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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午餐“土鸡火锅”变蛋黄派,“低价×日游”都有哪些坑 北京低价一日游送很多东西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守坤

近日,来自东北的游客林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4月16日到云南丽江旅游,遭遇“低价一日游”的坑——页面上显示提供的“便携式氧气瓶”得自己出钱买,在导游不停推销下购买了好几瓶60元一瓶;本应提供的午餐“土鸡火锅”变成了蛋黄派;被导游催促买幡旗、坐电瓶车等,不买导游就给脸色看……

近段时间以来,旅游热逐渐升温。人们出行旅游,价格是最受关注的因素之一,一些旅行社也顺势推出了“低价×日游”产品。但在低价游过程中,各种纠纷不断。

“低价×日游”可能存在哪些坑?如何解决?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你看看,上面明明写着,298元包括景区门票、索道、便携式氧气瓶、土鸡火锅等,但实际上除了门票、索道,其他的要么没有,要么简化了。导游还不停地给我们推销商品,不买就甩脸子。”游客林先生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记者看到,林先生是从网上买的“一日游”,原价535元,折扣价298元,上面标明“景区进山门票+索道票+便携式氧气瓶+防寒服租借+来回接送”。套票详情中还写着,提供土鸡火锅、矿泉水等。

林先生算了一下,自己买景区门票和索道票以及打车去景区,也要花260元左右。298元确实很划算,但没想到服务缩水严重、一路推销商品,而且旅游团人数多、导游管理能力差,等人齐了坐索道,光等集合就等了1个多小时,玩得很不愉快。

类似的糟心事,不止林先生一人遇到过。

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目前,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逐步呈现复苏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现象有所抬头,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旅游业整体形象。在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亟须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增强市场预期。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主管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管理,严惩旅行社的违规行为,尽快出台关于“低价×日游”的相关管理细则。除了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之外,相关部门还应积极作为,满足游客“低价高品质”出行的愿望。

前不久,游客赖先生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一段旅游经历,在低价购买了某旅行社一款“厦门五日游”产品后,结果发现真正游的时间不到4天。

赖先生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显示,在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解除合同退团的游客会被旅行社扣除旅游费用40%的违约金。但合同里对于2月20日出发的准确时间并没有明确说明,系签订合同之后才告知赖先生,航班时间是2月20日晚,到达厦门的时间是2月21日凌晨1点。

赖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是跟着导游,根据出发前的行程单去各个景点游玩,第3天自由活动,而第4天原本计划下午4点40分从厦门返程,结果临时又提前到了下午一点返程,所以总的旅游时间也就4天不到,比旅行社宣称的5日游少了1天多。

对此,旅行社回复,“×日游”默认含往返时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旅行社的宣传和合同当中并未表明此内容,或者根本没有签订合同,在游客交钱后才告知具体的旅行安排。

“×日游”是否该包含往返时间?

对此,呼伦贝尔学院教师张婧认为,“×日游”是可以包含往返时间的,但旅行社应该明确提示消费者。游客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而知情是保证公平、自愿的前提。

“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专业提供者,无论从专业或者从对其提供的旅游产品的熟悉程度来说,都更具有信息优势,相对来说,游客作为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证信息上的公平,旅行社有义务提前告知。此外,旅行社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为了便利,往往会使用格式条款。而旅行社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相对来说处于强势地位,多数情况下,‘×日游’含往返时间对于消费者来说属于不利条款,对消费者来说有重大利害关系,所以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提示。”张婧说。

此外,记者发现,很多“低价×日游”中保证的“高质量服务”,往往成为空谈。

今年4月初,天津市河东区的李先生在某旅行社官网购买了价格较为便宜的婺源两日游,行程包含婺源江岭景区,原本定的行程是下午,导游却临时改成了上午。景区的检票口在山顶,李先生到了山下,导游却没有安排接驳车,需要他们自费包车上山。

