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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永居签证真的是永久的吗?过期后又该怎么办 澳大利亚永久工作签证怎么办理的呢

澳大利亚永居签证真的是永久的吗?过期后又该怎么办

拿到了澳洲PR就真的一劳永逸了吗?

简单的说,PR是有效期为五年,在这有效期内你可以自由往返澳洲,但是在拿到PR的5年以后,事情就不同了。

一般你会有这样几种选择:

1、已经加入了澳洲国籍,不存在签证这个问题。

2、没有入籍,但是也没有离境,但是这里必须强调一下,持有PR5年以上,没有入籍只要不出境,那么依旧正常拥有澳洲永居身份,可以合法的在这里居住并享受福利。

拿到澳洲PR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障、子女抚养津贴、子女高等教育津贴、配偶津贴、疾病和伤残津贴、电话和房租津贴、交通津贴等社会福利等。

3、没有新的签证,出了国......签证到期之前,没能返澳......那么基本上PR就作废了。

如果你的永居签证过期时,你在澳洲境内,那么你可以一直合法居住在澳洲,丝毫不影响你正常居住和生活。但是你只要是准备出境就需要申请新的签证。

澳洲RRV居民返程签证

无论最初您申请并最终获得的澳洲PR签证的类别是哪一种,持有PR满5年以后,需要重新办理的签证是澳洲居民返回签证ResidentReturnVisa,简称RRV。

RRV有两个子类别,155签证5年或1年有效期和1573个月有效期。获得这三种签证中的任意一种都意味着,你将可以返回澳洲,按照PR的待遇享受澳大利亚的所有福利。

移民局批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申请人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一般来说,需要在PR过期之前换成RRV签证,境内外都可以申请,主要是对身份和在澳洲居住时间的审核。

具体说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五年内以PR或公民身份在澳洲住满2年,可以申请5年的155签证;

2.五年内没有住够2年,但可以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可以申请1年的155签证;

3.如果只有签证持有人的家人满足要求,最长只能获得1年的有效期;

4.如果你并不满足要求,但是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自己离开澳洲的原因,仍有机会申请到3个月的157签证;

如果人在境外申请,那么在新的RRV签证下签之前,暂时不能入境。

为了方便大家更直观的了解以上几种情况,请参考下方的表格,对号入座:

申请时哪些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申请人海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申请人在海外居住是为了和澳籍配偶团聚,两人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

--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海外接受复杂或长期的医疗治疗,且无法旅行;

--申请人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并且时间不受掌控;

--申请人由于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他类似的事件无法返回澳大利亚;

--申请人由于重要的个人原因,推迟了返回时间。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学业通常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你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你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

如果你没有入籍的打算又想继续保住澳洲的身份又希望可以自由进出澳洲,那么一定要记得在签证即将到期之前递交新的RRV申请。返回搜狐,查看

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真的是永久的过期、续签这些考虑到了吗

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真的是永久的?过期、续签这些考虑到了吗?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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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请澳洲移民的人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如何能拿到永久居留身份。但拿到了永久居留身份之后就真的一劳永逸了吗?永久居民真的是“永久”的吗?

永久居民的英文是PermanentResident,通常也称为PR。澳洲永久居民是用签证来体现的,该签证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签证持有人一直生活在澳洲,那该永居签证是不需要续签的。如果5年内在澳洲居住满2年可以再续签一个新的5年签证。

但是很多情况下,有些新移民拿到PR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长期在澳洲居住。那么问题来了,永居签证会不会过期呢?如果5年内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累计在澳洲居住的时间不够2年怎么办?还有些人离开澳洲超过5年,过了才想起来签证已经过期了该怎么办?

难道好不容易拿到的澳洲永居身份就这么没了吗?就没有办法再以澳洲永居身份回澳洲了吗?针对以上问题,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1澳洲永居签证是否会过期?

首先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澳洲永居签证。很多朋友对澳洲的永居有误解,在很多人的概念中,永居就是绿卡;而其实绿卡和永居不是同一个概念,绿卡是加入国籍才有的。一旦入籍,回国就要办中国签证,这对于常常回国的人十分不方便。所以很多人只保留永居(PR)而不加入国籍。

澳洲永居是一个5年的签证,可以在批签后的五年内自由出入澳大利亚。不仅如此,如果持有永居签证在”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一天或之前在澳洲境内,只要之后不离境就可以永远在澳大利亚居住下去。简而言之,永居签证会到期的其实只是您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

那么,在5年永居签证的出入权到期之后,打算离开澳洲出境又该怎么办呢?5年到期之后,如果想继续自由进出澳洲,就必须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续PR”。

2什么是居民返程签证?

