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恩施州开展导游人才培训及导游职业技能大赛 恩施导游培训机构

恩施州开展导游人才培训及导游职业技能大赛

3月20日至23日,州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恩施州导游人才培训及导游职业技能大赛在恩施大峡谷女儿寨酒店举行,来自全州各县市的导游及讲解员120余人参训参赛。

举办此次培训及大赛,旨在赛训结合、以赛促学、以训促练,进一步加强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发现选拔一批技艺高超、技能精湛的旅游行业专业人才,为推动大旅游发展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在导游人才培训环节,围绕恩施州州情及民族文化、导游执业及安全培训、带团技巧分享及山民歌教学、新时代导游的创新发展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参训人员一致表示收获很大、收益良多。在导游大赛环节,参赛选手通过才艺展示、形象风采和讲解、现场问答等精彩角逐,展示了导游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行业风采,来自紫路旅行社的向红新荣获大赛一等奖,咸丰坪坝营景区的李媛玲、巴东无源洞景区的袁沁怡荣获二等奖,恩施新旅途的田芬芬、恩施想游的陈玉娇、恩施海外的陈昱煜荣获三等奖,恩施州博物馆的谭薇获得“最佳讲解奖”、来凤县富洲文旅集团的常虹获得“最佳形象奖”、恩施紫路旅行社的向红新获得“最佳才艺奖”,同时评出优秀导游奖6名。3月23日还进行了导游现场教学实践。

州文旅局二级调研员谭祖庆表示,导游是旅游行业中最具活力的队伍,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传播城市形象、文明形象的重要媒介。希望以举办此次培训和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为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保障。旅游管理单位、协会和旅游企业要不断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和服务,为导游成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导游要爱岗敬业,提升素养,树立良好形象,当好恩施旅游“金名片”。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您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可以将“恩施文旅号”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页面下端的“在看”。恩施文旅感谢您的支持!

信息来源:恩施文旅资讯网·恩施文旅号

〔编辑·刘芳审核·向锐/魏娜签发·彭祖之〕

原标题:恩施州开展导游人才培训及导游职业技能大赛

阅读原文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3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高标准旅游市场体系,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3年,确定了三年行动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行动方案

导游队伍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和旅游形象的展示者,是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导游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就业环境还需优化、权益保障相对薄弱、职业认同仍需加强、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执业行为需进一步规范、行业价值观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导游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高标准旅游市场体系,现就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缓解导游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这一重要问题,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系,优化就业环境,加强权益保障,提升专业能力,增进职业认同,加强价值引领,为建设高标准旅游市场体系、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人才支撑。

——改革创新,试点先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健全行业管理政策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服务为本,质量提升。坚持以服务质量提升为中心,健全导游专业素养研培体系,推进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建设,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

——思想引领,加强保障。筑牢导游队伍思想政治基础,开展行业价值观培育工作,加强典型宣传,提升职业形象。抓实导游劳动权益保障,发挥好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促进职业待遇提高,增强职业自豪感和吸引力。

——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加强全局性谋划和前瞻性思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充分调动政府、导游、旅游企业、行业组织积极性。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高行业建设和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通过3年的努力,导游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导游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职业自豪感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行业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导游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符合需求的导游队伍。

——到2023年底,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行业管理制度改革取得进展,行业准入更加科学规范,导游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到2023年底,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执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执业模式更加多元,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执业保障和职业形象进一步提高。

——到2023年底,导游队伍管理体系更加完备,导游服务供给与游客消费需求更加匹配,行业价值观牢固树立,“以提供高质量服务赢得游客认可”在行业内形成普遍共识。

一加强改革创新,健全管理体系

1.推进导游执业改革。修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总结导游执业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创新导游执业模式,推进导游执业改革。

2.完善导游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导游资格证书电子化改革,改进导游证审批管理,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各地在导游证审批过程中对导游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及在行业组织注册情况实行告知承诺。

3.创新“导游+网约车”服务。适应旅游市场小团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探索导游和有关服务车辆依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车辆运输证,向游客提供“导游+网约车”服务。

4.研究实施边境旅游区域内执业制度。研究在边境旅游相关地区试点实施区域内执业制度,加强外语导游储备,改进领队备案管理工作,研究盘活领队资源相关政策,解决旺季领队供给不足矛盾。

5.推动建立导游服务预约平台。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导游证管理应用,丰富执业信息展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导游服务预约平台和新型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方便导游执业,保障合法收入。

6.推动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与服务质量评价相衔接。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经验,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与服务质量评价相衔接,适时扩大试点地区。

7.用好中央有关支持政策。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支持政策,加强政策有效衔接和融会贯通,提升政策综合效能。