“我是订的两日游,而不是请旅行社代订景区门票,旅行社理应把行程都安排好。如果没有接驳车可以安排其他地方,或者提前通知团队一起订车去景区,而不是态度恶劣地回复,不是给你买票了吗。”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电话给官方客服反映,但并没有人帮他解决问题。

为了不耽误行程,他只能和其他人一起包车上山,结果导游只给了一小时游玩时间,全程就是赶路,什么风景都没来得及看,本来下午6点才结束的行程,提前到4点半就结束了。

今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的吴先生在某旅行社直播间购买了哈尔滨雪乡行程,尽管合同中有一条明确预约后不可退款,因为价格特别合适、游玩品类丰富,吴先生还是在购买后立刻预约了时间。但当1月下旬来到入住酒店和工作人员签订合同时,吴先生才发现有很多内容和直播间宣传以及与旅游管家沟通时完全不一样。

“出发前,本来说下单后有管家一对一服务,结果只是有人加了我微信给我发注意事项。直播时承诺到哈尔滨住的是五星级酒店,而到地方发现属于出行App自行评定的四钻酒店,并非宣传的五星级。”吴先生说,不仅如此,在去雪乡游玩时,旅游管家一直说就住在雪乡,实际上住的却是距离雪乡几十公里外的二浪河,住宿条件很差,而且住宿为拼房,不是承诺的单人间。

“还有,当时承诺的全程包航空座椅小型旅游车,实际上是大型旅游车,车内汽油味很重,旅游合同中包含的温泉没去成,给出的理由是锅炉坏了,而这方面费用也没退。有一天,午餐一桌13人只有6个菜,合同中写明的是一桌10人至少8菜一汤,到最后一天干脆午餐都没了。合同中说只有两个购物店,实际上带我们去了4个。”吴先生说,如果不是已经到了旅游地而且没法退款,他是肯定不会选择去遭罪的。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总工程师齐晓波认为,关于旅行社多项承诺内容无法兑现,应当认为其存在虚假宣传和侵权行为。如果确实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住宿、就餐标准,如低于原标准,应退回差价;若取消个别景点,应提前或及时向游客说明原因,取得游客同意,退回景点门票或更换其他相应景点等。

“如果旅行社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预约后不给消费者退款是不合理的。”张婧说,一方面,如果已经订立合同,消费者可以根据旅行社的虚假宣传行为主张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程度不同,情节轻微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严重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另一方面,诚信公平的原则是贯穿整个合同始终的,即使尚在磋商阶段,还未订立合同,旅行社也有诚信的义务,如果因为欺诈误导导致消费者信赖利益的损失,消费者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此,在商家虚假宣传时,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款的,只是具体的退款额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直播间,很多旅行社承诺的都是“一价全含”“低价实惠”,其中包括各种费用。但有些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又被额外收取100元保险费用,尽管合同中明确写的是“建议自行购买”,工作人员却说不买不能参加旅游团。还有些导游在车上推销不包含在合同中的自费项目,带着游客去往没在旅程安排上的购物店消费等。

“无论对消费者还是旅行社来说,虽然意外险都是必要的,但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并不合理。合同中既然约定了自愿购买,就应当允许消费者自行作出选择,而不能进行变相的强制消费。而关于推销不包含在合同中的自费项目是否合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存在强制消费,仅是提供

[诚信建设万里行]非法低价一日游猖獗 记者亲历揭露旅游欺诈套路

央广网三亚2月25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朱永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时下正是海南三亚的旅游旺季,当全国大部分地区天寒地冻或连日阴雨之际,来自各地的“候鸟”们此刻正在三亚享受着阳光、沙滩和舒适的天气。但在旅游旺季,同样也是不法低价团、违规旅行社活动的高峰期。

在三亚著名的海月广场上,不少人在散发打着“中青旅”“国旅”旗号的传单,除了普通一日游之外,还能花10元钱去200公里外的博鳌参观,100元就可以参加6天5晚的越南游。即便人们看到价格太低避而远之,可售价看似正常的“游艇夜游三亚湾”同样是“套路连连”,买票上船看不清夜景,加钱才能体验“完整版”。

