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旅游保险 买国外旅游保险

2010年7月29日国家旅游局第九次局长办公会议以及2010年11月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2月1日开始施行。对于热爱旅行尤其是跟团游的朋友而言,在与旅行社签定各种合同以前,不妨先了解一下旅行保险管理办法的有关知识。

一、旅行保险管理“投保”规定:

根据办法第四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二)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旅行保险管理“赔偿”规定: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发生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保险公司依法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旅行社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责任限额可以根据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风险管控能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行社自身需要,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此外,办法还对赔偿时间和其他服务作出要求。根据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旅行社以及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此外,根据第二十二条,面对需要抢救等需要保险公司先进行赔偿等紧急情况,保险公司在核对保险责任以后,可以在责任限额内先行给保险人所在的医疗机构支付必要的费用。

【国际旅行保险】

在购买国际旅行保险时,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投保,以下从三个方面来告诉大家:

一、看清紧急援助合作对象

到底如何选择一款合适自己的产品呢?首先,当然要看他们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签证国的需要。既然主要强调的是境外紧急援助功能,那么紧急救援合作对象就相当重要了。消费者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家公司能提供境外紧急援救的合作伙伴的实力和网点分布情况,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二、看是否有先垫付医疗费用

购买国际旅行保险都是为了在国外一旦发生意外时能起到救援作用,帮助自己更快渡过难关。但如果在紧急情况下还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那就失去了紧急救援服务的意义了。

据了解,目前很多家保险公司都突破了“消费者先垫付,保险公司再理赔”的方式,而是先由保险公司通过救援合作机构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待旅客回国后消费者再和保险公司“结账”。

每个人的经济实力不同,所选的保额也有所不同。即使经济收入一样,由于在家里承担的责任不同,因此选择合适的保障额度也是有些讲究的。

由于各家公司对于“境外紧急医疗援助金”的额度是依据“境外身故及残废金”的额度而搭配的。若是去欧洲旅行或商务公干,由于该地区各大使馆对于境外紧急(医疗)援助的保障基本要求在30万元左右,因此对大多数公司的境外旅行保险而言,签证通用型的可选保额范围一下子缩小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