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秘书处管理规范
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秘书处管理规范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秘书处工作机制,加强基地规范化管理,充分鼓励基地学术研究人员的科研热情与积极性,保证基地建设理念与研究目标的顺利达成,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凡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需要遵守本管理规范。
第二章基地秘书处组织结构
第三条基地秘书处人员构成:秘书处由15—20名学术秘书和1—2名行政秘书构成。学术秘书每年度人员变更,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科新入职教师中遴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博士;行政秘书主要由工商管理学科在校优秀硕士生担任。
第四条秘书处主要职责:基地秘书处主要负责处理基地学术研究工作与日常运营,由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配置1-2位行政秘书开展相关工作。秘书处对基地负责任、基地首席专家以及学术委员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负责人或首席专家汇报工作。
第五条秘书长岗位职责:
5.1负责传达落实基地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工作精神和相关指令,跟踪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5.2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基地负责人汇报。
5.3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5.4对秘书处学术秘书和行政秘书等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以及相关资助提出建议,报负责任审批。
5.5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第六条 学术秘书权利:具有获得基地资助参加境内外学术会议、科研项目申报与资金资助的倾斜。
第七条学术秘书义务:积极主动参与基地举办的各项学术交流会议、沙龙等活动;主动维护基地的声誉与良好学术风范,恪守学术规范;主动承担基地科研项目与科研任务;听从基地负责人的指令,完成基地安排的其他研究任务等。
第八条行政秘书职责:
8.1 承担与与上级领导部门和共建单位的联络工作。
8.2 负责基地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
8.3 负责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准备工作。
8.4 负责落实学术委员会决议和交办的各项工作。
8.5 负责编印学术委员会工作简报,及时通报院学术委员会工作信息。
8.6 负责保存和管理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档案。
8.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