一早来到三亚湾畔著名的海月广场,来自全国各地的“候鸟老人”们在树荫下唱歌、跳舞,但不少人手里都拿着所谓“中国青年旅行社”散发的旅游传单。记者找到几位老人手中的传单发现,除了正常的呀诺达、分界洲岛一日游之外,还有10元游博鳌、100元游越南等特价项目。

记者拨通一位自称是“中青旅”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也明确表示,10元去博鳌就是购物团,他们拿人头费,去了买不买看自己,早晨5:30出发。在记者预订第二天博鳌一日游后,当天晚上却被告知,博鳌进行检查,所有一日游项目取消,何时恢复等待通知。

之后,记者又拨通一位自称是“海南中国旅行社”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100元游越南的项目限时特价,200块的团会“奢华一点”,直接坐船去越南。在路线详情中可以看到,参团者要从三亚坐车到海口,搭轮船到广西北海,再经陆路到越南,游览下龙湾、河内、胡志明市等地,6天往返近4000公里车程。“100块钱的,行程是坐车多一点,比较劳累辛苦一些;200块钱就会轻松一点,坐船多一点,行程是一样的。”她介绍。

这么远的路程,一二百块就能全程包吃住还有交通费。这连油钱都不够的路线,旅行社赚什么钱?为了确保记者相信他们不是非法低价团,这位工作人员再三表示,他们是正规旅行社,这么便宜是因为国家对三亚旅游有“补贴”。

如此低价团,又加上了“政府补贴”的幌子,对不少人确实有吸引力。在采访中,记者遇到两位来自外地的“候鸟老人”,他们都参加了博鳌和越南低价团,他们告诉记者,为了吸引老人入团,在博鳌游中,旅行社甚至倒贴10块钱,不过到了那里,就开始不停地花钱。照相花35块钱,出船抓彩20块钱。他们都让游客去排队,不让走。国家政府给补贴,必须凑人头。

对于记者咨询过的100块越南游,这位老大爷告诉记者,他们连100块的团费都没出,全程“免费”,因为国家给他们“补贴”了。只是在旅游过程中,如果不买东西,导游就会骂他们,他只好买了点。他说:“从三亚有大巴给我拉到海口,上船拉到北海,从北海再过去。净坐车了,反正就是给你参观橡胶、药材、沉香木等。如果不买,他们就急眼,问你啥也不买出来干啥。六天五晚,吃的反正都是那八个菜。”

在了解完越南、博鳌游之后,记者又从传单上的电话报名了“夜游三亚湾”,原价100元,对方爽快地给记者优惠到了60元,本以为赚到了,可等到了游船售票处,才发现,有的大爷大妈用20甚至15元就买到了船票。

图为游船上的抽奖箱央广记者任梦岩摄

而这只是刚刚开始,上船后,工作人员将所有人都集中在了一层。他告诉大家,只有再花100元,才能上顶层看风景,否则一小时的旅程,只能憋在这里通过小玻璃看景色。另外,楼上还有免费水果和人妖表演。到楼顶后,两位衣着暴露的人妖开始舞蹈,动作低俗。伴随着音乐,船上又展开抽奖活动,20元一次,有机会抽到所谓的水晶项链,在大家抽奖几十次后,也没人中奖,得到的只是一些手环。工作人员说,四条水晶项链藏在4个不同的箱子中,为了让大家大胆放心地参与其中,水晶厂家给出两大承诺,拿到项链之后直接送出,不会再加收任何费用。

