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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永居签证5年到期了怎么办 澳洲永居过期五年怎么办

澳大利亚永居签证5年到期了怎么办

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澳洲永居签证,但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暂时离开澳洲。三五年一晃而过,突然发现自己在过去的五年里没在澳洲住满两年。甚至,有人已经连续离开澳洲超过5年,那可怎么办?

不用担心,当持有澳洲永久居民签证,没有完成居住要求,那就可以申请155/157签证,就是永久回头签证。

澳洲的永居是会过期的,如不及时办理续签,那就会永久的过期。

首先,当得到了永居签证,就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无限期的居住下去。同时,永居签证的批签信上都会有一栏叫做“此日期后不得入境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个日期距离批签日之后正好整整五年。这意味着,永居签证代表着五年的澳洲出入权。

所以,当五年到期后,如果想继续自由的进出澳洲,就必须申请155/157签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续签PR”了

“PR续签”其实就是155/157签证RRV!这类签证本质上就是永居签证,让你可以在澳洲永久居住。只是他们的期限分为5年,1年,和三个月。移民局批给你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你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关联,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情况一:五年内在澳洲住满两年,就可以直接申请155,为期五年的签证。

情况二:过去五年没有住满两年,或者连续离境超过5年的申请者,只要可以证明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就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情况三:连续离境超过十年及以上,则不太可能续签PR。

以上基本涵盖了大部分的情况,当然有特殊情况,比如没有住满5年,虽然与澳洲没有实质性的联系了,不过可以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离开澳洲的理由,可以申请157为期三个月的签证。

续签的事情千万不要麻痹大意,如今移民难度不断增加,澳洲永居身份来之不易。所以在澳洲永居到期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与澳洲有实质性联系的材料,或者是离开澳洲的合理理由等,这样在签证到期的时候可以尽快续签,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移民澳洲,绿卡五年到期后该怎么办

移民澳洲后大家都会获得一个永居身份,也就是澳洲绿卡,但是这个绿卡是有期限的,有效期是5年,那么五年到期后,该怎么办呢?来看看绿卡续签那些事~

其实这五年期限,是对“澳洲出入权”的限制,永居签证的批签信上都会有一栏叫做“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一日期后不得入境),这个日期距离批签日正好整整五年。

进一步的解释是,获得永居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这一日期前,即五年内,自由出入澳洲,但这一日期之后,如果申请人不在澳洲境内,就无法再次入境澳洲了。

五年到期之后,如果想继续自由进出澳洲,就必须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绿卡续签”。

155/157居民返程签证

大家常说的“绿卡续签”,其实就是申请155/157类居民返程签证(RRV)!这类签证本质上是永居签证,允许您在澳洲永久居住。只是它们的出入权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给您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您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连系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简单来说,只要过去五年内在澳洲境内居住满两年,再续签五年绿卡是无需任何附加条件的。如果没有住满两年,甚至一天都没有的话,绿卡是否能续签,以及可以续多久,移民官就需要从“是否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离开澳洲”和“与澳洲是否有实质性连系”这两方面来判断了。

何为“令人信服的理由”

离境理由是否“令人信服”,取决于移民官的判断。换言之,您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当时自己离开澳洲是因为一些重大事件,如果移民官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人在您当时的情况下,都会做出和您一样的选择,就会认为您的理由是令人信服的。关于这一点,移民局在政策条款中列出了以下几种情况:

*申请人海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申请人在海外居住是为了和澳籍配偶团聚,两人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

*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海外接受复杂或长期的医疗治疗,且无法旅行;

*申请人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并且时间不受掌控;

*申请人由于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它类似的事件无法返回澳大利亚;

*申请人由于重要的个人原因,推迟了返回时间。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学业(通常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您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您之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

何为“与澳洲有实质性连系”

