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旅行社额外收费怎么处理?可拨打投诉电话维权
对旅行社额外收费怎么处理?
——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谈行业监管
市民张女士和老伴上月在旅行社报名,到庐山游玩。由于团费中没有包含门票费用,途中,导游向他们补收了150元门票费。张女士的老伴已年过七旬,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免收门票,但当时两人为了避免争执,还是交了钱。从庐山回来后,张女士向旅行社提出了异议。
70岁以上的老人在国内很多景区都可享受免费入园政策,庐山景区也是如此。目前,市旅游局已经责成旅行社退还了多收的150元门票费。
如何在此类事件中保障游客的权益?本月4日,记者采访了市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立新。
张立新提醒游客,遇到纠纷时,可拨打国家旅游投诉电话12301或我市旅游投诉电话88163333,双休日、节假日均24小时有人值班,受理旅游投诉。同时他建议,外地旅行社开设分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应交在分公司所在地,否则分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无法监管,一旦游客权益受到损害,不能及时维护游客权益。
来源:常州日报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