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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律师以案说法 旅游团团费能退吗现在多少钱

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律师以案说法

【问答民法典・以案说法】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给各行各业造成很大影响。餐饮业停摆,租金给饭店经营者带来较大压力;交通物流受阻,货物无法按时送到买家手中;原料工厂停产,产品无法如约生产交付……旅游业受创尤其严重,退团、退费、退订等旅游纠纷频发。

2023年12月30日,张先生一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行程为2023年1月25日至1月30日,共缴纳团费38800元。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旅行目的地某国于2023年1月23日确诊首例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张先生一家认为,出行前国内疫情已开始,本地小区已封闭,出入需办理证件、量体温,考虑到从境外回国会隔离,也不安全,不愿意冒险完成这次的行程,要求解除合同。

旅游公司则拒绝退还全部团费。被告代理人指出,2023年1月27日前出境游并未被禁止,涉案旅游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形。且原告预定乘坐的航班,于2023年1月26日正常起飞降落,同旅行团其他部分游客已完成此次行程并安全返回,取消行程系原告单方面自主放弃。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180条)

皮剑龙(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疫情属不可抗力,旅行社应退还相应费用

“天有不测风云”,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应当以一般人在事实发生时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可以预见。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不可避免、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能力范围。三是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

疫情本身或者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将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只能部分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旅行受疫情影响而取消,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构成不可抗力。

疫情影响作为不可抗力,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变更旅游合同,二是解除旅游合同。具体到本案,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张先生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能够解除;第二,关于退费的问题,旅行社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张先生一家的全部费用。

由于出国前,国内疫情已经开始,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客观上造成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即便其他游客正常出行,也并不能因此要求张先生一家不顾极大的健康风险贸然出行。事实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也于2023年1月26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基于此,张先生有权依据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因疫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消费者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费用。

由于本案是旅游合同纠纷,还应当依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解决。该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本案中,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返还给张先生一家。记者靳昊

旅游团付了定金但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交了购房定金没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定金本身具有定金合同的性质,若支付定金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一般情况下无法要回定金,但可以主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要求收受定金一方当事人返还定金。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购房指南法人浏览

报团旅游团费交了,有事去不了钱可以退吗

您好,理论上是不可以退的。也要看你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你有事不去了,那快和旅行社联系,因为越早提出那对你的损失就越小,越离你出发的时间短,那你的损失就越大,早点提出,那可以退还一部分钱款,如果还有二天就出发了,那肯定是不会退全款了。:53:30回复

旅游团能退吗

1、旅行社报团可以退吗?

部分能退,部分情况不能退,具体如下:

对于周边旅游线路退款、退团政策出发前不足4天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的,提出退订、人数减少或其它项目改变,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车位损失费用,退还扣除车位损失的剩余团款;

对于老年人、已含门票的儿童等特殊人群如有门票优惠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您可持有相关证件,由导游协助在景区门口做相应退款。

行程中如游客自愿取消部分景点,将不退还相应费用。旅行产品内标明赠送的项目如不能成行,不做任何退款。如有需要,请与导游或中商国旅建外分社客服专员确认相关事宜。

国内长线退款、退团政策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出发日期7日以外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团。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出发日期3日以外、不足7日的,扣除机票损失及代办业务等各项已产生费用;出发日期1日以外、不足3日的,扣除机票全款及代办业务等各项已产生费用;

国内长线行程中因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产生优惠的,将退还成本价与优惠价之间差额,或由导游写下书面说明,行程结束后,在组团旅行社办理退费差价其实建议,游客在旅行期间直接办理退费差价,以免结束后需要各方落实,耽误周期;行程中所含景点、用餐、住宿等项目如不参加需提前告知导游,未产生的费用当地现退;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您自身原因造成行程不能进行,未产生的费用当地现退。以下情况不退款:出发前1日以内退团,费用不退;机票为团队折扣票,确认出票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国内部分区域产品如海南、云南等地由于当地旅游接待费用的特殊性,以下情况费用不退:云南的常规团,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证件无效;丽江段大玉龙景区含:玉龙雪山进山费、玉水寨、玉峰寺、玉柱擎天、东巴谷、东巴万神园、东巴王国,以上6个景点为套票赠游景点,行程中因游览时间不够的原因,除玉水寨外,其他景点不作游览,费用无法退还,所有证件发生的优惠也一律不退;因当地旅游局规定团队必须制卡操作,退餐必须提前二天以上,否则不予退费;若游客自愿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车费、餐费、景点门票均无法退还;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团,需补收离团费100元/天/人,行程内任何优惠一律不退。以上退款标准如遇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特殊情况,需按实际产生损失核计。

国外参团:临时取消参团,特别是出境团,会在使馆留档!使馆会知道签发给您签证,您并未出行,有骗取签证之嫌;实际操作中,曾碰上过欧洲临时取消参团,导致美国拒签的情况!