判断与澳洲是否有实质性连系可从“生意、文化、工作、个人”这四个方面来判断的。

通常来说,除了考虑生意的规模和性质,移民局还会重点考察您的生意是否为澳洲经济、就业做出了贡献,是否为澳洲创造了产值,是否在澳洲境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如果您在澳洲从事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方面的事业,并且达到专业级别,而且还是澳洲相关文化或体育团体/协会的成员,就能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澳大利亚的实质性连系。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会综合考虑您之前的永居签证类型以及获批的依据,最好能证明当年您就是因为在澳洲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获得永居签证的。

如果您在澳洲有正式的永久性工作,通常就可以满足要求。但如果您的工作只是临时性质的,移民局就要看您过去两年是否是在澳居住了。如果您只是拿到雇佣信,但还没有开始工作,也没关系!只要您的工作与自己的学历、资质相关,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很快就会开始工作(如澳洲的租房合约、房产证等),同样可以体现您与澳洲在工作上有实质性的连系。

这条比较灵活也比较人性化。原则上,您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越长就越有利,在澳洲有诸如房产的资产或有长期定居的澳籍或永居身份的亲属也是加分项。当然,如果您当初离开澳洲的原因是为了和有澳籍身份的配偶或孩子团聚,但近期有举家迁回澳洲的计划,移民局也会酌情考虑。总之,您要让移民局相信,尽管当年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澳大利亚,但自己和澳洲仍然有无法割舍的关系,自己仍然愿意长期在澳居住。

关于移民澳洲绿卡到期,如何学签就给大家介绍这些,不管你是已经移民到澳洲或者是还在申请中,都是很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过期,续签该怎么办

对于申请移民的人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如何能拿到永久居留身份。但拿到了永久居留身份之后就真的一劳永逸了吗?永久居民真的是“永久”的吗?

永久居民的英文是PermanentResident,通常也称为PR。澳洲永久居民是用签证来体现的,该签证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签证持有人一直生活在澳洲,那该永居签证是不需要续签的。如果5年内在澳洲居住满2年可以再续签一个新的5年签证。

但是很多情况下,有些新移民拿到PR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长期在澳洲居住。那么问题来了,永居签证会不会过期呢?如果5年内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累计在澳洲居住的时间不够2年怎么办?还有些人离开澳洲超过5年,过了才想起来签证已经过期了该怎么办?

难道好不容易拿到的澳洲永居身份就这么没了吗?就没有办法再以澳洲永居身份回澳洲了吗?1、澳洲永居签证是否会过期?

首先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澳洲永居签证。很多朋友对澳洲的永居有误解,在很多人的概念中,永居就是绿卡;而其实绿卡和永居不是同一个概念,绿卡是加入国籍才有的。一旦入籍,回国就要办中国签证,这对于常常回国的人十分不方便。所以很多人只保留永居(PR)而不加入国籍。

澳洲永居是一个5年的签证,可以在批签后的五年内自由出入澳大利亚。不仅如此,如果持有永居签证在”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一天或之前在澳洲境内,只要之后不离境就可以永远在澳大利亚居住下去。简而言之,永居签证会到期的其实只是您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

那么,在5年永居签证的出入权到期之后,打算离开澳洲出境又该怎么办呢?5年到期之后,如果想继续自由进出澳洲,就必须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续PR”。2、什么是居民返程签证?

155/157类居民返程签证(RRV)本质上是永居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在澳洲永久居住。出入权(Travelfacility)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准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申请人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3、民返程签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申请居民返程签证前的过去五年内,在澳洲境内累计住满两年或以上,则可继续将签证延期五年。也就是说可以来澳洲住一年,然后回国三年,最后再住一年。只要在这五年中累计住满两年就行。

那如果没有满足这个条件怎么办?没关系,移民局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如果在持有PR期间在澳洲居住至少一天,而且可以满足并证明您与澳大利亚有商业联系,或文化联系,或雇佣联系,或个人联系,将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如果离开澳洲的时间比较久,比如超过了5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当初为何必须要离开澳洲,而且要能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仍然可以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如果在过去5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自己离开澳洲的原因,仍有机会申请到为期三个月的157签证。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请看下表:

“令人信服的理由”指的是当初不得不离开澳大利亚的原因。换句话说,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证明,当时离开澳洲是因为一些重大事件,迫不得已而为之。至于什么样的理由才算“令人信服”的呢?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申请人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申请人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5、什么是实质性的联系?

