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旅游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包价旅游服务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具体包括:
1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包括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2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应当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酒店如未评星则直接写明酒店名称,不可使用“准四星”“四星待评”等模糊用语;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3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应当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用餐标准应明确具体,如写明“人均20元”,“每桌12菜一汤”等。
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主要包括:
1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应当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和游览项目名称等,以及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2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3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4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6、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7、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一般包括: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水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8、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9、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该旅行社是否同时具备旅游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2、审查该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未取得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国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3、该旅行社的导游是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4、了解该旅行社近年来的旅游服务质量等情况;
5、该旅游合同中是否有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条款、加重旅游者义务的条款、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的条款。
旅游者在签定旅游合同时应当注意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
2、旅游线路及收费标准;
3、每日游览的景区景点、购物场所、住宿宾馆饭店名称、住房标准和自费项目;
特别提醒:旅游者在出发前应向旅行社索取与合同相符的团队运行计划表。
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 怎么处罚
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怎么处罚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50:38人浏览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导读: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旅游者可以保留证据向旅游局进行举报,旅游局将会对其进行调查、处以处罚。为了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会针对性地为您介绍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旅游者可以保留证据向旅游局进行举报,旅游局将会对其进行调查、处以处罚。为了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会针对性地为您介绍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一、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怎么处罚
该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该旅行社作出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二、旅行社不签合同怎么办
旅游合同是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发的由游客和旅行社共同签署的用来约束双方的范本合同。
倘若旅行社不签合同,你可以做以下处理。
1、如果旅游尚未出发,和旅行社取得联系并要求签署旅游合同。如果旅行社不同意签署旅游合同:你有2种选择:
选择其他旅行社安排出行计划
坚持要在此旅行社报团,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当地旅游局电话举报。
如果旅行社同意签署合同你也愿意在该社报团,那就正常签署旅行合同。
2、如果旅游已经出发的情况下,如果担心旅途中有什么不可预知的情况发生,也可以要求旅行社签署旅行合同。如果旅行社拒不签署的情况下,保留好出行交费的凭证,向当地旅游局举报。
3、如果是旅游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情况下,签署也罢不签署也罢都无所谓了;如果有不满意的情况又在和旅行社协商无法达到赔偿一致的情况下:凭保留好的一切凭据到当地旅游局去做投诉;但没有相关凭证的情况下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三、怎么调查旅行社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1、立案和调查责任:对该行为可能作出行政处罚的;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未过追责时效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应当经案件承办机构或者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情况复杂的,经承办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时间可以延长至14个工作日内。承办机构应当指定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承办,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2、告知和听证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作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3、审查和决定责任:案件调查终结并依法告知、听证后,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经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报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对情节复杂的案件或者因重大违法行为处罚的,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规定的相关事项。
4、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5、执行责任: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额;向旅游主管部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根据最新修正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是不合法的。旅行社不签旅游合同怎么处罚,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