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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导游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这其中会有什么套路 旅游购物玉器店骗局套路有哪些呢

跟团旅游,导游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这其中会有什么套路

第一次是在桂林,导游让进一个玉器店。进了店,真正的套路来了。就是各种表演,苦情戏、爱国煽动、孝心爱心的各种洗脑一齐上阵,老板以竞选的名义,与游客交朋友,显示某种身份,引起游客的某种心理。这也不算什么,最大的套路在玉器是最适合游客,免费送给你。游客心甘情愿的交朋友,给辛苦费,被卖了还自己数钱的感觉。

具体描述可见笔者小文,千万不要被玉器店玷污了美丽的桂林山水。

导游的事情不说了,店里的套路就是整个店设置的如同迷宫,厕所极小或者干脆没有,游客只能毫无意义的消耗时间。而导购会一对一的陪同,热情有加,让你烦也好,总之是绝对好服务。

最大的就是在店里摆一张百万元支票,如果是假货,赔给你。玉器分A货B货C货。C货可能性不大,百万元的支票?呵呵。

玉器鉴定证书,作为一个做印刷这么多年的专业人士,分分钟给你制作出来。

还有就是升值的许诺和回购,三年以后可换。总之让你放心买买买。买回家再找内行看看,20000元买的,真货,进货价3000元。

进店的套路没多少,旅行社、导游的套路多,绕路、换导游等,关注:酷妹儿圈,可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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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揭秘:桂林跟团游,那些常见坑钱、骗人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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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山水甲天下”、“愿作桂林人,不愿作神仙”、“桂林:一生中必须要去一次的地方”相信大家都听过这些言辞。桂林拥有着无数赞美的文章和诗句,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生中不去一次桂林,就等于白活。然而你去桂林之后会发现这里没有文章和诗句中的美好,反而有非常多的套路。刚好小编认识个桂林导游,今天就来揭秘跟团去桂林旅游那些常见的坑钱、骗人的伎俩。

广西靠近缅甸,在桂林有着很多卖玉器首饰的店铺,这些店铺平常没什么客人购物,而且戒备森严禁止拍照,等旅行团带着游客来到后,店铺里就会上演一场表演,大概内容就是“老板来一场演讲,说自己是玉器世家,今天是好日子,原价2000的玉器一律200元”,以极优惠的价格哄骗游客抢购所谓的玉器,其实都是假玉。

广西少数民族很多,他们钟爱银饰,所以在广西银饰很精美盛行,旅游团会把游客带到少数民族村寨开的银器店里,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大妈大婶就会打完亲情牌,说寨子多么穷苦,然后诱导游客买原高于市场价格的银饰,这些银饰很多都是铝银制品,根本不是纯银首饰。

不知道丝绸到底是不是桂林的特产,反正桂林有着挺多卖丝绸的特产店,同样的套路,导购以极大的优惠价格来诱使旅行团的游客来购买丝绸产品。一套蚕丝四件套,居然能从原价24800一套降价到1000元一套,还送一大堆东西,其实这些所销售的丝绸产品根本是假的。

桂林市有很多特产超市,平时根本无人光顾,旅行团导游带来的游客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这些商店只卖特产从外观上看和普通的平价超市没区别。里面的饮料、零食、副食种类也很全,但是里面的所销售的特产普遍比正常价格高1-3倍,所谓的平价,也仅仅是个幌子。

桂林的风景确实有独特之处,但是桂林的旅游陷阱也是层出不穷,只要参加了桂林的旅行社,那么导游必定会带游客去玉石店、银器店、中药店、丝绸店、乳胶产品店、土特产店、刀具店、寺庙等。店内的销售像是演员一般,以销售为目的,用各种方法“忽悠”游客花钱购买。

有人说不跟团不行吗?事实上,这写旅游骗局的目标人群并不是我们年轻人,而是那些中老年人或者路痴,那些套路都是针对他们而精心设计,小编写这篇文章只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擦亮眼,不要再让那些骗子得逞。

实事内幕报道:旅游玉石购物店

到了西双版纳,新疆哪里买玉佘太翠玉的功效是全程安排的最后一家购物店玉石店,导游在前往购物店的路上,台北黄金首饰就开始给大家介绍云南的玉石,黑钢和玻璃种说着说着就开始讲云南的特产。1、到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远东国际玉石城,其中的店铺基本上都有和田玉,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和田玉。其中和玉东方的老板研究和田玉30年,丁香紫玉手镯所售玉石都是和田玉。

