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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706人旅游团抵北戴河 北戴河旅游团报名二日游价格

首批2706人旅游团抵北戴河

    河北新闻网讯(宋柏松、王洪祥)今年首批以“带你去看春天的海”为主题、总人数2706人的大型系列旅游团队,从4月15日开始至24日,将分4批陆续抵达北戴河,以此拉开了今年北戴河旅游的序幕。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北戴河“淡季旅游”市场体现出客源总量稳增、单体规模突破、抵达时间提前的特点。针对这个大型团队,北戴河区依据该区扶持淡季旅游相应政策,在活动场地、交通秩序、景区优惠、综合服务等方面给予了协调和支持。

摆脱低质低价 我国进入"新跟团”品质旅游时代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刘佳1日,中国旅游研究院、携程旅游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发布2023-2023年出境“新跟团游”大数据报告,报告指出,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游客需求的提升以及旅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跟团游这种旅行社包价旅游产品的形式和内容正在发生巨变,团队旅游的供给侧优化改革迅速发展,跟团游正在回归服务的本质,重新获得旅游者的认可,进入“新跟团”品质旅游时代。

跟团游依然是中国人出境游的主要方式

参加旅行社跟团游依然是出境游的主要方式。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的年度出境旅游报告,2023年通过团队形式进行出境旅游的游客比例达55.24%,50.65%的受访者表示在未来的出境旅游中愿意参加旅游团。与2023年有明显下降,但境外出游参团的游客仍占多数。

报告认为,大多数游客对于不太熟悉的境外旅游,依然倾向于通过旅行社安排出游活动,选择半自助、私家团的游客比例正在上升,说明中国游客不再满足于固定的路线与行程,对于弹性时间的要求正在增加。

总体来看,出境跟团游市场呈现增长趋势,特别是在线跟团游市场依然火爆。中国旅游研究院和携程旅游大数据联合实验室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通过平台报名跟团游产品出境的游客人数同比2023年增长了43%,涨幅明显。

摆脱低质低价新跟团游兴起

跟团游的主要优跟团游的主要优势在于其较高的性价比、旅程较为省心、安全更有保障。而出境旅游市场,由于受到签证、语言、交通服务、公共设施、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因素影响,对于从未出过远门的游客,在到达相对陌生的目的地之后,很难有条不紊地安排处理好个人行程。因此游客倾向于选择跟团游。

经过多年发展,跟团游正在摆脱“低品质、不合理低价、强迫游客购物”的市场形象,走向小团化、个性化、主题化、高品质的发展新阶段。目前跟团游内容和形式已变得丰富多样,逐步消除人数多、自由度差、不灵活、服务差、购物多、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等劣势。“新跟团游”的品类逐渐发展为私家团、目的地参团、半自助、5钻高端游、主题化跟团产品等。

私家团游客翻倍注重私密、回归家庭成趋势

随着亲子家庭、情侣、中产阶级、追求个性化的年轻一族对于私密性、灵活性、深度化,重体验等个性需求的不断攀升,以“小团”为代表的私家团、精致小团逐渐脱颖而出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一人即可独立成团,不与陌生人拼团,专车专导,旅游行程更灵活更深度,酒店和餐饮品质高,24小时管家服务等特征构成了私家团这一品类与普通跟团游的差异化。几十年来习惯跟陌生人组成大团队旅游的中国旅游者逐渐变成“小团化”,注重私密、回归家庭成为趋势。

报告显示,亲子、情侣和带爸妈出游群体更偏爱选择私家团。其中,亲子占比最高,为43%,情侣居其次,为24%;带爸妈出游占比10%。亲子家庭人群中,选择私家团的比例比跟团游多12%。2023年出境私家团的十大出发城市为上海、北京、广州、南京、杭州、深圳、天津、重庆、成都、武汉。成都游客最壕,人均花费10538元,紧随其后的是北京和重庆,分别花费10081元、10052元。

更自由:半自助游增长超六成,中国游客需要

出境跟团游最早2月6日出团 3月开始出境跟团产品将增加

2月6日,旅行社出境团队游业务试点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春节假期后,已有不少旅客开始期待2月6日后的出境跟团游了。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不少旅行社公布了出境跟团游首团时间。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在首批名单中。

