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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游车上睡觉被骂不尊重导游丽江通报:“黑导”非法组团罚十万 跟团旅游的流程图

跟团游车上睡觉被骂不尊重导游丽江通报:“黑导”非法组团罚十万

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详情如下:

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女子车上睡觉被导游斥责不尊重人,丽江文旅局回应

7月8日,有女子发视频爆料:自己在丽江跟团旅游时车上睡觉被导游叫醒,称睡觉是不尊重导游。视频画面显示,导游不允许游客在车上睡觉,称我讲你不听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们再走。10日,记者致电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其工作人员表示,已第一时间监测到该视频,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执法大队正在处理中,后续将统一回复。

来源: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掌上春城

原标题: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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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确认知名旅行博主在新疆徒步遇难,当地领队称曾劝其跟团

近日,知名旅行博主姜野在新疆进入博格达峰徒步后失联的消息引发关注。7月13日晚,姜野家属向南都记者证实,姜野于12日被发现,已确认遇难。一位参与救援的人士则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细节,家属会发布相关信息。一位当地领队告诉记者,姜野曾向其咨询博格达环线情况,其建议姜野跟团队一起走,但对方没有采纳。

7月13日晚,南都记者联系到姜野家属,其确认了姜野已遇难的消息,并表示暂时不想提此事。一位姜野的朋友告诉南都记者,他是7月12日下午得知姜野遇难的消息,目前一些户外圈内的好友已经启程赶往新疆。

该朋友表示,自己与姜野最后一次联系是在6月19日,当时两人的旅行地点相近,却因事情繁忙没能碰面,这几年二人一直在微信上交流,在最后一次聊天中,他们约定好了有机会再见面,原本还期待着见面的那天,却收到了姜野去世的消息。

拥有18年带队经验的马先生,是当地资深户外领队,他告诉南都记者,6月25日,姜野曾向他了解博格达环线的情况,询问如何办理进山手续,马先生得知姜野一行仅有两人且搭档的年纪较大后,建议他跟自己俱乐部的团队一起走,但姜野表示想自己走,不想跟大部队。

据马先生讲述,姜野及其搭档于1日从阜康进山,之后其搭档出现高原反应,4、5日左右在四号羊圈提前下撤了,马先生所在俱乐部的领队于7日在老虎口遇到失踪前的姜野,“当时他已经是一个人了,我的领队劝说他一起走,他没回答。”

马先生向南都记者介绍,走完博格达峰环线,快则6天,慢则7天,大部分在当地出事的户外爱好者都是因为单独行动,“像我们团队上山都是带着卫星电话,可以保持对外通讯,他们进山以后没有这些设备,如果有人受伤了,周围荒无人烟,很难联系救援。”

姜野家属此前发布的寻人启事显示,姜野于7月1日出发从新疆阜康进入博格达峰徒步环线后失联。家属从他处了解到7日有人在老虎口遇到姜野,然后姜野顺白杨河东沟下去,再无音讯。

据悉,姜野是一位职业旅行者,六年独自骑行5万多公里,走过三大洲三十余个国家,被称为“天生流浪家”。他以视频的方式将旅行见闻和当地的风俗民情记录下来,在全网各个视频平台与受众分享,还曾自制30集旅行片,出版发行一部24万字的游记。

南都记者注意到,姜野的短视频账号拥有粉丝43.5万,最后一次更新时间为7月1日,发布内容为“重装徒步新疆博格达峰,进山前物资大采购”,评论区已有多位网友留言悼念。

采写:南都记者张倩寒实习生刘思言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丽江通报

据文旅丽江网站消息,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导游以不尊重她为由叫停”,引发网民关注。7月10日,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情况通报: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知名旅行博主在新疆徒步失联后遇难 博主在新疆遇难 领队:曾劝其跟团

近日,一张“博格达峰寻人”的寻人启事,引发网友们的关注,国内多名旅行博主赶往新疆的博格达峰寻找寻人启事里要找寻的目标:旅行博主姜野。

这张寻人启事是姜野的家属发布的,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到,姜野是7月1日出发从新疆阜康进入博格达峰徒步环线,而后失联。7月7日,有人曾在老虎口和他相遇,之后他顺白杨河东沟下去就再无音讯了。

几乎所有参与寻找的人都相信,有着丰富野外生存经验的姜野会平安归来,只是暂时因为没有信号而失去了联络。

据奔流新闻报道,当地救援队和姜野的亲属称,姜野已于12日找到,但已不幸遇难,是阜康当地公安最先找到的。

25岁辞职,游历3大洲30多国

姜野是一位资深的职业旅行者,盘锦人,1989年出生于东北的一个普通家庭,在成为旅行者之前,他是一位美术老师。25岁时,他辞去工作,用自己存下的三万元钱,开启了全球徒步旅行。