155/157类居民返程签证(RRV)本质上是永居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在澳洲永久居住。出入权(Travelfacility)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准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申请人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3居民返程签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申请居民返程签证前的过去五年内,在澳洲境内累计住满两年或以上,则可继续将签证延期五年。也就是说可以来澳洲住一年,然后回国三年,最后再住一年。只要在这五年中累计住满两年就行。

那如果没有满足这个条件怎么办?没关系,移民局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如果在持有PR期间在澳洲居住至少一天,而且可以满足并证明您与澳大利亚有商业联系,或文化联系,或雇佣联系,或个人联系,将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如果离开澳洲的时间比较久,比如超过了5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当初为何必须要离开澳洲,而且要能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仍然可以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如果在过去5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自己离开澳洲的原因,仍有机会申请到为期三个月的157签证。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请看下表:

4什么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令人信服的理由”指的是当初不得不离开澳大利亚的原因。换句话说,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当时离开澳洲是因为一些重大事件,迫不得已而为之。至于什么样的理由才算“令人信服”的呢?

以下情况可以被移民局接受为“令人信服的理由”:

➤申请人海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申请人在海外居住是为了和澳籍配偶团聚,两人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

➤申请人由于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它类似的事件无法返回澳大利亚;

➤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海外接受复杂或长期的医疗治疗,且无法旅行;

➤申请人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并且时间不受掌控;

➤申请人由于重要的个人原因,推迟了返回时间。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学业(通常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申请人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申请人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

5什么是实质性的联系?

根据移民法Reg155.212(3)and(3A),申请人如果在过去五年中没有在澳州以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身份居住满两年,您需要证明您与澳大利亚仍有实质性的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的联系并对澳大利亚有益(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以下是这四个方面的要点:

➤商业联系:指在海外从事与澳大利亚有联系的商业活动。比如公司雇佣了澳洲公民,给澳洲政府交税,给澳洲带来新技术,提供就业,带来大额投资等等。

➤文化联系:如果在澳洲从事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方面的事业,并且达到专业级别,而且还是澳洲相关文化或体育团体/协会的成员,就能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澳大利亚的实质性联系。

➤雇佣联系:如果在澳洲有永久性的工作(Permanetjob),通常就可以满足要求。但如果只是临时性质的工作(Casualjob),移民局就要看过去两年是否是在澳居住。如果只是拿到雇佣信(Joboffer),但还没有开始工作,也没关系,只要工作与所学学历、资质相关,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很快就会开始工作(如澳洲的租房合约、房产证等),同样可以体现与澳洲在工作上有实质性的联系。

➤个人联系:包括与拥有澳大利亚公民资格或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父母、兄弟姐妹)、朋友、配偶、孩子等的联系。

由于澳大利亚移民法的高度复杂性,这里只能大致介绍155/157居民返程签证的要点。实际申请中,由于每个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仍有大量需要专业人士精心把控风险的地方。

想了解

澳大利亚永居签证真的是永久的吗过期后又该怎么办详解155/157居民返程签证 – Austlink 澳信教育

很多小伙伴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永居签证,但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暂时离开澳洲。三五年一晃而过,骤然回首,竟发现自己在过去的五年里没在澳洲住满两年;更有甚者,已连续离开这个曾经奋斗过的国家超过五年……

难道这一路付出,好不容易到手的永居签证就这样失效了吗?自己再也没办法以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的身份重返澳洲了?

今天,澳信移民专家就将为大家解析永居签证“过期”的问题,并详细介绍如何通过155/157类别居民返程签证找回自己宝贵的澳洲永居身份!

1.澳洲永居签证是否会过期?

为了搞懂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永居签证的细则。

永居签证的“Stayperiod”是”Indefinite”,意思是说,获得永居签证的小伙伴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无限期的待下去。同时,永居签证的批签信上都会有一栏叫做“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个日期距离批签日之后正好整整五年。

进一步的解释是,获得永居签证意味着你获得了五年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可以在批签后的五年内自由出入澳大利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仅如此,如果持有永居签证的小伙伴在”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一天或之前在澳洲境内,只要之后不离境就可以永远在澳大利亚居住下去。简而言之,永居签证会到期的其实只是你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你在永居签证的五年出入权到期之后,打算离开澳洲出境玩耍又该怎么办呢?

答案就是,五年到期之后,如果你想继续自由进出澳洲,就必须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续PR”。搞懂了这点,我们继续往下看。2.什么是居民返程签证?