夜游三亚湾,不加钱只能从窗户里看景色央广记者任梦岩摄

如此夜游,一位游客从船上下来后,大呼上当:“我花了260块钱坐船啥也没看见,都是假的,我们外地人真的被骗了。”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拨打了三亚当地旅游监督热线12301,工作人员表示,街上发传单的基本上都是非法一日游,针对记者反映的问题,也会开展调查。他们一般会建议客人不要参加传单上宣传的一日游,因为如果出现问题找不到当事人,肯定是陷阱。他们对非法低价游也一直在打击,但是不法分子也会找漏洞或者铤而走险,建议游客还是不要相信。

根据记者观察,不少违规发传单的人就站在正规门店不远处,让不了解情况的人很难辨别。而且记者体验发现,通过违规传单上的介绍,也的确能够参加正规的一日游。这种“真假混合”的情况,也让正规中青旅工作人员非常无奈。中青旅工作人员表示:“它写的中国青年旅行所,没有门店。公司不查,管也没用。我们抓过,路边每天有很多,举报了这个,还有下一个,没办法。”

从街边非法散发的广告到游船上坐地要价的行为,都让前往三亚的游人们防不胜防。虽然在本次行程中可以看到,大部分一日游都要求签订正规合同、投诉热线可以迅速接入及时进行反馈。可记者2天之内还是收到了不下10张违规传单,电话、微信号印得清清楚楚,监管部门能否按图索骥,让三亚旅游少点套路,多点实惠?

记者调查:“低价×日游”都有哪些“坑”

近日,来自东北的游客林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4月16日到云南丽江旅游,遭遇“低价一日游”的坑——页面上显示提供的“便携式氧气瓶”得自己出钱买,在导游不停推销下购买了好几瓶60元一瓶;本应提供的午餐“土鸡火锅”变成了蛋黄派;被导游催促买幡旗、坐电瓶车等,不买导游就给脸色看……

近段时间以来,旅游热逐渐升温。人们出行旅游,价格是最受关注的因素之一,一些旅行社也顺势推出了“低价×日游”产品。但在低价游过程中,各种纠纷不断。

“低价×日游”可能存在哪些坑?如何解决?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你看看,上面明明写着,298元包括景区门票、索道、便携式氧气瓶、土鸡火锅等,但实际上除了门票、索道,其他的要么没有,要么简化了。导游还不停地给我们推销商品,不买就甩脸子。”游客林先生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如是说。

记者看到,林先生是从网上买的“一日游”,原价535元,折扣价298元,上面标明“景区进山门票+索道票+便携式氧气瓶+防寒服租借+来回接送”。套票详情中还写着,提供土鸡火锅、矿泉水等。

林先生算了一下,自己买景区门票和索道票以及打车去景区,也要花260元左右。298元确实很划算,但没想到服务缩水严重、一路推销商品,而且旅游团人数多、导游管理能力差,等人齐了坐索道,光等集合就等了1个多小时,玩得很不愉快。

类似的糟心事,不止林先生一人遇到过。

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目前,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逐步呈现复苏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现象有所抬头,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旅游业整体形象。在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亟须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增强市场预期。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主管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管理,严惩旅行社的违规行为,尽快出台关于“低价×日游”的相关管理细则。除了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之外,相关部门还应积极作为,满足游客“低价高品质”出行的愿望。

前不久,游客赖先生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一段旅游经历,在低价购买了某旅行社一款“厦门五日游”产品后,结果发现真正游的时间不到4天。

赖先生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显示,在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解除合同退团的游客会被旅行社扣除旅游费用40%的违约金。但合同里对于2月20日出发的准确时间并没有明确说明,系签订合同之后才告知赖先生,航班时间是2月20日晚,到达厦门的时间是2月21日凌晨1点。

赖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是跟着导游,根据出发前的行程单去各个景点游玩,第3天自由活动,而第4天原本计划下午4点40分从厦门返程,结果临时又提前到了下午一点返程,所以总的旅游时间也就4天不到,比旅行社宣称的5日游少了1天多。

对此,旅行社回复,“×日游”默认含往返时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旅行社的宣传和合同当中并未表明此内容,或者根本没有签订合同,在游客交钱后才告知具体的旅行安排。

“×日游”是否该包含往返时间?