2月6日,旅行社出境团队游业务试点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在首批名单中。

“2月6日,首批旅客将搭乘10:40起飞的春秋航空9C8512航班前往泰国普吉岛。”春秋旅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两天公司在加班加点围绕出境跟团游作部署。

凯撒旅业官微发布消息称,凯撒旅游出境游业务已全面启动,凯撒旅游2023首批出境游产品正式上线。“凯撒旅游首批数十款不同类型的出境旅游产品即将陆续上线,2023首个赴欧旅游团组将于2月7日启程。”凯撒旅业董事长陈杰介绍。

截至目前,携程共上线近700条出境团队游产品,覆盖15个目的地国家/地区。其中携程自营产品近400条,覆盖9个目的地国家;包含跟团游、半自助游、私家团以及自由行打包产品等多种类型。

携程最早的出境团是2月7日前往曼谷的泰国曼谷+芭提雅6日5晚半自助游。该团目前共有6位客人,分别从南宁、惠东及中国香港搭乘飞机在曼谷集结。

“航班资源有限以及团票政策不明朗导致当前国内出发的境外跟团产品选择较少。我们假期也在与海外地接社密切联系,紧锣密鼓地摸排采购资源,制定产品上线计划,审核上架产品,整个假期都没怎么休息。”携程海外跟团产品总监张妍介绍道,“出境跟团游市场的恢复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预判大概从3月份开始,不论出境跟团产品数量和报名人数都会增势喜人。”

2月平均机票价格降五成

北青报记者从去哪儿平台获悉,多条航线2月平均支付价格比春节期间降低五成。截至1月30日,2月出发的香港-曼谷机票1200元,香港-新加坡800元,上海-普吉800元,杭州-金边1020元,澳门-河内1055元,价格已不到春节期间的三分之一。

此外,从香港转机飞东南亚价格也更具吸引力。例如,1月末至2月初,从中国香港飞往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价格均在从广州出发一半以下。

从香港中转出境是高性价比选择。擅长做旅行计划的黄女士算了一笔账:“从广州坐高铁去香港非常方便,目前通关要查48小时核酸,提前一天找个能出双语核酸报告的医院,转天就出结果。火车票加核酸两个人500元内就搞定。”

去哪儿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郭乐春表示:“受限于航权问题,飞往欧、美、日、韩的航线恢复较少,飞往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东南亚地区的航班量将于2月增长。随着旅客量较春节期间下降,机票价格也将下降。2月6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试点恢复,2023年有

西藏旅游当地租车价格是怎么算的 大概需要多少钱

许多游客去西藏的第一件事,就是租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然后随心所欲地计划自己的行程,毕竟没有什么比自己上路去感受美景更爽了。那么,西藏旅游当地租车价格是怎么算的,大概需要多少钱呢?这个问题,就让天上西藏来回答你。lL2中国藏族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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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旅游当地租车价格,首先与车型有关,即是什么品牌。一般来说,进口品牌会比国产品牌贵一些,当然安全性、舒适性等也更好一些。当然也与新旧程度有关,越新的车越贵,旧的相对来说就会便宜一些。需要记住的是,在去年5月前,西藏的越野旅游车以丰田4500型为主,但在5月强制报废后,如果再有人以4500型为诱饵,那么可以断定是黑车无疑。所以一旦有租车行或旅行社告诉你,他们的车是4500型,那就马上pass吧!lL2中国藏族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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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强调的是,西藏包车是需要另外负责司机的食宿的,他会与你们同吃同住,但一般的西藏客栈除拉萨外均有免费的司机床位,你只需要在预订时说一句即可,基本上司机住宿是免费的。但用餐的费用还是要帮司机付。租车时,如果有司机说,免除你们的停车费、过路费……那这个司机基本上可以被判断是黑车司机,或者是想多收你们的钱,因为西藏没有收费公路,除拉萨外,大部分地区停车也不收费。lL2中国藏族网通

