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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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北京嘉宾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局和北京市工商局批准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是国家旅游局授权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7日,是CATS中国旅行社协会会员、BTIA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员、PATA亚太旅游组织成员,前身为保利国际旅行社。2003年8月,由德国凯撒旅游集团[CAISSATouristic(Group)AG]和保利集团强强联手对其进行重组并更名为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许可证号:L-ZY-GJ00085、旅游电子商务等业务。

 重组后的凯撒国旅沿袭了国外成熟旅游市场的运作理念,充分发挥了凯撒旅游集团在海外的优势,在重组后的第一年,凯撒不仅从中国10000多家旅行社中脱颖而出,成功跻身于中国百强国际旅行社之列,还被精品购物指南评为“最具影响力的旅游品牌”、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优秀企业”。时至2007年,凯撒国旅已连续3年入围中国百强国际旅行社,且连续3次获评“中国出境游十大批发商”。

 凯撒国旅的经营团队拥有近十五年的欧洲旅游运作经验,以“热情、严谨、诚信、优质”为服务宗旨,为公司在社会各界及游客心中取得了很高的品牌知名度及顾客美誉度。2005-2007年度,凯撒国旅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消费者认可诚信示范单位”称号,被人民网评选为“中国网友信赖和尊重的100强品牌”,并被北京市旅游协会推选为“北京诚信旅行社”。

 作为德国凯撒旅游集团的成员企业,凯撒国旅拥有深厚的欧洲背景和独特的服务理念。在保持原有“欧洲旅游专家”品质的同时,凯撒国旅率先倡导时尚旅游新概念,推出个性化产品,追求高品质服务,为渴望体验真正的旅游乐趣的人们打造舒适、理想的旅程。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历年荣誉奖项

中国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008年8月2日,作为“星空联盟”创立者之一的北欧航空公司以下简称“SAS航空”授予凯撒旅游等十家中国出境游旅行社“2007年度十佳代理人”称号,以兹表彰其在2007年度为北欧航空及中国公民赴欧洲旅游事业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巨大努力。

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07年度全国旅行社排名中再次跻身进入“中国百强国际旅行社”。名列51名,较上一年度上升8位,成为外资背景的旅行社中上升速度最快的企业。

在2008年6月的香港国际旅游展会上,为促进亚太地区旅游界的交流,“2008亚太旅游峰会”暨“2008亚太旅游奖”颁奖典礼在香港隆重举行,来自中国内地的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等13家旅行社荣获“亚太旅游杰出贡献旅行社”奖。

“2008北京国际旅博会”BITE系列评选活动隆重揭晓,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等12家国内旅游机构荣获“最佳展台奖”,其新颖的设计、时尚的风格为本届旅博会再添亮点。“最佳展台奖”由北京市旅游局委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会展研究中心进行专业评估,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各参展商与观众投票,并综合了旅博会组委会和北京市旅游局的意见评选产生,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2008年5月13日,由“去哪儿”旅游搜索引擎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在线票选最佳旅游供应商风云盛会”在北京国际艺苑皇冠饭店举行,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荣获“最佳团体线路设计奖”。

由新加坡著名景点圣淘沙提名,经新加坡国家旅游局严格评选的“2008合作伙伴奖”于2008年4月揭晓,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等三家京城旅行社成为圣淘沙北京地区首批合作伙伴,凯撒旅游还特别荣获“2008杰出贡献奖”。

微笑北京——第十二届“首都旅游紫禁杯”颁奖典礼于3月28日在北京隆重举行。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等18家旅行社荣获“旅游行业先进集体奖”,公司运营总监赵欣等31名旅行社代表被授予“旅游行业先进个人奖”。

2008年3月7日,法国航空公司暨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在万达索菲特大酒店举行“法航荷航2007年度代理人答谢宴会”,会上,北京凯撒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荣获法航荷航颁发的“2007年度北方地区最佳代理商”奖,法航大中国区总经理乐可瑞和大中国区销售经理张鹏先生出席了答谢会,并对获奖企业颁奖。此次共有10余家旅行社获此殊荣。

2008年1月18日,奥地利航空公司举行的2007年奥航颁奖典礼,北京凯撒国旅获得最佳团队销售业绩奖。

2008年1月,著名时尚传媒精品购物指南盛大举行“精品15年,时尚盛典”,北京凯撒国旅以高端的品质获得了“精品15年”之旅游影响力品牌。

北京凯撒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获国航华北营销中心“常旅客突出贡献大客户”

2007年度ClubMed“金牌合作伙伴”;

2007年度ClubMed“最佳市场推广奖”;

