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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购物可以吗就跟团旅游(跟团不购物可以吗) 跟团旅游不购物会怎么样

不购物可以吗就跟团旅游跟团不购物可以吗

跟团去旅游,大家一般都买东西吗?

相信大部分年轻人今天在选择境内游的时候,都会犹豫我到底要不要选择跟团游,有没有可能跟团游把我带到无穷多的购物店中去?

而对于很多中老年人来讲,我们清楚,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价格是他们首要考虑的因素,而就是因为这样才有很多零团费、负团费的团吸引到了他们,以至于很多老年人都说,不就是逛几个购物店吗?去哪不是去能省点钱不好吗?

可是我们非常清楚的是,买的没有卖的精,所有给你推销这种零负团费的导游们,人家也是要挣钱的,人家可不是指望你到这购物店转一转就得了,你是一定要买东西他才能有利润的,这也是为什么这么些年来旅游市场的乱象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而最近全国知名的旅游城市桂林终于做出了一个釜底抽薪的政策,什么呢?

桂林市规定,从现在开始,任何一个到桂林旅游的旅行团不允许进购物店,任何购物店都不允许进。咱们清楚,黑导游们、黑旅行社们他们怎么赚钱,今天餐饮、住宿、门票、车费的价格几乎是透明的,他们要赚钱只有费尽心思把所有的旅客们拉到购物店让大家购物,从购物上赚钱最不透明,所以桂林市说不允许你进任何购物店了。

你来桂林是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秀丽风光的,不是来买东西的,而导游和旅行社你是要向游客们介绍景观的,不是卖东西的掮客。

太好了,我们真为桂林市这样一个勇敢的政策叫好,因为我们清楚,不管怎么讲,游客过来买东西多多少少会对桂林的GDP有推动作用的,可是桂林人家就敢斩断这只罪恶的手。

因为他清楚,再不对旅游市场出重拳,再让一个又一个旅行社和导游他们杀鸡取卵的去迫害每一个游客,未来就不会有

“低价旅行团”怎么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如果同样线路的旅游团价格是2000元甚至更低,那么这是低价团无疑了。不管宣传上增添再多的噱头,比如大促、政府补贴等等,都不会改变低价团的事实。

低价旅游团为什么会存在?

因为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而且在供需两端都有很大的需求。

虽然现在中国旅游市场的主流已经是自由行,但传统的旅行社组团旅游仍然占据了不小的份额。据云南旅游部门数据,在2023年仍然有三成的游客是跟团旅游,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了。

而且跟团游的人群同质化明显,中老年人占了绝大多数。他们相对信息闭塞,对于社会热点很少关注,有大把空闲时间,平时节俭但颇有积蓄,消费能力并不弱。这些特点让他们比较容易占小便宜吃大亏,而低价旅游团对他们吸引力巨大。

传统旅游市场的萎缩,导致大量从业人士无事可干,彼此竞争加剧。而降价是最有效的竞争手段,因为可以满足目标客群占便宜的心理需求。

但是,如果价格低于成本,招揽的游客越多,不是越赔钱么?旅行社则通过分工合作来分摊风险,再通过加大购物力度抵消成本,甚至实现暴利。

这种供需契合,供应端形成完整产业链紧密合作的态势不被打破,低价旅游团就不可能杜绝。

那么旅行社是如何分工合作的呢?

上面这个图表是我根据云南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内容整理的。事情的整个经过如下。

游客在淘宝网上的康辉旅游社下单,订购5晚6日游的行程。康辉旅游社是由边川开设的,自己并没有旅游资质,而是借用了云南淘旅的资质。

昆明景怡旅行社从边川手里接团,并自己执行昆明大理段的行程,期间带着游客去了一个商店,就是楚雄滇之叶。秦振威是此段行程的导游。

丽江御景旅行社再从昆明景怡旅行社手中接团,继续丽江段的行程,很可能是零团费接团,也就是游客支付的880元丽江御景一分钱没拿。所有成本和利润都要靠购物来赚取,因此它安排了四次购物。

而在之前爆出的类似事件中,导游接手这样的团,甚至要缴纳人头费。而这也是导游态度不好,使用一切手段迫使游客购物的原因。

统揽整个行程,可以发现,一开始接单的边川,和最后迫使游客购物的胡军不但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甚至他们可能都不认识。边川在淘宝店铺上做出的承诺,胡军也完全不知情。但是,游客就会面临巨大的心理落差,闹不明白为什么当初承诺的完全变了样。

我们先来看看事件被爆出后,各方所受的处罚。

首先淘宝店铺还在,只是改了名字,产品下架了。针对这类特殊产品,淘宝的监管是不是不够严格?

其次,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于涉案人员的罚款是否合适?是不是应该核算他们的违法所得之后,再确定处罚标准好一些?不然很容易出现隔靴搔痒的现象,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然后,导游胡军的错误明显比秦振威更严重。

胡军违反的是“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而秦振威违反的是“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为何两人处罚完全一样?

同样,丽江御景旅行社所受的处罚,相比昆明景怡旅行社也明显偏轻。

所有接待旅行社迫使游客购物的店铺都只是停业整顿30天,没有经济处罚,明显偏轻。

对于出借资格并和游客签订合同的云南淘旅旅行社仅仅罚款5万,更是太轻了。从法理上云南淘旅是第一责任人,应该对整个行程都负有责任,出了任何问题都要承担后果,处罚应该最重才对。

据央视网报道,2023年3月昆明一旅行社接待的34人的零元团,毛利达到了36.31万元。而此次低价团事件,对旅行社的罚款总额为9万元,就是加上对导游的罚款也只有13万元。

显然,依靠这样的处罚,是难以解决低价团问题的。那么怎么样才能解决问题呢?

首先应该完善明确规则,可以将旅游合同格式化。比如写明如果旅游过程中出现强迫或者胁迫购物行为,游客可以退一赔三,获得四倍团费的补偿。

其次,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不仅仅对于旅行社和导游如此,也要针对购物商店出台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其实很多专门接待游客的购物店很明显,处于交通不便之处,除了旅行社的大巴带来的客户,基本没有其它顾客。如果监管肯治理,目标还是很好找到的。

具体处罚措施上,最少应该追缴涉事旅行社、店铺、导游近一年的违法所得和等额罚款,并且对期间接待的游客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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