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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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旅游团费标准最新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2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功能性产业。“十三五”时期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旅游业改革发展,强化旅游业在扩大服务消费、加强人口调控、加快功能疏解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3〕62号)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核心区旅游业规范秩序、提升品质、确保安全,推动郊区旅游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旅游业在新常态下对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深化改革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服务品质,释放消费潜力,提升北京旅游的核心竞争力、独特吸引力、辐射带动力和国际影响力。到2023年,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旅游人均消费年均增长3%以上。

1.深化改革,依法兴旅。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本市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转换旅游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全市旅游业的发展动力和市场活力。深入落实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要求,完善旅游业配套法规和制度,依法规范和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良好局面。

2.服务大局,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性强、就业拉动作用大、文化传播力强等特点,使旅游业在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注重推进旅游业发展与科技文化创新和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问题导向,攻坚破难。推动供给侧改革,充分挖掘首都的文物古迹、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科技会展、奥运会遗产等资源优势,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努力破解旅游业发展中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市场化程度不高、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旅游人均消费水平偏低、高端人才短缺等重点难点问题。

(四)推动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本市贯彻意见,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的沟通合作,编制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强化三地旅游业发展的衔接,搭建统一的市场、交通、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建立京津冀大旅游格局。

(五)加强规划统筹。科学编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衔接;全面贯彻保护优先理念,推动旅游资源有序开发。落实旅游功能区规划,协同推进旅游功能区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旅游业发展中注重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优秀文化传承,强化资源、要素和空间的统筹利用,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京郊旅游特色化发展,大力加强京郊旅游功能区建设,制定旅游城镇发展规划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设特色旅游名镇和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度假地。通过资金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促进国际驿站、休闲农庄、采摘篱园、民族风苑、乡村酒店、养生山吧、生态渔村、山水人家、葡萄酒庄、汽车营地等符合首都特点和游客需求的新业态发展。探索中轴线文化旅游体验区、长城等旅游资源保护与整体开发管理,打造世界级文化旅游休闲区。推广“北京人家”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推进环球影城、乐多港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七)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发挥好首都旅游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和旅游委兼职委员制度的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提高资源统筹、产业促进、服务创新和市场监管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实行旅游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强化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大对非法“一日游”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

(八)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做好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权限移交工作,切实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

(九)拓展旅游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促进旅游资本在京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建立健全面向小微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旅游企业发展,开发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

(十)推进旅游用地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在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建立年度重点旅游项目审核与旅游用地供应联动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发展旅游业。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和废旧工矿用地发展旅游业。

(十一)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鼓励旅游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连锁经营、委托管理、线上线下融合等方式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北京旅游品牌。落实中小旅游企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向“专业、精品、特色、创新”方向发展,形成以旅游大企业为龙头、大中小旅游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发挥旅游业关联度高、就业方式灵活等优势,开展旅游创客行动,建设旅游创客示范基地,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促进旅游创业和就业。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十二)丰富提升旅游产品。实施旅游精品工程,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充分利用北京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推广中医养生、体育赛事、文化演出、精品文博、商务会展等旅游产品,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大型旅游演出精品剧目,积极创建品牌旅游文化节庆活动。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开展青少年游学旅行。利用首都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老年休闲养生度假产品,鼓励企业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

(十三)做强特色旅游商品。实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做优做强“北京礼物”等特色旅游商品品牌。鼓励企业设立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展示中心和交易中心,实现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推动首都科技、文化等优质资源向旅游商品转化,开发具有时代特征和首都特色的旅游商品,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

(十四)扩大旅游对外开放。落实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扩大旅游业开放机制和措施。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建立完善与国际旅游市场相适应的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旅游管理、服务、设施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发挥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的平台作用,全面加强与会员城市、单位及相关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吸引国际著名旅游集团、行业联盟等国际机构集聚北京。完善北京旅游宣传推广体系,不断提升其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加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配套旅游产品的推广力度,实施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依托驻外机构和海外华人华侨等资源,加强北京旅游的海外推广。

(十五)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旅游局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景区、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街区的厕所、步行道、停车场、应急救援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加快实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化和现代化。依托本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功能完善的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

(十六)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理念、新技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优化智慧旅游服务系统,加快推动智慧景区、智慧饭店、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乡村建设,为市民和游客无偿提供旅游景区舒适度、交通路线、气象、住宿、医疗救护等信息。2023年前,全市3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十七)优化旅游交通服务。将旅游交通发展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规划,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推动建成绿色、便捷、高效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火车站、机场、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出旅游观光巴士,并逐步增加线路和站点。制定旅居全挂车营地建设标准,完善上路通行等政策措施。加强全市景区景点最后一公里交通环境治理。

(十八)健全旅游文明教育引导体系。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多种传播手段,加强对旅游法规和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市民和游客学习旅游知识,增强文明旅游意识,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养成文明旅游习惯。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完善招聘、教育、培训、参与、管理“五位一体”的旅游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十九)强化旅游人才支撑。坚持人才强旅、科教兴旅,编制北京旅游人才中长期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评价制度,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建立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探索专家学者从事兼职旅游讲解的机制。

