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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索道,不再是一门好生意 索道建设费用

景区索道,不再是一门好生意

近日,三特索道发布公告称,将投资3.53亿元开发千岛湖田野牧歌牧心谷休闲运动营地。对于以门票和索道为主营业务的三特索道来说,此举略有些“出格”——放着有景区“茅台”之称的索道不做,选择更考验综合运营能力且早已玩家济济的主题乐园,三特索道,是被逼无奈,还是精心布局?花1年索道营收“挤入”乐园

3.53亿元对于三特索道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据三特索道2023年业绩预告,年度营业收入为3.8亿元—4.2亿元,也就是说,投资建设千岛湖牧心谷项目要花费三特索道近1年的营收。

公告显示,牧心谷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千岛湖风景名胜区内,占地面积约3,280,000㎡,项目拟以千岛湖生态山水为基底,打造多种业态集聚的一站式旅游目的地。其中景点建设分三个区:入口区含沉浸式体验乐园、光影体验馆、特色主题民宿、商业综合体、萌宠乐园、夜游产品、停车场等建设;森林景区含索道、威利车、MCC(山地冲锋车)及观光栈道、山顶地标等项目;科普研学区含节点驿站、研学课堂、沿线商服等项目。

之所以要花费大额资金建设牧心谷项目,三特索道给出的理由是:原本的千岛湖梅峰、黄山尖两条索道,产品较为单一、依附性强。尽管两条索道年接待量已达百万人次,但客流转化价值暂未显现。所以,三特索道希望通过投资建设牧心谷项目,拓展深度开发和新项目拓展的机会,实现在华东片区的规模扩张。

而三特索道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也成为其必须寻找新出路的佐证。据其公布的财报数据,2023-2023年三特索道扣非后净利润分别是-3013.48万元、501.26万元、211.72万元,利润微薄,很多时候只能靠变卖资产度日。因此,主题乐园成为了三特索道改变现状,并实现深度开发的出路之一。

不过,这并不是三特索道首次进军主题乐园。早在2023年8月,三特索道就以2.8亿元收购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80%股权的动作试水主题乐园,对于当时一季度末净资产为11.83亿的三特索道而言,其所付出的代价不亚于这一次的3.53亿。不过幸运的是,三特索道的收获同样匪浅,据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收购完成后该项目将成为继梵净山、猴岛、华山后,三特索道第四个年游客量超百万的项目。”

尽管有过成功经验,三特索道看重的主题乐园新赛道也并不好走。近年来,主题乐园市场处于持续升温的状态,据克而瑞乐苇文旅地产年度发布会数据显示,2023—2023年拟建“中国主题乐园、公园”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45亿元。其中不乏强有力的头部乐园玩家,华侨城、华强方特、长隆集团、宋城集团,还有恒大集团、融创集团等房企领军企业。而与乐园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数据显示全国共有4000多个各式各样的主题乐园,其中70%的主题乐园处于亏损状态。

从坐拥景区“茅台”到“挤入”主题乐园赛道,三特索道的转型不可谓不努力,都知道景区靠门票和索道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新的道路也是各种“如履薄冰”。索道为何卡了景区的“脖子”?

作为支撑三特索道的主营业务,索道有景区“茅台”之称——索道往往在特定景区里面特许经营,而且一旦建成,不需要持续大额投资,只需要一定的维护费用,便可长期提供大量现金流,实现高达60%的毛利率,被旅游行业称为首屈一指的“现金牛”业务。从2023年三特索道的营收数字来看,全年营业收入6.7亿元,其中仅华山索道、海南猴岛景区、千岛湖索道、庐山三叠泉索道利润合计在1.2亿左右,占据了近20%。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旅游业不断变化的今日,传统景区索道的热度下降,既有外因,又有内因。

首先,索道的营收困境。一方面,无论是票价调整或是施工都会对索道收入有所影响。2023年丽江股份旗下的旅游索道接待游客量同比增长22%,但受索道票价调整影响,索道营业收入同比却下滑15.09%。鄂旅股份旗下的恩施大峡谷景区客运索道则因为部分游步道路改造升级,游客必须乘坐客运索道进入七星寨景区观光,这导致该索道2023年上半年的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9成以上。但道路改造完成后,索道收入“每况愈下”。

