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我们也都知道,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进行补偿的,那么,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
1、员工能力和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
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
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单位若需要辞退劳动者,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操作,而不允许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要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