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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行团旅游报价,四川旅游跟团报价,怎么玩方便、省钱 四川旅行团旅游报价十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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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觉得去四川会很贵,其实还是很实惠的,我们当时去四川是给我们制订的5天行程,平均一个人下来才1000多块钱包含了衣食住行所有费用,听说现在四川这边鼓励旅游复苏,还有预定活动,总之确实玩的特别开心。

我们当时自己做了5天行程的去成都旅游要多少钱费用预算,所有的行程景点住宿吃饭等费用都算进去,人均都到了6000多块钱,并且没出发之前就会把预定高原反应的特产寄给我们,这点真的非常到位。

关于去一趟四川旅游大概多少钱的注意事项:

很多人都担心高原反应,我个人还是建议找秀秀咨询一下,因为每个人的反应是不一样的,秀秀接待了很多自由行游客了,经验很丰富,能给带你比较专业可靠的建议。四川林子电话:18582314558复制加好友

这里转告一下秀秀给我的建议

1、提前准备,最好前半个月就不要剧烈运动,有条件可提前服用红景天、出发的时候不要感冒,感冒了痊愈后再出发。2、严重高血压、哮喘病、心脏病这三类患者不建议进藏3、药品类:个人习惯性常用药品和预防高反的药物:银黄颗粒、日夜百服宁、速效伤风胶囊等抗感冒退热消炎类药品;建议提前服用红景天、诺迪康等抗高原反应制品;阿莫西林等抗菌消炎类药品;芬必得、散利通或头痛粉缓解高反头疼见效快;创可贴、止泻药;速效救心丸可在高原反应紧急发作时服用;维生素类药品;感冒类药品,葡萄糖口服液等。4、衣物准备:夏天需要准备一个厚一点的衣服,冲锋衣最好,可以拆卸内胆的。一般携带长袖,短袖一般用不到,女生可以携带颜色鲜艳的长裙,拍照很好看。遮阳帽必备,不然晒得黢黑。鞋子最好是运动鞋,方便户外活动。

5.进藏前避免大量饮食,减少吸烟和喝酒。

关于去四川旅游5天要多少钱食宿

秀秀当时给我们安排的都是供氧酒店,环境特别舒适,因为说,很多来四川的人刚到四川住下就因为高原反应,第二天就受不了走了,所以我们全程的高原反应相对会少很多,美食这块基本都是四川当地的特色美食,具体的我就不介绍啦,总之很奈斯!

九寨沟的给我们安排的藏式民宿,环境很舒适。

这里还要点名感谢一下秀秀,从售前联系到,到出发,经历了大半个月,都一直很耐心的给我解答所有的问题。是此生难忘的一次体验。这里要感谢四川品质游管家四川林子电话:18582314558复制加好友,如果不是秀秀前前后后的全程安排,我们也不会有这么完美的行程。

到了四川也是对我们嘘寒问暖,服务真的很贴心,也让我们感觉到很温暖。行程中没有进任何购物店,因为之前也直接给我们讲了,选择纯玩的行程就是纯玩的,购物的就是购物的,对这种态度点赞。

秀秀给我们设计的行程也非常专业,包含了我们想去的所有的景点。全程酒店也是棒棒的,特别是成都住在离布达拉宫很近的酒店。走路10分钟左右可以到布达拉宫,虽然四川的条件没法和内地相比,来之前已经给我们打了预防针了,四川的整体条件不怎么好,但是到了四川之后还是觉得很满意的。

重要的是:她们家在四川非常有实力,像全国各地到四川的火车票和飞机票这种稀缺资源都能轻松搞定重点。~想去四川旅游的散客朋友。去四川旅游要多少钱可以直接联系四川林子电话:18582314558复制加好友,反正咨询都是免费的,有问题问当地人还是会靠谱些。

四川旅游费用一般在多少、去四川旅行一趟大概需要多少钱?强烈推荐

计划五月初和同事几个人一起从南昌出发去四川游玩几天,请问去一次四川旅游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有哪些好玩的景点?安排几天比较好,求一份四川旅游一次费用路线!谢谢!

我跟朋友是这个月初去的四川旅游,这个时候去四川真的太合适不过了,这次四川旅行四川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极致的舒适与轻松,这种感觉不像是客人,更像是回归的旅人!