出境旅游线路退款、退团政策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出发日期7日以外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季除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团。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签证被拒签,扣除签证办理所产生费用,退还剩余团款。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情况不退款:支付订金以后,因客人个人原因取消者包括报名后无法提供齐全的有效证件、签证材料者;签证完毕后不能根据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证金者或无法在旅行社指定日期前支付团款及保证金者订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关损失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确定了行程了,团费交了,哪怕您不去也会产生费用。出票后,团队票是不退不改的,扎扎实实的全损,境外的酒店一旦确定,即使不住也照样收费!所以说,临时退团,损失相当惨重!拓展资料:

1.机票一经开出如退票或签转,您将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退票或更改损失。

2.车船票一经开出如退票,您须承担相应的退票或更改损失。

3.酒店预订在入住前取消,如在产品中注明酒店有特别规定的,您将承担相应的酒店预订损失。

4.如您取消预订或行程有变化,请尽早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报了旅行团不去能退钱吗?

报了旅行团不去能不能退钱,一般情况是能退的,能退多少要根据你退团的时间和参加什么团来决定。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退团时间不同,所退的费用不同。关于退团出境团和国内团有很大的区别。出境团涉及到护照和签证,在你选定旅行的线路,旅行社工作人员为你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会很明确的告诉你,哪些费用不能退,哪些费用能退。比如在办理有些国家的签证递交相关资料以后,即使不能办下来,这些费用是不会退的。出境团在你确定出游并签订旅游合同确定已经出了机票、定了酒店以后,这些费用一般也不会退的,即使你不去,这些费用也要产生,如果是出的团队机票,你要是不去的话,会导致这些团队票需要退票以后再次申请团队机票,要是时间比较紧张不能申请团队机票,只能出散客票的话,那样旅行社的损失是很大的。国内团遇到团队机票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低于5折的机票是不签不退的。更想不到的是现在国内团好多都是低于成本在操作,你整个旅游费还没有往返机票费用多,你要是退团的话,不但退不了费用,还会让你补足机票的差价。所以当决定出团以后,没有特殊原因尽量不要退团,这样会给你自己和旅行社都会带来一定的损失。

3、已买好的旅游团队机票可以退吗?怎么退?

4、跟团旅游提前几天取消可以全额退款

1、在预定旅游的时候,网站一般都会有写明;

2、如果已经签订合同了,那么合同上也是会有写的,注意看下;

3、如果还是没有知道建议拨打预定公司的电话问下;

4、如果对给出的退改不满意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介入处理。

(4)旅游团能退吗扩展资料:

旅行社未成团的退款情况:

1、应当全额退还团费。根据合同法和旅游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旅行社应支付违约金;

2、旅游法第63条款规定,旅行社在不能满足“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条件的前提下自我

国家旅游局全面权威解答旅游法实施热点问题

    即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社会关注度很高,旅游业界和社会各界对旅游法的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对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者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已经展开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一些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9月10日,国家旅游局在北京组织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有关问题咨询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相关机构负责人,就前期收集到的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说明。

    热点1:旅游团费的理性回归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旅行社已经率先根据旅游法有关规定,调整经营方式,纠正低价收客、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不合理经营模式。与此同时,这些旅行社推出的旅游团队价格,特别是10月1日之后的报价,有了非常明显的上涨。对此,社会上存在一些不理解的议论,认为是旅行社企业借旅游法实施之机涨价。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十一”后团队旅游价格的上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价格水平理性的、正常的回归。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零负团费”的操作方式,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极大。

    该负责人表示,“零负团费”操作模式下产生的旅游者所购商品质价不符、价格虚高等问题,对旅游者的权益造成很大损害。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旅游团费的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归。