大家嘴里常说的“PR续签”,其实就是申请155/157类居民返程签证RRV!这类签证本质上是永居签证,允许你在澳洲永久居住。只是它们的出入权Travelfacility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给你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你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连系Ties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3.我该申请哪种居民返程签证?

科普了这么多内容,我们来点干货!大家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

上述三种情况已经涵盖了大部分永居签证的续签情况,如果你不满足这些要求,移民局则会考虑批给你3个月的157签证,具体要求如下:如果你在过去5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自己离开澳洲的原因,你仍有机会申请到为期三个月的157签证。

为了方便理解,大家请看下表:

这样看来,永居签证似乎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很容易就会“弄丢了”。但大家千万不要麻痹大意,因为根据移民法Reg155.212(3)(b),如果你在境外申请1年的155签证,务必确保自己在递交申请前的10年内曾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公民!

如果这一点没有满足,就算你有令人信服的离境理由以及与澳大利亚各种实质性的连系,你仍然无法在境外申请155签证,只能先申请其它签证赴澳,再在澳洲境内递交155签证的申请了。

4.什么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你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你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

简而言之,当移民官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人在你当时的情况下,都会做出和你一样的决定,就会认为你的理由是令人信服的。所以大家在准备材料时务必要注意合情合理,切勿留下让移民官生疑的地方!而是要让移民官看完后有下图中的感觉:

5.什么是实质性的连系?

6.成功案例-15年前拿的PR失而复得!

来自中国的Z先生于2003年获得了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之后为了照顾国内病重的父亲不得不长期离开澳洲,在过去十几年间仅有几次持旅游签证返回澳洲的记录。这几年Z先生父母的身体状况大有好转,在Z先生澳籍姐姐的担保下,获得了父母移民永居签证并搬来澳洲颐养天年。为了能够继续照顾父母并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更加健康、开心的童年,Z先生决心重回澳洲。然而面对自己“过期”近10年的永居签证,再看看今非昔比的移民条件,Z先生一筹莫展……

通过朋友的介绍,Z先生与澳信移民专家取得了联系。在初步咨询之后,澳信移民专家就对Z先生的案情给出了精准分析。目前,Z先生已经顺利获得了一年的155居民返程签证,永居签证失而复得!

Z先生155签证批签信,永居签证失而复得!

【导语】:上海各种澳大利亚签证办理条件有多少种呢?澳大利亚签证具体的办理条件又有哪些呢?上海本地宝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访客签证是一种临时签证,允许申请人赴澳旅游或从事商务活动。该签证类别包括以下两个系列,可从澳大利亚境外申请:

赴澳度假、探亲访友或其他短期非工作目的,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学习。

赴澳进行短期商务访问,包括:

(1)进行常规型的商务考察或政府考察活动

(4)参加会议、研讨会、工作面试或职业考试

2、临时工作签证(短期活动)

(1)短期从事高度专业性的工作,并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就业背景及个人能力的申请人

(2)受在澳大利亚的机构组织邀请,参加一项或多项短期活动(该机构组织应参与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的申请人

(3)为持访客签证赴澳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尤指女佣或保姆)

(4)家庭成员可在同一份申请表中申请签证,但家庭成员不能在澳工作

(1)临时工作和培训与研究签证

(2)临时工作签证(长期停留活动)(类别401)

该类别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澳大利亚临时居留,以参加人员交流活动、进行体育活动或宗教活动。

(3)培训与研究签证(类别402)

该类别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澳大利亚临时居留,以从事职业培训、以访问学者身份进行研究或研究观察、或参与某项专业发展项目。

注:类别401和类别402要求在签证申请递交之前,澳大利亚机构的担保申请必须被移民部批准。

(4)临时工作签证(国际关系类)(类别403)

①该类别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澳大利亚临时居留,从事以下活动:

②代表某一外国政府机构(但不享受澳大利亚外交与贸易部核发的官方身份)

③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州、地区政府与另一国政府签订的协议,从事相关工作或活动

④为持临时外交签证(类别995)的人员提供家政服务

学生签证是针对那些希望进行正规学习课程的人士。凡打算参加三个月以内的课程,需申请旅游签证。所有打算申请学生签证的学生均需在DIBP网站检查其申请的评估等级和要求;学生签证仅适用于打算注册全日制课程学习的学生,签证不适用于半日制学生或函授学生。

过境签证(771类别)针对于通过澳大利亚去其他国家或作为船员或机务人员经过澳大利亚发放的签证。过境签证允许您离开机场区域。即便是旅行者在相同机场乘坐相同的飞行器均应申请过境签证。此签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

