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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重庆万盛奥陶纪景区突发事故,女子高空索道坠亡 索道缆车坠落坠亡事件

痛心!重庆万盛奥陶纪景区突发事故,女子高空索道坠亡

原标题:痛心!重庆万盛奥陶纪景区突发事故,女子高空索道坠亡...

据悉,事发当天上午,该纪景区承办了“2023年重庆市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其中一个主题便是,“旋转惊呼机突然停运,游客滞留20米高空”。

针对重庆万盛奥陶纪景区有人从索道坠入山谷一事,9月20日,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旅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事故原因系工作人员拍摄视频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身亡。

上述通报称,9月18日15时许,重庆奥陶纪景区一工作人员乘坐景区4号速滑线拍摄宣传视频,到站时发生意外,施救过程中从高处坠落。当日16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有关部门已责成景区停运全部速滑项目,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正在调查、分析中。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着白色衣服的女性倒挂在半空中的索道座椅上,不久即坠入山谷。现场一名目击此事的游客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18日下午3时左右。

“该游戏项目为两个索道一组,驱动装置是串联在一起的。游客在高处坐上其中一条索道的安全椅上,然后下滑,与此同时,产生重力,将另一条索道上的空置安全椅从低处带回。”这名游客称,当时不知为何,高处游客下滑时,低处安全椅上仍有一人,被瞬间拉回索道,悬挂在半空。展开全文

“高处游客往下滑,坐在安全椅上,有安全措施,而低处的那名姑娘则没有安全措施,是倒挂在座椅绳子上的。”上述游客回忆,由于两个索道都有人,驱动无法正常工作,“两个人都悬停在距离起点大概三分之一的位置”。

该游客称,意外发生后,索道工作人员迅速采取行动,“手拉驱动”,将有安全措施的游客拉上了岸,而那名被倒挂的女性“则没有那么幸运”,疑“因体力不支掉下了山谷”。

9月19日晚,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旅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奥陶纪景区确实发生了人员坠落事件,具体原因尚不清楚,“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对于坠落女士身份,该工作人员表示,据其了解,“是景区工作人员,不是游客”。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万盛奥陶纪于2023年正式开放营业,因“天空悬廊”迅速走红,后又相继开放“悬崖秋千”“空中玻璃吊桥”“高空速滑“等项目,成为重庆旅游景点中惊险、刺激、恐怖的代名词。

澎湃新闻注意到,人民网一则报道显示,事发当天上午,奥陶纪景区承办了“2023年重庆市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其中一个主题便是,“旋转惊呼机突然停运,游客滞留20米高空”。

网友:“可怕,不敢玩这种危险项目了”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澎湃新闻、封面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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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女子缆车坠亡状告索道公司索赔 终审结果…

昆明女子缆车坠亡状告索道公司索赔终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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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宋女士因感情纠纷,独自到滇池坐索道,在缆车行驶过程中跳入滇池死亡。其家属认为索道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将索道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5万余元。近日,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索道公司不承担责任。

两年前,宋女士因感情纠纷,独自到滇池坐索道,当缆车从滇池往西山行驶中,她打开车门,跳入滇池中死亡。经警方调查认定:宋女士为自杀。宋女士死后,其家属认为索道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将索道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5万余元。近日,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索道公司不承担责任。

家属将索道公司告上法庭

据调查,2023年10月18日下午1点左右,宋女士独自前往昆明索道公司经营的索道站购买索道票,并一个人乘坐缆车。事发前,宋女士因为家庭内部矛盾,夫妻经常吵架,思想压力大,10月18日早晨与丈夫再起争执,导致情绪失控,流露轻生念头,于是前往滇池索道站独自购票并要求单人乘坐缆车,宋女士在上缆车后车厢门即将自动关闭前,伸出右脚抵挡对向一侧厢门,致使厢门留有缝隙不能完全闭锁。当缆车从下往上运行至西山方向第三号塔架与第四号塔架之间区域时,宋女士用手强行掰开缆车车厢门,跨出厢车从高空跳入滇池水中,导致溺水死亡。 点击查看此前报道>>>>“一女子从西山索道缆车坠入滇池身亡”昆明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宋女士死亡后,其丈夫程某及儿女以昆明索道公司经营的77号索道缆车轿厢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直接导致宋女士的溺水死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昆明索道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35万元。

