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香山索道坠亡事故 管理方被判30%责任 香山索道坠落事故处理方案

香山索道坠亡事故 管理方被判30%责任

南都讯去年9月16日,游客张先生在乘坐北京香山吊椅索道的过程中坠落身亡。其亲属将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6万多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香山公园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

庭审中,香山公园强调,自己已经充分履行救治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同时强调,索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经安监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检查,确认香山缆车设备安全无问题,事后,索道恢复了运行。

法院认为,吊椅索道运行时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10米,乘坐过程中发生坠落时严重损害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乘坐索道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作为高空活动的运营人,香山公园对吊椅的乘坐人应尽到与危险相适应的保护义务。香山公园应当对张先生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张某在乘坐时突然做出将左脚从吊椅支撑上放下,左腿下探的自主动作,导致其身体失去平衡最终坠落具有明显的过失。法院判决公园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30万元。

但原告方认为判决在分配责任比例上不合理,已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诉。中广网

原标题:香山索道坠亡事故管理方被判30%责任

北京香山索道坠亡事故纠纷案一审宣判 家属获赔3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到北京旅游,爬香山、看红叶是一个经典游览项目。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1982年香山公园装上了一条吊椅索道,这是全国第一条客运索道,至今已运转31年。坐着吊椅索道上下山,在亲近自然的同时,多少让人有点胆颤心惊。甚至有游客担心:这样古老而简陋的吊椅索道会不会出意外?

就在去年9月16日,游客张先生在乘坐香山吊椅索道的过程中坠落身亡。他的妻子和女儿以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为由,将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6万多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香山公园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

香山公园公布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死者张先生正在乘坐缆车上行,他坐在缆车座椅的左侧,右脚踏在脚踏上,左脚悬空,缆车运行平稳。行到索道5号塔架处,工作人员喊挥手拍照。在索道的7号到8号塔架之间,忽然他身体失去平衡,从吊椅中滑落,双手握住护栏吊在空中。在他身后缆车座椅上的妻子和女儿被他的举动吓坏了。

女儿:我说爸你坚持住,我赶快喊,你们停啊,人快掉下去了,你坚持住。

听到呼救,北京香山缆车站工作人员李海、王林波,北京香山公园保卫科科长王利明分别赶到现场。

李海:听见有人呼叫,呼叫说爸爸你别掉下去,我就往外跑,当时看见那个人吊在缆车上面,我回来就赶紧拿对讲机跟我们队部汇报。

王林波: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有装上缆车跟着就上去了,在这过程中就往上走的时候,那老人慢慢就滑下去了。

王利明:到了现场以后,我当时问他这胳膊和腿能不能动啊,他跟我讲可以动,我问他有什么不舒服,他说是心慌,我们也不敢救治,不敢移动,不清楚他伤在哪,再一个他身上任何部位都没有出血的地方。

庭审中,香山公园强调,自己已经充分履行救治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同时强调,索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了验收和检验。

北京香山公园新闻发言人姚江:事情发生以后,安监部门还有质监部门对咱们这个索道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之后,认为咱们这个索道设备是安全没有问题的。

法院认为,吊椅索道运行时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10米,乘坐过程中发生坠落时严重损害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乘坐索道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作为高空活动的运营人,香山公园对吊椅的乘坐人应尽到与危险相适应的保护义务。香山公园应当对张先生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张某在乘坐时突然作出将左脚从吊椅支撑上放下,左腿下探的自主动作,导致其身体失去平衡最终坠落具有明显的过失。法院判决公园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30万元。但原告方认为判决在分配责任比例上不合理。

史学军:家属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理由就是基于特种安全设备的责任,应该基本要全赔,或者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一审判决适用30%的责任,显然比例是过低的。

我们注意到,经安监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检查,确认香山缆车设备安全无问题,事后,索道恢复了运行。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吊椅索道有236条,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释放了一个什么样的信号?代理此案的律师史学军做了进一步分析。

史学军:客运索道作为高空运营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危险极大,全国仍在运营的236条吊椅都存在共同类似的隐患,国家索道协会正在研究改进完善此类技术落后的索道吊椅。一审判决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原则作出判决,无疑是正确的,为众多吊椅索道的安全运营敲响了警钟。

北京香山索道坠亡事故纠纷案一审宣判 家属获赔30万

央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到北京旅游,爬香山、看红叶是一个经典游览项目。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1982年香山公园装上了一条吊椅索道,这是全国第一条客运索道,至今已运转31年。坐着吊椅索道上下山,在亲近自然的同时,多少让人有点胆颤心惊。甚至有游客担心:这样古老而简陋的吊椅索道会不会出意外?

就在去年9月16日,游客张先生在乘坐香山吊椅索道的过程中坠落身亡。他的妻子和女儿以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为由,将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6万多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香山公园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

香山公园公布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死者张先生正在乘坐缆车上行,他坐在缆车座椅的左侧,右脚踏在脚踏上,左脚悬空,缆车运行平稳。行到索道5号塔架处,工作人员喊挥手拍照。在索道的7号到8号塔架之间,忽然他身体失去平衡,从吊椅中滑落,双手握住护栏吊在空中。在他身后缆车座椅上的妻子和女儿被他的举动吓坏了。

女儿:我说爸你坚持住,我赶快喊,你们停啊,人快掉下去了,你坚持住。

听到呼救,北京香山缆车站工作人员李海、王林波,北京香山公园保卫科科长王利明分别赶到现场。

李海:听见有人呼叫,呼叫说爸爸你别掉下去,我就往外跑,当时看见那个人吊在缆车上面,我回来就赶紧拿对讲机跟我们队部汇报。

王林波: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有装上缆车跟着就上去了,在这过程中就往上走的时候,那老人慢慢就滑下去了。