该签证是一种临时签证,允许申请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澳大利亚接受医学治疗或医疗咨询,不适用于代孕母亲

(3)协助在澳接受医学治疗的人员

此签证是一个永久居住签证,发放给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子女。父母作为子女的担保人可代表子女提交签证申请。

此签证是一个永久居住签证,发放给澳洲境外未满18岁的已被或即将被领养的子女。

对于此签证,养父母或准养父母须为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此签证是一个永久居住签证,发放给澳洲境外未满18岁,其父母无法照顾他们的申请人。申请人须由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亲属担保。

此签证是一个短期临时签证,发放给父母在澳洲境内持有临时伴侣类签证,或者父母在澳洲境外持有临时伴侣类签证的子女。

(1)未来婚姻签证(300类别)

该签证是针对那些已经和担保人订婚并打算在抵达澳大利亚后与其担保人结婚的申请人。担保人须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2)配偶移民签证(临时/永久)(309/100类别)

此签证是针对那些已经与其担保人结婚和处于真实并持续的婚姻关系中的申请人。担保人须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作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伴侣签证的申请人可能由签证官安排面谈。

9、家庭类移民-其他家庭成员

从2023年9月25日起,家庭移民里的以下类别可以接收新申请:

(2)年老父母签证(804类别)

(3)年老受照顾类签证(114类别和838类别)

(4)最后家庭成员类签证(115类别和835类别)

(5)照顾类签证(116类别和836类别)

(1)这些类别只接受新申请

(2)从2023年6月2日之后到2023年9月25日之前这段时间递交的这些类别的申请仍是无效的,且不能被移民和边境保卫部接受。申请人需要重新递交申请

居民返程签证(155/157类别)是一个针对现或前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及前澳大利亚公民的永久签证。该签证允许您维持或恢复您作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返回澳大利亚的资格。居民返程签证申请应直接递交至澳大利亚驻广州总领事馆。

11、新西兰公民亲属签证

(1)此签证针对那些特殊类别签证的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因其非新西兰公民,不具备特殊类别签证资格。

(2)此签证的目的是允许非新西兰公民与一个持有特殊类别签证的新西兰公民家庭成员在澳大利亚旅行并生活。

(3)特殊类别(444类别)是一个临时签证,自动签发给抵达澳大利亚并不持有长期签证的新西兰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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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与国籍

国籍的一般资格条件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申请澳大利亚国籍的人员必须:通过国籍考试(年满60周岁除外)申请且作出入籍决定时是永久居民满足居住要求可能在澳大利亚居住或继续居住,或与澳大利亚保持密切且连续的关联品德优良

儿童也可申请澳大利亚国籍,但实行的要求不同.欲知详情,请浏览内政事务部网站。居住要求

2007年7月1日当日或之后成为永久居民的成年人,在申请澳大利亚国籍前必须在澳大利亚合法居住满四年。这包括:12个月永久居民离开澳大利亚不超过12个月申请前12个月内,离开澳大利亚不超过三个月

内政事务部站的CitizenshipWizard,可帮助您判定自己是否满足居住要求。国籍考试

若您满足一般资格条件,申请澳大利亚国籍前,还需通过考试。其他情形(如未满18周岁或年满60周岁,或遭受重大残障或丧失听力、言语和视力)的人员无需参加考试。

澳大利亚国籍考试的设计,旨在帮助新澳大利亚公民了解澳大利亚的:价值观传统历史国家象征

这场考试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确保您能够以公民身份全面参与澳大利亚社会生活,并最大限度把握在澳大利亚获得的机会.它能促进社会团结,帮助您成功融入社会。

要参加考试,您必须:成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过程中满足内政事务部关于身份的要求允许内政事务部给您拍照或自行提供一张澳大利亚公民特权

成为澳大利亚公民后,您有权:在澳大利亚生活申请澳大利亚护照开和再次入境澳大利亚,且无需申请居民往返签证在海外时获取澳大利亚外交代表的协助在公共部门工作在武装部队服役成为澳大利亚公民后,您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也可登记成为澳大利亚公民竞选国会议员投票选举国会议员澳大利亚公民责任

国籍也会带来责任.例如,公民应:遵守澳大利亚法律必要时保卫澳大利亚有需要时应参加陪审团登记进入联邦和州/领地选民名册选举投票

欲知澳大利亚公民特权和责任详情,请浏览澳大利亚国籍:您的权利、责任,联邦政府文件。

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过期,续签该怎么办

对于申请移民的人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如何能拿到永久居留身份。但拿到了永久居留身份之后就真的一劳永逸了吗?永久居民真的是“永久”的吗?