    他说,此前,团队旅游的价格通常非常低,主要因为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的吃、住、行等费用以购物等方式的不正当利润来弥补,弥补之后的利润由地接旅行社所有,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游客花很多钱却买到了名不副实的商品,是不正当的经营模式。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在安排行程时会更加照顾到游客的感受,现在团队游价格上涨的部分主要为游客吃、住、行等方面的费用。价格回归对于旅行社来讲是好事,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有利的。“十一”期间旅游价格较大幅度的上涨,是旅游法实施与黄金周旺季的叠加效应造成的。

    热点2:旅游者权益保护

    “维护旅游者权益”贯穿旅游法始终。旅游者权益的维护,需要政府、旅游经营者等各方面的保障,同时也需要旅游者自我维权、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步提升和消费心理的逐步成熟,这有赖于旅游者对法律法规有关内容的深入理解。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就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行程安排、成团最低人数、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行社责任减免信息,以及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内容,要求旅行社作详细说明,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提供旅游行程单。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他说,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旅游者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他说,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游者有权要求为其提供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就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等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其做出说明或者警示。

    他强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他说,包价旅游合同在旅游行程中被解除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返程费用。

    他强调,旅游者发现旅游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旅游、工商、价格、交通、卫生等主管部门举报;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的,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或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他特别提醒旅游者:一是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吃亏上当。他说,有的旅游者认为,参加低价旅游团比较划算,还可以购买旅游纪念品带回家。但是,没有免费的午餐,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团费诱使游客报名后,必然会从旅游者的二次消费中弥补,旅游者并不了解导游带其购买的旅游纪念品的价值与价格差距有多大,也不知道这些商品是不是假冒伪劣商品。有的旅游者认为,自己可以坚决不购物、不加点,实际上,行程中的购物店、自费景区一个接着一个,绝大多数旅游者要么自愿参加了,要么被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返程后感觉毫无旅游的舒适度和愉悦感。因此,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看清合同每一项内容,消费一定要理性,不可有侥幸心理。二是不要轻易在境外报名参加当地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据了解,一些旅游者由于对低价团的本质认识不清,打算自行或通过旅行社解决出境问题,之后在境外参加低价团。他说,与境外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原则上不受旅游法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境内旅行社有参与、诱导行为,一旦发生纠纷,无法依据旅游法维权。

    热点3:旅行社境内外组织、接待行为的法律适用

    目前,一些旅行社对由境内旅行社组织、境外旅行社接待的活动,是否适用旅游法有不同看法,认为境外地接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境内组团社无法控制。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法明确规定组织到境外的旅游活动,适用旅游法,旅行社企业对此要有明确的认识。

    他说,与旅游者的合同是由组团社签订的,行程是由组团社事先设计或确认的,境外地接社也是由组团社委托接待旅游者的,因此,境外地接社的行为应当受组团社的控制,后果应由组团社承担。同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组团社及其领队应当要求境外地接社按照约定安排旅游活动;不按照要求安排的,组团社及其领队应当制止。

    他表示,目前,市场上有一种现象,有的旅游者去港澳等地,在当地的旅行社报名,参加境外旅行社组织的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团队旅游。如果查实该活动是由我国境内旅行社参与组织的,依据旅游法,境内旅行社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热点4: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

    社会上特别是旅游业界,对旅游法关于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禁止性规定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不可以安排,有的认为可以安排,有些甚至认为旅游法禁止旅游者购物。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治理“零负团费”上,旅游法重点规范的是旅行社通过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而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非禁止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者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等活动,旅行社也可以选择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作正当、合理的安排,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他表示,旅行社如果安排具体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必须符合几个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也不得通过安排这些活动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必须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是应旅游者要求,否则旅行社、导游或领队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即使旅游者同意,也不得欺骗旅游者,不得通过安排这些活动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必须充分满足旅游者的知情权,就具体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情况,包括具体的名称、地点、时长、购物场所的主要商品或自费项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价格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准确、详细的说明;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要对这部分旅游者的活动做出合理的安排;不得将旅游者是否同意相关安排作为签约条件,旅游者不同意的,不得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增加团费,旅游者同意的,不得因此而减少团费。

    他说,旅行社违反这些要求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组团社或地接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热点5:旅游购物场所、自费项目经营者经营规范的问题

    目前,旅游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经营者和旅行社、导游、领队之间给予和收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旅游购物场所、自费项目经营者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做法是助长“零负团费”、造成“零负团费”经营模式难以根除的原因之一。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旅游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经营者均属于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指的“旅游经营者”。不仅旅游法对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有直接的规定,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两类旅游经营者也同样适用。

