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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 律师以案说法 旅行社交了团费可以退吗现在

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 律师以案说法

海外旅行泡汤,团费能退吗

●关键词:出境旅游;不可抗力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给各行各业造成很大影响。餐饮业停摆,租金给饭店经营者带来较大压力;交通物流受阻,货物无法按时送到买家手中;原料工厂停产,产品无法如约生产交付……旅游业受创尤其严重,退团、退费、退订等旅游纠纷频发。

2023年12月30日,张先生一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行程为2023年1月25日至1月30日,共缴纳团费38800元。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旅行目的地某国于2023年1月23日确诊首例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张先生一家认为,出行前国内疫情已开始,本地小区已封闭,出入需办理证件、量体温,考虑到从境外回国会隔离,也不安全,不愿意冒险完成这次的行程,要求解除合同。

旅游公司则拒绝退还全部团费。被告代理人指出,2023年1月27日前出境游并未被禁止,涉案旅游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形。且原告预定乘坐的航班,于2023年1月26日正常起飞降落,同旅行团其他部分游客已完成此次行程并安全返回,取消行程系原告单方面自主放弃。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180条)

●专家说法:皮剑龙(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疫情属不可抗力,旅行社应退还相应费用

“天有不测风云”,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应当以一般人在事实发生时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可以预见。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不可避免、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能力范围。三是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

疫情本身或者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将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只能部分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旅行受疫情影响而取消,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构成不可抗力。

疫情影响作为不可抗力,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变更旅游合同,二是解除旅游合同。具体到本案,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张先生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能够解除;第二,关于退费的问题,旅行社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张先生一家的全部费用。

由于出国前,国内疫情已经开始,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客观上造成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即便其他游客正常出行,也并不能因此要求张先生一家不顾极大的健康风险贸然出行。事实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也于2023年1月26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基于此,张先生有权依据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因疫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消费者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费用。

由于本案是旅游合同纠纷,还应当依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解决。该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本案中,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返还给张先生一家。

权威动态大全:旅行社交费了可以退费吗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给旅行社交了全款但是没签合同可以退吗的相关内容,寻艺三合一退费如何操作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这种情况下,不一定可以全额退款。旅行社未成团的退款情况:1、应当全额退还团费。根据合同法和旅游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旅行社应支付违约金;2、旅游法第63条款规定。

旅行社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团费如果是和旅行社签的合同,东州初会能退费流程一般有相关约定,应按合同条款执行。按照以往的经验。旅行社交钱了能退钱吗可以。但是不能退全款,旅行社已经花出去的钱,是不能退回给你的。如果特殊情况发生,因病不能参团旅游退费是多少,那具体要看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中途退费标准

秀时间:2023年5月18日地点:江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案由:旅游合同纠纷案情:2023年12月30日,张先生一家与光辉旅游公司溧水营业部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旅游的钱交了。国内长线退款退团政策以下情况可全额退款出发日期7日以外周末节假日等旅游旺除外,或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团以下情况可部分退款出发日期3日以外不足7日的,俊?旅行社退费标准1、据国家旅游局团队国内旅游合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以上提出解约,州招聘会计退费多少天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旅行社退费标准

最近有人咨询,在组团社报名西藏线路4500元,但是到达当地参团时候发现报名的同团客人,只是支付了1500-2000,旅行社层层转包,差价可以索赔吗?我回答的是请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个别的不退钱,一般退50%3.旅行社退订金会产生费用吗?这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了,合同里一般都会写明。看你是提前几天退的。

在组团旅行社办理退费差价(其实建议,游客在旅行期间直接办理退费差价,上海哪里机构主动退费了阳反映幼儿园能否退费以免结后需要各方落实,耽误周期);行程中所含景点、用餐、住宿等目如不参加需提前告知导游。退费标准的制定,不仅关系到旅行社的经营利益,更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因此,旅行社退费标准的制定应该合理、公正、透明。旅行社应该在合同中明确退费标准。