除了了解西藏当地旅游租车价格,去租车时,还要找一些网友口碑不错的司机,多看别人的游记和攻略,天上西藏有很多这方面的信息,都可以看看。不过,贴吧有许多当地的司机假冒网友主动向你推荐司机,这你一定要看明白,并多方比价,确认车子和租车方的安全性再下手。lL2中国藏族网通编辑:梦洁

老人报名“低价游”退款时遭“踢皮球”消协:小心低价陷阱

消协提示,要小心低价陷阱,发现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就要提高警惕

“五一”临近,连日来,多地旅游市场回暖,但一些低价游问题也应引起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注意。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今年初,江苏省扬州市一名老年消费者刘先生进了一个低价游旅游群,交了钱之后,对方承诺的礼品也收到了,他和老伴准备过年期间出去转转。然而,由于疫情原因,旅游计划搁浅。不过想要退款时,却遭遇了“踢皮球”。

目前,江苏省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已成功调解了刘先生的旅游消费纠纷,并发出消费提示,老年人应警惕“零团费”“低价游”。

刘先生已年过花甲,退休多年。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加入了一个旅游群。群主自称是某全国连锁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只要每人交1200元的费用,就能享受一年之内3次国内游,保证每次游玩时间不少于3天,还能领取礼品。刘先生动了心,分两次转账给对方共计2400元。对方收到钱款后,及时将礼品寄给了刘先生。虽然没有提供发票和任何书面协议,但刘先生也未多想,准备过年带着老伴一起出去旅游。

没想到的是,因疫情原因,群里发出通知,旅游计划都要暂时搁浅。刘先生女儿得知后,觉得这个低价旅游有些不靠谱,提醒父亲不要上当受骗。刘先生赶紧联系群主,要求退费。

群主称退费要先扣除每人300元的礼品费,还要联系公司的经理。经理称他们已经把钱给了合作的旅行社,而旅行社坚称没有收到刘先生的钱款。眼看还是没有进展,今年3月15日,刘先生无奈之下向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退款。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所谓的全国连锁公司,只是通过各种方式拉拢客源,然后再与一些小型的有资质的旅游公司合作,按照比例分钱。每次都是在旅游之前才会跟消费者签订合同。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旅行社方同意扣除每人300元礼品费,将1800元退给刘先生。目前,刘先生已收到退款。

据悉,这几年,不少旅游团打着“惊爆价”“低价”甚至“零团费”等诱饵,吸引很多老年人参团,其背后暗藏着多重风险。

对此,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出去旅游时要找正规的旅行社,在预算范围内选择大品牌、品质好的旅游公司。交钱时要先看合同,不要轻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多看多问再签字。要小心低价陷阱,如果遇到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时候,就要提高警惕。最后,还要保存好购物发票,一旦遇到纠纷等,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黄洪涛

取消1月24日之前的旅游合同,旅行社如何退费?

2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旅游投诉的若干意见指出,1月24日前产生退款纠纷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旅游合同约定调解。笔者通过具体案例,对1月24日前出发的退团纠纷做一梳理,供业者参考。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

案例一:游客行使“任意解除权”

2023年12月24日,浙江游客韩某在某旅行社报名将于2023年1月23日出发前往泰国的团队旅游,并签订了旅游合同。2023年1月22日,韩某提出泰国也有疫情不安全,取消了泰国游,并要求旅行社退款。

首先,1月23日出发的出境旅游可以正常发团,泰国也不例外。其次,当时并无任何官方发布的有关泰国疫情严重的信息,或是泰国旅游的警示。因此,韩某解除合同的行为只能被认定是旅游法第六十五条之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韩某。

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将于1月22日从上海出发,全团20多名游客中,有两人的身份证显示系武汉户籍。1月21日,该旅行社通过媒体了解到武汉疫情严重,立即劝两名武汉户籍游客退团。但游客称虽是武汉户籍却长期居住在上海,并无风险。此时,该团其他游客也得知此信息,坚决要求旅行社拒绝两名武汉籍游客参团,否则他们将集体退团,并要求旅行社退全款。最终,旅行社取消了两名武汉籍游客的行程安排。

在该案例中,如果两名武汉户籍游客实际一直居住在上海,则旅行社仅凭户籍而未听取游客的陈述、未了解清楚事实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旅行社应当退还全款,并根据书面合同赔偿违约金。

