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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知公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江苏省导游考试公告官网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知公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3年11月至12月举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为做好我省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2023年8月20日9:00至9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也可通过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jiangsu.gov.cn/进入报名系统。考生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2023年8月20日9:00至9月18日17:00,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023年11月6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需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仅需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查看、下载。

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其中现场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23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颁发“导游资格证书”。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时须出具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导游资格证书本人写的代领委托书委托书上要写明本人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号,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资格证书的原因,并在落款上签字按手印。核发时,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现场审核新考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试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通过者方可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坚持防疫为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坚持防疫为先。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3〕14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协调卫健、疾控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二加强考试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考试指导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考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四严肃考风考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要在考试期间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国华;联系电话传真:025–83421337。

报名网站客服电话:021–61948895。

附件:1.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有关事项

2.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下载.rar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标  题: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文字号:办市场发〔2023〕117号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公文种类:通知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3日标       题: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文字号:办市场发〔2023〕117号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公文种类:通知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23〕202号,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11月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2023年7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2023年7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023年10月29日9:00时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考试收费标准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3年2月2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坚持防疫为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坚持防疫为先。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协调各级卫健、疾控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精准落实防控举措,做到防疫为先。

二加强考试管理。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考务责任。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对在考试组织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考风考纪。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3年6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23〕202号,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11月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2023年7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jianguan.12301.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2023年7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023年10月29日9:00时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考试收费标准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3年2月2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坚持防疫为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坚持防疫为先。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协调各级卫健、疾控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精准落实防控举措,做到防疫为先。

二加强考试管理。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考务责任。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对在考试组织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考风考纪。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3年6月2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指南:

▋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 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点击查看考试通知

▋ 报名流程:点击查看

▋ 考试科目、内容、方式:点击查看考试大纲

▋ 考试流程:点击查看

▋ 考试教材:点击进入

▋ 在线题库:点击进入

▋ 练习网站:点击进入

   ▋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

   ▋ 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8月28日17: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起

           笔试:2023年11月25日

           面试: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以各省考试通知或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 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

▋ 帮助中心:点击查看

▋ 各省考试通知和考试大纲: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兵团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导游培训课程已归档 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

附件: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总体要求.pdf

1-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南京部分.pdf

2-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无锡部分.pdf

3-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徐州部分.pdf

4-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常州部分.pdf

5-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苏州部分.pdf

6-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南通部分.pdf

7-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连云港部分.pdf

8-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淮安部分.pdf

9-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盐城部分.pdf

10-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扬州部分.pdf

11-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镇江部分.pdf

12-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泰州部分.pdf

13-江苏省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指南-宿迁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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