旅行社付了定金后能不能退钱如果是定制旅游的,可以退回没有产生的部分费用、其是经营品质旅游的旅行社才愿意花这么多时间来解决这种问题,通常也就重信誉的。但是不能退全款,肃新东方退费标准文件旅行社已经花出去的钱,是不能退回给你的。如果特殊情况发生,因病不能参团旅游退费是多少,那具体要看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标签:责编:溶口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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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律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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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民法典・以案说法】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给各行各业造成很大影响。餐饮业停摆,租金给饭店经营者带来较大压力;交通物流受阻,货物无法按时送到买家手中;原料工厂停产,产品无法如约生产交付……旅游业受创尤其严重,退团、退费、退订等旅游纠纷频发。

2023年12月30日,张先生一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行程为2023年1月25日至1月30日,共缴纳团费38800元。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旅行目的地某国于2023年1月23日确诊首例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张先生一家认为,出行前国内疫情已开始,本地小区已封闭,出入需办理证件、量体温,考虑到从境外回国会隔离,也不安全,不愿意冒险完成这次的行程,要求解除合同。

旅游公司则拒绝退还全部团费。被告代理人指出,2023年1月27日前出境游并未被禁止,涉案旅游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形。且原告预定乘坐的航班,于2023年1月26日正常起飞降落,同旅行团其他部分游客已完成此次行程并安全返回,取消行程系原告单方面自主放弃。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180条)

皮剑龙(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疫情属不可抗力,旅行社应退还相应费用

“天有不测风云”,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应当以一般人在事实发生时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可以预见。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不可避免、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能力范围。三是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

疫情本身或者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将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只能部分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旅行受疫情影响而取消,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构成不可抗力。

疫情影响作为不可抗力,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变更旅游合同,二是解除旅游合同。具体到本案,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张先生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能够解除;第二,关于退费的问题,旅行社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张先生一家的全部费用。

由于出国前,国内疫情已经开始,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客观上造成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即便其他游客正常出行,也并不能因此要求张先生一家不顾极大的健康风险贸然出行。事实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也于2023年1月26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基于此,张先生有权依据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因疫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消费者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费用。

由于本案是旅游合同纠纷,还应当依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解决。该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本案中,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返还给张先生一家。

(本报记者靳昊采访整理)

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律师以案说法

侨网•正文侨宝为侨服务尽在侨宝首页华人侨务文教经济出境服务视频@侨网海外旅行因疫情泡汤,团费能退吗?律师以案说法2023年07月28日08:04来源:光明日报

海外旅行泡汤,团费能退吗

【问答民法典·以案说法】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给各行各业造成很大影响。餐饮业停摆,租金给饭店经营者带来较大压力;交通物流受阻,货物无法按时送到买家手中;原料工厂停产,产品无法如约生产交付……旅游业受创尤其严重,退团、退费、退订等旅游纠纷频发。

2023年12月30日,张先生一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行程为2023年1月25日至1月30日,共缴纳团费38800元。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旅行目的地某国于2023年1月23日确诊首例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张先生一家认为,出行前国内疫情已开始,本地小区已封闭,出入需办理证件、量体温,考虑到从境外回国会隔离,也不安全,不愿意冒险完成这次的行程,要求解除合同。

旅游公司则拒绝退还全部团费。被告代理人指出,2023年1月27日前出境游并未被禁止,涉案旅游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形。且原告预定乘坐的航班,于2023年1月26日正常起飞降落,同旅行团其他部分游客已完成此次行程并安全返回,取消行程系原告单方面自主放弃。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180条)

皮剑龙(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疫情属不可抗力,旅行社应退还相应费用

“天有不测风云”,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应当以一般人在事实发生时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可以预见。二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不可避免、不能克服表明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具有必然性,已经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能力范围。三是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

疫情本身或者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将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只能部分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旅行受疫情影响而取消,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构成不可抗力。

疫情影响作为不可抗力,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变更旅游合同,二是解除旅游合同。具体到本案,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张先生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能够解除;第二,关于退费的问题,旅行社是否需要全额退还张先生一家的全部费用。

由于出国前,国内疫情已经开始,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客观上造成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即便其他游客正常出行,也并不能因此要求张先生一家不顾极大的健康风险贸然出行。事实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也于2023年1月26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基于此,张先生有权依据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因疫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消费者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权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费用。

由于本案是旅游合同纠纷,还应当依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解决。该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本案中,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返还给张先生一家。

(本报记者靳昊采访整理)【责任编辑:刘立琨】分享相关阅读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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