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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景区乘索道摔成十级伤残 法院判景区赔偿12万 索道摔死人

女子景区乘索道摔成十级伤残 法院判景区赔偿12万

原标题:绵阳女子景区乘索道摔成骨折,法院一审判景区赔12万

绵阳市民安女士带儿子一起,到三台县一景区参加幼儿园组织的亲子游乐活动,安女士在乘坐景区高空索道到达终点时发生撞击,至左脚踝关节骨折,并评定为十级伤残。安女士和景区多次协商无果后,将景区告上法院。

12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景区未尽到合理保护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承担80%的责任,赔偿安某各项损失125431.7元。

据了解,今年3月30日,安女士儿子所在的幼儿园组织亲子游乐活动,地点选择在三台县某景区,安女士陪同儿子一起参加。后来,安女士在乘坐景区高空索道游乐项目,在到达终点落地时撞击到缓冲垫,造成左脚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脚踝关节骨折、左踝部皮肤软组织挫伤。7月23日,司法鉴定其左脚踝关节功能丧失65%的损失,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后,安女士认为景区未尽到合理保护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多次找到景区协商赔偿但未果。今年9月,安女士将该景区诉至三台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7万余元。

庭审中,景区辩称,安女士是在事发两天后才将其受伤事情告知景区,其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不明确,不能确定安女士是在园区游乐场受伤。且公司经营管理的滑索娱乐设备每年都需检测,属于安全合格设备,安女士受伤系其心里紧张未按照进站口张贴牌上标示的规范动作停靠导致,景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安女士在乘坐景区经营管理的无动力类滑索到达终点时,撞到缓冲垫致左踝关节骨折,景区作为该娱乐设施的管理人及经营者,未尽到足够的安保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安女士乘坐滑索落地时,其自身亦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自身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景区承担80%的责任,安女士承担20%的责任,判决景区赔偿安女士各项损失125431.7元。

你爬泰山坐索道吗日本进口索道,5分钟100元,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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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爬泰山,会坐索道吗?都说中国人一辈子至少要爬一次泰山。虽然泰山不高只有1545米,但从岱庙到玉皇顶有6666个台阶,无论男女老少,最后都得手脚并用才能爬到山顶!

然而坐泰山索道就省事儿多了!先坐巴士到中天门,再转乘泰山索道。花100块钱,只要5分钟就可以直达南天门!算起来平均1分钟花20元,虽然价格有些小贵,但真心不累啊!

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泰山索道最早是从日本进口的!1983年正式通车,是中国第一条大型客运索道,在当时是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客运索道,至今已经安全运行快40年了!

最初的泰山索道,全长超过2000米,高差达602米,运行速度每秒最大7米。后来经过几次扩建,形成了如今中天门、后石坞、桃花源三条以南天门为中心的“空中交通网”。

很多游客觉得:神圣的泰山,本来就应该一步一个台阶爬。假如坐索道,就完全失去了仪式感。也有人认为:坐索道节省时间和体力,虽然少了爬山的乐趣,但对懒人来说很划算啊!

值得一提的是:泰山索道从一开始营建就备受争议。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人工开凿索道,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泰山的自然环境和原始风貌。然而时至今日,泰山索道依然门庭若市。

爬泰山时,那些一步一步爬上来的人,瞧不起坐索道上山的人,觉得坐索道上泰山没得灵魂;然而坐索道上山的人,也觉得气喘吁吁爬上来的人,简直太傻太笨,不懂得享受旅行!

你去过泰山吗?你爬泰山时,会选择一步一步从山脚爬上去,还是会花100块坐索道呢?欢迎留言评论,分享你爬泰山的经验,写出你和泰山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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