潘家园附近的古玩城里有几家店专作玉石生意,南瓜玉件寓意另外附近还有一家古玩市场也有玉石专柜,你可以去看看。?西安作为热点旅游城市,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除了西安的各种美食?好多朋友还想带礼物给家人朋友,汉代螭龙玉佩如果说想要买玉器,七线珠的历史不是知道哪里靠谱的话赶紧看过来1。澳门旅游购物必买清单

越是旅游购物店,玉可以用牙膏洗黄翡翠带绿色鹤壁翡翠打几折价格注水越严重然而,买到并不一定赚到。回到成都,弥勒佛戴黑绳孙女士将手镯拿到成都金银玉器专柜做估价鉴定,得到的结果让孙女士十分心寒,这枚标价7800元的翡翠手镯。11月11日,清镇市文旅局执法大队与贵阳市市场监管支队、清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科、执法大队,联合开展对旅游玉石店购物场所检查。有哪些比较好的玉石店

去大理丽江买玉:大理、丽江是旅游胜地,喀纳斯产什么玉手镯贵妃圈口加温玛瑙缺点出售翡翠的店铺也是随处可见的,但就是档次比较一般,础?在周女士的行程中,旅行社安排了乳胶和玉石两家购物店,“实际上两家店给的人头费就能填平成本。十一之后这个团又加了一个购物店。

旅游玉石购物店骗局:35:44

旅游玉石购物店骗局富二代:35:44

旅游玉石购物店套路:35:44

旅游景点的玉器购物店:35:44

旅游购物店的玉石真的吗:35:44

旅游区玉石店:35:44

旅游购物玉器店骗局套路:35:44

旅游玉器店:35:44

旅游购物店的玉能不能买?:35:44

旅游玉石购物店证书有用:35:44

旅游区购物店的实施方案:35:44

旅游买的玉石怎么才能退货:35:44

旅游购物必买清单:35:44

旅游购物店营销方案:35:44

旅游购物店方案:35:44

旅游购物店合作协议:35:44

卖玉的品牌店:35:44

云南购物店卖黄龙玉是真的吗:35:44

云南购物店的玉是假的吧:35:44

上海旅游购物店玉石店:35:44

旅游遇到都江堰玉石店:35:44

大理玉石购物店:35:44

云南黄龙玉购物点: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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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导游忽悠游客购物的时候,这些套路让你防不胜防

三、讲故事型——利用游客的善良

最近在有位网友在到广西桂林跟团旅游时,就经历了套路2.0。

导游将他们跟团旅游的游客引进一间店铺,大家都以为导游要向他们推销物品了,然而,没讲几句,被一阵敲门声打断。长发导游紧张地小声对大家说:“我们老板来抽查工作,大爷大妈,求你们千万不要说我推销,不然我就被开除了。”话音未落,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走了进来

“我的营业员有没有对你们进行推销?她有没有不尊重大家的举动?大家对她满不满意?“

善良的群众齐声地回应:“没有!满意!”

然后这位老板开始吹嘘他的玉多么好,家世多么多么显赫啊,在这一套组合拳下,还真有不少人购买了所谓的纪念品,不知不觉中便上了人家的当,不得不说这个套路是可以获得奥斯卡最佳表演奖的!

四、用所谓的“低价”诱惑你买——游客专售

有网友曝光,某些“免税店”里的酵素五盒要4700元人民币,而在日本药妆店里出售的酵素,也就120元人民币一盒。还有赭石手链,免税店里卖两三千元人民币一条,所谓的有益健康的水素杯要3000多元人民币一个,价格真是高得离谱。还有很多产品会制造爆买气氛,买多几个就有送,吸引游客上钩。很多游客会相信导游导购所说的,这是因为东西好才卖这么贵。

其实,让很多游客没想到的是,所谓在这些“免税店”里炙手可热的产品,很多价格远远高出一般的店里好几倍,而且一些都是专门制造给“免税店”销售的产品,在日本市面上的普通商店里根本找不到同款。

