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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旅行社不退团费怎么办

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一些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严重侵害旅游者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为维护广大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合理低价”的认定

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有以下行为之一,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二、对“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

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一是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一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各地要督促旅行社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坚持改革创新和诚信经营,坚持靠品质和服务赢得市场,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行为,共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二各地要加大对导游领队的教育引导,积极提升服务质量,严格履行旅游合同,抵制接待“不合理低价”团队,主动举报旅行社的“不合理低价”行为,自觉维护导游领队的合法劳动权益。

三各地要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引导,通过公益广告、印制宣传手册等,让旅游者正确识别“不合理低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和主动举报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的行为。

四各地要积极推动旅游行业协会制定和公布以核算旅游线路成本为参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加强行业自律,倡议会员相互监督,积极举报“不合理低价”行为。

五各级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意见要求,加大对旅游市场上“不合理低价”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把治理“不合理低价”作为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2023年9月29日附件:

中青旅出面致歉 代办签证还暗藏哪些“坑”

针对此前报道中青旅涉嫌擅改大使馆拒签说明函一事,12月18日,涉事消费者陈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独家透露,日前,中青旅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已赴福州向陈女士当面致歉,承认自身在服务态度上存在缺失。其实,在本次事件不断发酵的过程中,有多位消费者都向记者表示,自己曾在办理出境旅游签证过程中,被旅行社等代办机构以各种形式“坑”过。有相关旅游企业人士透露,在办理签证过程中,中间机构几乎是消费者和大使馆之间惟一的沟通桥梁,语言不通、不熟悉流程的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果旅行社不负责任或者出现服务漏洞,受损最大的往往是消费者。

追踪:不谈对错的“致歉”

上周,针对消费者曝光中青旅在为其办理签证的过程中,涉嫌擅改大使馆拒签说明函件一事,北京商报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采访中,与陈女士签订合同的中青旅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翁京平向记者承认了中青旅存在将多封回函“整合”在一起的行为。据陈女士透露,日前,中青旅天津公司相关负责人已赶赴福州为服务态度上的问题,向其当面道歉,并且在不谈对错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个比较有“诚意”的和解方案,“目前中青旅已口头确定了这项方案,在他们内部走完程序后,会再来签订和解意向书。”陈女士表示。

其实,在本次办理签证过程中,陈女士遇到的“坑”远不止旅行社涉嫌擅改大使馆拒签说明函一个。“我们发现,中青旅帮忙准备的签证材料中出现了多处问题,其中包括材料错将‘已婚’状态翻译为了‘分居’;中青旅承诺已付款订下并写入签证提交行程单的酒店均未付款,芬兰酒店经查无预定记录;航班延期后,中青旅未按照大使馆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说明邮件,中青旅提交给大使馆的签证‘申诉’申请材料甚至填错了三人中两人的签证号码等。”陈女士表示。

专家直言,作为大使馆与消费者之间几乎惟一的沟通桥梁,旅行社等签证代办机构只有合法合规、尽职尽责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充分取信于人,而事实上,部分代办机构却仗着在语言能力、办签经验上的优势,给消费者挖下了一个个的“坑”,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被拒签,甚至未来签证记录受影响等风险。

最近几年国内游客对于出境游的需求持续走高,而签证作为出境旅游市场的导流产品,很多旅行社都将此业务视为推销机酒、旅游产品的切入口。但随着出境游市场持续扩容,围绕签证出现的乱象及问题也愈加凸显。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旅行社代办签证过程中存在着:资料准备、填写申请漏洞频出;简化签证流程不透明,涉嫌造假在职证明、银行流水等资料;资质不全的代理机构高价送签等问题,均使消费者无形中被迫担上拒签风险,且资深权益受到损害。

一位旅游行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日前自己通过某旅行社办理签证时,旅行社以“旅游从业者办理签证容易被大使馆抽查送签资料,加大过签难度”为由,建议该消费者在填写相关表格时“虚构”一个工作单位,以便顺利过签。此外,还有一位微博上宣传自己可以代办赴日个人旅游签证的博主也向记者透露,目前,电商平台上不少所谓代办签证的店,其实本身并没有大使馆颁发的代办资质,而是与拥有代办资质旅行社合作的“代理送签机构”。这些机构收费高低不等,大多数会以手续、材料“极简”等条件来吸引消费者办理签证。但这些机构自身并无送签资格,甚至不一定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有时还多会转几道代理,进行层层加价,所以大使馆公示仅200-400元的签证手续费,代理机构却会挂出6000、7000元,甚至1万多元的“天价”。