被旅行社杂志评为“2007年度最佳旅行社”。

南非旅游局、南非大使馆授予北京凯撒国旅“最具潜力旅行社合作伙伴奖”。

2007年10月30日,“2007中国出境游风云榜颁奖盛典”暨首届中国出境旅游节上于昆明盛大举行,颁奖典礼上,凯撒国旅囊括“中国出境游十大批发商”、“欧洲线路十大批发商”、“十大营销创新奖”、“北京十大出境游旅行社”四大奖项。

2007年9月,新加坡旅游局授予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新加坡休闲旅游专家”称号,以鼓励其在过去对于新加坡旅游事业的大力支持,以及在大型推广活动“双重美妙——新加坡+民丹岛假日休闲计划”中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努力。

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旅行社排名中再次跻身进入“中国百强国际旅行社”。名列59名,较上一年度上升27位,成为外资背景的旅行社中上升速度最快的企业。

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04年度全国旅行社排名中跻身进入“中国百强国际旅行社”。名列92名。

北京凯撒国旅正式被选入亚太旅游协会PATA的会员。亚太旅游协会PATA原名太平洋地区旅行协会,1952年1月成立于夏威夷檀香山,协会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PATA是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间国际旅游组织,在整个亚太地区以至世界的旅游开发、宣传、培训与合作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最大的旅游搜索引擎“去哪儿”(Qunar.com)发起大型网络旅游调查,由所有网民投票产生“中国最佳旅游供应商”名单。这项名为中国“旅游搜索引擎”的大型网络调查在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范围内进行。这也是目前为止中国首次开展针对旅游供应商的系统调查。在旅行社的评选中,凯撒国旅荣获“最时尚品牌奖”。

为了表彰中国旅行社2006年度在赴北欧旅游上所做的卓越贡献,近日,斯堪的纳维亚旅游局授予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2006北欧旅游专业风范奖”。

2007年1月10日,ClubMed全球著名的休闲旅游集团地中海俱乐部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盛大的“中国北方区市场年度客户答谢晚会”,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获得ClubMed颁发的“最佳代理新人奖”。

2007年1月6日,著名时尚传媒精品购物指南盛大举行“影响2007·时尚盛典”,在当晚揭晓的“影响2007”系列奖项中,凯撒国旅荣获“影响2007·时尚旅游品牌”称号。继获评“影响2006·旅游品牌”后,凯撒国旅再度跻身最具影响力的时尚群体,成为时尚旅游领跑者。

北京凯撒国旅被印度尼西亚鹰航空公司授予“2006年度旅行社最佳表现奖”。 

北京凯撒国旅被中国银联评为|“2006年度国际业务优秀合作旅行社”,被埃及旅游局评为“2006年度最佳合作伙伴”。

由中国出境旅游网推出的“2006中国出境游风云榜”活动中,凯撒国旅获得北京地区“十大出境游旅行社”、“欧洲线路十大批发商”排名第一。

2006BITE“最佳展台设计主题奖”

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旅行社排名中跻身进入“中国百强国际旅行社”。名列86名,较上一年度上升6位。

被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推存为“诚信旅行社”;

在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人事局开展的第十一届“首都旅游紫禁杯”评比表彰活动中,荣获“旅行社最佳旅游产品宣传奖”;

鉴于在2005年度为中国旅游事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及工作中表现出的创新精神,公司总经理陈小兵先生荣获中国旅游周刊“2005年度影响中国旅游业的十大新闻人物入围奖”;

被奥地利航空公司评为“2005年度奥地利航空公司最佳团队销售”奖。

连续三年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消费者认可诚信示范单位”、“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重质量守诚信示范单位”。

中国出境旅游行业首次完全由业者自己投票评选的“中国十大出境游批发商”活动中,凯撒国旅赢得“2005中国出境游十大批发商”、“欧洲线批发商提名”排名第一,在澳新线、东南亚线、港澳线、特色线批发商中也屡被提名。

在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主办的“首届网友信赖与尊重的10大名牌/100强品牌”评选活动中,被评为“2005首届网友信赖与尊重的100强品牌”,成为中国旅游服务行业的唯一代表。

新京报旅游公社05年度“火线”评选活动中,凯撒国旅“音乐莫扎特-奥德畅响8日”获“最佳产品研发奖”。

时尚旅游举办的“最具吸引力线路”评选活动中,“南欧风情—西班牙葡萄牙8日游”和“法国意大利8日燃情之旅”两条欧洲深度游线路上榜“最具吸引力线路”。

新加坡旅游局“非常1+1”北京地区最佳销售代理

北京市旅游局组织的2005年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被大会主办方和参展观众一致评为“最佳展台设计主题奖”。