永久居民的英文是PermanentResident,通常也称为PR。澳洲永久居民是用签证来体现的,该签证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签证持有人一直生活在澳洲,那该永居签证是不需要续签的。如果5年内在澳洲居住满2年可以再续签一个新的5年签证。

但是很多情况下,有些新移民拿到PR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长期在澳洲居住。那么问题来了,永居签证会不会过期呢?如果5年内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累计在澳洲居住的时间不够2年怎么办?还有些人离开澳洲超过5年,过了才想起来签证已经过期了该怎么办?

难道好不容易拿到的澳洲永居身份就这么没了吗?就没有办法再以澳洲永居身份回澳洲了吗?1、澳洲永居签证是否会过期?

首先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澳洲永居签证。很多朋友对澳洲的永居有误解,在很多人的概念中,永居就是绿卡;而其实绿卡和永居不是同一个概念,绿卡是加入国籍才有的。一旦入籍,回国就要办中国签证,这对于常常回国的人十分不方便。所以很多人只保留永居(PR)而不加入国籍。

澳洲永居是一个5年的签证,可以在批签后的五年内自由出入澳大利亚。不仅如此,如果持有永居签证在”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一天或之前在澳洲境内,只要之后不离境就可以永远在澳大利亚居住下去。简而言之,永居签证会到期的其实只是您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

那么,在5年永居签证的出入权到期之后,打算离开澳洲出境又该怎么办呢?5年到期之后,如果想继续自由进出澳洲,就必须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续PR”。2、什么是居民返程签证?

155/157类居民返程签证(RRV)本质上是永居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在澳洲永久居住。出入权(Travelfacility)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准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申请人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3、民返程签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申请居民返程签证前的过去五年内,在澳洲境内累计住满两年或以上,则可继续将签证延期五年。也就是说可以来澳洲住一年,然后回国三年,最后再住一年。只要在这五年中累计住满两年就行。

那如果没有满足这个条件怎么办?没关系,移民局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如果在持有PR期间在澳洲居住至少一天,而且可以满足并证明您与澳大利亚有商业联系,或文化联系,或雇佣联系,或个人联系,将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如果离开澳洲的时间比较久,比如超过了5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当初为何必须要离开澳洲,而且要能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仍然可以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如果在过去5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自己离开澳洲的原因,仍有机会申请到为期三个月的157签证。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请看下表:

“令人信服的理由”指的是当初不得不离开澳大利亚的原因。换句话说,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当时离开澳洲是因为一些重大事件,迫不得已而为之。至于什么样的理由才算“令人信服”的呢?

以下情况可以被移民局接受为“令人信服的理由”:申请人海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申请人在海外居住是为了和澳籍配偶团聚,两人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申请人由于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它类似的事件无法返回澳大利亚;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海外接受复杂或长期的医疗治疗,且无法旅行;申请人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并且时间不受掌控;申请人由于重要的个人原因,推迟了返回时间。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学业通常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申请人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申请人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5、什么是实质性的联系?

根据移民法Reg155.212(3)and(3A),申请人如果在过去五年中没有在澳州以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身份居住满两年,您需要证明您与澳大利亚仍有实质性的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的联系并对澳大利亚有益(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以下是这四个方面的要点:

商业联系:指在海外从事与澳大利亚有联系的商业活动。比如公司雇佣了澳洲公民,给澳洲政府交税,给澳洲带来新技术,提供就业,带来大额投资等等。

文化联系:如果在澳洲从事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方面的事业,并且达到专业级别,而且还是澳洲相关文化或体育团体/协会的成员,就能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澳大利亚的实质性联系。

雇佣联系:如果在澳洲有永久性的工作(Permanetjob),通常就可以满足要求。但如果只是临时性质的工作(Casualjob),移民局就要看过去两年是否是在澳居住。如果只是拿到雇佣信(Joboffer),但还没有开始工作,也没关系,只要工作与所学学历、资质相关,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很快就会开始工作如澳洲的租房合约、房产证等,同样可以体现与澳洲在工作上有实质性的联系。

个人联系:包括与拥有澳大利亚公民资格或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父母、兄弟姐妹、朋友、配偶、孩子等的联系。

由于澳大利亚移民法的高度复杂性,这里只能大致介绍155/157居民返程签证的要点。实际申请中,由于每个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仍有大量需要专业人士精心把控风险的地方。

原标题: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真的是永久的吗?过期、续签这些问题考虑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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