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示的安全规程,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当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当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同时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游团队的领队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1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制度。
根据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风险提示级别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风险提示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卫生、公安、国土、交通、气象、地震和海洋等有关部门制定或者确定。
第十七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包括风险类别、提示级别、可能影响的区域、起始时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一级、二级风险的结束时间能够与风险提示信息内容同时发布的,应当同时发布;无法同时发布的,待风险消失后通过原渠道补充发布。
三级、四级风险提示可以不发布风险结束时间,待风险消失后自然结束。
第十八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四级风险的,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
二三级风险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二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
四一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
其他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加强对旅游者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安置旅游者,并根据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或者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旅游项目或者场所。
第十九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游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加强个人安全防范,并配合国家应对风险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以及风险区域范围覆盖全国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风险提示。发布一级风险提示的,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风险提示的,需经外交部门同意。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并负责发布前款规定之外涉及本辖区的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及公众易查阅的媒体渠道对外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同时通报有关媒体。
第二十二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下列旅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督促旅游经营者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其实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提高其安全经营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指导旅游经营者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应急管理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三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订本地区或者本部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对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进行指导,核定或者配合相关景区主管部门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引导景区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流量;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组织或者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旅游者的救助及善后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件;
二协调医疗、救援和保险等机构对旅游者进行救助及善后处置;
三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
第二十六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应当承担事件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旅游经营者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旅游突发事件上报至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国家旅游局。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二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范围;
三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其他有关单位的名称;
四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
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
六需要支持协助的事项;
七报告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前款所列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应当先报告已知情况;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续报。
第二十九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发生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在30日内按照下列程序提交总结报告:
一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二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三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国家旅游局提交。
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突发事件的,由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件类型和伤亡人数等。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情况逐级报国家旅游局。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建议评定组织依据相关标准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旅游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二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二旅游者2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外,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90年2月20日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导游岗位职责
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1、 年龄在18-30周岁,旅游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 要求身体状况良好、外貌端正、活泼开朗、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3、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4、负责团队接待记录及团队反馈;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5、 须持有国家导游证或领队证,肯吃苦耐劳、品德优良、有上进心、热爱旅游行业。6、有从事过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游客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欢迎优秀应届毕业生自荐。热爱本职工作,有责任心,吃苦耐劳!
工作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2、负责为游客导游、讲解,介绍旅游资源:
3、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
4、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1、性格开朗,充满活力,有一定的语言沟通和交流能力;
2、热衷于导游工作,富有工作热情,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3、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能吃苦耐劳,有导游证者优先。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 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
2 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
3 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
4 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
5 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1熟悉导游工作程序、从事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2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
3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
4 持有导游证优先。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细致掌握高端私人订制旅行的行程安排,根据顾客本身情况特点,结合旅行地的当地文化特色,深度策划旅行中的惊喜体验活动;
2.通过与操作的沟通配合,推动惊喜活动的完美实施,给客人带来独一无二、终生难忘的旅行体验;
3.完成旅游团队规定的服务项目,负责旅游团各环节的衔接、协调,监督接待计划的实施;
4.在境外保管客人的护照证件、机票,帮助客人填写出入境有关表格;
5.在境外监督导游的服务、酒店、用车、景点、用餐等要求是否按照承诺履行;
6.能够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负责出境旅游团队的领队服务工作,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1.持有北京市导游证有效期内,一年以上带团经验;
2.形象气质好,工作有计划性,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3.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工作内容:大连及国内带团;
工作性质:兼职为主,优秀人才可以作为全职来合作。也有机会应聘以下工作。
