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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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而美”的新时代:2023年国内新跟团消费报告 国内旅游跟团

“小而美”的新时代:2023年国内新跟团消费报告

“2023跟团安心游目的地人气排行榜”显示,最受欢迎的目的地城市为三亚、重庆、张家界、丽江、桂林、贵阳、昆明、北京、成都和上海。前十名省市是四川、云南、浙江、湖南、贵州、海南、广西、重庆、广东和湖北。携程联合多个目的地省市复兴市场、发布安心游产品,也推动了市场人气复苏。

大团向小团转变,一半以上跟团游客选择小团

除了“安心游”为代表的安全保障提升,2023年跟团游在产品形态和服务体验上进一步创新,打破了传统旅游团的局限。新跟团游正在摆脱“低品质、不合理低价、强迫游客购物”的传统不良印象,消除人数多、自由度差、不灵活、服务差、购物多、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等劣势。

例如,私家团“一单一团”解决了跟陌生人拼团、大团队不自由等问题;5钻跟团实现了吃住行等品质的升级和无购物困扰;目的地参团以极高的性价比和灵活性,方便旅行者到目的地之后的全程服务;主题游解决了户外、登山、滑雪、自驾等领域的旅游需求;定制游实现了一对一按需定制的服务。“新跟团”时代全面来临。

相比以前几十人的大规模旅游团,今年团队规模越来越小。随着旅游者对安全、私密的关注,国内游明显的趋势是大团向小团的转变。

2023年国内跨省游恢复以来,携程的跟团游中,国内精致小团和私家团的规模占比超五成。这意味着从旅游者需求看,小团旅游的阶段已经全面来临。随着各大旅行社对国内旅游的不断深耕,高品质、个性化的小团类产品还会有更大的增长空间。

2000多家私家团供应商6万条产品覆盖全国

小团化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是一单一团的私家团,报告显示,2023年私家团成为最大的黑马,国内私家团率先恢复增长,订单和人数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跨省游恢复以来,从8月到11月,私家团人数同比去年增长达30%。不与陌生人拼团,专车专导,行程更灵活更深度,酒店和餐饮品质高,24小时管家服务等特征,构成了私家团与普通跟团游的差异化。

据统计,2023年国内私家团平均人数为3.14人,基本上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疫情期间游客更加看重旅游的私密性及安全性,今年以三口之家或者夫妻情侣结伴出行的群体增多。精致小团的平均人数也只有10到15个人,相当于2到3个家庭。几十年来习惯跟陌生人组成大团队旅游的中国旅游者逐渐变成“小团化”,注重私密、回归家庭成为趋势。

看准市场的需求,旅行社行业今年加大小团类产品的开发,携程平台联合旅行社加大私家团的生产与推广,建立了相关的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并在旅游板块设立单独的入口,对接国内中高端用户。

据统计,目前携程平台共有私家团供应商约2000家,跨省游开放以来新增了50%供应商。在线提供约6万条私家团产品,覆盖国内200多个旅游目的地。自跨省游恢复以来,私家团产品数量增涨400%以上。

由于需求和供给的大规模爆发,2023年可以称为“私家团旅游年”。这一产品类型迅速成为主流的旅行方式。

熟人独立成团:60%私家团是家庭

是谁在跟团旅游?从跟团产品的伴游数据来看,2023年通过携程报名国内私家团的旅游者中,60%是带小孩或几代人同行的家庭旅游者。家庭亲子出游占比最大40%。私家团成为家长带娃亲子游或者儿女带父母出游的潮流选择。其次是情侣夫妻、朋友。疫情强化了人们的自我安全意识,人们更愿意与家人、朋友出行。在传统的拼团旅游方式之外,适合熟人独立成团、不跟陌生人同行的“单团”产品越来越成为主流选择。尤其是家庭旅游者,更倾向于选择这种旅行方式。

90后成为跟团游新势力

跟团旅游新消费人群越来越年轻,携程跟团游数据显示,从报名私家团的人群年龄来看,80、90依旧是主力军,比例不相上下,成为史上人数最接近的一年,占比分别是25%、22%。

与去年不同的是,90后增势迅猛,占比同比去年提升6个百分点;随着90后财力的增加,有望逐渐超过80后成为最大主力,旅游消费群体趋于年轻化。但今年00后占比显著下降8个百分点。大部分00后处于读书状态,今年学生是所有年龄段旅游受限最严重的群体,因此降幅大。

