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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记者跟团是“行规”云南部分旅行社不收“敏感行业”客户 旅行社不得让导游垫付团款吗

不让记者跟团是“行规”云南部分旅行社不收“敏感行业”客户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火爆

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

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旅行社:导游不收“敏感行业”顾客

新闻从业者李先生化姓表示,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团购了一单云南游,在与平台小哥沟通出行事宜时,多问一句:“有记者证是不是有优惠,免门票?”没想到,对方马上来电核实自己的身份,确认后建议不要跟团了,说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他冒不起这么大的风险,怕丢了工作……

▲一名新闻工作者最近在网络上吐槽。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事实果真如此吗?17日上午,记者以预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昆明康辉旅游客服人员在听到记者询问后,直接表示:“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记者询问是否因为门票优惠问题不接待记者时,客服人员强调,是有些景点的导游本身不愿接待记者,这属于行规:“除非是跟纯玩团,一般来说都要进购物店,现在购物都是自愿的,也不会强迫你消费。但导游还是肯定希望你们买一点。”客服人员建议,报名跟团的时候,不提自己是记者就可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以报名西双版纳纯玩团为由,咨询了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一位客服经理听说是记者参团也表示:“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随便路上拍两张照,这种有点不好办,最好就不要去了。公司有规定,记者这些职业摆在这里,导游可能不接。虽然是纯玩团,但是难免行程中会到一些景区里有购物。记者拍出来后这个东西都说不清了。万一他过来就是为了搞点新闻,这就不好说。”

“玩的话,就不要说是记者了。因为公司那边的话,基本上是不收这种敏感行业的游客,比如说有的像律师之类的,也不会收。”客服经理表示。

记者也咨询了大理和西双版纳当地的两家旅行社。不过两位工作人员都表示,纯玩团对记者身份没有限制,只是景区可能对记者证没有优惠条件。

2023年曾有旅行社因此被处罚

据央广网报道,2023年春节假期前,某平台上有一些“特价旅游团”设置了许多门槛,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团体性别组成都有规定。一些项目甚至禁止记者、律师、旅游业从业人员参团。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客服人员称,这些旅游团会带游客进一些购物店,因为担心此类行为被记者曝光或被律师拿合同说事,所以对这两个职业的游客加以限制。

▲2023年,某平台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图片来源/网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就是担心这些特定职业的人“挑刺”,比如律师有特定的专业能力,能够判断出所做的事情合法还是不合法。记者有媒体资源,存在媒体报道的可能性。

随后平台方面表示,已经将违规产品下架,并对曝光的产品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对涉及到的相关用户道歉,欢迎媒体和舆论进行监督。

记者在某平台多个云南旅游预订界面上看到,目前对于人群限制方面,只有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孕妇预订的提示,已经看不到对于特定职业的限制。但记者咨询中还是发现,目前昆明的部分旅行社还是存在对记者等特定职业的限制。

7月17日,记者致电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类似限制记者参团的现象,“您以游客的身份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可能说是记者,对方会觉得是要去采访或者其他。”这位工作人员也建议记者,不要报低价团,报正常价格的团应该就不会遇到这类问题。如果是专门对接景区或者采访,则需要提前去联系。

7月18日,文旅厅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个问题工作人员正在核实调查,到时候有结果我们这边会官宣。”

此外,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政府部门并没有出台过这个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主参团的权利,“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发现有拒绝律师、记者等相关人员的旅行社,可以把详情情况提供给我们,我们会针对性去调查。”

律师:剥夺消费者选择权违反消法

记者也针对多位律师做了一个小调查,问其是否在购买旅游服务或旅行中遇到过类似情况。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卫平、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都表示,目前还未遇到这样的事情。

张卫平认为,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未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该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

聂炜昌律师表示,设置条件限制记者、律师或导游参团不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旅行社经常会在团购产品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对个别类型的群体进行差别对待,这种现象在整个行业中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律师和记者熟悉法律和舆论,以及处理问题的黄金法则,因此能够轻易识别旅行社的猫腻,并做出合理安排。旅行社对消费群体区别对待,不仅涉及地域歧视和职业歧视,破坏了市场秩序,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媒体评论:心中没鬼你怕什么?