荣获法国国家旅游局授予的“2004年法国国家旅游局法国旅游金奖”,目前获得该奖项的国际旅行社在全球范围共有50家,而在中国只有2家,北京和上海各一家,凯撒国旅是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国际旅行社。

新京报主办的“唱”游欧罗巴评选活动中,“德法荷比卢+奥6国8日游”线路荣获年度经典线路奖;“古典乐迷的寻梦之旅”线路荣获最佳主题奖。

精品购物指南主办的“影响2004旅游品质线路”评选活动中,“5国11日美景之旅”和“法意(地中海+庞贝古城+那不勒斯)11日”两条精品线路一同荣获了此次评选的“媒体最佳推荐线路”。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职位

加入凯撒旅游,您将和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与凝聚力的团队一起工作。公司将为您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完善的福利体系,全面的职业生涯培训和发展规划;良好的企业发展前景,凯撒旅游将会是您的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的最佳平台。

凯撒致力于成为学习型组织,通过学习创造自我,提升自我价值。让所有的人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在一起,共同工作,通过内部经验交流和外部知识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在凯撒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值”是凯撒人永远的骄傲。

“人才是凯撒旅游的资本,是凯撒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凯撒旅游诚邀有志向、有理想的优秀人才加盟。

学历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

1、热爱旅游事业,致力长期服务于公司,愿意从基层做起,服务意识强,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及责任心;

2、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判断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4、具有优秀的执行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计划、控制能力;

6、优秀的中、英文字表达能力;

7、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

  储备管理干部是凯撒旅游专门提供给研究生的一项发展项目。储备管理干部经公司系统培训,并经过一至二年期的公司核心部门间的轮职,经考核合格后,根据个人能力及综合素质担任相关管理岗位职务。

专业要求:中文、外语、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

1.思维敏锐,具有较强的信息整理、组织和分析能力

2.文字功底扎实,文笔佳,英语达到六级以上水平;能熟练浏览国内外网站

3.打字速度快,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有网页设计能力、网页内容编辑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专业要求:美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熟练使用PHOTOSHOP,Coreldraw,I11ustrator,Pagemaker,Dreamweaver其中多个软件

2.具有较好的美工功底及审美意识

3.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同行销售/旅游顾问

专业要求: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销售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形象气质好,具有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交流,待人热情

2.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能适应出差,身体健康

3.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五、团队操作出境、入境、国内

专业要求: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英语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细心、耐心、计划性强,办事效率高

2.英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

3.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六、签证专员/签证文员/签证核查员

专业要求:旅游管理、英语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形象气质好,有亲和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2.善于与人交流,工作认真负责、细心、耐心、计划性强,办事效率高有条理

3.钢笔字工整,具有一定电脑操作基础,英语水平达到四级以上

4.吃苦耐劳,具备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总办文员客服质量管理

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

1.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及执行力

2.工作有条理、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良好的沟通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熟悉文档管理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简历投递方式

邮件主题为:学校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凯撒人事部:84689547或84689533

最高人民法院权威来源案例系列:旅游合同纠纷裁判规则8条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1.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的单方解约系违约行为应当举证证明“损失已实际产生”和“损失的合理性”——陈明、徐炎芳、陈洁诉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的单方解约系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实际损失的,则旅游经营者应当举证证明“损失已实际产生”和“损失的合理性”。如举证不力,则由旅游经营者承担不利后果。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公证、认证手续;在香港、澳门特区或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4期总第222期

2.协助旅行社履行合同义务的第三人故意或过失侵犯游客合同权益的,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许景敏等诉徐州市圣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本案要旨:在旅行合同关系中,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该第三人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除游客直接与该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关系外,该第三人如有故意或过失侵害游客合同权益的行为,旅行社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6期总第188期

3.旅游经营者没有尽到提示和救助义务致使旅游者在自费项目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敏诉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辉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跨区域旅游一般会涉及到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问题,但不管旅游经营者之间如何委托,只要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项目中遭受损害,即使该项目属自费项目,旅游经营者在没有尽到提示和救助义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号:(2011)郑民四终字第1146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4辑(2013.2)

4.驴首与驴友之间不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徐洁、徐威诉杨卿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驴首”即“驴友”召集者,不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或管理者,与“驴友”间不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如无特别约定,“驴首”不应对“驴友”意外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11洛民终字第2620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2辑2012.4