    对于销售不合格商品问题,他表示,旅游法第六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第五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一致的。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也明确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消费者在旅游消费中同样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9项权利,相关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旅游法规定的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商品;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等。

    对于旅游购物场所的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并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旅游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和行业规范,切实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扩大旅游消费需求。

    对于虚假宣传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以,对于旅游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于商业贿赂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旅游法已经在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旅游经营者通过回扣等方式给予或收受贿赂,排斥了其他竞争对手,扰乱了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属于工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监管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因此,当旅游购物场所、自费项目经营者等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工商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

    热点6:导游服务费和导游小费的关系

    旅游法对“导游服务费”和“小费”都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些旅行社认为,导游服务费就是小费,可以由旅游者在行程中直接向导游支付,有些旅游者对旅行社在出境游中收取小费的做法也存有疑问。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法规定的导游服务费,是旅行社支付给导游的劳动报酬,是旅游团费的组成部分,必须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列明,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收取;而旅游法规定的小费,是旅游者因对导游服务满意而自愿、额外、直接向导游支付的费用。

    他说,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导游均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但是在境外一些国家或地区,有向导游、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支付小费的习惯,这部分小费收入是他们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通常必须支付。根据旅游法关于“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的原则,对这种特殊情况,建议旅行社可以将该费用直接包含在旅游团费中向旅游者收取,或者在签订合同时专门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后另行收取,不得由导游、领队直接收取。

    热点7:导游、领队与旅行社的关系

    目前,有一些旅行社和导游、领队对彼此之间的责任关系认识不清。有些旅行社认为,临时聘用的导游不是自己的员工,其带团过程中强迫、诱导旅游者消费等违法行为,旅行社难以控制,因此旅行社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不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因临时聘用导游在带团中可能有其他收入,所以旅行社没有必要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为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行社不管是委派属于自己员工的导游、领队,还是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都应认识到,导游、领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代表旅行社,其相关违法、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旅行社承担。因此,旅行社应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管理。当然,导游、领队作为执业人员,也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旅游法都有明确规定。

    他强调,导游的劳动权益受法律保障。导游有权要求旅行社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有权拒绝旅行社要求其垫付团费或者收取费用的行为,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热点8:旅游者在出境旅游时解除合同的限制

    不少旅行社提出,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行程结束前可以解除合同,但在出境旅游中,通常要求“团进团出”,这与旅游者行使解除权在操作上可能出现矛盾和问题。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法规定,“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旅游团队出境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分团入境的,领队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组团社应当立即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据此,发生不可抗力、旅游者疾病等足以导致旅游者无法随团入境的客观原因的,应当按照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办理;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返回的,旅行社应当为其办理相关分团入境手续、协助其返程。但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目前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集体随团活动的强制性要求,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就应明确告知旅游者解除权受到限制的这一规定。

    热点9:旅游行程单

    目前,旅游业界对旅游行程单以及包价旅游合同与旅游行程单的关系等,仍存在模糊认识,对其具体要求和如何操作提出一些疑问。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行程单是对包价旅游合同必备条款中的旅游行程安排、服务项目安排和标准、具体内容和时间等进行细化,其内容应当与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及对旅游者的承诺相一致。

    他表示,旅行社应当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实际出团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

    热点10:旅游者如何维护权益和履行义务

    当前,旅游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大大提高,对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实践中,也有个别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不恰当的行为,包括在解决旅游纠纷中,有些过激的言行,甚至导致行程难以顺畅进行,损害了其他旅游者的利益。

    为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旅游法明确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地接社还是直接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的履行辅助人的问题,组团社都要承担责任。因此,旅途中发生的问题,如果不是当时必须解决的,旅游者完全可以回到居住地后找组团社承担责任。当然,也不排除旅游者可以及时与地接社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旅游及相关部门投诉解决。

    他还表示,旅游团队多由互不相识的游客组成,每个旅游者的行为关系到其他旅游者的利益,为了照顾其他旅游者的利益,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行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一是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二是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三是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四是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他说,旅游者的上述行为造成其他旅游者或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也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他强调,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旅行社因此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支出的费用;造成旅游者滞留的,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热点11:文明旅游