根据移民法Reg155.212(3)and(3A),申请人如果在过去五年中没有在澳州以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身份居住满两年,您需要证明您与澳大利亚仍有实质性的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的联系并对澳大利亚有益(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以下是这四个方面的要点:

商业联系:指在海外从事与澳大利亚有联系的商业活动。比如公司雇佣了澳洲公民,给澳洲政府交税,给澳洲带来新技术,提供就业,带来大额投资等等。

文化联系:如果在澳洲从事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方面的事业,并且达到专业级别,而且还是澳洲相关文化或体育团体/协会的成员,就能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澳大利亚的实质性联系。

雇佣联系:如果在澳洲有永久性的工作(Permanetjob),通常就可以满足要求。但如果只是临时性质的工作(Casualjob),移民局就要看过去两年是否是在澳居住。如果只是拿到雇佣信(Joboffer),但还没有开始工作,也没关系,只要工作与所学学历、资质相关,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很快就会开始工作如澳洲的租房合约、房产证等,同样可以体现与澳洲在工作上有实质性的联系。

个人联系:包括与拥有澳大利亚公民资格或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父母、兄弟姐妹、朋友、配偶、孩子等的联系。

由于澳大利亚移民法的高度复杂性,这里只能大致介绍155/157居民返程签证的要点。实际申请中,由于每个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仍有大量需要专业人士精心把控风险的地方。

澳洲永居签证到期之后该怎么办上

众所周知,澳大利亚永久居民PR在5年签证有效期内可自由往返澳洲。在该签证5年期到达之前,签证申请人具备相关资格可以申请澳洲公民、或申请RRVResidentReturnVisa澳洲居民返程签证。否则,一旦PR到期后再申请,不仅不能顺利申请,而且还将很有可能失去得来不易的永居身份。

到底是回澳洲还是不回澳洲定居,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持有澳洲PR、但久居中国大陆、或准备久居中国内地的澳洲PR们难以抉择的问题。为了不受“五年之痒”的困扰,您需要先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1.澳洲永居签证是否会过期?

永居签证意味着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澳洲永居身份PR,便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无限期的居住、生活。

获得澳洲永居签证,意味着你获得了五年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可以在批签后的五年内自由出入澳大利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仅如此,如果持有永居签证,且在“Mustnotarriveafterdate”这一天或之前在澳洲境内,只要之后不离境,就可以永远在澳大利亚居住下去。

简而言之,澳洲永居签证会到期的,其实只是你的澳洲出入权TravelFacility。

2.什么是RRV居民返程签证?

五年的澳洲出入权到期之后,对于既不想失去原国国籍、又想享有自由往返澳洲权利的澳洲PR们,需要申请澳洲155/157类RRV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续PR”。

这类签证本质上是永居签证,允许你在澳洲永久居住,只是它们的出入权TravelFacility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给你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你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3.我该申请哪一种RRV?

您可以申请155类RRV签证的三种情况:

1“五年内住满两年”:如果你在持有澳洲PR的过去五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洲累计居住时间满两年,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155类签证;

2如果你在持有澳洲PR的过去五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洲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并且可以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你将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类签证;

3如果离开澳洲的时间比较久,如连续离境超过五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当初自己为何必须要离开澳洲,而且能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仍然可以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类签证。

以上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PR续签情况。如果您仍不属于以上情况,移民局则会考虑批给你3个月的157类签证。具体要求如下:

如果你在持有澳洲PR的过去五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洲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自己离开澳洲的原因,您仍有机会申请到为期三个月的157类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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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永居签证PR到期了怎么办如何续签

永居和永居签证的有效期

众所周知,持有澳洲PR在5年有效期内可自由往返澳洲。既然已经是永居了,为什么只有5年有效期?