此外,索道的营收问题,常常需要文旅企业自身为其买单,以三特索道为例,旗下成熟景区和项目成为贡献营收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但这些优质项目创造的利润却大多被三特索道旗下众多处于建设期、培育期的项目“吞噬”,使得企业不得不重新进行资产梳理,剥离旗下盈利能力差的子公司和亏损资产。

其次,索道“存量时代”的到来。尽管我国索道行业起步发展的时间非常短,20世纪70年代之前,中国还没有旅游客运索道,80年代之后,索道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到90年代,发展速度达到高峰。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到2023年我国索道缆车数量已增至到813条,近十年来索道缆车数量年均增长超过40条,预计2024年我国索道数量将达到1068条。一些大流量景区的索道配建早已完成,而三四线城市景区的索道因为营收寥寥无几,入局者鲜有。大流量景区索道市场从原本的“增量”进入“存量”运营的时代,索道的增长空间逐渐缩小。

再次,索道无法满足景区产品的“出圈”渴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山岳型旅游产品的出现,如玻璃栈道、悬崖秋千、速滑等,一定程度上瓜分了索道的市场,以张家界天门山为例,在玻璃栈道开放之前的2007-2010年间张家界的营收同比增长不足6%,甚至有几年营收负增长,而2011年张家界当年营收同比增长46.75%,为天门山带来极大的关注度和流量,并带动了玻璃栈道刷新长度记录的景区“攀比”。

其实,索道在景区里只是作为一种“工具”,而很难成为“旅游产品”,景区仅靠有用的“工具”,一方面很容易被取代,另外一方面,对新兴游客很难构成粘性,口碑和复购效果不好。

上述三点“内因”之外,原本的观光旅游早已疲软、游客对于索道的新鲜感衰退、本地游、周边游的火爆分流消费客群以及“去/低门票化”的大势等“外因”之下,景区“茅台”香气淡去,更影响到了依托其生存与发展的文旅企业。三特索道的两次战略转型

景区“茅台”的发展困境,使得靠其起家的三特索道在历经高光时刻后,也常困顿于艰辛苦楚之时。为了打破现状,三特索道做了两次战略转型。

首次转型:“全才”变“索道专家”

成立于1989年的三特索道,原本是一家武汉民营高科技企业。早期,三特索道的业务板块多元化,从索道、电信、服装、房地产均有涉及。6年之后,三特索道抓住了时代跳动的脉搏,聚焦旅游客运索道进行专业化发力,开始了第一次的战略转型。

1996年亮相的华山北峰索道,结束了“自古华山一条路”历史的同时,也拉开了三特索道的高光时刻,确立了其在客运索道领域的江湖地位。因为垂直落差达755米,施工难度和技术含量在当年堪称亚洲第一,因此华山索道至今也仍是三特索道的一个标志性作品,并为其创造可观的收益。

第一次转型尽管略有大胆,但是落地结果是傲人的。2007年8月17日,三特索道在深交所中小板成功挂牌上市。目前三特索道建设运营的索道共有20多条,包括陕西华山三特索道、浙江千岛湖梅峰索道及黄山尖索道、海南猴岛跨海索道、江西庐山三叠泉缆车等等。

二度转型:从“门票+索道”到复合型文旅产品体系发展

景鉴智库创始人周鸣岐认为,三特索道的二度转型,可以说是“不得不为”。不同于三特索道专攻索道建设之初,拿下索道项目相对容易,时至今日,大流量的景区一般都不会将索道项目交由其他公司运营。加上索道营运本身成本高,回收期长,而三特索道主营业务单一,过于依赖索道收入,这就造成一旦索道业务不景气,整体营收必然受影响。因此,三特索道不得不重新寻觅营收的增长点。

基于上述情况,三特索道开始践行“经营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的转型发展战略,从索道转向复合型文旅产品体系发展。几年的努力,让三特索道有所收获:三特索道目前已拥有运营及建设中13个索道,8个景区、5个营地住宿以及1家主题公园。

不过,不同于首次转型,三特索道的二度转型见效有些滞后。据年报数据,2023年该公司的索道收入占比为70%左右,景区收入占比仅在17.5%左右。2023年,三特还未公布年报,但种种数据已经显示,索道收入也遭遇不小的下跌。

“广撒网”式的投资加上疫情影响,在营收数据上未能实现三特索道的初衷——从索道运营延伸到景区开发运营,形成协同效应,索道依旧承担着营收增长的主要动力。但很显然,三特索道的千岛湖牧心谷项目项目,表明其在转型路上,仍在力图撕开一个新的天地。戒掉“依赖症”,旅企景区的三个转型