对此,呼伦贝尔学院教师张婧认为,“×日游”是可以包含往返时间的,但旅行社应该明确提示消费者。游客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而知情是保证公平、自愿的前提。

“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专业提供者,无论从专业或者从对其提供的旅游产品的熟悉程度来说,都更具有信息优势,相对来说,游客作为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证信息上的公平,旅行社有义务提前告知。此外,旅行社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为了便利,往往会使用格式条款。而旅行社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相对来说处于强势地位,多数情况下,‘×日游’含往返时间对于消费者来说属于不利条款,对消费者来说有重大利害关系,所以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提示。”张婧说。

此外,记者发现,很多“低价×日游”中保证的“高质量服务”,往往成为空谈。

今年4月初,天津市河东区的李先生在某旅行社官网购买了价格较为便宜的婺源两日游,行程包含婺源江岭景区,原本定的行程是下午,导游却临时改成了上午。景区的检票口在山顶,李先生到了山下,导游却没有安排接驳车,需要他们自费包车上山。

“我是订的两日游,而不是请旅行社代订景区门票,旅行社理应把行程都安排好。如果没有接驳车可以安排其他地方,或者提前通知团队一起订车去景区,而不是态度恶劣地回复,不是给你买票了吗。”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电话给官方客服反映,但并没有人帮他解决问题。

为了不耽误行程,他只能和其他人一起包车上山,结果导游只给了一小时游玩时间,全程就是赶路,什么风景都没来得及看,本来下午6点才结束的行程,提前到4点半就结束了。

今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的吴先生在某旅行社直播间购买了哈尔滨雪乡行程,尽管合同中有一条明确预约后不可退款,因为价格特别合适、游玩品类丰富,吴先生还是在购买后立刻预约了时间。但当1月下旬来到入住酒店和工作人员签订合同时,吴先生才发现有很多内容和直播间宣传以及与旅游管家沟通时完全不一样。

“出发前,本来说下单后有管家一对一服务,结果只是有人加了我微信给我发注意事项。直播时承诺到哈尔滨住的是五星级酒店,而到地方发现属于出行App自行评定的四钻酒店,并非宣传的五星级。”吴先生说,不仅如此,在去雪乡游玩时,旅游管家一直说就住在雪乡,实际上住的却是距离雪乡几十公里外的二浪河,住宿条件很差,而且住宿为拼房,不是承诺的单人间。

“还有,当时承诺的全程包航空座椅小型旅游车,实际上是大型旅游车,车内汽油味很重,旅游合同中包含的温泉没去成,给出的理由是锅炉坏了,而这方面费用也没退。有一天,午餐一桌13人只有6个菜,合同中写明的是一桌10人至少8菜一汤,到最后一天干脆午餐都没了。合同中说只有两个购物店,实际上带我们去了4个。”吴先生说,如果不是已经到了旅游地而且没法退款,他是肯定不会选择去遭罪的。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总工程师齐晓波认为,关于旅行社多项承诺内容无法兑现,应当认为其存在虚假宣传和侵权行为。如果确实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住宿、就餐标准,如低于原标准,应退回差价;若取消个别景点,应提前或及时向游客说明原因,取得游客同意,退回景点门票或更换其他相应景点等。

“如果旅行社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预约后不给消费者退款是不合理的。”张婧说,一方面,如果已经订立合同,消费者可以根据旅行社的虚假宣传行为主张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程度不同,情节轻微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严重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另一方面,诚信公平的原则是贯穿整个合同始终的,即使尚在磋商阶段,还未订立合同,旅行社也有诚信的义务,如果因为欺诈误导导致消费者信赖利益的损失,消费者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此,在商家虚假宣传时,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款的,只是具体的退款额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直播间,很多旅行社承诺的都是“一价全含”“低价实惠”,其中包括各种费用。但有些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又被额外收取100元保险费用,尽管合同中明确写的是“建议自行购买”,工作人员却说不买不能参加旅游团。还有些导游在车上推销不包含在合同中的自费项目,带着游客去往没在旅程安排上的购物店消费等。