对此,熟悉签证行业的知情人士指出,目前,不少大使馆都公布拥有合作旅游签证代理资格的旅行社名单,给予这些旅行社一定的权限,只接受这些固定的旅行社送签。在此背景下,有些旅行社会利用自己的经营和行业中潜在的规律,钻大使馆审查资料的“空子”,推出只需要缴纳少量简易材料就能代办签证并保证出签的服务。“在职证明、银行对账单,以及各种财力证明通常个人准备起来比较麻烦,瞄准消费者图省事的心里,部分签证代办机构会集中准备几项重点的材料,甚至‘代做’一些材料,帮助消费者过签。”该知情人士称,如果被大使馆在抽查送签资料中发现游客缺少在职证明或银行对账单等,将视情节轻重对旅行社进行处罚,重则可能会取消合作旅行社的送签资质,但同时,这也可能会给消费者留下不良的签证申请记录,影响未来消费者再次申请办理出境签证的结果,比如被日本大使馆查出相关问题被拒签后,半年内将不能再重新申请签证。

问题:送签过程不够“透明化”

需要注意的是,签证问题频出引发了多起纠纷。日前,有另有一位曾在中青旅购买旅游签证产品的消费者告诉记者,早前中青旅曾在马蜂窝上线代办澳洲签证的旅游产品。但该消费者购买后,两次收到中青旅客服来电,以两年内没有办理澳洲签证不容易过签为由,劝说消费者加价购买增值服务。在遭到拒绝后,中青旅客服则劝说消费者主动退款。另在今年3月,有消费者通过广州某旅行社报了一个“澳大利亚12天游”旅行团,二人团费合共38398元。结果在出发前一周,他们接到旅行社通知:代办签证被拒。行程泡汤,但旅行社扣除的除了3000多元的代办签证费,还有机票费连订金在内的1万多元,合计20570元,占旅费总额过半。

针对签证纠纷,资深经济律师郭哲表示,现在很多消费者会在不掌握独立办理签证的能力和精力的情况下,寻求代办机构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消费者最好在提交材料前留下充分的备份文件,并且对提交过程进行记录。“而且,消费者在和旅行社签订协议的过程中,不论是合同本身还是补充协议附件,也都要进行备份,才能在发生纠纷后有效维护自身权益。”郭哲建议。

此外,北京联合大学旅游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金山指出,正规的旅行社在代办签证业务时均会将办理签证的过程面向消费者公示。但实际上,也有旅行社在收集签证资料到正式送签的过程中,存在模糊处理或流程不够透明的问题。“现在,各国签证分类以及政策不尽相同,因此签证市场仍然是一个‘黑箱’,建议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选择正规旅行社进行签证委托;也希望国家能够针对出境游旅行社的运营资质以及签证办理业务推出

旅行社的钱不给退怎么办

旅行社的钱不给退怎么办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14:44人浏览

导读: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选择去旅游来放松自己的心情。所以近年来的旅游业非常的火爆。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报了旅行社交了钱后,突然临时有事导致不能去了,所以希望旅行社退钱。那么,旅行社的钱不给退怎么办?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选择去旅游来放松自己的心情。所以近年来的旅游业非常的火爆。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报了旅行社交了钱后,突然临时有事导致不能去了,所以希望旅行社退钱。那么,旅行社的钱不给退怎么办?现在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一、旅行社的钱不给退怎么办

应该先保留好你办理的所有的东西,到旅行社去和他们明确的说要退款,但是据我所知旅行社会收一些费用的,一些预定的费用,你提前一周说退钱,预定的一些费用可以扣下,如果旅行社坚持不退,你就去当地的旅游局告他吧,问好几天能给答复,要是还不满意,就去消费者协会,要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它属于中国法律分类中经济法范畴的具体部门法,是中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首先确立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平等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

2010年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121名代表提出4件议案,建议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2年11月修订消法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3年4月消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该次修法主要从四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

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起施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旅行社的钱不给退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先保留好你办理的所有的东西,到旅行社去和他们明确的说要退款,如果旅行社坚持不退,你就去当地的旅游局告他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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