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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团遭遇黑导游:不买东西就下车合同竟然有这样的条款! 北京一日游怎么安排旅游的地方

云南旅游团遭遇黑导游:不买东西就下车合同竟然有这样的条款!

李女士是一位爱好旅游的上海白领,今年春节期间,她报了一个7200元的云南八日游团,本以为费用这么高,就可以跟着导游好好观赏云南的美景,却没想到遇到了一场噩梦。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女士为什么会遭遇这样的不幸?我们将为你揭露云南旅游团的真相和隐情。

7200元的旅游团竟然是个坑?

李女士说,她报名时看到行程安排上写着每天都有三个景点要去,而且都是云南最有名的地方,比如大理古城、丽江古城、玉龙雪山、泸沽湖等等。她觉得这样很划算,就毫不犹豫地交了钱。

可是等她真正参加旅游团后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她想象的那样。每天到景点的时间只有三个小时左右,剩余时间都是进店买东西。导游每次都说这些店里卖的都是云南特产,而且价格很优惠,还有返利。如果不买东西就会影响导游的收入和评价。

李女士觉得这样太不合理了,她花了那么多钱来旅游,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为了看风景。她就向导游投诉了这种安排,并表示自己不想进店,只想多待一会儿在景点。结果导游竟然说:“不买东西就给我下车!”

不买东西就给我下车?这是什么逻辑?

李女士听了导游的话,气得浑身发抖。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欺骗。她问导游,为什么不买东西就要下车,这是什么规定?导游却说,这是旅游团的规定。

带团人说:你们来了这里之后,你们报了多少钱的团,不知道吗?7200元,除了吃喝住,有机票,团费都不够5000元。我们这里团费不够5000元,根本就没有钱赚。所以你们就应该想好了,到了这里肯定是要买东西的,而不是来这里骗吃骗喝骗玩的。

李女士觉得这太荒唐了,她觉得自己被骗了,就要求导游给她退钱,并表示自己要投诉他。

导游却不以为然,说:“你爱投诉就投诉,反正你也没证据。我们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旅游,都是按照这个规定走的,你一个人闹也没用。你要是不想跟团,就自己打车回去吧。”

李女士在网上曝光了这件事情,详细地描述了自己的遭遇,她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也提醒其他游客不要上当受骗。

事后李女士打电话投诉,当地文旅局工作人员联系了她,称接到投诉后已暂停该导游接客,并进行90天的重新上岗培训,也支持她将强迫购买的东西退还。

很快,李女士的事情就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表示同情和支持,有人表示愤怒和谴责,也有人表示无奈和调侃。以下是一些网友的评论:

@小白兔兔兔兔:太过分了!这种导游简直是法外狂徒张三!他们就是利用游客的无知和软弱来敲诈勒索!支持楼主投诉到底!

@老王卖瓜:这种事情太常见了,我去年去云南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导游每天都带我们去一些黑店买东西,还说什么有返利啊、有优惠啊、有保障啊之类的鬼话。我一看就知道是骗人的,就拒绝了。结果导游就对我态度很差,还说我不尊重他们的工作。我真是服了。

@花花世界看清楚:楼主太天真了,你以为7200元就能玩遍云南吗?你知道云南的景点门票多贵吗?你知道云南的交通费多高吗?你知道云南的住宿费多昂贵吗?你花这么点钱,还想享受高品质的服务?你也配?

@小丸子:我觉得楼主很勇敢,敢于站出来揭露这种黑心旅游团的真相。我也是一个爱旅游的人,但是每次去旅游都会选择自由行,因为我不喜欢被导游牵着鼻子走,也不喜欢被迫买东西。我觉得旅游的意义就是自由自在地享受风景和文化,而不是为了给别人赚钱。希望楼主能够得到公道,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从法律角度看,李女士有没有理?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如果旅行社违反了这一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诉讼。

既然约定中没有买东西环节,那么在行程当中,就不应该安排有这样的环节,一旦安排有这样的环节,李女士完全有权拒绝参加购物活动,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导游威胁她下车,就是对她的合法权益的侵犯。

李女士作为一个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等基本权利。她应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被旅游团欺负。同时,她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消费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要求对方给出详细的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

云南旅游团到底怎么了?

李女士的事件并不是个例。近年来,云南旅游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类似的问题。

有些旅游团以低价吸引游客报名,然后在旅途中强制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额外收费的项目,如果游客不从,就会遭到威胁或者暴力。

有些旅游团甚至还会故意安排游客住在偏远的地方,或者把游客带到一些没有人的地方,然后强行收取高额的费用,如果游客不付,就会被困在那里,无法离开。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云南的旅游形象和声誉,也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利益和感受。

为什么云南旅游团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有哪些原因和隐患?有哪些应对和改进的措施?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作为一个旅游爱好者,我对李女士的遭遇感到非常同情和愤慨。我认为这种旅游团是对旅游业的一种污点,也是对云南的一种侮辱。

云南是一个美丽而多元的地方,有着丰富而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它应该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旅游目的地,而不是一个让人心生恐惧和厌恶的旅游陷阱。

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和惩治这种黑心旅游团,维护正规旅游团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我也希望广大游客能够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消费意识,选择正规的旅游渠道和服务,避免上当受骗。我更希望云南能够展现出它真正的魅力和风采,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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