1、负责带团导游工作,包括响应客户的询单需求,与客户沟通最佳的旅游产品解决方案,向客户报价并直至达成交易; 2、与自己负责区域内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定时电话拜访,增加寻单量; 3、与客户达成交易后,负责对成交的业务与后期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与辅助完成,确保对客户产品和服务的承诺达到预期; 4、不断提高个人的职业能力,掌握所负责产品和服务的专业知识和客户沟通的技巧,提升客户满意度。
5、有旅行社工作经验优先。
1、大专以上学历,有旅游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2、性格外向、反应敏捷、表达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热爱旅游事业,有责任心,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吃苦耐劳; 4、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策划能力,善于沟通; 5、待遇:面议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3、安排和组织旅游者参观游览
4、负责向旅游者导游、讲解、传播中国文化:
5、、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安排旅游者的吃、位、行、游、购、娱,
6、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事项
7、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恃会见、座谈等活动、、解答旅游者的询问、,
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任职要求:领取导游证,有一定的带团经验,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招聘对象:持有导游证,或已取得导游资格证尚未领IC卡的拟从事华东地接、南京地接的人群。
注意:必须持有导游证或资格证。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旅游管理相关专业优先;3.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活泼,沟通能力强;4.有责任心,能吃苦,有团队合作精神;
5.无经历者可免费岗前培训。
应聘资料:身份证、导游证资格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2、男女不限,年龄不限,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3、形象气质佳,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待人热情,亲和力强。4、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5、熟悉旅游市场、从事过旅游类、销售类工作。
6、工作方式:可合作加盟可全职上班。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负责公司日常旅游团的导游工作。2:不带团时,在公司负责日常业务操作。3:并兼任公司电子商务操作。4:基本工资+导服费+业务提成。
1: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正规的导游证具有国家认可的导游员资质。2:能保证带团质量,认真负责,能合理安排游览行程,领会公司对团队的操作意图。3:在带团时,保证完成公司指定的带团要求,做到游客公司双满意。4:在公司上班时,做好公司规定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各项业务技能,使自己成为既能带团又能操作公司业务的双料人才
1,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
2,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
3,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
4,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
5,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1.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语言亲和力强;
3.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团队意识强
4.性格开朗、细致认真,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能够坚决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工作细心有条理;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2、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3、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4、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5、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1、男女不限、熟悉导游工作程序、从事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4、持有导游证优先。
广场店: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2号
沂蒙路店: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20号天宇茶叶平价超市南侧
面议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根据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约定,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2.负责为游客导游、讲解,介绍中国(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3.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4.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5.反映游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游客会见、会谈活动。
1.须持有导游证;
2.熟悉导游工作程序、从事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
4.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
薪资待遇面议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根据部门经理要求,做好景区游客的日常接待工作以及讲解工作 2、及时解答游客需求,带领游客进行活动3、微笑、热情的为游客服务,维护和树立景区整体良好形象 4、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1、有景区或者旅游管理专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2、男女不限,30周岁以内,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能力、执行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销售意识,能和游客很好的沟通,促成一次、二次销售; 5、具备专业的服务礼仪、服务意识,能力强者可放宽条件。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男女不限,35岁以下,形象良好,性格外向,有相关工作经验,有导游证。另,旅游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无导游证也可。
1.介绍旅游线路及游览注意事项;
2.带领游客游览,并重点介绍景点特色、典故、传说等;
3.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检查随队人员数及其他安全情况;
4.处理随队游客突发情况。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接受领导分配的导游任务,按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2.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提供规范的导游服务。
3.负责旅游过程中同各地接社的联系、衔接、协调工作。
4.负责向游客导游、讲解、介绍目的地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5.按照旅游接待行程,安排好游客的交通、餐饮、住宿,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反映游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会见、座谈等活动。
7.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妥善处理旅游相关服务方面的协作关系以及旅途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1.按照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导游证。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和组织能力。
4.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素质。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1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2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3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4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5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任职资格:1、持有导游证。2、熟悉导游工作程序、热爱旅游事业。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4、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1负责视察、团队参观、客户旅游过程中接待事项,做好客人旅游各站的讲解工作。2、安排好客户的行、游、食、购、娱等旅游活动。3、维护游客旅游过程中的人身、财物安全,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转达或处理游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4、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介绍企业文化和进行销售及客户销售渠道建立。岗位要求:1、有景区或者旅游管理专业经验者优先考虑;2、28周岁以内,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3、具有较强的组织计划能力、执行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性格外向、反应敏捷、表达能力强;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销售意识,能和游客很好的沟通;5、具备专业的服务礼仪、服务意识,能力强者可放宽条件。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
1.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
2.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
3.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
4.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
5.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1.熟悉导游工作程序、从事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
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导游岗位职责职位描述岗位职责:1、负责旅游团队全程陪同及导游工作;2、落实旅游团的衣食住行等;3、处理团队突发状况或意外事件;4、负责景点资料的收集及团队反馈;5、维护本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任职资格:1、五官端正,旅游专业毕业;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3、有耐心,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细心有条理;4、持有导游证。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