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监督管理司关于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旅监管司函﹝2023﹞146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国家旅游局遵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旅游监管改革的重大举措。平台主要包括以下功能模块:导游管理原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投诉管理原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管理系统、旅行社资质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权限管理等。现阶段正式上线导游管理、投诉管理、旅行社资质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管理和权限管理等六个功能模块。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监管服务一盘棋和信息与数据的实时共享,打造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新格局。请各旅行社明确专人负责,高度重视平台的推广和使用,相关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系统的操作,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二、分类完善,强化责任意识
一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各旅行社要在7月1日前按照关于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包括旅行社基本信息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和导游信息等分社、服务网点和导游信息均由旅行社总部填报。
已办理许可但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无任何信息的旅行社请填写旅行社名录附件2发送至我局管理科邮箱[email protected],由我科统一上报至省旅游局添加旅行社信息,账号一般设置为法人手机号,初始密码888888。如已有旅行社账号但忘记密码的,请使用验证码登录后重新设置新密码。密码要保管好
二线上办理相关许可及备案业务。从7月1日起,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的许可、变更和注销,出境旅游业务的经营许可、变更和注销等事项均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办理。
三及时填报团队信息。各旅行社在办理所有出境游组团、国内游组团和接待、入境游接待等业务时都必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团队信息。各出境社要在平台申请生成有关团队名单表“报送专用章”,并在线填报、打印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
四加快电子合同使用普及。还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要尽快使用监管服务平台上的“电子合同管理”功能,已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要与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电子合同的数据实时上传以及统一的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嵌入。有需求的旅行社可以通过ERP对接等方式实现内部管理系统和监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
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信息和使用电子合同,将作为旅行社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重要方式,并作为旅行社行业排序、奖励和给予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
附件:1.附件1:广东省旅游局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监督管理司关于全面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联系人:何嘉美、王运香,联系电话:22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