极目新闻评论,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的动机不难理解,他们说得也很直白,就怕记者在游玩的时候,顺便做几个“爆款”,也怕记者来暗访查证做监督报道,从而让他们的工作被动、利益受损。而那些纯玩团不进购物店的,反而愿意接待记者,想赚这个钱。

说句实在话,心中没鬼你怕什么?哪怕就是有购物的行程,只要合法合规,大可不必这么紧张。记者做舆论监督报道,也要讲证据,用事实说话。

再说,“防记者”真的防得住自己的违规行为被曝光吗?还真不见得。如今网络社会,智能机人手一台,能拍能摄能录音,可发信息的平台比比皆是。如果自己有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可能瞒得住?我们看到,近年来的众多旅游负面信息,大多是游客拿着手机拍出来发到网上的。比如近期的“导游向游客宣扬倒卖毒品”“导游暗讽游客不消费”“导游不让游客车上睡觉”等,都是游客发到网上,引起舆论关注的。可见,“防记者”是掩耳盗铃之举。

这反而说明,这些禁记者禁律师的旅行社更值得游客们警惕,因为他们极有可能暗藏什么不法之行为。

光明正大地开旅行社,就要经得起包括记者、律师在内的所有游客的检验。虽然说,记者、律师知识体系更丰富,维权更有经验,但旅行社对此也要积极看待,不妨当作是自己改进工作的抓手,将记者、律师满不满意当作是服务的试金石,用真诚获得好评,赢得民心。

有问题并不可怕,及时改正同样能出正面效应,就怕藏着掖着,结果今天这里起火,明天那里冒烟,按下葫芦浮起瓢,天天热搜上挂榜,闹得最后谁都不敢去了,那才得不偿失。旅游这口大锅里的都没饭了,旅行社自己能吃得饱吗?

上游新闻则认为,说到底,旅游业的乱象,并不是记者或者律师惹的祸。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这样的做法并非治本之策。你能防住记者、律师,但能防住有正义感的普通游客吗?对各大旅行社来说,最好的做法并不是限制记者或律师参团,而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操作是否合理?如若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如今个别旅行社的禁止条款,已经涉嫌对消费者的职业歧视,理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查,后续的惩罚与问责机制也要跟上,才能避免记者、律师被排挤在旅游团之外这类荒唐做法。

暑假已至,旅游市场的火热可以预期。在这般氛围下,对于不让记者、律师参团这类抹黑旅游市场的行为,的确应该好好反思了。

来源:综合自上游新闻、极目新闻、澎湃新闻等

【鹿小法说】旅行合同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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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好几度之又到了暑期旅游的好时节无数期待假期的小伙伴们选择出行度过美好时光

在旅途中除了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外我们也应当保持谨慎当我们准备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以免落入不良旅行社的陷阱那么遇到行程路线“名不副实”旅游合同藏猫腻应该怎么做

云南部分旅行社拒接记者律师有旅行社回复称“惹不起我躲得起”

0分享至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7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以预定跟团游为由咨询了云南多家旅行社,并注意到旅行社接待记者与否和跟团游类型及价格有一定关系。有旅行社客服表示,现在的旅游公司基本都不接待记者,称会怕遇到断章取义的报道给自己招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我们直接从根源杜绝,惹不起我躲得起嘛。”也有旅行社表示记者身份没关系,“人家怕也是怕你们拍呀各种,我们是纯玩团,不是购物团,倒也无所谓。”

△2023年,某平台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来源:上游新闻一则网传图片显示,2023年,一家旅行社在预定限制中规定,“本产品不接受记者、导游、旅游从业人员、揭阳人、焦作、驻马店、醴陵客人预定,敬请谅解!”7月18日,记者也就该项规定咨询了该旅行社,客服称他们没有这些规定,并称:“那些说不接待的都是因为他要给你安排购物团。然后可能是来自某些地方的游客,他这个购物数据很不好,一般都不买东西,所以就把这部分客人排除在外。不接受记者,有可能是一些低价的购物团担心记者给他曝光掉,这个行业本来就很敏感。”