50、60中老年人占比26%提升4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中老年人对旅行的安全需求进一步升高,相比往年中老年群体喜爱的大团形式,私家团的私密性独立性意味着更高的安全性,因此逐渐成为部分中老年群体的首要选择。

私家团人均消费达3500元老年人消费力第一

今年消费者对高品质出游有了更高需求,旅游行业发展趋势从性价比驱动转化为品质驱动。品质在消费决策的过程中被强化。增加支出为服务买单成为趋势。

随着出境游转国内,国内旅游正在走向深度化和精品化。数据显示,2023年通过携程平台预订国内跟团游的订单中,4、5钻产品订单占比达到80%,同比去年提升6个百分点。相当于10个跟团游客就有8个选择高钻级产品。其中5钻产品的占比提升超过10个百分点。这一类型的产品以入住高等级好评酒店、旅游用车保持空座率、纯玩无购物等标准,跟团选5钻成为旅游者选择产品的一大依据。

消费者愿意花多少钱为新跟团买单?从人均消费看,跨省游恢复以来,私家团人均成交价格超过3500元。其中出发地参团人均花费超过5000元,目的地参团人均花费两三千元。与常规拼团的不同的是,私家团在吃住行游购娱车导等各个方面都进行品质升级和个性化安排,越来越多游客愿意花钱购买更好的服务体验。

不同的群体,消费水平也有差异。私家团订单数据显示,60后群体人均消费最高,接近4000元;其次是50后、70后。有钱有闲的中老年人群消费能力突出。00后人均消费最低为3200元左右;进入职场或成立家庭不久的90后人均消费倒数第二,为3483元。80后的消费总额最高。

随着疫情后旅游品质的提升和一系列痛点的解决,旅游者对跟团游也更加认可。这体现在点评分数上。携程的用户点评大数据显示,2023年跟团游的点评分相比去年更高,私家团的平均点评分为4.825(满分5分),好评率同比增长13%。主要得益于私家团私密、深度、自由、安全等优势。独立成团,专属用车,专享司导,高品质住宿,行程灵活可调,保证游玩时间不被催促等;携程制定了私家团的落地服务标准,对导游、司机、管家等地面一线服务人员的操作流程和服务细节进行规范。

从行程安排、描述相符、导游服务、酒店体验四大点评维度看,导游服务的点评分相对更高,基本上都达到4.9分以上。在参团游客的点评关键词中,“行程棒”、“导游服务好”、“包车赞”是数量最多的用户点评三大关键词。

以携程自营一条“云南5日4晚私家团”为例,去年上线以来252条点评好评率97%,点评分4.9分。多数游客为行程安排、导游、无强制消费和管家客服点赞。

2023年私家团人气榜单

相对来说,经济条件好、旅游市场成熟的省市,消费者更愿意选择私家团。“2023年私家团十大出发省市”是:上海、广东、四川、北京、云南、湖北、江苏、湖南、浙江、内蒙古。十大出发城市是:上海、北京、成都、广州、武汉、深圳、南京、长沙、天津和杭州。

去哪些省市的私家团人数最多?“2023年私家团十大目的地省市”是:云南、四川、海南、内蒙古、浙江、江苏、广西、甘肃、青海和湖南。

从目的地城市看,“2023年私家团十大目的地城市”是:三亚、丽江、呼伦贝尔、西宁、西双版纳、成都、张家界、桂林、贵阳和兰州,旅游资源丰富的目的地私家团订单相对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国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page]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page]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共天夜。

第二十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page]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第二十二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旅行社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月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各栏由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名称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全程五星酒店,少女峰+冰川3000+乌菲兹美术馆+五渔村+双宫¥109800起北京出发

出海观鲸+蓝湖+黄金圈旅游圈+冰岛特色餐+游轮自助晚餐+双峡湾+豪华游轮¥41800起北京出发

1晚悬崖+4大特色餐+斗兽场入内+贡多拉游船+庞贝古城+阿马尔菲海岸+蘑菇村+雅典卫城+经典双岛¥33800起北京出发

1晚五星+1晚悬崖酒店+5大经典景点+复古马车巡游+两段加飞+佛拉明戈+特色美食¥36800起北京出发

5星航空+3晚5星+圣岛悬崖+经典3岛+内陆飞机+中餐8菜+3大特色餐+伊亚落日+梅黛奥拉+奥林匹亚¥33800起北京出发

北京起止SQ801_806¥7799起北京出发

2月6日跟团出境游放开 中国游客宣告回归

“为了迎接这一天,我们整整期盼了三年。”携程团队游CEO江文说。

1月20日,文旅部发布通知,宣布自2023年2月6日起,试点恢复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出境跟团游开放的通知一经发出,携程平台上出境跟团产品搜索量瞬时上涨5倍,带动了海外目的地热度上涨330%,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柬埔寨的搜索量最高。