索道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从年检报告、日检记录等来看,案涉索道缆车2023年年检合格,定期日检并未发现安全隐患,案涉缆车内侧有警示图标。

其次,从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报告来看,宋女士产生轻生念头,在上缆车后车厢门即将关闭前,用脚抵挡厢门致其留有缝隙不能完全闭锁。在缆车运行过程中强行掰开厢门跳入滇池溺水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所负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是没有界限、无限扩大的,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将宋女士跳水自杀的责任强加于昆明索道公司,认为与其未尽关注和提醒义务有直接关联显然有失公平,导致宋女士死亡的原因为其轻生的念头以及自杀的行为,并非昆明索道公司未履行危险消除义务所致。昆明索道公司在收到宋某跳水的消息后,展开了救助,但救援人员到达时其已死亡,并不存在救助不及时的情况。

于是,法院判决昆明索道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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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旅部部长雒树刚为昭通苹果点赞

59岁游客乘缆车上香山不幸滑落公园方表示经安监部门检查确认―

昨天中午12时25分,一名59岁的黑龙江游客在香山公园乘坐缆车上山时坠亡。

记者今天上午从香山公园管理处了解到,事发后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香山索道设备安全无问题。今日,香山索道已恢复正常运营。

女儿数返抢救室盼望父亲醒来

昨天下午3时许,解放军316医院急诊抢救室外,一对母女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抱在一起放声痛哭:“人怎么就没了,我也不想活了!”抢救室内,躺着的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是妻子的丈夫、女儿的父亲。

3个小时前,还在和父亲乘缆车登香山,如今却阴阳两隔。女儿哭得厉害,几次返回抢救室,看看父亲是否还会醒来。记者听到,昨天中午这一家三口同乘索道,父亲单独坐一辆缆车、母女二人坐一辆。

走廊里,不时有香山公园的人走过,他们在忙着办理医院的手续。母女俩的身旁,也时刻有人陪着,安抚她们的情绪,以协助警方调查事故原因。直到下午5时许,抢救室的灯关了,众人才逐渐离去。

最早曝出男子从缆车坠亡消息的,是北京急救中心官方微博“我在120上班”。香山公园宣传负责人姚江也证实,事故发生在昨天中午12时25分,他强调“当时索道在正常运行当中”。

姚江介绍,一名59岁的男子黑龙江人,不知是何原因,从缆车滑下坠落。此情况被公园人员发现后,迅速进行救护并上报,“当时他还有意识,自述心慌、胸闷。”

昨天中午12时40分,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伤者抬下山并送往医院急救。对于“我在120上班”微博中所称,急救人员到场时男子已无生命体征,姚江表示此说法有误,伤者是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的。

昨天下午6时,记者在香山公园索道下站看到,园方已经挂出“检修停业”的牌子。有游客、工作人员听说了中午发生的事故,但都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园方也没有给出索道恢复运营的具体时间。

记者按姚江所述,来到了事发地点,索道上的缆车都已停运,但不清楚男子是从哪辆缆车坠落的。

男子从香山缆车坠亡的消息昨天在微博传开后,也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网友“涛声摘编”回忆,香山缆车“保护装置仅一根栏杆,保险放心保系数小”,他坐的时候都不敢往下看。

记者也多次乘香山索道,坐在这种吊椅式缆车上,身体约三分之二都是“悬空”的,只胸前一根横杆供抓握。

时至今日,北京乃至全国的公园景区,大部分都更换为封闭的吊厢式缆车。如八大处公园早在2008年便将索道上的吊椅全部拆除,升级为吊厢。香山公园则依旧坚持自己的“老吊椅”。

据香山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香山索道发生游客滑下吊椅坠落事件后,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香山索道设备安全无问题。今日,香山索道已恢复正常运营。

公园对索道软硬件设备再次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中秋、国庆两节安全运营。香山公园提醒市民,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适合乘坐缆车。在园内,张贴了相关须知的告示,请市民乘坐前,先行阅读。文/记者王贺健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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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香山一游客乘缆车坠亡 目击者称其自行跳下

昨天中午12点多,一名男性乘客在乘坐香山公园缆车时突然坠落,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有目击者称,事发时看到男子试图自行跳下缆车,但该说法未得到证实,目前其坠落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目击者杨先生介绍,昨天中午他正乘坐缆车从香山公园下山,看到前排一名男子突然从缆车上坠落,当时缆车离地尚有十余米。男子坠落地点位于香山半山腰的树丛中,“那个人面部朝下,趴在地面上一动不动”,杨先生说,该男子身穿深色的短袖长裤,看上去在50岁左右。