不让记者跟团是“行规”云南部分旅行社不收“敏感行业”客户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火爆

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

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旅行社:导游不收“敏感行业”顾客

新闻从业者李先生化姓表示,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团购了一单云南游,在与平台小哥沟通出行事宜时,多问一句:“有记者证是不是有优惠,免门票?”没想到,对方马上来电核实自己的身份,确认后建议不要跟团了,说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他冒不起这么大的风险,怕丢了工作……

▲一名新闻工作者最近在网络上吐槽。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事实果真如此吗?17日上午,记者以预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昆明康辉旅游客服人员在听到记者询问后,直接表示:“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记者询问是否因为门票优惠问题不接待记者时,客服人员强调,是有些景点的导游本身不愿接待记者,这属于行规:“除非是跟纯玩团,一般来说都要进购物店,现在购物都是自愿的,也不会强迫你消费。但导游还是肯定希望你们买一点。”客服人员建议,报名跟团的时候,不提自己是记者就可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以报名西双版纳纯玩团为由,咨询了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一位客服经理听说是记者参团也表示:“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随便路上拍两张照,这种有点不好办,最好就不要去了。公司有规定,记者这些职业摆在这里,导游可能不接。虽然是纯玩团,但是难免行程中会到一些景区里有购物。记者拍出来后这个东西都说不清了。万一他过来就是为了搞点新闻,这就不好说。”

“玩的话,就不要说是记者了。因为公司那边的话,基本上是不收这种敏感行业的游客,比如说有的像律师之类的,也不会收。”客服经理表示。

记者也咨询了大理和西双版纳当地的两家旅行社。不过两位工作人员都表示,纯玩团对记者身份没有限制,只是景区可能对记者证没有优惠条件。

2023年曾有旅行社因此被处罚

据央广网报道,2023年春节假期前,某平台上有一些“特价旅游团”设置了许多门槛,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团体性别组成都有规定。一些项目甚至禁止记者、律师、旅游业从业人员参团。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客服人员称,这些旅游团会带游客进一些购物店,因为担心此类行为被记者曝光或被律师拿合同说事,所以对这两个职业的游客加以限制。

▲2023年,某平台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图片来源/网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就是担心这些特定职业的人“挑刺”,比如律师有特定的专业能力,能够判断出所做的事情合法还是不合法。记者有媒体资源,存在媒体报道的可能性。

随后平台方面表示,已经将违规产品下架,并对曝光的产品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罚,对涉及到的相关用户道歉,欢迎媒体和舆论进行监督。

记者在某平台多个云南旅游预订界面上看到,目前对于人群限制方面,只有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孕妇预订的提示,已经看不到对于特定职业的限制。但记者咨询中还是发现,目前昆明的部分旅行社还是存在对记者等特定职业的限制。

7月17日,记者致电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类似限制记者参团的现象,“您以游客的身份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可能说是记者,对方会觉得是要去采访或者其他。”这位工作人员也建议记者,不要报低价团,报正常价格的团应该就不会遇到这类问题。如果是专门对接景区或者采访,则需要提前去联系。

7月18日,文旅厅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个问题工作人员正在核实调查,到时候有结果我们这边会官宣。”

此外,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政府部门并没有出台过这个规定,每个公民都有自主参团的权利,“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发现有拒绝律师、记者等相关人员的旅行社,可以把详情情况提供给我们,我们会针对性去调查。”

律师:剥夺消费者选择权违反消法

记者也针对多位律师做了一个小调查,问其是否在购买旅游服务或旅行中遇到过类似情况。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卫平、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都表示,目前还未遇到这样的事情。

张卫平认为,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未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该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

聂炜昌律师表示,设置条件限制记者、律师或导游参团不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旅行社经常会在团购产品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对个别类型的群体进行差别对待,这种现象在整个行业中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律师和记者熟悉法律和舆论,以及处理问题的黄金法则,因此能够轻易识别旅行社的猫腻,并做出合理安排。旅行社对消费群体区别对待,不仅涉及地域歧视和职业歧视,破坏了市场秩序,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媒体评论:心中没鬼你怕什么?

