,中国游客从5:50等到了6:00,根本没有旅行社人员在指定地点接待。

接着在6:03、7:03时间段,中国游客多次拨打旅行社电话无人接听一共拨打7次。

带着相关的证据和手机致电记录,中国游客向普吉当地警局报案,举报旅行社的恶意诈骗行为。

僵持数小时后,旅游公司以“各退一步”为由,只愿意支付中国游客“3000泰铢”。

面对恶意扣费,中国游客继续坚持合理维权——必须让该旅行社退还完完整整的“5000泰铢”,而不是“3000泰铢”,原因是自己一直遵守规则,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财物,并不存在任何过错。

维权过程中,该旅行社参与对接项目的一名女子开始对中国游客拳打脚踢,出言侮辱,甚至拿出小刀,砍向了中国游客的手臂。

据悉,这位中国游客已经安全回国。

据悉,2月6日普吉警方将旅行社砍人女子逮捕。

在泰国媒体MGR经理人报的报道中,普吉警方目前正在审问“砍人女子”,计划于2月7日移交法院处理。

涉事机构或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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