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旅游投诉典型案例:团队游客受伤谁担责 一个人跟团旅游住宿怎么解决的

旅游投诉典型案例:团队游客受伤谁担责

0分享至

编者按:团队旅游是旅游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在出境游中比例较大。但在团队旅游时,除了行程受限最被关注的就是“安全”问题。在团队游时如何既能保障客户的安全,又能保护旅游企业的权益?以下这个典型案例有一定的代表性。旅行社冤不冤?看看专业机构怎么说。

游客刘女士一行10人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清迈6日游,团费共计31770元。到达泰国入住酒店当晚,刘女士8岁的女儿在床上蹦跳时意外摔倒,腿被床沿划伤,当地酒店协助就医。因孩子受伤行动不便,刘女士与旅行社联系更换行程,同时在回程时,委托旅行社安排了一辆中巴从上海浦东机场接机回扬州。返程后,刘女士就行程差价、酒店补偿、中巴费用、医疗补偿等各项补偿费用与旅行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刘女士认为,旅行社提供的产品宣传上有“酒店带泳池”,实际入住的酒店并没有泳池,所以认定酒店并没有达到宣传上的品质标准,而孩子受伤是因酒店设施较差导致,旅行社应当承担此次意外的主要责任,更换行程和返程用车也是因孩子受伤而被迫做出的选择,故提出诉求如下:要求旅行社补偿行程差价10000元,返程中巴车费2000元,酒店品质未达标差价2500元以及孩子腿部后期医疗整形费用10000元,共计24500元。

旅行社认为,有没有泳池并不能说明酒店的品质标准,更换行程是游客自己提出来的,旅行社也按照游客的要求更换了行程,返程本应是大巴车,但游客提出要求用中巴车,也是按照游客的需求去落实的,只能退还景区门票及交通差价。另外,旅行社认为,应该为孩子腿受伤承担责任的是游客和当地酒店,游客作为监护人未看好护好小孩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当时摔伤后,游客已经接收了当地酒店给予了4000泰铢折合人民币800元的赔偿,所以就是认可了这个赔偿,不应该再要求旅行社进行相关赔偿。

接到投诉后,邗江区文体旅局立即向旅行社下发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调查书,组织专人赴旅行社进行取证调查,约谈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同时,积极与投诉人电话沟通,核实事情经过、了解诉求内容。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并组织三方座谈,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并签订旅游投诉调解书,旅行社一次性支付投诉人补偿金9647元,其中受伤补助5000元,住宿补贴2000元,行程差价1647元,车费补贴1000元,并协助投诉人做好保险赔付事宜。

一关于旅游品质问题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行社的宣传广告上的确有“带泳池酒店”字样,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已列出住宿酒店和备选酒店名称,且实际入住酒店在此范围内。虽然不能以有没有泳池来界定酒店的品质,但旅行社涉嫌通过“带泳池”等宣传来误导游客参加此旅游团。故因旅游住宿引发的问题,旅行社不能完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