极目新闻评论,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的动机不难理解,他们说得也很直白,就怕记者在游玩的时候,顺便做几个“爆款”,也怕记者来暗访查证做监督报道,从而让他们的工作被动、利益受损。而那些纯玩团不进购物店的,反而愿意接待记者,想赚这个钱。

说句实在话,心中没鬼你怕什么?哪怕就是有购物的行程,只要合法合规,大可不必这么紧张。记者做舆论监督报道,也要讲证据,用事实说话。

再说,“防记者”真的防得住自己的违规行为被曝光吗?还真不见得。如今网络社会,智能机人手一台,能拍能摄能录音,可发信息的平台比比皆是。如果自己有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可能瞒得住?我们看到,近年来的众多旅游负面信息,大多是游客拿着手机拍出来发到网上的。比如近期的“导游向游客宣扬倒卖毒品”“导游暗讽游客不消费”“导游不让游客车上睡觉”等,都是游客发到网上,引起舆论关注的。可见,“防记者”是掩耳盗铃之举。

这反而说明,这些禁记者禁律师的旅行社更值得游客们警惕,因为他们极有可能暗藏什么不法之行为。

光明正大地开旅行社,就要经得起包括记者、律师在内的所有游客的检验。虽然说,记者、律师知识体系更丰富,维权更有经验,但旅行社对此也要积极看待,不妨当作是自己改进工作的抓手,将记者、律师满不满意当作是服务的试金石,用真诚获得好评,赢得民心。

有问题并不可怕,及时改正同样能出正面效应,就怕藏着掖着,结果今天这里起火,明天那里冒烟,按下葫芦浮起瓢,天天热搜上挂榜,闹得最后谁都不敢去了,那才得不偿失。旅游这口大锅里的都没饭了,旅行社自己能吃得饱吗?

上游新闻则认为,说到底,旅游业的乱象,并不是记者或者律师惹的祸。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这样的做法并非治本之策。你能防住记者、律师,但能防住有正义感的普通游客吗?对各大旅行社来说,最好的做法并不是限制记者或律师参团,而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操作是否合理?如若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如今个别旅行社的禁止条款,已经涉嫌对消费者的职业歧视,理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查,后续的惩罚与问责机制也要跟上,才能避免记者、律师被排挤在旅游团之外这类荒唐做法。

暑假已至,旅游市场的火热可以预期。在这般氛围下,对于不让记者、律师参团这类抹黑旅游市场的行为,的确应该好好反思了。

综合自上游新闻、极目新闻、澎湃新闻等catalogs:115955;contentid:11607728;publishdate:;author:武乐之;file:1689671943162-5d1d509e-13dd-4eb9-8d0d-eaad78bb5a13;source:29;from:封面新闻微信公众号;timestamp::18:57;[责任编辑:]

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防记者”是掩耳盗铃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也逐渐火爆。不过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据7月17日上游新闻

这并不是某位新闻从业者单方面的说法,上游新闻记者咨询了多家旅行社,几乎都是“谈记者色变”:“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他过来就是为了搞点新闻呢?”“不收这种敏感行业的游客,比如说律师之类的。”

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次事件中,云南省文旅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其实,当地有关部门没必要忙着否认,下结论之前不妨认真调查一下,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后续处理不迟。

2023年,某平台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

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的动机不难理解,他们说得也很直白,就怕记者在游玩的时候,顺便做几个“爆款”,也怕记者来暗访查证做监督报道,从而让他们的工作被动、利益受损。而那些纯玩团不进购物店的,反而愿意接待记者,想赚这个钱。