三特索道的转型努力,绝非特例,在如今诸多旅企景区中,戒掉“索道/门票依赖症”,摆脱单一的营收结构,从疫后的“焦虑期”中脱身逃出,几乎可被视作共同渴望。空间秘探汇总以下3个旅企和景区需养成的转型方向,仅供参考。

01、大文旅时代,“工具”也能变“网红”

索道作为传统工具,早先非一般角度观测风景的优势已经渐渐失去新鲜感。但当代旅游的大文旅时代,工具依然发挥其工具的价值。特别对于山地景区来说,索道还是某种必须,不过,面对越来越追求刺激的新旅游群体,仅仅是工具远远不够,“工具”变“网红”,完全有可能。

02、度假化转型,提升消费辐射半径

对于索道经济的转型,景鉴咨询创始人周鸣岐提出,瞄准景区度假化的变革,索道应尽快推进景区从观光型基础收入向度假型二次消费的升级改造和经营模式转变,引入亲子、户外、研学、民宿、文创等新业态,通过增强游客体验感,拉伸游憩时间,刺激旗下景区的旅游消费。

以三特索道此次投资的牧心谷项目为例,其所在地为千岛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距离上海300公里、杭州133公里、黄山150公里,距离千岛湖高铁站仅30公里,具备良好的区位条件。2023年,千岛湖接待游客1884.5万人,核心客源市场江浙沪合计占比71.72%,游客人均消费500元以上占比75%,有孩家庭占比75%,为国内游客消费能力最强、客群品质要求最高、亲子休闲需求最旺盛的区域之一。

事实上,早在投资牧心谷项目之前,三特索道在千岛湖已运营管理梅峰、黄山尖两条索道,年接待游客近百万人次。牧心谷项目建设一方面可打破公司在华东片区产品较为单一的现状,将现有客流转化为公司价值,另一方面也能有效补足了当地缺乏夜游、沉浸体验、亲子休闲类的业态。

03、重视“内容文化”,打造不可复制IP

在文旅融合的时代下,旅游作为文化的载体,正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以华山为例,“侠文化”就是华山的主打文化牌,春节期间,华山的工作人员身着古装,手持表演道具,以金庸笔下华山侠客为背景,每天上午和下午分两场,为游客表演自编自演迎宾、拜新年、华山论剑等十余个侠文化节目。此举放大了华山文化底蕴,借助金庸笔下的“华山论剑”,深挖华山文化内涵。

旅企景区对于文化的重视,并非“形而上”的悬浮设想,而是要以自身资源为基础,以文化进行重塑,让项目的一花、一木、一屋都可成网红,同时在本土文化融合中,形成地域符号,成为IP传播的首选。深挖内容,并与其为伍,做一个文旅理想主义者。只有真正的拥有了不可复制的景区IP,才能摆脱门票依赖和索道的工具属性。

综上,三特索道的转型,或许是所有传统旅企和景区转型的必由之路。卡脖子也好,阵痛期也好,都是必须经历的。2023年的疫情对不少旅企的业务营收、现金流带来巨大冲击,多家企业甚至公开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2023年,复兴之路依然不容乐观,但可以肯定的是,时代的新机遇一定先给予——那些敢于改变的拓荒者、先行者、自我变革者。

原标题:景区索道,不再是一门好生意?

电网建设工程施工货运索道运输方式的研究

北京送变电公司 北京房山 102488       摘要:索道运输技术在物料输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地形复杂的山区灵活运用索道运输设备更是最经济的运输方式之一。文章针对索道运输技术索道运输方案索道设备,工作索的研究三方面来分析。       关键词:电网建设;货运索道;工作索;计算理论及方法

 

中国客运索道建设的先进理念

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客运索道建设追求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最小化,在产品与活动追求人的幸福最大化的世界潮流中,把产品与活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最小化摆在同样高的位置,是作为衡量人类活动正面与负面效应的两个目标。所谓产品和活动的生命周期,是从设计阶段抓起,包括施工、运营和废弃阶段的环境影响,当今,还包括废弃物的再循环、再利用。

中国在30多年的客运索道建设中,兼蓄并融国内外先进理念,形成了索道行业适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最小化的控制要点。

1.设计阶段首先抓布局

在制定索道建设方案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景区的总体规划。在处理好区域规划的同时,更要符合景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已确保索道建成后,达到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较大的景区,一条索道解决整个景区的交通无论如何是不容易做到的,有时需要多条索道的组合。强调索道在景区的合理布局,最大限度的将人员分散到整个景区,充分发挥各景观的作用。