另有目击者表示,曾看到该男子试图从缆车上向下跳,“可能并不是意外,是他主动跳的”。

事发后,消防和急救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实施救援。杨先生说,有三名消防队员和两名急救医生携带救援设备,乘坐缆车上山赶到事发地点,随后将男子抬下香山,并送往医院救治。

昨天下午,受伤男子仍在316医院急诊抢救室进行抢救。三名民警和一名女性家属在抢救室外等待。截至昨天下午4点左右,坠落缆车的男子身上盖着白布,被从抢救室推出来,随后送上一辆面包车驶离医院,家属在一旁失声痛哭。

昨天下午,京华时报记者赶到香山公园,此时缆车售票处挂出了停止售票的牌子拉上了窗帘,缆车的入口处也已经将门锁上,整个售票处无工作人员在场。

对于有乘客从缆车坠落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只称“缆车正在检修”。

昨天,香山公园工作人员表示,事发时索道在正常运行,一名游客男,59岁,黑龙江人不知何原因在索道7号至8号塔架之间滑下吊椅坠落。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后向伤者询问伤情,伤者在坠落前可能出现心慌胸闷。事发后,医护人员进行救护,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游客坠落原因正在调查中。

120急救中心官微称,伤者为一家三口同行,坠落男子单独乘坐一辆缆车。

昨天中午,多名在香山公园的游客听闻此事后表示后怕。“香山的缆车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之前坐过一次就再也不敢尝试了。”众多网友也对开放式缆车的安全性担忧。

发微博称,这种开放式缆车二十年前看不觉得什么,但那是因为安全意识不足。时代进步了,香山开放式缆车可以考虑退休了。

此前,演员宋丹丹在乘坐香山缆车时被吓哭,称“香山缆车把杆离胸近一尺,脚底下就半根棍儿,小孩子都够不着,太危险了”!

对此,香山公园曾表示,吊椅式缆车能够360度全方位欣赏香山美景,这是吊厢式缆车做不到的。公园每天都对缆车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女子从西山索道缆车坠亡后续:死因成迷,记者实地进入客厢查看……

记者随后来到了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坠亡的女子是宜宾市人,在昆明有房产,当时女子是独自一人来乘坐的缆车,昨天女子家属已得知了此事。

至于从客厢内坠落的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中。

缆车工作人员:“都觉得这事很蹊跷,我们也是一样的,所以这事是完完全全拜托给警方,做一个刑侦鉴定,以刑侦鉴定为准。”

记者注意到,每个乘坐缆车的游客,在进入车厢前,站点内都会自动进行影像留存。

缆车工作人员介绍,缆车是依靠液压技术,从外部来控制车厢开关门,正常情况下,关门后是无法从内部自行打开厢门的。

昨天事发后,昆明市质监局特设处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对缆车进行了安全检查。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去了以后他们的索道是在正常的检定范围,是4月份或6月份刚做的检查,鉴定结论是合格,我们暂时只能答复这么多。”

目前,昆明市水上环保分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一女子从索道缆车坠落滇池身亡·追踪 滇池出事缆车车厢已停运

20日,现场发现,乘坐索道缆车的游客人数较多,不少游客表示并不知道有人坠落身亡的事情,对缆车安全性表示放心。10月18日,一名40多岁的女子从滇池索道的缆车中坠落,掉入滇池中身亡。工作人员表示,女子坠落的那节缆车现已停运,坠亡原因正在调查中。

20日正值周六,前往西山的游客很多。中午12点多,缆车入口处排了大约50个人,都等着乘坐缆车前往龙门景区。

一名从四川来昆明旅游的黄先生说,之前在新闻上看到有人坠亡,但对缆车的安全性还是很放心。黄先生说,缆车的门肯定是会上锁的,自己并不担心。

从河南来昆明旅游的刘先生说,自己也是刚刚在手机上看到有名女子坠亡的消息。“应该没事吧,有问题缆车就停运了。”除了这2名游客,其余排队的游客均表示自己不知道有人从缆车内坠落身亡的事。