永居身份本身是永久有效的,PR持有人可以永久地在澳居留。如果你的永居签证过期时,你在澳洲境内,那么你可以一直合法居住在澳洲,丝毫不影响你正常居住和生活。

我们常说永居签证只有5年有效期,指的是该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在5年内可自由出入澳洲。这是对于PR自由往返澳洲的权利的时间限制,这一限制实质上就是为了限制永久居民拿到身份以后并不在澳洲居住。

总结来说,只要能在5年PR签证过期之前回到澳洲仍然是永久居民,只不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将可能失去自由出入澳大利亚的权利,直至获得新的RRV或者Citizen身份。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PR持有人不愿意一辈子待在澳洲不出去,如果5年的时间到了还想继续出境,该怎么办呢?

事实上,在这个签证5年期到期之前,签证申请人具备相关资格可以申请澳洲公民、或申请RRVResidentReturnVisa,Subclass155和Subclass157澳洲居民返程签证。

否则,一旦PR到期后再申请,不仅不能顺利申请,而且还将很有可能失去得来不易的永居身份。

所以说,对于既不想失去本国国籍又想享有自由往返澳洲权利的PR持有人,申请5年或1年的RRV是很好的选择。

五年的澳洲出入权到期之后,对于既不想失去原国国籍、又想享有自由往返澳洲权利的澳洲PR们,需要申请澳洲155/157类RRV居民返程签证,俗称"续PR"。

155/157类签证属于永居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澳洲永久居住,他们的出入权TravelFacility分五年155、一年155和三个月157三种。移民局批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申请人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PR申请RRV分成以下几种不同的居住情况以下解释仅针对PR人士:

1、五年内住满两年持有澳洲PR的过去五年内,在澳洲累计居住满两年,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155类签证。

2、五年内未住满两年,但与澳洲存在实质性联系持有澳洲PR的过去五年内,在澳洲累计居住1天以上但不满两年,且可以证明自己与澳洲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可以申请为期一年的155类签证。

3、离开澳洲的时间很久,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申请人离开澳洲的时间比较久,如连续离境超过五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Reasons可以解释当初自己为何必须要离开澳洲,且能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TiesofBenefittoAustralia,仍然可以申请为期一年的155类签证。

4、五年内未住满两年,但与澳洲没有实质性联系

申请人过去5年内,在澳洲居住1天以上但不足2年,与澳洲没有实质性的联系,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离开澳洲,这种情况下会获得3个月的157签证。

什么是与澳洲存在实质性的联系?

上文提到需要证明申请人与澳大利亚有着实质性的联系,那么什么是实质性的联系呢?

根据澳洲移民法,155/157类签证申请人与澳洲之间实质性的联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要求:

生意Businessties澳洲移民局通常会针对申请人的生意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签证申请人在澳洲的生意规模和性质;

2是否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了就业机会;

3是否在澳洲境内、或为澳洲创造产值;

4它是否在澳洲境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5其是否出口澳洲产品、或引进它国技术等等。

简而言之,只要该生意能为澳洲经济、就业做出贡献,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文化Culturalties如果申请人在澳洲从事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方面的事业,达到专业级别,是澳洲相关文化或体育团体/协会的成员,就能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澳大利亚有着实质性联系。

工作Employmentties如果申请人在澳洲有永久性的工作PermanentJob,通常就可以满足该项要求。

个人Personalties若申请人在澳洲有诸如房产的资产、或有澳洲国籍的公民/永居身份的亲属长期定居,也是加分项。总之要让移民局相信,尽管之前种种原因离开了澳大利亚,但申请人和澳洲仍然有无法割舍的关系,仍然愿意长期在澳洲居住。

澳洲移民局在Policy中给出了以下几种情况:

1.海外的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2.由于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它类似的事件,无法返回澳大利亚;

3.由于重要的个人原因,推迟了返回时间。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学业,通常,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在海外居住,是为了和海外配偶团聚,两人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

5.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海外接受复杂或长期的医疗治疗,且无法旅行;

6.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时间不受其个人掌控。

移民官在判断申请人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其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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