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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学校录取了但是不想去上怎么办 旅游公司报名了不想去了怎么办

被学校录取了但是不想去上怎么办

如果已填报了某所大学:

而且高考录取通知书已经来了,又不想去就读,基本上是可以的,对来年复读报考基本没有影响。

不过,部分省份明确规橘纯定,如果高考生被大学录取后,又不去报道,造成高考招生圆明咐名额的浪费,会将其计入诚信档案,会影响来年某些大学的录取。打个比方:如果复读后,明年填报高考志愿“A大学某专业”,假设该专业只招收1名同学。而你和另外一名同学的高考分数恰好相同,而他是应届生,那么该院校则会优先录取他,因为你上一年高考被录取没有去就读,有记录在案。

还有槐配的省份,对于录取了不去读的考生,是有严格的限制要求的。比如河南省,2023年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其中最严厉的一条,即对于在2023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2023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

看到了没,仅仅只有两个个学校可以填报,而一般的考生平行志愿可以填报5-6个,这样无疑增加了很大的填报难度和录取风险。

签订了就业协议不想去怎么办

一、签订了就业协议不想去怎么办

1.当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果不想继续履行该协议,首先需要了解就业协议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2.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企业之间的一种意向性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是可以反悔的。

3.如果毕业生反悔,并且没有对双方造成实际损失,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4.就业协议一旦经过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在反悔之前,毕业生应该仔细阅读协议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

5.如果毕业生确实需要反悔,建议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原因,并尽量协商达成一致。

6.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毕业生可以咨询学校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寻求帮助和支持。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

1.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件,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1)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协议,主要用于约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在毕业生正式上岗后签订的,用于约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事项。

2.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签订时间、内容和法律效力。

(1)就业协议签订在前,主要用于约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则是在毕业生正式上岗后签订,内容更加具体和详细,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

三、反悔就业协议是否违约

1.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反悔,并且没有对双方造成实际损失,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2.就业协议一旦经过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毕业生反悔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反悔就业协议之前,毕业生应该仔细考虑自己的决定和可能面临的后果,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1.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寻求帮助和支持。

2.毕业生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反悔就业协议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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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报名后又不想让孩子去上学了,怎么办

(三)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23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细则(一)民办小学

8月13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6月13-16日,各小学在招生平台为在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录入基本信息,并指导学生家长注册账号。7月26-28日,未进行

信息录入的学生进行信息补录和账号注册。全县所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采取小学直接升入初中的录取办法。

1.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7月29-31日,学生家长在招生平台进行民办学校志愿填报,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大大橡

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相对就近,统一安排”的入学原则,依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入学。

五、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具体要求

(一)城区公办小学(封丘县凯旋城小学、封丘县嘉祥实验学校、封丘县民生小学、封丘县城东小学、封丘县黄池小学、城关镇中心学校所辖所有小学、三里庄小学、三里辛小学)学区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具有本县城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没有户籍但有自有住房的,户口本与不动产证书相一致的;小产权住房户经学校家访调查,并参考有关资料,该户半年内确实在此生活,可认定为人户一致。

新乡市义务教育招生文件明确规定: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县城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学区生监护人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到片区小学报名。

(二)城区公办小学分配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中共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新乡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23)37号)规定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封丘城区居住务工的非封丘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卡式)证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县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④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相对就近,统一安排”的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体局会同所属城区公办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入学。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体局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收范围

封丘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东关小学、城东小学、三里庄小学毕业生。

封丘县实验中学招收:北街小学(含北场分校、杜庄小学分校)、南街小学、南范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封丘县民生初中招收:凯旋城小学、民生小学、原王村实验中学辖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中城状元府小区子女。

封丘县黄池初中招收:嘉祥实验学校毕业生,杜庄小学毕业生、嘉祥小区、瑞封花园东区、金瀚九号院小区、黄池院子、嵩基鸿润城小区、开达温泉小区、建业小区、北街新村已入住子女、贾王村户籍、陈王村户籍、周王村、王王村、刘王村、崔王村户籍子女,周庄户籍子女。

城关镇初级中学招收:城关镇中心小学、和谐小学毕业生。

城关乡第一中学招收:葛台小学毕业生、三里辛小学毕业生、封丘县城东小学毕业生。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1城关镇辖区各小学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范围由城关镇中心学校划分。南街新校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招收边庄社区新生。

2.凯旋城小学一年级招收:万庄户籍儿童、凯旋城小区、世纪花园小区、水岸名家小区、锦绣花园小区、中央公馆小区、凯旋城龙之梦小区、凯旋城龙之梦城园小区、中城豫府小区居民子女。

3.嘉祥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原化肥厂家属院子女,北干道以北、封黄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南城区居民子女,嘉祥小区入住子女,封元社区居民子女,北街新村居民子女,周庄户籍子女、群兴花园小区子女。

4.封丘县民生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王村乡前大寺村、后大寺村、边王村户籍子女,中城状元府小区、科技园小区子女。

5.封丘县黄池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瑞封花园东区、金瀚九号院小区、嵩基鸿润城小区、开达温泉小区、建业小区、黄池院子、中珹豫府小区、贾王村户籍、陈王村、周王村、王王村、刘王村、崔王村户籍子女、北街新村居民子女,周庄户籍子女。

6.封丘县城东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石庄户籍居民子女、锦绣花园小区、文苑小区、锦实学府小区居民子女。

7.三里庄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原片区子女,文苑小区子女、锦绣花园小区、锦实学府小区子女。

8.三里辛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原片区子女。

七、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

局直属学校:封丘县城东小学、封丘县民生小学。城关镇中心学校辖区内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学校由城关镇中心学校确定。

(一)明确主体责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体局主管,各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主动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平稳。

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确有因学区内学生过多而产生大班额的情况,需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批,不得出现65人以上超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严格均衡编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开设任何需额外收取学生家长费用的特色班、实验班。

(六)畅通监督渠道。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7095013.7095012

(七)严格执纪问责。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具体负责人,各学校如有违反招生纪律

影响到教育和谐稳定并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责任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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