我们原本打算自由行,在网上看了很多的攻略,正式开始订票,订酒店之后,才发现安排起来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四川景点距离远,没有合适的安排,玩起来非常费劲,后来问去过四川游玩的驴友小西,他给我推荐了她之前去四川认识的四川旅游规划师小西,她熟悉四川的各个景点,经常安排游客在四川玩,所以就把四川之旅交给了小西给我们安排,小西根据我们的时间安排,给你们定制了四川7天6晚精华旅游路线,全程玩的非常开心,小西微信号是18518963356,去四川游玩可以问一下她。

我们的四川旅游费用行程安排分享

D1:抵达成都―自由活动

D2成都-叠溪海子-黄龙―住川主寺/沟口

D3全天游览九寨-住沟口

D4九寨沟-卡卡沟游人中心-藏寨-藏皇宫特色餐-成都

D5成都自由活动,小西根据航班时间送站

四川旅游费用一般在多少,去四川旅行一趟大概需要多少钱本来要2000多远一个人,小西说,三月初是旅游开班初期,就给我们申请补贴之后,每人只要1000元一人,非常超值的。

以上攻略是我们游玩后的一些小总结,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留言或者直接咨询小雅,四川小西:18518963356,你可以长按复制加好友。四川小西合理规划的线路,玩起来很是惬意。把四川最有特色,最好玩的景点都玩到了,线路独一无二,特别适合跟家人和朋友去玩!

1000元游玩一次四川,非常的实惠,如果没有景区和公司给予的优惠政策,玩5天费用至少2千多元,最主要的是更省心放心,四川小西做为当地导游,熟悉四川的每一寸土地,更重要的是,她真心把游客当朋友看待,希望能给四川争光,为游客留下好印象!最后再晒一波美食照,牦牛肉、酥油茶、青稞酒、糌粑等简直就是我们吃货的天堂啊,特别是牦牛肉简直太赞了,超级好吃~

估计很多人都会问我:“小西是谁?”“你这么会玩,为什么还要找人啊?”

原因很简单,我想让我的旅行,更轻松、更尽兴,就想放松心情的去玩,尽情的感受旅行带来的快乐,至于做攻略,预定门票、找导游,查线路,订酒店等这些事儿,交给一个靠谱的人去安排就行了!而小西就是这么一个人!1、找四川小西能深度的游玩四川,花最少的时间游玩

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示的安全规程,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当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当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同时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游团队的领队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1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制度。

根据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风险提示级别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和四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风险提示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卫生、公安、国土、交通、气象、地震和海洋等有关部门制定或者确定。

第十七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包括风险类别、提示级别、可能影响的区域、起始时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一级、二级风险的结束时间能够与风险提示信息内容同时发布的,应当同时发布;无法同时发布的,待风险消失后通过原渠道补充发布。

三级、四级风险提示可以不发布风险结束时间,待风险消失后自然结束。

第十八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四级风险的,加强对旅游者的提示。

二三级风险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二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已在风险区域的,调整或者中止行程。

四一级风险的,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风险区域,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撤离。

其他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加强对旅游者的风险提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安置旅游者,并根据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暂停或者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旅游项目或者场所。

第十九条风险提示发布后,旅游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加强个人安全防范,并配合国家应对风险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以及风险区域范围覆盖全国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风险提示。发布一级风险提示的,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风险提示的,需经外交部门同意。

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并负责发布前款规定之外涉及本辖区的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风险提示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手机短信及公众易查阅的媒体渠道对外发布。一级、二级风险提示应同时通报有关媒体。

第二十二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下列旅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督促旅游经营者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其实施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提高其安全经营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指导旅游经营者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应急管理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三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修订本地区或者本部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对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进行指导,核定或者配合相关景区主管部门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引导景区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控制景区流量;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配合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组织或者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旅游者的救助及善后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件;

二协调医疗、救援和保险等机构对旅游者进行救助及善后处置;

三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

第二十六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应当承担事件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十八条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旅游经营者依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报告后,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旅游突发事件上报至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上报至国家旅游局。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二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范围;

三事件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其他有关单位的名称;

四事件发生原因及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

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情况;

六需要支持协助的事项;

七报告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前款所列内容暂时无法确定的,应当先报告已知情况;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续报。

第二十九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发生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在30日内按照下列程序提交总结报告:

一一般旅游突发事件向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二较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

三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逐级向国家旅游局提交。

旅游团队在境外遇到突发事件的,由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一条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将本地区上月发生的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件类型和伤亡人数等。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情况逐级报国家旅游局。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建议评定组织依据相关标准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旅游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二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二旅游者2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是指下列情形: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二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三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事件。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外,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旅游局1990年2月20日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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