“无论对消费者还是旅行社来说,虽然意外险都是必要的,但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并不合理。合同中既然约定了自愿购买,就应当允许消费者自行作出选择,而不能进行变相的强制消费。而关于推销不包含在合同中的自费项目是否合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存在强制消费,仅是提供

“北京一日游”游玩攻略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底蕴深厚;同时,山清水秀,景致无数,四季皆美!到北京旅游怎么玩?这可能是大部分第一次到北京来旅游的游客想问的问题。为了更方便游客在北京游玩,小编贴心地为大家奉上北京“N日游”系列游玩攻略。

北京一日游游玩攻略如下:

天安门广场,位于北京市中心,南北长880米,东西宽500米,面积达44万平方米,可容纳100万人举行盛大集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广场。

天安门广场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国旗长5米,宽3.3米,旗杆高度为30米。旗杆基座由汉白玉砌成。天安门广场每天都要举行庄严的升降国旗仪式。1997年,天安门广场国旗被中宣部评为首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天安门广场国旗升降时刻分别是在天安门广场看到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时刻,寓意伟大祖国与日同辉、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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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日游特价团1天仅2小时在景区游玩

5月4日,记者报名体验一个北京一日游的特价团,仅两小时在景区游玩,其余均为逛物环节。

日前,一段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低价团、强迫购物等再度成为关注焦点。2013年出台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近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同样一条线路,参团的价格存在数百元甚至2000元的差价。其中,一个北京至云南双飞6天的低价团,明确限制参团游客年龄在30岁到54岁之间。对此,旅行团工作人员表示,限制年龄是为了保证游客有购买能力,从而收回成本。

5月4日,记者报名体验一个北京一日游的特价团,旅行团不仅不和游客签合同,且一天仅有两小时在景区游玩,其余大部分时间均为玉器和特产的购物环节。

“450元特价团大部分时间购物”

记者在网上搜索“北京到云南昆明、大理、丽江双飞6天跟团游”,旅行社给出的报价多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但也有一些报价在800元到1500元,最便宜的一个特价团只要450元。

价格相差近5倍的不同旅行团,行程安排显示大致相同,以2350元和800元、450元的三个团来说,均从北京出发,往返双飞,提供当地空调旅行车,途经昆明、丽江等云南景区。

记者发现,其中2350元的团和800元的团为同一家旅行社组织。被问及高价和低价团的区别,旅行社工作人员称,2350元的项目安排中,入住4晚5星酒店和1晚豪华温泉SPA酒店,而低价团仅为普通酒店。“最大的区别应该是购物,特价团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购物。不过,出了云南导游骂人的事后,我们一般也不推荐低价团。”

此外,在450元低价团的团费下方,附有一行报名须知,称该特价团的适宜人群为30岁-54岁,2带1无附加。

记者以游客身份咨询该家旅行社,工作人员解释称,低价团本身是亏本的,必须通过游客购物,来赚回成本。为了保证购物环节,特价团的参团人员年龄必须在30岁到54岁之间。“这是我们所称的正常年龄,具有购物能力。若不满30岁的,需要找一个正常年龄的带着,否则只能参加2000元以上价位的旅行团。”

该工作人员同时称,虽然不能强制购物,但游客必须按导游要求进入商店,并且要待满规定时间。

“这种亏着的团,导游肯定会拼命游说你,你要能扛得住,不要生气什么的,毕竟一分钱一分货。遇到的团队能买的,导游服务肯定好,要是都不买,导游肯定会各种说你。”该工作人员说。

“特价团景点基本都是免费的”