王利明:到了现场以后,我当时问他这胳膊和腿能不能动啊,他跟我讲可以动,我问他有什么不舒服,他说是心慌,我们也不敢救治,不敢移动,不清楚他伤在哪,再一个他身上任何部位都没有出血的地方。

庭审中,香山公园强调,自己已经充分履行救治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同时强调,索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了验收和检验。

北京香山公园新闻发言人姚江:事情发生以后,安监部门还有质监部门对咱们这个索道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之后,认为咱们这个索道设备是安全没有问题的。

法院认为,吊椅索道运行时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10米,乘坐过程中发生坠落时严重损害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乘坐索道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作为高空活动的运营人,香山公园对吊椅的乘坐人应尽到与危险相适应的保护义务。香山公园应当对张先生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张某在乘坐时突然作出将左脚从吊椅支撑上放下,左腿下探的自主动作,导致其身体失去平衡最终坠落具有明显的过失。法院判决公园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30万元。但原告方认为判决在分配责任比例上不合理。

史学军:家属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理由就是基于特种安全设备的责任,应该基本要全赔,或者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一审判决适用30%的责任,显然比例是过低的。

我们注意到,经安监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检查,确认香山缆车设备安全无问题,事后,索道恢复了运行。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吊椅索道有236条,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释放了一个什么样的信号?代理此案的律师史学军做了进一步分析。

史学军:客运索道作为高空运营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危险极大,全国仍在运营的236条吊椅都存在共同类似的隐患,国家索道协会正在研究改进完善此类技术落后的索道吊椅。一审判决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原则作出判决,无疑是正确的,为众多吊椅索道的安全运营敲响了警钟。

图文:北京香山游客乘缆车坠落身亡

楚天都市报讯图为:死者一家三口分乘两台缆车留影

据法制晚报、新京报、北京电视台报道9月16日中午,一名59岁男游客在北京香山公园乘索道上山时坠落身亡。昨日,索道坠亡的监控视频及相关照片被媒体公布。视频显示,死者乘索道期间,主动双脚下探,仅双手抓住胸前的缆车围栏,吊着滑行约百米后坠落。

缆车行至中站男子探脚向下

香山公园向媒体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9月16日中午12时25分许,男子单独一人乘缆车上山,他坐在缆车吊椅中间,右脚踩着踏板、左脚悬空。

缆车到达索道中站的7号塔架时,男子不知是何原因,突然将左脚向下伸去,半个身子也已探到吊椅下方。

此时,缆车距离中站的水泥地面不到一人高。男子伸脚向下,似乎是想从缆车上下来。

记者看到,监控中男子半个身子悬空,仅凭双手抓住缆车上的横杆。男子随缆车离开中站后,监控因为视界有限,没拍到男子掉下缆车的一刻。

据香山工作人员称,男子从缆车坠下的地点,在索道7号和8号塔架之间。

工作人员随即赶往救助,并上报这一情况。

香山公园保卫科的王科长称,男子在坠落现场还能与人沟通,说自己心慌。急救人员到达后,男子已无生命体征。

拍照广播让“挥手”分散游客注意力

据坐在男子身后缆车上的女儿回忆,在到达索道中站之前,因为山势陡峭,她十分害怕。

“我基本是侧着头、闭着眼睛,不敢目视前方。”此时,女儿听到索道中站的广播喊:“请前面的先生挥挥手。”

女儿反应过来,前面的先生正是自己的父亲。随后,广播又喊道:“请后面的两位女士挥挥手。”女儿听到后睁开眼睛,“胆怯地挥了一下手”。再看前方,发现父亲已经半个身子吊在缆车下。

对于广播让父亲挥挥手,以便拍照留念,女儿质疑这样做分散了父亲的注意力,导致父亲坠下缆车。

广播弃用“挥挥手”改为“微笑看镜头”

记者注意到,香山索道在中站有一处拍照点。每辆缆车到中站时,广播都会提醒游客面对镜头挥手。抵达后就可立等取相,每张照片收费30元。男子坠亡位置,是在离开中站拍照点约100米后。

香山公园提供的照片显示,男子面对索道中站的摄像头,身体坐在缆车正中,双脚都放在踏板上,并未受到惊吓,只是表情有些紧张。

昨天上午,香山公园宣传负责人姚江表示,目前确认索道设备没有质量问题。拍照服务已存在5年时间,由外包公司经营。拍照服务广播的声音并不大,应该不会惊吓到乘客,或者分散注意力。

广播中让游客“挥挥手”,有让游客手离开横杆的暗示,存在安全隐患。姚江表示,公园会虚心听取意见,以后考虑广播中不再说“挥挥手”,改为请游客“微笑看镜头”,确保游客乘坐缆车的安全。

9月16日中午12时26分,香山公园一名游客男,59岁,黑龙江人在索道7号至8号塔架之间滑下缆车坠落。

据其他游客反映,当时距离地面10多米高。死者为一家三口同行,他单独乘坐一辆缆车。

据北京急救中心急救医生反馈,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坠落者已无生命体征。

香山公园宣传部表示,事发后,安监和质检部门检查认定索道设备没有问题。

9月17日,香山索道恢复正常运营。

原标题:图文:北京香山游客乘缆车坠落身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