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4日报道,当天埃及伊斯玛利亚市经济法院驳回了“长赐号”船东公司提出的解除对“长赐号”扣押的上诉请求。
埃及伊斯梅利亚市经济法院当天举行首次听证会,对“长赐号”的拥有者船东公司提出的上诉申请进行受理。法院在听取了船东公司律师对扣押决定的上诉申请后,最终驳回了其关于解除对货轮进行扣押的上诉申请。此前,由于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船东公司与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在支付赔偿金问题上陷入僵局。
4月13日,伊斯梅里亚市经济法院作出裁决,在船东公司支付9亿美元赔偿金之前,“长赐号”不得离开埃及。
3月23日,“长赐号”在苏伊士运河搁浅,造成运河停航6天。“长赐号”脱浅后驶入大苦湖水域,随后货轮被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扣押,管理局随后向船东公司提出10亿美元的索赔要求。然而,时至今日双方仍然无法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