2、索道线路及站房要尽可能隐蔽

3、站房建筑设计应尽量与景区协调一致,要有精品意识

在索道站房的建筑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景区建筑风格。我国风景区亭、台、楼、阁等古建筑较多,还有很多历史遗迹。站房的建筑风格、体量、布局,在满足索道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尽量和景区景观协调一致,在吸取景区原有建筑风格精华的同时,充分体现现代技术的特点,在选型、选材、色彩搭配、施工造型等方面,更应精益求精。以求中国园林建筑“以物衬景”传统技法得到准确体现,使索道融合到景区景观之中。

5、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阶段是具体落实设计和环保思想的过程,监督管理丝毫不可松懈。在开工前、施工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制定详细的环保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6、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自然生态的恢复

在工程验收时,还应进行环保验收,在清除建筑垃圾的同时,对破坏的植被加以恢复,对因施工作业砍伐的树木应重新栽种。特别是对比较珍惜的树木、花草更应慎重处理,以防出现植物种群衰退的现象发生。

三、中国客运索道建设评价要素与指标理念

根据客运索道安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最小化的要求,拟定客运索道建设项目的五大评价要素为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舒适。

■核心指标是安全,包括游客生命安全、公众救治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环境风险防范。

■卫生、健康指标是满足乘客要求的基本指标。

■环保指标定位于节能、减排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排放达标。

■舒适指标则对客运索道在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不断开拓周到服务的新领域提出目标。

这一定性的指标体系,意在成为建立客运索道建设项目技术标准体系的理念准备。体现客运索道建设项目的综合性、系统性特点,逐步扩展各项指标的技术要求,以便着手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四、中国客运索道建设可行性研究

中国的高校目前还没有客运索道专业,七十年代以来成长起来的中国索道行业业内专家是中国索道行业发展的一笔主要财富,在索道建设生命周期全过程中需要的是既有现代环境理念,又熟悉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更具备索道建设专项知识,能通过具体技术问题的充分阐述与详尽说明,与各部门决策者沟通的专家队伍。

客运索道建设可行性研究需要在下列五个方面组合业内专家力量,完成客运索道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最小化的规划设计任务,并最终为各部门决策提供前期准备和技术支持。

尽早介入景区总体规划处理好景区保护与索道开发的关系,统一思想,取得风景区管理部门的规划许可及政府部门的批准。通过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的预选方案中应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宣传保护第一观念和建立立体交通系统的必要性和客运索道作用在特定条件下的不可替代性,主动为建设生态文明出好主意。因此,在拟定索道建设方案时应自始至终要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利用大自然赐给人类的风景资源,陶冶人们的情操,为人民创造财富。

二发挥选址、选线、选型的专业专长

索道建设属于人文景观,它和自然景观相比处于从属地位。为了保护自然景观不被破坏,在进行索道线路和站址选择时一定要和中心景区保持一定距离,不能抢占制高点,并努力使其“深藏不露”。如必须暴露于景区某一部位时,也要在设计中充分考虑“露而生辉”的客观效果,以达到从大环境整体出发,使索道建设成为自然美的点缀和陪衬。

1.具体来说在选线、选址中要坚持:①、索道线路要隐蔽;②、站址交通要便利;③、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量;④、索道建设与整个景区近期和远期规划保持一致,并注意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以达到完整和统一。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2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9号公布,根据2023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五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客运索道设计完成后,设计文件应当由制造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委托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与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客运索道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客运索道新产品、新部件,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型式试验。

第九条客运索道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部件出厂的应提供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图纸及说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无损检测报告等。

客运索道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应当明示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操作规程、试运行检查项目、人员要求、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维护保养项目和要求、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受力部件检测和易损件更换的周期和方法等。

第十条客运索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由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方可投入制造、使用。

第三章 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一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安装、改造、修理活动。

客运索道安装、改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客运索道安装单位在客运索道安装施工前,应当确认设备基础、预埋件等符合客运索道安装和土建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相关情况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告知作业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进行作业,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客运索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出厂文件、监督检验证明、无损检测报告以及竣工报告、调试及试运行记录、自检报告等安装、改造、修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第十七条客运索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客运索道报废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注销。

第十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停用客运索道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并到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停用手续。