如果两名游客此前实际居住在武汉,虽然当时并无证据证明两人感染新冠肺炎,也并无法律规定两名游客须被隔离观察(此时各地尚未启动应急响应),但旅行社仍可以新冠肺炎疫情系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案例一:以“一级响应”为由

浙江的甲某与其家属5人报名参加杭州某旅行社组织的将于1月23日晚上出发的澳大利亚旅游团。1月21日,领队通过微信朋友圈获悉甲某于当日从武汉返回,遂询问甲某身体情况,甲某表示一切正常。1月23日,旅行社看到武汉封城报道后,立即联系甲某,要求甲某及4名密切接触的家属退团。甲某则要求旅行社先退全款,否则不退。但旅行社已经向航空公司、地接社等支付了大部分费用,无法给出退全款的答复。最终,旅行社不得不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游客要求旅行社退还全款,并赔偿违约损失。

再者,从旅行社的角度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如果隐瞒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由此可见,旅行社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基于以上分析,一级响应已经构成不可抗力,游客和旅行社都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处理退费事宜。

案例二: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

浙江游客小张参加杭州某旅行社组织的将于1月22日出发的出境游。但是,1月21日,小张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他随即告知旅行社取消旅游。

此案例涉及旅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旅行社应如何退费?

旅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适用的情形是游客依然可以参加旅游,但旅行社基于其他游客的安全解除合同。而案例中,小张已经确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应隔离治疗,从而无法参团。因此,不应适用第六十六条。

小张虽是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却是作为不可抗力之新冠肺炎造成的后果,小张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退费,即“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以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由退团,还有以下情形值得关注。

上海的刘某是一家知名三甲医院的医生,其一家3人报名上海某旅行社于1月23日出发的出境游团队。但1月22日,刘某接到单位通知,要参与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因刘某无法参加旅游,其家人只能一并取消。

旅行社能否以游客行使任意解除权为由,按旅游法第六十五条退费?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遇有传染病流行等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医师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例虽然只是单位通知,但在非常时期拒绝执行通知反而参加出境旅游,结果可以预见。因此,客观上该医生无法以旅游为由拒绝返岗,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作为不能履行的原因,新冠肺炎疫情此时构成不可抗力,并应适用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另一个问题是,刘某妻子和孩子的旅游并未受阻,是否能够一并适用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解除合同?对此,笔者以为,家庭旅游的重要意义是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如果家庭主要成员缺席,这趟旅游可能就失去了意义,所以,3个人一并取消符合常理。过去的司法实践也认可这种情况下一并解除的合理性。

通过以上案例可见,1月24日之前出发的旅游被取消,从旅游合同解除的性质角度,至少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游客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五条处理,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

第二,旅行社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全款,并赔偿游客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照合同约定认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第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不可抗力的类型有应急响应、新冠肺炎疫情两种。应优先考虑应急响应作为不可抗力是否成立,其次再考虑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的可能性。因为前者往往有明确的措施要求和法律规定,认定标准清晰;后者认定标准则较为模糊,易生争议。此种类型适用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

另外,需要提醒业者注意的是,在1月24日之前,如有地方政府已经发布了暂停旅游经营的相关通知,则应根据该通知另行分析。

追踪“68元义乌一日游”,低价旅游团为何成顽疾

看上去低价的旅游,背后却暗藏玄机——它真正的面目是诱导游客购物消费。

6月3日,潮新闻记者暗访从杭州出发的“68元义乌一日游”,其间亲历了真实而又荒诞的一幕幕:说去义乌中途到了诸暨的所谓“石斛园”,从低价揽客到礼品陷阱,再到洗脑式推销……打着旅游幌子的购物圈套让人防不胜防。事后,潮新闻记者已将掌握的证据提交给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正在展开进一步调查。

“借旅游业回暖之际,不合理低价游正在以新的形式重返市场,也将目标人群瞄准容易上当的老年人。”文旅部法治专家委员会委员、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斌告诉潮新闻记者。4月,文旅部已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紧接着,全国多地开展了旅游市场整治,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恶意甩团等违规乱象。

不合理低价游是我国旅游业的顽疾,为何屡次打击后仍能生存?老年人,为何“前赴后继”?根治不合理低价游的关键,究竟在哪里?