说句实在话,心中没鬼你怕什么?哪怕就是有购物的行程,只要合法合规,大可不必这么紧张。记者做舆论监督报道,也要讲证据,用事实说话。

再说,“防记者”真的防得住自己的违规行为被曝光吗?还真不见得。如今网络社会,智能机人手一台,能拍能摄能录音,可发信息的平台比比皆是。如果自己有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可能瞒得住?我们看到,近年来的众多旅游负面信息,大多是游客拿着手机拍出来发到网上的。比如近期的“导游向游客宣扬倒卖毒品”“导游暗讽游客不消费”“导游不让游客车上睡觉”等,都是游客发到网上,引起舆论关注的。可见,“防记者”是掩耳盗铃之举。

这反而说明,这些禁记者禁律师的旅行社更值得游客们警惕,因为他们极有可能暗藏什么不法之行为。

光明正大地开旅行社,就要经得起包括记者、律师在内的所有游客的检验。虽然说,记者、律师知识体系更丰富,维权更有经验,但旅行社对此也要积极看待,不妨当作是自己改进工作的抓手,将记者、律师满不满意当作是服务的试金石,用真诚获得好评,赢得民心。

有问题并不可怕,及时改正同样能出正面效应,就怕藏着掖着,结果今天这里起火,明天那里冒烟,按下葫芦浮起瓢,天天热搜上挂榜,闹得最后谁都不敢去了,那才得不偿失。旅游这口大锅里的都没饭了,旅行社自己能吃得饱吗?

来源:极目新闻

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不收“敏感行业”客户,怕被拍购物行程

0分享至暑假来临,云南旅游也逐渐火爆。不过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旅行社:导游不收“敏感行业”顾客新闻从业者李先生化姓表示,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团购了一单云南游,在与平台小哥沟通出行事宜时,多问一句:“有记者证是不是有优惠,免门票?”没想到,对方马上来电核实自己的身份,确认后建议不要跟团了,说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他冒不起这么大的风险,怕丢了工作……

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防记者”是掩耳盗铃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也逐渐火爆。不过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据7月17日上游新闻

这并不是某位新闻从业者单方面的说法,上游新闻记者咨询了多家旅行社,几乎都是“谈记者色变”:“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他过来就是为了搞点新闻呢?”“不收这种敏感行业的游客,比如说律师之类的。”

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次事件中,云南省文旅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其实,当地有关部门没必要忙着否认,下结论之前不妨认真调查一下,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后续处理不迟。

2023年,某平台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

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的动机不难理解,他们说得也很直白,就怕记者在游玩的时候,顺便做几个“爆款”,也怕记者来暗访查证做监督报道,从而让他们的工作被动、利益受损。而那些纯玩团不进购物店的,反而愿意接待记者,想赚这个钱。

说句实在话,心中没鬼你怕什么?哪怕就是有购物的行程,只要合法合规,大可不必这么紧张。记者做舆论监督报道,也要讲证据,用事实说话。

再说,“防记者”真的防得住自己的违规行为被曝光吗?还真不见得。如今网络社会,智能机人手一台,能拍能摄能录音,可发信息的平台比比皆是。如果自己有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可能瞒得住?我们看到,近年来的众多旅游负面信息,大多是游客拿着手机拍出来发到网上的。比如近期的“导游向游客宣扬倒卖毒品”“导游暗讽游客不消费”“导游不让游客车上睡觉”等,都是游客发到网上,引起舆论关注的。可见,“防记者”是掩耳盗铃之举。

这反而说明,这些禁记者禁律师的旅行社更值得游客们警惕,因为他们极有可能暗藏什么不法之行为。

光明正大地开旅行社,就要经得起包括记者、律师在内的所有游客的检验。虽然说,记者、律师知识体系更丰富,维权更有经验,但旅行社对此也要积极看待,不妨当作是自己改进工作的抓手,将记者、律师满不满意当作是服务的试金石,用真诚获得好评,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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