最后,关键还是在于我们要理智,不要以为国外“免税店”里的都是好东西,很多免税店都是专门开给旅行团购买的,其中的商品也是定制的,价格虚高,一味听信推销咬牙购买完全没必要。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购物。购物团是旅游法明令禁止的,游客可以对在旅游合同外的额外购物行程说不,要敢于说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

文旅部:“不合理低价游”20个投诉典型案例

中国网6月10日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分别发布了第一批、第二批“不合理低价游”投诉典型案例,共计20个。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称,暑期旅游客群以学生和家庭群体为主体。无论在线上还是在线下遇到“特别超值”的“捆绑”旅游消费时,多想想商家的“套路”和背后的“隐性”逻辑,莫贪便宜图小利,以免上当受骗。

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旅游

游客周某投诉,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组织周某一行5人“零团费”港澳六日游,行程中,导游存在诱导购物行为,所购商品明显质价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计消费9万余元。经湖北省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奖励“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赛”优胜成员为名,共组织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岁以下的中老年人团费0元/人,55岁以上的老年人团费380元/人,未向地接社支付团款费用,地接社需通过游客购物获取成本和收益。经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9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健身舞比赛”“广场舞大赛”“红歌大赛”等名义赠送组织的低价游,此类产品一定是通过购物或自费旅游项目获益。

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低价游

游客杨某投诉,广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杨某一行3人“零团费”参加桂林三日游。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26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6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旅游是陷阱,警惕不法商家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的低价游。

游客龚某投诉,在厦门客运站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厦门一日游,团费原价198元,优惠价98元,合同约定共参观10余个景点。行程中,导游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安排购物,龚某共消费600余元。经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赔偿龚某7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街头揽客莫轻信,低价旅游不靠谱,参团旅游要到正规旅行社门店报名。

通过搜索引擎网站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刘某投诉,在某知名搜索引擎网站搜索排名靠前的旅游线路,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国庆黄金周厦门五日游,团费800元,未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行程中,导游以景点限流为由擅自变更行程,带领游客前往购物场所购物。经福建省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该旅行社除通过搜索引擎网站组织低价游外,还存在向其他旅行社“买团”组织低价游问题。经调解,旅行社按刘某要求更换导游,并严格按原计划行程约定提供后续接待服务。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不良商家会设置山寨网页,配上精美的旅游照片及虚假评论文字,再利用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功能进行引流,游客要警惕此类低价游,在正规平台报名出游。

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李某投诉,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报名参加荆门赴厦门纯玩五日游,团费88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游客带到购物店,诱骗、强迫购置玉器5万余元。经湖北省荆门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报团出游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格产品,要选择网评较高的线路产品。

游客张某投诉,在苏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云南昆明五日游,团费198元。行程前,张某得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系违法行为,故诉求旅行社全额退款。经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旅游局调解,旅行社与张某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向张某退回全部团款。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理性报团出游,自觉抵制团费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团。

通过购物获利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王某投诉,在南京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宜兴五日购物团,团费0元。在约定的行程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王某共消费500元,所购商品严重质价不符。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零团费”旅游团获利的途径,基本是通过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

通过自费项目获利的“零团费”出境旅游团

游客吴某投诉,其一行5人在南宁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在行程外另行强制游客参加880元/人的自费项目,包括泰拳表演、水果升级餐、燕窝餐、歌舞宴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赔偿游客每人1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出境“零团费”旅游团获利的途径主要是导游诱导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高额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交押金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谢某投诉,在昆明某旅行社报名参加西双版纳七日游,团费0元,但需要先行交纳押金1000元。行程中,导游强迫游客在安排的购物店购物,因谢某拒绝购物,导游对其进行恐吓和言语辱骂,并告知不购物就不退押金。经云南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调解,旅行社向谢某致歉,并退还谢某押金1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收取押金的“零团费”旅游团都有“坑”,如果游客在行程中不按照导游的要求参加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组团社就不会退还押金,俗称“赌团”。

途中补收团费的“零团费”旅游团

游客于某投诉,其一行2人报名参加北海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越南六日游,团费0元,旅行社承诺不另行收费。行程中,导游韩某强迫收取听筒费40元和各类小费200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调解,旅行社与于某达成和解,向于某退款24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零团费”旅游团,就是以零团费为诱饵诱骗游客报名参团,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会以各种理由补收或强迫游客另行交纳费用。