(二十)提升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市、区两级旅游安全应急体系。完善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细化旅游安全风险提示、景区流量管理等措施,推出多样化的旅游安全保险,为游客提供全面及时的旅游安全保障。加强旅游场所安全检查,开展旅游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鼓励各区政府和景区探索建立安全救援基地,支持旅游企业利用高科技手段增强安全运营能力。

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延庆区要率先做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全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2023年2月1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

京教基一〔2023〕5号

各区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23〕8号)有关精神,确保师生安全,切实提升活动实效,现就学校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辖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管理职责,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研制区级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区域内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2.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研学旅行活动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坚持面向全体、以学定行。在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前,学校应向区教委提交组织方案、安全和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报所属区教委审核备案。

3.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的,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应选择依法注册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参照原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23))、信誉好,具有一定学生实践活动组织经验的旅行服务机构作为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

4.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学习内容和有关注意事项等信息。如委托开展,还应告知承办方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活动组织情况。

5.各区要加强对学校出京研学旅行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制定更为细致严格的备案制度。加强和规范研学旅行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向家长公开费用收支情况。合理核算成本,确保研学旅行活动公益性原则。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中牟取任何利益。

学校组织出京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出京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6.各区要加强对辖区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充分依托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使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与课堂教学相互衔接,引导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

7.各学校要积极完善研学旅行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深化跨学科整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研制研学旅行的教案学案,做到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促进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增强“四个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学校要加强研学旅行组织过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动设计与安排,行中做好活动组织与管理,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与提升。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学生“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

9.学校直接购买承办方研学旅行产品的,应要求承办方根据学校需求,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书,明确教育目标、活动内容、课程设置方案和具体行程安排。要求承办方提供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学习和旅行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探索依托“双师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10.学校要将研学旅行作为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体验中培养学生优良道德品质、磨炼坚强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将良好的行为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在活动中展示首都中小学生的文明风貌。

11.各区教委和中小学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强化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区教委应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意外险、校方责任险等保单信息)、安全和应急预案。学校需与家长及研学旅行承办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12.学校要主动监督承办方选择的食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内容、安全条件等情况,监督承办方、供应方提供的研学服务是否合规合法并符合学生年龄特点。

13.研学旅行活动一般应由校级领导带队,配齐配足安全保障力量。活动前,学校要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活动中采取适宜的学生管理模式,确保师生安全。

14.学校要加强应急管理,明确学生生病或受伤等应急情况处理流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与承办方一起做好研学旅行医疗及救助工作,确保随行医疗救助力量,妥善保管就诊医疗记录。

2023年2月1日

去北京旅游团五天团费要多少钱,4

去北京旅游团五天团费要多少钱,4-5月去的朋友看这篇就明白了!

北京这座城市,吹过的风都是文化,踩的地全是历史,所以,我觉得家庭游更适合去北京!那么多高等学府,给孩子最好的行走教育!对于年轻人来说,北京首都肯定是要去打卡的。当然,对于去北京,一直是中老年人的愿望吧!分享这篇攻略给想去北京旅游的你们呀!给我点赞哈!

这次去北京是洁儿帮我们安排的,价钱合理,以下是她给我们安排的北京旅游团报价5日游费用980元。洁儿13131280076点击复制即可添加免费咨询

给大家一起分享,我走的行程如下:

D1:我们是湖南出发——北京大兴机场北京有6个机场,现在机票好划算呀!。洁儿安排专车接机!带我们入住酒店,我们休整就一家人集体去了大栅栏、三里屯逛了逛,觅食啦!北京特色美食不可错过!

D2:一大早洁儿就喊我们起床,安排专车去天安门广场-参加升旗仪式人多,一定要早起!-毛主席纪念堂-国家大剧院-故宫博物馆-什刹海北京胡同深度游升旗仪式,一定要早起,故宫门票是洁儿给我们提前预定的,免排队呀!

D3:八达岭长城-鸟巢水立方-奥林匹克公园-爬长城,真的是累!哈哈,但是孩子们很幸福!

D4:古文化馆-颐和园-科技馆-天坛公园-前门大街

我们游玩了那么多核心景区,费用才1000元左右/人,包含所有景点的门票、四晚住宿、景区用餐、景区外交通费用、导游服务费、接送服务、保险费用等。当然了我们全程非常自由的玩,不留一点遗憾了呢!北京旅游团报价5日游费用980元,吃的住的都还非常的不错,特别是安排的酒店让我们非常满意!

现在到北京旅游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很多人都向往的帝都,去的人

旅游维权

随着暑假旅游市场逐渐升温,出现了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投资,非法吸收资金。日前,山东广播电视台对非法集资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报道,揭露了一家旅游公司以组织老年人旅游为名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山东潍坊高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公众,在计划出游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更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动消费者投资。比如,福建省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由,通过发放礼品、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宣传,以投资旅游项目可获得月息2%的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

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比如,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以“先交钱再旅游”预付款经营模式,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结束后的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剩余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比如,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出境游交付保证金享低价团费”为卖点,宣称消费者若不要求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每半年将获得10%的返利,可当作旅游团费使用,吸引不少人缴纳了高额保证金,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社会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我国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

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售卖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此外,谨慎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保证金。社会公众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保障资金安全。

原标题:旅游维权|警惕!一些新型旅游竟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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