旅行社以低价吸引游客,除购物环节加大外,低价的折扣还往往“打”在游览项目上。

通过登录旅行网站查询,记者找到了两个同是“华东五市双飞六日游”的旅行项目,一个报价是2590元,另一个报价850元。通过网站中的信息可以看到,二者均为北京出发、往返双飞,且住宿都是快捷连锁酒店的标间。除了在餐费上稍有不同外,两个旅行团最大的差异便体现在游览项目是否需要自费上。

根据网站的介绍,在2590元的项目中,游览景点的门票已经全部包含在团费当中;而在850元的项目中,游客不用交钱就可以游览的景点往往本身就免费,如:淮安周恩来故居、南京夫子庙及秦淮河旅游带、中山陵等,而“乌镇东栅”、无锡尚湖景区则明确标明“门票自理”,除此外还有“灵山圣境”、“苏州定园”等自费“推荐景点”。

此外,低价旅游团在行程中也明确标注了购物项目,如“参观丝绸博物馆”、“参观珠宝公司”、“参观珍珠研究院”等,平均每个购物项目都要一小时或一个半小时。

记者以游客身份咨询850元的旅行团,接线人员称:“之所以能够低价,一方面是因为很多机票是特价的,比较便宜;另外一个就是提供的景点基本都是免费或者费用很低的,除了这些再去玩儿就要费用自理了。”该工作人员说,自费项目并不会强制参加,“但是往往最好玩儿的都要自费,所以到了之后一般游客多少会参加一两个。”

游玩仅2小时途中多次购物

搜索北京一日游,能看到很多特价团,价格大多在100元以下。以文化专线为例,旅行项目包括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鸟巢水立方外景等。记者选择了一家80元的特价团咨询,接线员表示:“80块钱包含门票、车费、餐费等所有内容,没有自费项目,没有购物点,是纯玩儿团。”

5月4日早6时,记者和其他30多名散客,开始了北京一日游的行程。

旅游大巴上,记者交了80元团费后,要求签订旅游合同。导游表示,要签合同,得补够150元旅行费,“你这是低价团,不用签合同了,跟着导游就行。”

路上,导游开始向乘客介绍自费项目:看老北京天桥绝技表演,每人收费130元钱。记者拒绝交钱,导游称:“不交钱你自己买长城门票。”

一番“争论”后,最终,记者被收取50元作为自费项目的费用。

7时40分,旅行大巴到达水关长城,导游招呼游客下车。“这和八达岭长城一样吗?”有游客问。

“一样的。”导游说着,催促游客下车。

如果说对长城的游览算是偷梁换柱,组团时承诺的十三陵游览项目直接成了走马观花。游览完水关长城后,大巴往十三陵方向开,不过到站却未停车。

导游介绍,十三陵只对外开放三个陵,“现在正在进行维修保护工作,大型的团队接待不了”,而且“陵墓晦气,老人、小孩、学生、当官儿的以及运气好的新婚夫妇都不宜进入。”

除了水关长城的100分钟游玩,和坐在车上逛完的明十三陵,所谓的北京一日游,整整一天只有两小时在景区游玩,其他时间都是购物环节,包括两家玉器城及一家土特产超市。

限定购物时间涉嫌强制购物

北京市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表示,特价团不等于零负团,一些旅行社可能会通过让利的方式进行促销,这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也有一些特价团实际上就是零负团,这种团一般会先以低价吸引游客,然后将购物安排在行程里,虽然理论上不强迫购物,但是正常的购物,是不会要求游客待满多少时间的,而这种团一般会有时间限制,这已经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北京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坦言,虽然旅游法有明确规定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这种规定是活的,有很大的弹性,因为它后面还有一句: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这就使得一些旅行团有空子可钻。

刘思敏建议游客出行尽量不要选择团费过低的旅行团,此外,应事先看好旅游合同的条款中是否有年龄限制、列出购物地点等附加条件。

本版采写/摄影新京报记者左燕燕实习生王梦瑶

(原标题:450元云南六日游30岁以下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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