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32号令公布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4日国家旅游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旅游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双方发生的民事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旅游投诉。
地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旅游投诉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发现被投诉人或者其从业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条 旅游投诉由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第六条 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第七条 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确定,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第八条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条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第十二条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第十三条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四条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第十五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投诉符合本办法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本机构无管辖权的,应当以旅游投诉转办通知书或者旅游投诉转办函,将投诉材料转交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十六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第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应当立案办理,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并附有关投诉材料,在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
对于事实清楚、应当即时制止或者纠正被投诉人损害行为的,可以不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和向被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但应当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第十八条 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第十九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自己的投诉或者答辩提供证据。
第二十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收集新的证据,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需要委托其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旅游投诉调查取证委托书,受委托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对专门性事项需要鉴定或者检测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或者检测部门鉴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自行向法定鉴定或者检测机构申请鉴定或者检测。
鉴定、检测费用按双方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鉴定、检测申请方先行承担;达成调解协议后,按调解协议承担。
鉴定、检测的时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时间。
第二十三条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的,应当将和解结果告知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核实后应当予以记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投诉处理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积极安排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五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载明投诉请求、查明的事实、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
二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形下,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投诉人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一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每季度公布旅游者的投诉信息。
第二十八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旅游投诉处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为受理的投诉制作档案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旅游合同纠纷案旅游合同纠纷咨询热线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旅游合同纠纷咨询热线,以及旅游合同纠纷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2、旅行社把钱收了不履行协议,还不退款,在哪个部门解决?3、丽江旅游投诉24小时热线4、北京旅游投诉热线5、秦皇岛旅游投诉热线6、旅行社最怕什么投诉才会退款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旅游时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法***。
旅游投诉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政管理部门。消费者与旅行社一旦发生纠纷时要注意***方式。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可以退向消费者协会、旅***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行社把钱收了不履行协议,还不退款,在哪个部门解决?
1、可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下列行为损害的,可向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保证金赔偿。
2、法律分析:遇到旅行社不退还保证金游客可以向旅游局,工商局,投诉,投诉电话12315。行政程序不好使,就司法程序,起诉,不过司法程序麻烦,建议行政程序,只要有证据。
3、平台投诉。网络上出现很多以旅游投诉为主的投诉平台,通常为网络媒体开发的产品,此类平台往往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帮助游客进行***,影响力越大的媒体,投诉解决力度往往越大。旅***政管理部门投诉。丽江旅游投诉24小时热线
平台已实现集中受理全国31省的旅游咨询与投诉,游客通过拨打12301语音电话、12301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国家旅游局官网,均可在全球范围内获得7x24小时旅游咨询与投诉服务。
旅游投诉电话全国统一旅游投诉电话:12301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旅游投诉电话:0871—64608315云南省假日办值班电话:0871—64608322。
旅游局24小时投诉电话12301。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以及其他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号码,并入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旅游局24投诉小时电话是12301。为全国统一受理旅游投诉,12301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配给国家旅游局作为全国统一的旅游资讯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号码使用范围为全国。加大宣传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该热线是旅***政管理部门整合相关资源,面向海内外游客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以人工坐席为主的全国性公益服务平台,其建设资金采取国家支持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方式。
法律分析:国家旅游局24投诉小时电话是12301。为全国统一受理旅游投诉,12301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核配给国家旅游局作为全国统一的旅游资讯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号码使用范围为全国。加大宣传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北京旅游投诉热线
向旅游局投诉向去哪儿所在地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投诉。电话投诉:010-12301向工商局投诉向去哪儿网所在地北京工商进行举报。
第二个导游又会和前一个导游一样,又是带你买买买,如果你不买,你就用语音恐吓你,说他是本地人,少数民族人,国家和旅游局管不了他们。每天坐车六七个小时,景点最多1到2小时,给我的感觉就是走马观花。
联系电话:01085162288;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3层04室;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主管北京市旅游业管理工作的市***直属机构。
你可以拨打12345电话举报有奖励旅游北京的行为,或者登录中国***网站,在网上提出举报,或者把你的举报内容发送到中国***的邮箱。
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很遗憾,但是那不能代表我们北京,毕竟它只是一个污点。其实在外地旅游,或多或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一定是遇上了黑导游,切忌下次一定要选则一家正规旅行社。北京旅游局的投诉电话是:65130828。
魏光谱新快报讯记者魏光谱8月1日,国家旅游局在北京举行12301旅游服务热线开通仪式,北京、天津、山东等奥运省市实现了首批开通。秦皇岛旅游投诉热线
秦皇岛市旅游投诉电话033530765643691110。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服务咨询电话:3661010。秦皇岛市交警事故报警电话:122。秦皇岛市消防支队火警电话:119。秦皇岛市卫生应急调度中心急救电话:120。
秦皇岛市***公开投诉热线12345,秦皇岛市政务中心公开投诉电话8901890。这两个都可以的,受理各种投诉。
秦皇岛市长热线电话号码是1234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的企业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非紧急诉求。
本市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旅游者有严重不文明旅***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有损国家形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旅行社最怕什么投诉才会退款
旅行社最怕什么投诉才会退款?如果旅行社不退款也拒不履行合同,那么消费者就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要求保证金赔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如果是旅行社不履行合同,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的,按照规定,旅游社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到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游客是可以要求旅游社赔偿保证金的,要求旅游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话旅行社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旅行社最怕的投诉有:平台投诉。网络上出现很多以旅游投诉为主的投诉平台,通常为网络媒体开发的产品,此类平台往往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帮助游客进行***,影响力越大的媒体,投诉解决力度往往越大。
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遇到旅行社不退还保证金游客可以向旅游局,工商局,投诉,投诉电话12315。行政程序不好使,就司法程序,起诉,不过司法程序麻烦,建议行政程序,只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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