二优化就业环境,保障合法权益

8.开展不合理收费清查行动。旅行社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导游行业组织不得以导游证注册为名收取任何费用。

9.实施持证导游进景区行动。鼓励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支持导游在景区内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

10.落实“导游专座”制度。要求旅行社加强导游带团期间的住房、餐饮保障,对旅行社按时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足额缴纳社保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11.建立导游关爱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联络作用,为注册导游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提供支持,鼓励导游按需投保综合执业商业保险产品。

12.健全导游行业组织。引导各地加快省、市两级导游行业组织建设,适时推动成立以各级导游行业组织为会员的全国性导游行业组织,为便利导游执业、保障导游合法权益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

13.实施导游专业素养研培项目。定期发布导游专业素养研培计划培训要点,建立政府部门主导,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参与,分级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实施的行业培训体系,3年内实现导游培训全覆盖。

14.开展在线培训。升级“导游云课堂”在线培训平台,更新培训体系、拓展课程来源,规范培训管理、严格课程审核、深化项目联动,为广大导游提供更加优质的在线培训。

15.加强“金牌导游”培养。用3年时间争取将“金牌导游”队伍规模扩大一倍。发挥好“金牌导游”工作室传、帮、带作用,支持“金牌导游”与职业院校开展导游专业学生合作培养。

16.改进导游等级考评机制。加强中、高级导游考核评定管理,推动导游等级考评向社会化、多元化、动态化转变。开展特级导游考评工作,评出一批特级导游。

17.加强标准引领。修订推行导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发布行业发展报告,规范导游服务行为,为导游做好职业规划提供基本指引。

四完善激励机制,增进职业认同

18.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导游星级服务评价管理办法,构建与导游等级考评机制深度融合的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以游客评价为导向,激励导游自觉提升服务质量。

19.加大导游等级考评激励力度。在人才培养项目、行业培训、表彰奖励工作中向高等级导游倾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导游等级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层级实施有效衔接。

20.定期举办全国导游大赛。发挥大赛以赛促培、以赛促宣作用,向全社会展示导游职业风采,向全行业传播职业正能量。

21.做好导游援藏工作。选拔内地优秀导游参加导游援藏工作,支持西藏开展导游全员培训,组织全国导游大赛优秀选手、“金牌导游”代表送教上门。

22.加强典型选树宣传。鼓励各地树立行业典型,开展先进事迹宣讲,进一步提升职业形象,使全社会了解、正视、尊重导游职业,增强行业自尊自信,增进职业认同感。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23.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低俗恶搞讲解等问题,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4.实施信用监管。建立完善导游信用档案,推广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将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导游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

25.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各地加强导游行业组织内部章程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为导游提供专业培训、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的同时,约束导游行为,强化行业自律。

六加强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引领

26.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旅行社主体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指导行业组织和旅行社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导游行业有效覆盖,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7.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行业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导游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8.创新形式载体。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鼓励和引导行业组织和旅行社以“党建+”为核心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广泛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和各种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导游参观红色革命纪念地,观看红色经典剧目,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增强导游的归属感、荣誉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因地制宜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精密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督促落实。各地对行动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反馈、及时解决,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推动导游队伍建设与管理迈上新台阶。附件: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网站

举报投诉须知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已于2023年底整合并入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由您所在地的12345热线负责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等电话。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您也可以通过本系统提交对涉嫌违反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举报和对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二、为确保工作顺畅、业务延续、平稳过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目前依据现行有效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投诉。

三、您可以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下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本系统进行举报:

2.歌舞娱乐和游艺娱乐等场所经营活动;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

5.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市场经营活动;

6.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7.旅行社或在线旅行社、导游等旅游市场经营活动;

8.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负责监督的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等其他市场经营活动。

四、您可以针对旅游市场下列纠纷事项向本系统发起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此外,发起旅游投诉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各类文化市场消费纠纷投诉如:网络文化运营商封停账号、未成年人充值消费、虚拟道具奖励发放等,请您通过其他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反映,本系统不予接收。

六、如果您提交的旅游投诉属于下列情形,本系统不予接收: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5.不属于本须知中第四条所列事项的其他经济纠纷。

七、举报投诉事项一事一单,请不要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举报投诉,也不要在一个举报投诉表单中反映不同主体的涉嫌违法违规或侵权行为。

八、请确保您填写的举报投诉内容符合本系统要求的格式,事实清楚、实事求是。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您将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九、向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信访及反映有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问题,请通过专门的程序和渠道进行,按职责规定本系统不予接收。

十、如您在本系统提交的内容符合格式要求、要素完善,将被转交至有管辖权的属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或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如果您正面临危险、可能受到伤害或遇到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滞留等需要即刻解决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12345或其他紧急救助电话。secs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