第二十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客运索道。

第二十一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客运索道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第二十二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做好本单位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设备自检,申报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三对客运索道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四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五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督促落实技术档案的管理;

七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配备作业人员,并加强对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应急技能,协助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守则;

二负责设备使用状况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对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情况如实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每次运行前应当对保护乘客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四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六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三日常检查与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六作业和服务人员守则;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对每条客运索道建立技术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管理。

四改造、重大修理技术资料和文件;

八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

九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十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客运索道定期检验分为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客运架空索道和客运缆车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期间的两个年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客运拖牵索道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第二十七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对日常维护保养和试运行检查等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开展大型活动等客运索道乘坐人员高峰期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客运索道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进行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人员、工具和设备。

第二十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客运索道等待乘坐区域设置乘客引导标志,及时做好乘客引导工作,保证乘客出入畅通。

在客运索道的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应当张贴乘客须知、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内容应包括乘客适应范围、禁忌事宜等,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悬挂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专项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以及相应数量的营救设备、急救物品。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营救设备、急救物品的存放和管理,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十条客运索道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经试运行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客运索道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客运索道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客运索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客运索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要求,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其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从事客运索道经营管理,向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单位。

维护保养,是指根据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对客运索道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试、紧固连接件、更换易损件等,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和性能参数的活动。

修理,是指通过设备部件拆解,更换、修复主要受力部件,以恢复设备功能或者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性能参数的活动。

重大修理,是指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设备整体拆解,进行检查维护、无损检测或者零部件更换,以确保客运索道所有主要受力部件得到安全检查,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性能参数的活动。

改造,是指通过改变客运索道主要设备结构及其布局、传动方式、制动方式、运行参数、线路设计、电气控制系统等,致使客运索道主体结构、性能参数发生变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2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9号公布,根据2023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五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客运索道设计完成后,设计文件应当由制造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

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委托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与本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客运索道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客运索道新产品、新部件,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进行型式试验。

第九条客运索道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部件出厂的应提供部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图纸及说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无损检测报告等。

客运索道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应当明示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操作规程、试运行检查项目、人员要求、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维护保养项目和要求、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受力部件检测和易损件更换的周期和方法等。

第十条客运索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由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方可投入制造、使用。

第三章 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一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安装、改造、修理活动。

客运索道安装、改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客运索道安装单位在客运索道安装施工前,应当确认设备基础、预埋件等符合客运索道安装和土建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相关情况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告知作业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进行作业,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客运索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出厂文件、监督检验证明、无损检测报告以及竣工报告、调试及试运行记录、自检报告等安装、改造、修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第十七条客运索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客运索道报废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注销。

第十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停用客运索道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并到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停用手续。

第二十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客运索道。

第二十一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客运索道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第二十二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做好本单位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设备自检,申报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三对客运索道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四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五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督促落实技术档案的管理;

七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配备作业人员,并加强对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应急技能,协助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守则;

二负责设备使用状况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对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情况如实记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每次运行前应当对保护乘客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四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六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三日常检查与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六作业和服务人员守则;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对每条客运索道建立技术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管理。

四改造、重大修理技术资料和文件;

八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

九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十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客运索道定期检验分为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客运架空索道和客运缆车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期间的两个年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客运拖牵索道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第二十七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对日常维护保养和试运行检查等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开展大型活动等客运索道乘坐人员高峰期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客运索道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进行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人员、工具和设备。

第二十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客运索道等待乘坐区域设置乘客引导标志,及时做好乘客引导工作,保证乘客出入畅通。

在客运索道的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应当张贴乘客须知、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内容应包括乘客适应范围、禁忌事宜等,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悬挂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专项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以及相应数量的营救设备、急救物品。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营救设备、急救物品的存放和管理,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十条客运索道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经试运行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客运索道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客运索道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客运索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客运索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要求,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其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从事客运索道经营管理,向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单位。

维护保养,是指根据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对客运索道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试、紧固连接件、更换易损件等,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和性能参数的活动。

修理,是指通过设备部件拆解,更换、修复主要受力部件,以恢复设备功能或者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性能参数的活动。

重大修理,是指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设备整体拆解,进行检查维护、无损检测或者零部件更换,以确保客运索道所有主要受力部件得到安全检查,但不改变客运索道主体结构、性能参数的活动。

改造,是指通过改变客运索道主要设备结构及其布局、传动方式、制动方式、运行参数、线路设计、电气控制系统等,致使客运索道主体结构、性能参数发生变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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