一无证经营、行程不合法、骗取款项……不合理低价游的背后

“收到相关案件线索后,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6月19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告诉潮新闻记者最新的调查进展。

执法人员表示,通过运管部门查询到涉案大巴车的租赁者为个人钱某,并已对自称为“小郭”原文中化名为小滕、自称为徐某原文中化名为小翁的“导游”和钱某这三位涉案人进行了初步调查;其中的徐某“未发现其导游证记录”;目前,暂未发现报道中的“68元每人的义乌小商品一日游”是由杭州旅行社组织的证据,但对涉案人员的调查还将深入。同时还将对报道中涉及的报名点某社区、旅游目的地义乌市小商品市场、购物场所诸暨市“石斛园”进行进一步调查。

6月21日,当潮新闻记者打开微信时再次试图与“小郭”联系时,却发现已被她拉黑。回想整个暗访过程,总有几个片段盘旋在记者脑海中:

说好的去义乌,结果车子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诸暨“石斛园”;说好的购物消费,结果还要一手拿钱一手举货,为购物店“代言”;说好的想买就买,“齐老师”化名吹起口哨提醒大家买货;说好的送礼,张总化名却甩脸色“威胁”大家购物……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齐林为潮新闻记者梳理了整个过程——

第一,涉嫌无证经营旅游业务。马齐林表示,该组团方存在没有经过任何监管部门认证的可能,无法保证旅游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第二,过低的价格,以及涉嫌不合法的行程。潮新闻记者参加的低价团,报价为每人68元,团费都不够杭州义乌的往返车票。组团方坦言剩下的费用是购物店补贴的,并表示行程中有2个购物店的话,团费会更便宜。此外,记者在报名时并没有被告知前往诸暨购物的行程。

“有些旅行团可能会虚报行程,虚假宣传,或者与购物店、景区等私下协定获取不正当利益。”马齐林说,这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涉嫌骗取消费者款项,或恶意降低旅游服务内容。潮新闻记者粗略算了一下,一日游的行程中,车上的时间5个小时,购物的时间约3个小时,真正的游玩时间才2个小时。

马齐林表示,有些低价团可能会在行程中强制推销物品,还有一些黑心旅行社可能会缩短游玩时间等手段来压缩成本。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牟取非法暴利。

“这并非个案,是市面上大多数低价游存在的问题,违规违法行为已经渗透到旅游业的多个环节。”马齐林说,类似的情况同样发生在云南、新疆、青海等地,折射出旅游业的重重乱象和多重违法。

二“赌团”博弈,靠“人头费”和购物回扣实现盈利

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数据,今年一季度云南省接待游客2.85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374.25亿元,分别增长61.1%、70.4%,为2023年同期的1.4倍和1.3倍。虽然云南旅游呈现井喷式爆发,但是当地旅游市场投诉率也随之上升。

1月至5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接连发布通知,对投诉量排名靠前的旅行社实施重点监管,并对重点监管名单所列旅行社进行约谈整改,列入州市红黑榜的“黑榜”。

今年以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两批共21起涉旅典型案例。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其中不合理低价游1起,指定具体购物场所5起,诱导、胁迫购物2起,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变更旅游行程3起。

有着10余年导游经验的业内人士王强化名向潮新闻记者透露,不合理低价游困扰云南旅游多年,这也是导致旅游市场投诉率上升的原因。“一般低价团的团费只要一两千块,但购物消费可能是团费的两三倍,遇到购买力强的可以翻N倍,不被投诉才怪。”

潮新闻记者暗访中出现的产品

不合理低价游的背后,还有“赌团”博弈。“赌游客能买多少东西,旅行社靠从购物店赚取‘人头费’和购物回扣,来填补亏空、实现盈利。”王强说,旅行社推出线路后开始推广宣传,除了他们外还有类似“蛇头”的第三方进行揽客,线路中的购物店向游客推销商品,一连串下来已经形成了盈利闭环。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少旅行社热衷于组织“低报价、高回扣”的不合理低价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部分旅行社不关注产品创新,而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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