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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香山:2名游客跳下缆车受伤 事故被园方瞒报 香山索道事故

北京香山:2名游客跳下缆车受伤 事故被园方瞒报

原标题:北京香山:2名游客跳下缆车受伤事故被园方瞒报

原标题:香山游客跳下缆车被园方瞒报

清明小长假期间,香山公园发生游客摔伤事故,但公园并未报告。对此,昨天,市旅游委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给予香山公园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4月7日16时26分,2名乘客1男1女在香山公园索道乘坐观光吊椅时跳下受伤。对此,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香山公园领导责任意识不强、教育培训不到位、特别是发生旅游突发事件不报告等安全管理问题。早在2013年9月16日中午,香山公园就曾发生过一名游客(男,59岁)从缆车掉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时隔半年,香山公园不仅又发生了同类事件,而且是在“清明”节小长假期间,仍然没有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的,市旅游委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给予香山公园通报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责令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旅游行业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种装备维护保养,加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意识,并结合季节特点和自身实际,加强应急演练,保证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为广大游客创造安全的旅游环境。记者田虎page

昨天中午12时25分,一名59岁的黑龙江游客在香山公园乘坐缆车上山时坠亡。

记者今天上午从香山公园管理处了解到,事发后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香山索道设备安全无问题。今日,香山索道已恢复正常运营。

女儿数返抢救室盼望父亲醒来

昨天下午3时许,解放军316医院急诊抢救室外,一对母女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抱在一起放声痛哭:“人怎么就没了,我也不想活了!”抢救室内,躺着的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是妻子的丈夫、女儿的父亲。

3个小时前,还在和父亲乘缆车登香山,如今却阴阳两隔。女儿哭得厉害,几次返回抢救室,看看父亲是否还会醒来。记者听到,昨天中午这一家三口同乘索道,父亲单独坐一辆缆车、母女二人坐一辆。

走廊里,不时有香山公园的人走过,他们在忙着办理医院的手续。母女俩的身旁,也时刻有人陪着,安抚她们的情绪,以协助警方调查事故原因。直到下午5时许,抢救室的灯关了,众人才逐渐离去。

最早曝出男子从缆车坠亡消息的,是北京急救中心官方微博“我在120上班”。香山公园宣传负责人姚江也证实,事故发生在昨天中午12时25分,他强调“当时索道在正常运行当中”。

姚江介绍,一名59岁的男子黑龙江人,不知是何原因,从缆车滑下坠落。此情况被公园人员发现后,迅速进行救护并上报,“当时他还有意识,自述心慌、胸闷。”

昨天中午12时40分,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伤者抬下山并送往医院急救。对于“我在120上班”微博中所称,急救人员到场时男子已无生命体征,姚江表示此说法有误,伤者是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的。

昨天下午6时,记者在香山公园索道下站看到,园方已经挂出“检修停业”的牌子。有游客、工作人员听说了中午发生的事故,但都表示不清楚相关情况。园方也没有给出索道恢复运营的具体时间。

记者按姚江所述,来到了事发地点,索道上的缆车都已停运,但不清楚男子是从哪辆缆车坠落的。

男子从香山缆车坠亡的消息昨天在微博传开后,也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网友“涛声摘编”回忆,香山缆车“保护装置仅一根栏杆,保险系数小”,他坐的时候都不敢往下看。

记者也多次乘香山索道,坐在这种吊椅式缆车上,身体约三分之二都是“悬空”的,只胸前一根横杆供抓握。

时至今日,北京乃至全国的公园景区,大部分都更换为封闭的吊厢式缆车。如八大处公园早在2008年便将索道上的吊椅全部拆除,升级为吊厢。香山公园则依旧坚持自己的“老吊椅”。

据香山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香山索道发生游客滑下吊椅坠落事件后,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香山索道设备安全无问题。今日,香山索道已恢复正常运营。

公园对索道软硬件设备再次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中秋、国庆两节安全运营。香山公园提醒市民,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适合乘坐缆车。在园内,张贴了相关须知的告示,请市民乘坐前,先行阅读。