    当前,个别旅游者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损害了我国旅游形象以至国家形象,但有些旅行社提出,遇到类似问题自身难以解决。

    为此,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游者有文明旅游的义务,同时也对旅行社和导游提出了要求。在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建议旅行社将文明旅游行为规范作为合同内容,并向旅游者详细说明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的要求。此外,旅行社应当加强对导游、领队的教育和约束,要求其履行相关带团职责。

    他说,导游在旅游行程中,应当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对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屡次不听劝阻的,视为旅游法规定的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赔偿。

    他强调,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因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旅行团临时退团

『壹』游客临时退团,旅行社凭什么收取违约费

因为一旦决定参团就相当于跟旅行社签订了合同,游客临时退团,就相当于违约在先,就要支付违约金。

『贰』旅游临时退团扣除的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旅游是临时退团的费用,我觉得还是应该冲减原来的旅游费的收费也就是充钱收入的明细吧。然后多扣下来的可以做营业外收入。

『叁』旅行社临时单方违约取消团,应该如何赔偿

旅行社临时单方抄取消团,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肆』问题:临时退团为什么要收违约金

如果您临时退团,旅行社就得像酒店车队餐厅等等支付违约金,因为临时退团酒店预留的房间车队预留的车餐厅预留的餐等等就会因为时间问题无法出售,会造成损失。您与旅行社订好旅游线路后,双防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如果是因为游客自身原因临时退团,所以这些损失都得作为合同违约金由游客支付。

『伍』报团旅行临时退团,旅行社收费问题咨询

四川宝中旅行社为您解答,遇到这种问题,很简单。你说你要去。到时候把版身份证那些拿到权以后不去就好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或者你直接去香港如果强制购物。你把视频录下来,旅行社没有给你们签订旅游合同这些,你会来去旅游局投诉,旅行社全责

『陆』跟旅游团去旅游中途家有急事要退团怎么办

跟旅行社进行沟通,达成自愿退团协议。出境团涉及到护照和签证,在选定旅行的线路,哪些费用不能退,哪些费用能退。比如在办理有些国家的签证递交相关资料以后,即使不能办下来,这些费用是不会退的。

出境团在确定出游并签订旅游合同确定已经出了机票、定了酒店以后,这些费用一般也不会退的,即使不去,这些费用也要产生,如果是出的团队机票,要是不去的话。

会导致这些团队票需要退票以后再次申请团队机票,要是时间比较紧张不能申请团队机票,只能出散客票的话,那样旅行社的损失是很大的。

(6)旅行团临时退团扩展阅读

由旅行社或中介机构对旅行进行行程安排和计划,团队成员遵从旅行社安排统一进行旅行,采用包价方式一次性提前支付旅费并在某些项目上可享受团队折扣优惠的新型旅游方式。

团队旅游通常是指10人以上的团体共同出游。旅行社提供线路,游客选择购买,然后游客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景区、在导游的陪同下,乘坐交通工具,住预定的宾馆,按照规定的线路完成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过程。

这种事情团里有规定,在出发之前退团,费用还是比较少的,你和团队协商一下,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祝你成功!

『捌』报的旅游团因临时有事不去了,钱能退吗拜托各位大神

合同签过了,就要看合同上有约定的违约比例,现在全国的旅行社都是参考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合同样本制定的旅游合同,比例应该差不多的。但也有另一种情况,旅行社会酌情考虑已发生费用问题,有些社会根据团队操作到此时,有哪些费用已产生,不能退出,而哪些费用没有产生,来衡量这件事情。你可以与旅行社的业务人员坐下来,以此来协商一下,把损失降到最低。

『玖』报了旅行团不去能退钱吗

报了旅行团不去能不能退钱,一般情况是能退的,能退多少要根据你退内团的时间和参加什么团容来决定。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退团时间不同,所退的费用不同。关于退团出境团和国内团有很大的区别。出境团涉及到护照和签证,在你选定旅行的线路,旅行社工作人员为你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会很明确的告诉你,哪些费用不能退,哪些费用能退。比如在办理有些国家的签证递交相关资料以后,即使不能办下来,这些费用是不会退的。出境团在你确定出游并签订旅游合同确定已经出了机票、定了酒店以后,这些费用一般也不会退的,即使你不去,这些费用也要产生,如果是出的团队机票,你要是不去的话,会导致这些团队票需要退票以后再次申请团队机票,要是时间比较紧张不能申请团队机票,只能出散客票的话,那样旅行社的损失是很大的。国内团遇到团队机票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低于5折的机票是不签不退的。更想不到的是现在国内团好多都是低于成本在操作,你整个旅游费还没有往返机票费用多,你要是退团的话,不但退不了费用,还会让你补足机票的差价。所以当决定出团以后,没有特殊原因尽量不要退团,这样会给你自己和旅行社都会带来一定的损失。

