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我报的旅游团但因为我报的旅游团但因为突然生病去不了扣违约金吗 跟团旅游不去了有违约金吗怎么算

我报的旅游团但因为我报的旅游团但因为突然生病去不了扣违约金吗

咨询我

帮助人数:39857咨询电话:13697687653

你好,需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

帮助人数:33768咨询电话:17301787232

现在人在上海吗?可以到我们律所沟通一下

帮助人数:5790咨询电话:15964204987

你好,不会,还应退相应费用的。

帮助人数:36538咨询电话:13854262713

您好您报团的时候有签合同吗

关于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合法吗,有什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公司发工资时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记载劳动者的姓名、其各项工资收入的数额等内容。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向公司索要。【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回复于2023.07.2708:40继续咨询咨询助手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

    A项:说法正确,当选。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11条:“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前款所述原因,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第三人给付增加的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减少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此,梁某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且无需甲公司同意。

    B项:说法正确,当选。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10条:“旅游经营者将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不同意转让,请求解除旅游合同、追究旅游经营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题中甲公司不顾游客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后韩某在游览过程中遭受损失,甲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C项:说法正确,当选。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14条:“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题中森林公园为旅游辅助服务者,因其工作人员操作不善所导致韩某受损的,韩某有权要求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韩某无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暑假“低价”旅游乱象接二连三, 旅游市场乱象该如何更好地解决

0分享至原标题:暑假“低价”旅游乱象接二连三,旅游市场乱象该如何更好地解决?

正值暑假旅游进入旺季时,近期关于新闻媒体报道“低价”旅游乱象,接二连三。旅行社“低价”诱导,打开百度输入「旅游乱象」相关新闻接连不断。进入暑假小升初,中考,高考,大学毕业生,各类学生,老师家长等期待已久暑假,就让暑假「旅游乱象」,干扰了心情,旅游市场乱象该如何更好的解决呢?

据新民晚报消息称,近日,有网友反映,云南昆明一导游强制跟团游客购物,不买东西不能走。最后,游客一致要求下车、换导游。对此,昆明市相关执法部门展开调查,发现情况属实,拟吊销相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拟吊销导游姚某某的导游证。北京商报微信公号7月24日消息,这个暑假除了各大旅游景点一票难求,免费开放游客参观的清华北大也被“黄牛党”盯上了,一家三口清北一圈2000元的价格甚至贵过了环球影城。

近日「"敏感行业"?这些人被旅行社拒绝参团?客服:这是行规」也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目前云南一些旅行社禁止记者等“敏感职业人员”参团旅游,“昆明康辉旅游”的客服人员更是明确表示,“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6月6日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通报。针对6月5日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反映“云南一导游暗讽游客不消费”的相关视频,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调查核实,视频反映情况属实,6月5日晚上已正式立案开展调查。并根据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拟吊销涉事导游的导游证。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就在近日,桂林阳朔遇龙河景区被曝筏工用船桨殴打游客,并将游客推下河。事发后,阳朔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置,经调查,事件起因系游客嬉水影响竹筏靠岸引起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目前,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对涉事的遇龙河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停职处理;按相关制度规定对码头管理人员进行处理。阳朔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已向相关游客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并真诚致歉。据百度百科「旅游乱象」词条中,旅游乱象自2013年10月至今,旅游法已实施满3年。然而黑导游、不合理低价团等顽疾仍然久治不愈,并在此次黄金周集中凸显。如曾被国家旅游局警告整改后的五台山风景区“黑导游”“票贩子”违规揽客现象依然严重,在西柏坡景区旅游,当地拦车村民甚至对游客喊话“吃饭才让过去,不吃饭就得绕行”;在北京,游客未购物被导游要求交罚金等等。