之后的六年里,他骑行五万多公里,穿越三大洲30多个国家,写下了25万字的游记,被称为“天生流浪家”。

在游历世界各地后,他选择回到家乡盘锦,致力于为辽宁盘锦做宣传。

他曾说:“外面再好不如自己的家乡。我想用自己的力量让全世界知道盘锦的好,知道东北的好。”

姜野和搭档老王被称为徒步圈的“黄金搭档”,姜野负责讲解,老王负责跟拍,此前他们一起探索了河西走廊和丝绸之路的古迹。

出发前和粉丝互动时说:要失联一周多

橙柿互动记者在姜野的视频账号上看到,7月1日,姜野发布了一段视频,宣布他和老王要去新疆博格达峰进行重装徒步,并表示7天左右就能回来。”

不过,据72岁的老王称,自己因为高山反应严重,所以中途选择了提前离开。

另外,在6月29日晚上19时15分,姜野曾在个人微博“@姜野为热爱而生”上发布自己为进山准备的食物的图片,还和网友在评论区进行了互动。网友关心他“几天的啊?又要好久吃不上正餐了”,姜野回复“要失联一周多了”。

但是谁都没想到,再次得到姜野的消息时,却是他已经遇难。

姜野一直没有成家立业,也没有买车买房,这些年他始终在旅行的路上。

在他的视频里,都是旅行沿途的美丽风光,因为知识储备丰富,他的讲解一直都非常详细,言语行为温文尔雅,让粉丝们为他折服,跟随着视频里的他游览山山水水。

姜野遇难的信息传开之后,粉丝们纷纷在7月1日姜野视频账号上发布的视频的评论区留言悼念。

一位来自新西兰的网友贴出了此前自己和姜野的微信聊天记录,曾约姜野到新西兰旅行的时候碰面,姜野回复他等九月份忙好之后。这位网友在留言区留言:不能相信,我等着你来新西兰。

当地领队:单独行动很危险,

我曾劝他跟我们的团队一起走

今天下午,橙柿互动记者联系到了在姜野进入环博格达峰线路前和他有过交流的当地领队马先生。马先生说,当时姜野和搭档一起,自己曾劝说姜野他们跟着自己的团队,但是被姜野拒绝了。

马先生在当地有这多年的领队经验,他介绍,他们带团环博格达峰一般需要6天时间,过程也是很看经验的,他带团走的线路相对安全。马先生团队的环博格达峰出行线路信息

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

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详情如下:

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7月8日,有女子发视频爆料:自己在丽江跟团旅游时车上睡觉被导游叫醒,称睡觉是不尊重导游。视频画面显示,导游不允许游客在车上睡觉,称我讲你不听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们再走。

该问题并非第一次引发争议

6月30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新疆一旅游大巴车前往可可托海途中,导游在车里讲解沿途风景和历史故事时,前排游客因睡觉打呼噜引发了导游不满。

导游称要对人有起码的尊重,气愤道:“要么你下车,要么我下车。”

7月1日,新疆文旅厅就上述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称该导游对与游客发生争执的不当言行,已做出了诚恳道歉,并获得了游客谅解。

涉事旅游公司对该导游作出停团30天、接受导游行为规范教育的处理。

“难道跟团旅游连睡觉的资格都没有了?”

还有网友晒出自己相似的经历

以及旅游中最让人讨厌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齐鲁晚报、九派新闻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涉事人被罚款十万

中国网旅游7月12日电来自丽江文化和旅游局最新消息显示,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事件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指出,涉事人无导游资质,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

通报强调,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通报表示,“我们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来丽游客合法权益。”伍策一丁

官方通报女子跟团游睡觉被叫停 涉事人无导游资质

【官方通报女子跟团游睡觉被叫停】据“文旅丽江”网站消息,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事件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涉事人无导游资质,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通报表示,“我们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来丽游客合法权益。”

【快语青平】游客拒绝购物被骂跟团旅游何时能有更多自由

7月11日,网传有游客在云南西双版纳旅游时不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导游当场翻脸,语言暴力频繁攻击游客。7月14日,西双版纳文旅局发布消息称涉事旅行社已和游客沟通后达成和解。导游是游客旅游途中的服务者,是一个地方旅游形象的代言人,更是名片和窗口,应以提供向导服务为主要业务,辅以推销商品,而非以推销商品为首要目的,强制购买商品为手段进行盈利。旅游分享:

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丽江通报

据文旅丽江网站消息,7月1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叫停”引发网民关注,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实,7月7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外省籍女子张某无导游资质非法组团到泸沽湖游玩。7月8日,在四川盐源县泸沽湖镇去往达祖村途中,张某在旅游大巴车上与游客发生争执。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张某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7月9日,网传“女子跟团旅游车上睡觉,被导游以不尊重她为由叫停”,引发网民关注。7月10日,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情况通报: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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