香山索道游客坠亡案二审开庭 公园坚称没有过错

香山索道游客坠亡案二审开庭公园坚称没有过错央视新闻客户端央广网2023年11月25日09:29A-A+扫一扫手机阅读我要分享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微信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旅游、爬山,如果坐缆车、坐索道的话,可以节省时间、体力,但一些事故的发生让索道的安全性令人担忧。去年9月16号,北京香山公园。张先生在乘坐缆车上山的过程中坠落身亡。他的妻子和女儿以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赔偿为由,将出事索道的管理方——香山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索赔经济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6万多元。一审法院判决香山公园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双方不服,上诉到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此案二审将开庭审理。

此案受关注的原因有两点:第一,香山公园是1982年安装的这条吊椅索道,是全国第一条客运索道,已经“服役”了30多年的高空索道是否真的存在安全隐患?第二,在全国各地,这样的吊椅索道有236条,这么多特种设备日常的安全监管又是否到位呢?下面我们还是回到香山公园的这起事故中,当时到底出现了什么情况,张先生会从开放式的吊椅上坠落?

香山公园公布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张先生乘坐索道上行,他坐在索道吊椅的左侧,右脚踏在脚踏上,左脚悬空,吊椅运行平稳。行到索道5号塔架处,工作人员喊挥手拍照。在索道的7号到8号塔架之间,忽然他身体失去平衡,从吊椅中滑落,双手握住护栏吊在空中。在他身后吊椅上的妻子和女儿被他的举动吓坏了。

女儿:我说爸你坚持住,我赶快喊,你们停啊,人快掉下去了,你坚持住。结果他就掉下去了。

北京香山缆车站工作人员李海、王林波都听到了呼救声,

李海:听见有人呼叫,呼叫说爸爸你别掉下去,我就往外跑,当时看见那个人吊在缆车上面,我回来就赶紧拿对讲机跟我们队部汇报。

王林波: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有装上缆车跟着就上去了,在这过程中就往上走的时候,那老人慢慢就滑下去了。

北京香山公园保卫科科长王利明随后赶到现场。

王利明:我当时问他这胳膊和腿能不能动啊,他跟我讲可以动,我问他有什么不舒服,他说是心慌,我们也不敢救治,不敢移动,不清楚他伤在哪,再一个他身上任何部位都没有出血的地方。

事故后、庭审中,香山公园始终强调,自己已经充分履行救治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索道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了验收和检验。

北京香山公园新闻发言人姚江:事情发生以后,安监部门还有质监部门对咱们这个索道的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之后,认为咱们这个索道设备是安全没有问题的。

一审法院认为,吊椅索道运行时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10米,乘坐过程中发生坠落时严重损害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乘坐索道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作为高空活动的运营人,香山公园对吊椅的乘坐人应尽到与危险相适应的保护义务。香山公园应当对张先生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张先生在乘坐时突然作出将左脚从吊椅支撑上放下,左腿下探的自主动作,导致其身体失去平衡最终坠落具有明显的过失。法院判决公园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30万元。

在去年9月这起悲剧发生时隔近半年后,北京香山再次发生游客从索道吊椅上跳下摔伤事故。今年4月11号,北京市旅游委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给予香山公园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责令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要求全市旅游行业以此为戒。

今天,北京香山索道游客坠亡案即将二审开庭,双方将陈述怎样的上诉理由?

原告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香山公园和死者对事故按三七比例承担责任,不准确。

史学军:家属的主要上诉理由是,索道属于高度危险活动,根据侵权法第七十三条,公园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减轻责任不能违背立法的原意,颠倒责任大小。索道吊椅的隐患缺陷,这一先天性缺陷是事故的根本客观原因。

原告方认为公园在管理上存在三个方面的失误。

史学军:第一是中间平台人员离岗失守,第二是总控室人员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第三是中间照相要求挥手,影响了安全。

原告方认为,索道吊椅符合国家标准,不能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史学军:索道符合标准是符合行政规范,行政管理的合法性不能跨界到民事诉讼,成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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