关于今年暑假“低价”旅游乱象接二连三,旅游市场乱象该如何更好的解决?我们看也看见各地文旅部门出台不同解决方案,但是无论怎样解决,还是有好多上当受骗参与各种各样形式旅行社活动,为此我们特意采访一位有低价旅游团经历类型游客。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全部用化名下面是他的口述:某云南旅行社参团成员:没有真正的旅游景点除了公园就是购物店后悔死了虽然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看到近期发生的旅游乱像,我也想说一下我的经历。之前跟我父亲从山西大同我们两个人报了一个团,比较属于低价旅游团。长话短说,因为我觉得不只是我有这样的经历,在众多的游客中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每天的行程就是统一听导游安排,但是每一天都会有不同的导游给我们做相应的对接工作和带领我们去不同的地方,前前后后我们一共在云南旅行11天,经历了六个导游。

我们去了云南昆明,大理,腾冲,瑞丽,楚雄,普洱,西双版纳等。每天住宿是非常简单的宾馆,是很干净。然后饮食基本是能吃饱,不能说能吃好。我们想感受云南的人文之旅和自然风光。但是后来发现我们去的都是所谓的种植茶叶基地,云南黑咖啡种植基地,缅甸翡翠相关购物中心,各种各样的会销,各种各样的套路,各种各样的销售模式,各种养生相关销售讲座。也会去旅游景点儿,就是很简单的公园儿,要不就是公园,要不就是还有其他强制项目的旅游景点儿。我认为这样的团对我来说,我去云南这几天是浪费时间,我们的导游还好,但是阴阳怪气的专业术语和他的故事段子,我们还是或多或少会消费一些,哪怕很少。对于这样的旅行团真的是以后不要再让大家报名了,我觉得这并不是真正的旅游的意义,我在其中只是浪费了我的时间,但是我还不能离团,离团我要交违约金。购物团和旅游团有什么区别?购物旅游团主要是在旅游途中到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物品,购物次数较多。这种团参团价格比较便宜,好多都是低于成本操作。一般的旅游团也有购物,安排的次数不多。除非参加纯玩团就没有购物了,但价格比较高。成本算完还要有利润。

关于旅游法相关科普?在低价旅游团中强制消费的行为,并不是合法合规的旅游服务行为,而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参加,并在旅游过程中安排或变相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三十七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尊重旅游者的人格,不得强迫、变相强迫或者诱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保障旅游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严禁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或误导旅游者参加,并在旅游过程中安排或变相安排购物或其他自费项目。从以上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低价团中的强制消费行为是明显违反了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的,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是一种不道德的商业行为。

如果您第一次想报名旅行团,那么该注意一些什么?如果你也准备想到旅四川西藏旅行,那么我给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1.了解旅游线路旅游线路是您的旅游计划的基础。2.选择信誉好的旅游公司,选择一家信誉好口碑好、经验丰富的旅游公司非常重要。3.注意旅游报价细节,旅行社提供的报价可能会让你觉得非常划算,但可能会有隐藏的费用。4.提前了解目的地信息在出发前,您需要做一些功课了解您准备去的目的地。5.准确协调行程安排在旅行之前,您需要准确协调行程安排,以确保您始终处于正确的位置。6.注意当地文化和习惯在旅行过程中,您应该注意当地文化和习惯。7.带好必要的旅游用品在随行的旅行中,必需合适的行李能有效帮您克服各种困难。

当前,旅游市场的热度不断攀升,想要把旅游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的地方,还是需要慎重考虑旅游产品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只有不断苦练内功,相关部门加大对当地旅游市场的监管,对旅游从业人员加强教育监督,甚至在必要的时候组织定期督查和抽查,才能不断提升旅游质量,把最美的绿水青山变成人民群众的“诗和远方”。今年湖南省张家界市就启动为期3年的“铁腕治旅”行动,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不断擦亮张家界旅游“金字招牌”,行动开展以来,张家界旅游投诉大幅减少、追客赶客全面遏制、旅游演艺挂牌价全部下降、“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严格执行……旅游市场环境秩序明显好转。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