『拾』旅行社办理退团手续费

旅游法规定,强调旅游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2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3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香港跟团过关,L签证必须去香港跟团过关吗还是可以自己单独过关

急!!!办的是香港跟团签注,请问不跟团如何通关?

在宁波我就不太清楚,你最好问宁波旅行社会比较好,但如果经深圳关口去香港就非常简单方便,只要到其中一个关口就有人问你是否需要代办签注过关,费用约RMB50-100左右!非自由行港澳通行证过香港一定要跟团走吗

不用一定跟团过境香港旅游,但是,必须有旅游团申请表。

根据香港入境事处关于签证有说明:

内地居民如欲来港观光旅游,可参加由指定内地旅行社所营办的「香港游」旅行团。参加「香港游」旅行团的团员必须取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双程证和「团队旅游」签注。而「香港游」的团员须遵从「随团往返」的原则。

内地广东省及28个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渖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如欲以个人身份来港观光旅游,必须取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双程证和「个人旅游」签注。

如果不是个人旅游签证,则属于团队旅游,须随团出入境。如果想要不跟随旅游团出游,则需要到旅行社申请香港旅游团队表具体咨询旅行社相关人员,由旅行社提供团表,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港澳通行证号码等,旅行社安排带队人员名单并盖单,带上旅游团队表过关入境,或由带队人送旅客过关入境即可。办理旅游团队表费用大约20元左右。过境后,自行安排行程。香港团签过关还要买送关证明吗?

香港团签过关不需要买送关证明了。凡7岁以上持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旅客均可以使用自助通道通关。

游客必须持有"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的签注"才能到香港/澳门;而港澳通行证分“G”签和“L”签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以往G签正常过E通道或者是人工就好了,但是L签还需要去旅行社办理一个送关证明。

“送关”只是一种俗称,实际上叫做“随团队出入境”,也简称“做名单”。并不一定必须要有旅行社送你,但必须持有赴港澳团队旅游的名单,否则L签是没法过关的。有了这个名单L签就可以过关了。

深圳各口岸持L签证来往香港的团队签证旅客,无需再用旅行社的团队名单过关了。持有L签团队旅游的港澳通行卡可自助过关,而仍旧持有本子的则需要在人工通道过关。

(3)香港跟团过关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

整顿旅游宰客,00后“特种兵”出手了

在过去的五一假期,到处都是“人从众”,当然旅游宰客的现象也会有发生,但这届00后,谁也不愿做案板上的鱼肉。面对旅游宰客的现状,大学生们是如何整顿的?一起来看看本文的分析吧。

严防死守,大概最能形容近两个月旅游业的状态。

前一阵子,淄博烧烤大火,引得四川、东北、重庆、江苏等纷纷请求出战。但很多一上来,就被本地人自己按住,“知道你很着急,但你先别出战。”

四川网友更甚,表示,“在四川吃一天的烧烤,被宰费用都够用一趟来回淄博了。”

这几天的五一“小长假”,到处都是“人从众”——数据显示,黄金周有2.4亿人在出游,相当于每7个人里就有一个在旅游。

人潮汹涌,当地人显然提醒不过来,各地争抢的游客们,又成了被趁火打劫的“羔羊”。

其中,大学生旅游特种兵也没能逃脱被宰,有预定的房间被酒店以装修为由强制退订,转头三倍价格重新挂出;有旅行小队7天游里“坐了5天牢”;也有被强制消费,不买不给出门的。

但这届00后,谁也不愿做案板上的鱼肉。“出了问题,商家、平台相互踢皮球?那就挑拨离间,让他们内讧,我坐收渔利。”“平台态度强硬,我就法言法语,违反签合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欺诈消费者甩出来,看谁怂。”……

是的,他们不仅精通各路投诉举报热线,而且随身常备旅游法,绝不受旅游的窝囊气,随时随地整顿“狂飙”的旅游业。一、没有规则只有博弈,大学生整顿“酒店刺客”

