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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购买何种保险 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买什么

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购买何种保险

绝对免赔率特约险是什么

回答:绝对免赔率特约险是指投保时如果选择此险种,可以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但在理赔时,会扣除条款约定的免赔率。例如:当您选择20%的绝对免赔率,您需要承担20%的损失金额,这一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保单上绝对免赔率显示空白即未投保此险种,没有绝对免赔率。交两份养老保险可以领两份吗

回答:不可以。参保人缴纳两份养老保险的情况,不光不可以在退休后领取两份养老补贴,还可能涉及骗保行为,建议参保人,暂停一方养老保险缴纳。惠蓉保2023年多少开始报

回答:惠蓉保2023也是有报销门槛的,需要达到免赔额之后,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是按比例报销的。对于医保内医疗保障,连续参保的情况下免赔额为8000,首次或非连续参保免赔额为1.5万,报销比例为75%;医保外医疗保障,连续参保免赔额为1.3万,首次或非连续参保免赔额1.5万,报销比例为30%;全自费特定高额药品0免赔额,首次或非连续参保既往症报销比例为0,非既往症报销比例75%,连续参保既往症报销比例30%。保险减额交清是什么意思

回答:保险减额交清是指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宽限期开始前一天的现金价值在扣除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重新计算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额交清后,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会相应减少,不需要再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惠蓉保2023年购买条件是什么

回答:惠蓉保2023年其实没有太过严格的投保条件,该保险投保是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症的。只要四川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符合参保资格的新市民都是可以投保该保险的。惠蓉保2023年什么时候可以买

回答:惠蓉保2023年的投保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6月30日,保障期间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只要是四川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符合参保资格的新市民都是可以投保的。新市民是指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

旅游法释义: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条是关于旅行社对旅游者投保提示义务的规定。

由于旅游服务跨地域、易受外界条件影响等特性,发生意外事件的情形时有发生,并导致旅游者人身受到损害。特别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引起的,则往往无法通过损害赔偿责任获得救济。因此,在客观上有必要通过保险的方式分散风险。

鉴于我国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险的意识有待提高的现实,本法规定由旅行社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险,逐渐树立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负有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从旅游者与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旅游者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既可以是旅游者,也可以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旅游者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还可以是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保险人在旅游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依照相关规定向旅游者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赔偿金。

整治乱象!成都公布7起2023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打开网易新闻查看精彩图片为推动成都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具体安排,紧盯“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市场乱象,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旅游类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3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警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醒全市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广大旅游消费者注重防范和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长假到啦,很多消费者准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通过旅行团参加各种境内游、出国游,或者各种自由行,是很多消费者的首选。但是,潇洒出游时也应当擦亮双眼,谨防各种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

法官提醒,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一、选择旅行社时,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消费者在签订旅行合同前,应当留心观察营业场所是否固定,是否依法悬挂营业执照,对于出境旅游、边境旅游还应当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消费者应当注意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还应关注各种投诉信息,对于投诉率较高的旅行社,应当慎重选择。

二、签订旅行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旅行合同是各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基本载体,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三、旅行过程中,注意旅行安全,增强保险意识;

订立和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

邮轮旅游如何发展新业态

邮轮旅游如何发展新业态?

:04:06中国旅游报何建民

针对邮轮旅游纠纷问题产生的原因,如何通过加强相关的法规供给与执行力进行综合治理,促进我国邮轮旅游业和其他旅游新业态发展具有普遍的参考意义。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及滨水旅游,积极推动邮轮旅游新业态的发展。在目前邮轮旅游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邮轮旅游的纠纷处理问题。针对邮轮旅游纠纷问题产生的原因,如何通过加强相关的法规供给与执行力进行综合治理,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仅对促进我国邮轮旅游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全面落实“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促进其他旅游新业态发展也具有普遍的参考意义。

邮轮旅游纠纷产生的主观与客观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

一是邮轮旅游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据统计2023年,我国出境游市场的邮轮总航次为825次,同比增长31.2%,预计2023年邮轮总航次将达1053次。又据预测,到2023年,我国邮轮出行游客量将达到500万人次。我国许多游客还是第一次参加出境邮轮旅游,他们是按照参加国内旅游的经验来认识出境邮轮旅游产品与服务的,对出境邮轮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的特点缺乏了解。

二是邮轮旅游存在着履约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邮轮旅游能否准时起航,游客能否如约在目的地港观光游览,取决于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是否存在台风等气候变化,目的地港是否存在安全因素,因此会产生风险损失。

三是邮轮旅游存在着多个经营主体与合同的复杂关系。例如,邮轮公司委托旅行社销售邮轮票,如果邮轮不能如约起航,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又如,游客乘坐邮轮到达了目的地港,如果不能如约出港在目的地观光游览,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邮轮公司、受邮轮公司委托销售邮轮票的旅行社、邮轮游客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关系呢?许多邮轮公司、受邮轮公司委托销售邮轮票的旅行社以及游客都不是十分清楚。这样,在处理纠纷时就会出现对责任关系认定的问题。

基于对上述邮轮旅游纠纷产生原因的分析,笔者认为,目前急需依法明确有效防止与解决邮轮旅游纠纷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一是要明确有效防止与解决由邮轮旅游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纠纷问题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按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邮轮公司和销售邮轮票及相关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旅行社,要建立确实保证邮轮游客知悉其购买的邮轮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存在履约的不确定性、风险性及违约的处理条款。例如,可遵循旅游法有关制定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具体参照包价旅游合同内容,与游客签订详细的邮轮旅游合同。海外邮轮票应翻译成中文。另外,邮轮与游客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要事先明确规定与告知,对告知的内容要有游客的签字,以确认其已经知晓并愿意遵守。

二是要明确有效解决由邮轮旅游存在较大的履约不确定性及风险性所产生的纠纷问题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旅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基于邮轮旅游具有较大的履约不确定性及风险性,因此,应该完善邮轮公司与经营邮轮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责任保险制度,并告知游客其购买了怎样的经营者的责任保险单。

同时,参照旅游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虑到邮轮旅游的履约不确定性与风险性,邮轮公司、经营邮轮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及相关保险公司应合作开发适用于赔偿由邮轮旅游履约不确定性及风险性产生的游客损失的险种,提示游客购买这类防范邮轮旅游履约不确定性与风险性的保单,以合理赔偿损失。

三是要明确邮轮旅游存在多个经营主体与合同的法律关系,以防止“责任模糊、责任推诿”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参加邮轮旅游游客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直接向其销售的旅行社或邮轮公司索赔,代售邮轮票的旅行社可再向邮轮公司索赔。这样做,既可以方便游客索赔,也使得整个邮轮旅游服务链中每一个环节经营主体的责任更加明确,便于提高经营主体的质量管理意识与水准。

要加强有效防止与解决邮轮旅游纠纷的法规供给及执行力。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作为我国邮轮旅游行业首个政府规范性文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邮轮旅游的法律关系与纠纷解决。

上述事例分析,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旅游新业态发展普遍需要加强相关法规供给及执行力。

事实上,“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第八章“深化改革、完善旅游发展保障体系”的第五节中,已经明确指出要“加强法治建设”。在旅游业发展具有综合性、融合性、跨地区性特点的背景下,国家与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与相关地区合作,制定有关法规,引导与促进旅游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标签:邮轮旅游法规供给分享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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