据中国旅游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报告,疫情三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累计减少4亿人次。

“旅游人的冬天终于要过去了。”

去年12月26日晚上11点,正准备睡觉的梁振明突然刷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新闻,激动不已,赶紧截图发到朋友圈和微信群。北京新桥出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振明回忆,当晚旅游同行互发消息道喜,就好像提前过年了。

在这份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方案中,提出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三年了,很多旅游人都在期待这一天,甚至不愿意等到天亮。12月27日凌晨3点多,定制旅行服务商“6人游”创始人贾建强被一阵密集的手机提示音吵醒,合伙人、投资人、同行、客户都在转发“有序恢复出境游”的消息。早起上班后查看网站留言,已经有客户在询问:现在能出国旅游了吗?能去哪些国家?回国不用隔离是真的吗?

新冠疫情暴发之初的2023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便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疫情期间,国家移民管理局也实施了一系列从严措施,内地居民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必要、非急需出入境活动被严格控制,仅留学、就业、商务目的可出境。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边检机关共查验出入境人员8457.2万人次,仅为2023年同期的16.50%。另据中国旅游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报告,疫情三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累计减少4亿人次。

“九成被压抑的出境游需求将被释放”的行业说法并不夸张。携程平台数据显示,12月26日晚方案发布后,携程海外签证的搜索量瞬时增长3倍,到27日中午,携程平台海外签证搜索量环比前一日提升8倍,签证咨询量环比增长150%。

更细致的出入境调整方案,也很快被公布。2023年12月27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同时还提出,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道等措施。

最近一周,梁振明工作量骤增,每天从早上7点半工作到凌晨一两点,全天咨询量超过两百单,白天还要陪客户签证。

突然到来的,除了忙碌带来的幸福感,还有签证“堰塞”带来的烦恼。在京办理法国签证的预约已经排到了春节之后,西班牙签证排到了2月6日以后。上海、广州的多家领事馆此前因疫情暂停,重启后签证排队时间更久,个别国家签证已经排到了2023年5月。

签证是出境游当下首当其冲的难题,无论对个人还是旅行社,都是如此。

“目前团签还没办法开展”,梁振明解释,现在仍以商务客户居多,因为2023年上半年开始,海外多国放宽防疫限制,行业会展逐渐恢复,商务出境需求被先释放出来。尽管现在多数国家对中国放开了旅游签证,但个人来办旅游签的还是少数,加上跟团游的限制还未明确取消,原本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的团签依然暂时被搁置。

“很多使领馆办理签证的工作人员也阳了”,由于2023年12月国内疫情处于高发阶段,部分城市驻华使馆的签证业务陆续暂停。无法全员到岗,进一步延缓了签证办理速度。不过,从1月之后,已经开始重新开放和提速。例如,1月3日起,中国境内11个加拿大签证中心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营,1月5日,因疫情关闭三年的广州德国签证中心重新开放,申请人可提交不超过90天的短期申根签申请。

“签证信息每天都在更新,已经恢复旅游签的国家很多又增加了对中国游客的入境限制。”一位主做欧美澳签证的代理告诉记者。

针对呼声较高的赴日旅行,日本驻北京、上海的使领馆从1月9日起恢复旅游签证的受理与签发,但建议“尽量避开春节假期申请的高峰”,广州领事馆目前只接受1月24日之前出发、且提供已付款机票和酒店的签证申请。

目前受理的赴日旅游签证门槛也比较高。日本使领馆只受理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人需提供税前年收入50万元以上证明,至于更大众化的个人单次旅游签证和三年多次往返签证何时放开,还不得而知。

“拿到签证不代表能顺利入境。”上述签证代理提醒说,美国、印度、日本和欧盟多国增加了对中国旅客的入境要求。

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此前公开表示,所有欧盟国家都同意,在中国1月8日解除严格的防疫政策后,采取协调一致的方式来应对中国不断变化的局势,以及应对越来越多的中国旅客到欧洲旅行的趋势。

截至2023年1月1日,英国、法国、西班牙、日本、韩国、印度等多个国家都收紧了从中国入境旅客的防疫措施。

和疫情期间的出入境要求相反,现在中国人到海外需要提供核酸阴性证明。上述签证代理统计,多数欧盟国家认可离境核酸结果,但入境后是否还要再做检测,各国情况不同。比如,法国只需再提供一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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