记者大约排队10分钟后,进入等待上车区域。由于是周末,几乎每一节缆车车厢都坐满了6个人。上车后,两扇车门自动关闭并上锁。车厢几乎属于全封闭状态,车厢的2扇窗子均只留出约10厘米高的换气口。如此小的窗口连头都难以伸出。

缆车的速度并不快,在行驶过程中,记者拉了拉缆车的两扇门,确认门已上锁,不可能徒手打开。

缆车的站台上贴有“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宣传海报。在进站口的墙上还挂有“中国客运索道安全服务质量等级”5S的牌子以及有中国索道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客运索道”的牌子。

昆明旅游索道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运营人员表示,出事的那节缆车车厢现在已经停运。目前,昆明市公安局水上环保分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方菁菁 

香山索道坠亡案一审判赔30万 家属上诉要求全赔——人民政协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旅游、爬山,很多游客为了节省时间和体力,都会选择缆车、索道上下山,一些景区是全开放式的吊椅索道。坐着吊椅索道上下山,但在亲近自然的同时,多少让人有点胆颤心惊。特别是去年香山发生了游客从吊椅上滑落坠亡的事故之后,人们对吊椅索道的安全性更加关注了。

去年9月16日,张先生在乘坐香山公园缆车上山的过程中坠落身亡。他的妻子和女儿以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为由,将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香山公园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

香山公园公布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死者张先生正在乘坐缆车上行,他坐在缆车座椅的左侧,右脚踏在脚踏上,左脚悬空,缆车运行平稳。行到索道5号塔架处,工作人员喊挥手拍照。在索道的7号到8号塔架之间,忽然他身体失去平衡,从吊椅中滑落,双手握住护栏吊在空中。在他身后缆车座椅上的妻子和女儿被他的举动吓坏了。

女儿:我说爸你坚持住,我赶快喊,你们停啊,人快掉下去了。

听到呼救,北京香山缆车站工作人员李海、王林波,北京香山公园保卫科科长王利明分别赶到现场。

李海:听见有人呼叫,就往外跑,当时看见那个人吊在缆车上面,我回来就赶紧拿对讲机跟我们队部汇报。

王林波: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有装上缆车跟着就上去了,在这过程中就往上走的时候,那老人慢慢就滑下去了。

王利明:我问他有什么不舒服,他说是心慌,我们也不敢救治,不敢移动,他身上任何部位都没有出血的地方。

庭审中,香山公园强调,自己已经充分履行救治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索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

北京香山公园新闻发言人姚江:事情发生以后,安监部门还有质监部门对咱们这个索道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之后,认为咱们这个索道设备是安全没有问题的。

法院认为,吊椅索道运行时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10米,乘坐索道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作为高空活动的运营人,香山公园对吊椅的乘坐人应尽到与危险相适应的保护义务。香山公园应当对张先生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张某在乘坐时突然作出将左脚从吊椅支撑上放下,左腿下探的自主动作,导致其身体失去平衡最终坠落具有明显的过失。法院判决公园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30万元。但原告方认为判决不合理。

史学军:家属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理由就是基于特种安全设备的责任,应该基本要全赔,或者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我们注意到,经安监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检查,确认香山缆车设备安全无问题,事后,索道恢复了运行。1982年香山公园装上了这条吊椅索道,这条全国第一条客运索道,至今已运转31年。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吊椅索道有236条。这样的吊椅索道安全性到底如何?法院的判决释放了一个什么信号?

香山坠亡事故发生后,曾有媒体记者对吊椅式索道的安全性进行了体验式调查,坐上吊椅,放下护栏,双脚踩在护栏下方的栏杆,两腿之间有一根竖杆,双手扶住横着的栏杆,这是所有的屏障。

体验记者:我们所乘坐的这辆缆车,铁杆就是所谓的安全带,但是一旦我们把自己的脚松开的话,可以看到这个东西是很容易抬起来的,一旦这个东西松开之后,我们前面将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

记者测量发现,放下护栏,空间高度32厘米,宽度54厘米,体验的记者很容易钻出来,也就是说对于儿童和比较苗条的女性,吊椅索道危险性更高。法院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原则作出判决释放了什么信号?代理此案的史学军律师分析:

史学军:客运索道作为高空运营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危险极大,全国仍在运营的236条吊椅都存在共同类似的隐患。国家索道协会正在研究改进完善此类技术落后的索道吊椅。一审判决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原则作出判决,无疑是正确的,为众多吊椅索道的安全运营敲响了警钟。(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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