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高校的办学特色及其启示
寻求多样性的高校办学理念
2002年,布兰登·尼尔森发布处在十字路口的高等教育: 一个综述性文件,赋予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六大使命: 促进人的潜能充分发展、推进研究和创新、对国际社会和国际事务作出贡献、繁荣社会、丰富多元文化和培养个体的社会责任感。[2] 围绕高等教育使命的转型,澳大利亚的大学在寻求多样性发展蓝图的基础上,凝练了各自的办学理念,显得各具特色。
西悉尼大学提出了“Bringing knowledge to life”的办学理念,即“学以致用”,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该校的“翻译与口译”学位课程,是澳洲唯一一个被NAATI 认证超过 20 年的学位课程,与业界有着广泛的联系,所有授课教师都是行业资深从业人员或该领域研究的领头人,非常强调实践性。
新南威尔士大学以工科和商科著称,其校训是“Scientia Manu et Mente”拉丁文,英文是“Knowledge by hand and mind”,意思是“知识源于手脑结合”,反映学校实践性学习与研究的办学特色。
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澳大利亚联邦政策的刺激下,经济上的贡献、跨文化的交流甚至外交的增进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促使澳大利亚高校将国际化策略作为自己的重要办学理念之一 ,实施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999年9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昆士兰大学、西澳大学、莫纳什大学、阿得雷德大学正式组成了“澳大利亚八校联盟”,以“国际公认的、处于引领地位的精英大学”为目标,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扩大对世界知识保存的贡献,加强澳洲参与全球发展的能力,扩展教育机会,使澳洲学生能够参与世界级的高等教育。
[摘要]文章以澳大利亚的2011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者法案为例进行研究,该法案在6年多时间里进行了多次修订,在修订中明确了立法目标,对州、领地政府和联邦政府在职业教育上的职权做了进一步解释,更新质量标准,加强学生服务。当前我国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建设,在立法过程中应注意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打造我国职业教育质量框架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加强学生服务,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关键词]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立法
[作者简介]杨红荃1972-,女,湖北武汉人,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博士;蔡添娇1993-,女,湖北钟祥人,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读硕士。湖北武汉430068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省中华职教社2023年度调研课题“促进湖北省现代学徒制本土化对策研究”课题编号:HBZJ2023010和2023年度湖北工业大学基金项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BSQD14070的研究成果之一。
一、澳大利亚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立法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政府根据国家经济的发展情况,不断对VET体系进行改革,改革始终关注教育质量及与社会的联系程度。他们坚信,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应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方向,为澳大利亚的家庭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