5.旅游合同生效后,出发前旅行社不告知景区已发生不可抗力之事实构成违约——林桂斌等诉中山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旅行社出发前未告知游客不可抗力的事实构成违约。旅行社未完成主要旅游项目,原告损失范围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以游览为目的的辅助性费用,由法院综合各项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案号:2011中中法民二终字第87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0辑(2012.2)

6.合同履行前旅行社已得知回程航班因故被取消但未及时告知旅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无锡舒心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无锡宝原体育用品商贸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旅游合同履行之前,回程航班被取消的通知已经发出,在原定航班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接受旅游服务的消费者,有权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并及时了解有无其他选择,以便根据具体情形对自己的旅途作出最合理选择。航班变更虽非旅行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但其在航班变更后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号:2010锡商终字第0332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78辑(2011.4)

7.旅游合同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明可能影响旅游者选择权的,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北京世纪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郁令非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在旅游合同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明可能影响旅游者选择权的情形下,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未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属于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号:2023京03民终3663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23.26

8.电子商务纠纷中协议管辖条款严重不合理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林琳诉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在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双方通过网络实施最后签字或盖章行为,但该网络服务器所在地不能简单地被认定为合同签订地从而确定管辖权,还要考虑消费者的住所地及产品实际经营者所在地等来判断。电商企业在合同的约定管辖条款中如果作出了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严重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诉讼负担的,应当认定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案号:2012二中民终字第17117号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23.8

1.单位员工对外签订合同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合同相对方可单独对单位提起民事诉讼——顾甲、赵乙诉丙旅游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单位员工对外签订合同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合同相对方可单独对单位提起民事诉讼。遵循责任聚合理论,在程序选择上,“先刑后民”理念并非绝对适用;在实体处理上,既要注意相异部门法的区别,又要避免权利人获得双重赔偿的问题。

案号:2023沪02民终6433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年1月24日第7版

2.旅游辅助服务者就自身车辆短途运输为游客所投保险,不能免除旅游经营者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张志平等诉中山国际旅行社等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旅游经营者负有保障游客旅行游览安全之合同法上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其不得用游客自付保费、代为投保的方式转嫁自身之法定义务,其以下位法规未有尽述而提出的不符合合同法及相关下位法规精神的抗辩亦属无效,旅游者人身意外保险属于其法定义务的商业化解方式,不论其是否考虑及怎样安排,游客在旅游中因对方原因造成的损害其均应依法赔偿。

旅游辅助服务者就自身车辆短途运输为游客所投保险系为阶段性商业低值险附加,不能免除旅游经营者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来源:江苏省参阅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辑总第13辑

3.因天气原因致航班晚点,致使游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出发地参团出行,不构成不可抗力——厦门旅游集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周进旅游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因天气原因致航班晚点,致使游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出发地参团出行,不构成不可抗力。旅游合同中约定,游客出发当日提出解除合同,要按旅游费用总额90%赔偿旅行社业务损失费的条款并非无效格式合同条款,游客应当依约赔偿,旅行社对该业务损失是否发生不承担举证责任。

案号:2008厦民终字第2422号

来源:福建审判参阅案例2010.10

贵阳30家!贵州公布100家优强旅行社名单

11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落实贵州省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旅行社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旅行社自愿申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推荐,贵州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贵州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评选标准进行评定并公示,最终评审出100家优强旅行社,现将评定名单予以公布。

2023年全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名单

贵州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百事通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海峡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细说黔浓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中国国旅贵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天悦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贵人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林城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汇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百龙泰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海外国际旅游集团贵州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阳康泰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龙禧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旅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茅台集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盘鹄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亚太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水投行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贵美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环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民间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阳巴士快运旅游有限公司

贵州众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云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遵义锦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千寻旅行社有限公司

遵义旅游教育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百途佳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飞龙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赤水市长征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永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遵义市逶巍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太平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习水西南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启诚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日月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遵义拓路士旅行社有限公司

遵义市长征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红色之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美丽贵州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黄果树智慧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黔中飞鸿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安顺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安顺天马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景源旅行社有限公司

毕节空港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索玛里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省金沙县紫薇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韭菜坪旅行社有限公司

毕节多彩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铜仁博大旅行社有限公司

铜仁梵旅投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景途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沿河武陵山旅游有限公司

铜仁新时代旅游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之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江口黔东明珠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风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大美旅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黔东南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喀斯特山地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耀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镇远古韵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黔东南州杉乡风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七洲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省大美黔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波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高原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瓮安县长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都匀黔图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平塘县三天寰宇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瓮安县金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都匀新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贞丰神奇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

来源/天眼新闻编辑/于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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