案例十一:购买保险赠送旅游

游客王某投诉,某保险公司以回馈客户为名赠送其一张旅游券,王某使用该旅游券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4天3晚港澳游”,团费22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王某在手表店、巧克力店、百货免税店购物,王某共消费50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买保险送旅游”的名义组织低价游,此类旅游团一般都会在行程中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

案例十二:充值购物卡赠送旅游

游客李某投诉,其在某商场充值1000元购物卡获赠旅游,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香港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带领游客前往购物场所购物,诱骗李某消费20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充值购物卡”“办理会员卡”等方式组织的低价游,此类旅游团会在行程中通过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获利。

案例十三:通过抖音报名参加低价游

游客刘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抖音报名参加哈尔滨双人双飞五日游,团费共999元。旅行社承诺全程无自费,且承担往返机票费用。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增加购物场所,并且强制游客参加2000元/人的自费项目。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同意赔偿游客每人2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在社交媒体谨慎选择低价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往往会擅自增加购物环节或自费项目。

案例十四:办理会员卡赠送旅游

游客陈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江苏某旅行社举行的办理会员卡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港澳五日游,团费0元,卡费200/人。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将游客带到购物店购物,诱骗游客购置床垫、床上用品共计2万余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万余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天上不会掉馅饼,要警惕旅行社以办理“会员卡”“旅游卡”等名目组织低价游。

案例十五:拍摄婚纱照赠送旅游

游客曾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拍摄婚纱照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云南省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六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游客在翡翠店、银器店购物,曾某共消费2500元。行程第5天,曾某不想参加购物行程,便与其家人脱团,导游得知后发短信辱骂游客。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先行垫付退货货款2500元,并向曾某致歉。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拍婚纱照的名义赠送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往往会通过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获利。

案例十六:酒店消费赠送旅游

游客崔某投诉,其通过某酒店消费满1万元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五日游,团费50元/人。行程中,导游以崔某年龄不够为由,要求其补缴团费20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按原收费标准和行程约定提供后续接待服务。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消费名义赠送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会以各种理由补收或强迫游客另行交纳费用。

案例十七:双十一消费满额赠送旅游

游客杨某投诉,其一行2人通过某电商公司举行的双十一消费满额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浙江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六日游,团费0元,押金1000元。行程中,导游未经游客同意增加购物场所,因杨某拒绝购物要求离团,导游便强制其缴纳离团费800元。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向杨某致歉,并退还押金1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消费满额名义赠送的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经常会收取押金,如果游客在行程中不按照导游的要求参加购物,旅行社就不会退还押金。

案例十八:商场购物满额赠送旅游

游客张某投诉,其通过某商场举行的购物满额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山西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香港五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将游客带到玉器店诱导消费5000元,所购玉器严重质价不符。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5000元。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场以购物满额名目赠送的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一定是通过购物或增加自费项目获利。

案例十九:购买饮品赠送旅游

游客付某投诉,其一行4人通过购买核桃乳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河北省邢台市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三日游,团费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游客参加100元/人的自费项目,包括飞跃长城、老北京堂会等,并告知游客缴纳自费项目费用才能继续旅游行程,且后续去购物点必须消费。因付某没有缴纳自费项目费用,导游将其“甩团”。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向付某赔礼道歉。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商家赠送的免费旅游产品往往含有较多购物行程或自费项目,旅行社还可能会“甩团”,旅游品质难以保障。

案例二十:购买电器赠送旅游

游客罗某投诉,其一行3人通过买电器赠送旅游的活动,参加深圳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曼谷五日游,团费0元,签证费用和保险费用共计1680元。行程中,导游强制游客参加1240/人的自费项目。行程结束后,导游强制收取小费300泰铢/人。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旅行社赔偿游客1500元/人。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另行“诉转案”立案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要警惕商家以买电器名义赠送的旅游产品,此类旅游团可能会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并以各种名目另行收费。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强调,“不合理低价游”往往披着“便宜”、“超值”、“天上掉馅饼”等美好的“外衣”,实际却暗藏着损害游客利益的“陷阱”,希望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擦亮双眼,抛却贪图便宜的心理,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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