忙碌了一天,子桦正准备上床休息,一阵电话铃声止住了她。

看到号码归属地是重庆,她猜对方是来谈酒店赔偿的问题。然而,接通电话之后,她却懵了。“你就是那个投诉酒店还要给差评的大学生?”“退你一半房钱已经是照顾你了,别不识好歹。”“像你这种天天拿学生身份说事的我见多了,就是欠毒打。”

对方是子桦不认识的第三方人士,还上来就站在道德制高点,瞬间点燃了她憋了几天的火气。她觉也不睡了,站着跟对方喷了起来。

事情起因并不复杂。子桦想取消预定的五一出游酒店,但订单居然显示“不可取消”。这跟霸王条款有什么区别?她寻求协商,谁料一头撞进了“退款罗生门”里:

商家表示可以退,但平台要扣50%的违约金;平台称“商家不同意全额退款”,直接把她的取消申请打回来了。

子桦一盘算,自己提前半个月退房,还要白搭一周生活费。她不甘心,开始对平台“死缠烂打”,卖惨、投诉等手段轮番上阵,前后练废3个客服,也只把补偿金从32元谈到64元。

而酒店那边,则统统“已读不回”,她不得不祭出“差评”威胁,结果酒店没逼出面,第三方倒是跳出来了。

“一打二”变成“一打三”,就在子桦感觉胜利的希望渺茫时,转机突然出现了。

电话那边听到她投诉的是平台而非酒店后,语气马上变温和,教育她“不要随便给商家差评”后,表示违约金可以只扣30%。

这正中子桦下怀,她知道全额退款是妄想,态度强硬只是为了挽回

[热门]看法头条:旅游团不给退费犯不犯法

霸王条款三:退团一律不退费条款1:本协议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出止;退团一律不退费。条款2:保险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旅行社责任险。条款3:本合同生效后。报名旅游团临时不去能退钱吗1、一般情况是能退的,能退多少要根据不能去原因、退团的时间和参加团类型来决定。2、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退团时间不同,所退的费用不同。2?条款1:本协议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出止;退团一律不退费。条款2:保险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旅行社责任险。条款3:本合同生效后。

通过格式条款将经营者自担费用转移给消费者■条款1本协议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出止;退团一律不退费。■条款2保险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旅行社责任险。其他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将经营者自担费用转移给消费者,初级会计申请退费几次了例如,退团一律不退费;规避自己的服务质量瑕疵责任,例如,在不减少景点的条件下。旅游团报名了可以退不

你可以直接向旅游局对该社进行投诉,如果该社已未签合同为由,不承认。高端团队临时脱团不会收取什么费用,民法典培训机构拒绝退费但也不会退费;一些需要购物等支撑的低端团,教师资格证退费没有收到脱团是会收取脱团费用的。旅游团报价不去退费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这是国家文旅委关于退团,河南省英语四级退费标准退款的条款规定!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定金条款:里面没有明确说明,开封的初会什么时候退费按我个人理解,行程开始6天前,是应该全款退的!行程开始4~6天,定金不但可以不退。旅游不退钱

11月8日消息,据北京质量报告,中消协曝光旅游领域六大霸王条款:行程改期改线无任何赔偿;购物点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权益值卡不退费旅行社概不负责;退团一律不退费;随意调整行程。旅行社退款法律规定,旅行社可以退吗,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下关于旅行社退款法律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旅行社可以退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台辅导班退费问题投诉现在开始吧。

扣掉违约款和已付费用,剩余的余款应当退回。如果你对此费用有异议,可以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旅行公司只收钱不出行?记者今天从英德法院获悉,某旅游公司未退还团费,陈某遂将其诉至法院。2023年6月。

退款仅是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而不是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上述条款3:该条款违背公平原则,旅游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定的合同变更权。合同中规定不予退款,没有取得不当利益,没有危害合同当事人的利益的,则条款合法。如果因为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则该条款不合法。

旅游团不给退费犯不犯法呀

旅游团不给退费犯不犯法呢

旅游团不给退找哪个部门

旅游团不给退票怎么办?

旅行社不给退团费可以报警处理吗

旅游团费不退不换合法吗

旅游退款投诉找哪个部门

报的旅游团突然有事去不了怎么退款

参加旅游团不去了怎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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