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知公告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处处长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知公告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2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外办、台港澳办、发改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轻工集体企业 联社、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央驻鲁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 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打造山东非遗保护特色品牌

1.培育孔府品牌。深入挖掘以“孔府菜”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研发仿制孔府餐具,创新推广孔府菜品、孔府糕点,培养一批“孔府菜”名厨,推动建立“孔府菜”展览馆,设立“孔府美食文化节”,打造“用孔府餐具、吃孔府家宴、喝孔府家酒、品孔府文化”品牌。推动“祭孔大典”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做强山东手造。支持各市依托2-3个传统工艺项目发展手造重点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山东手造产业集群。推进“山东手造”非遗工坊建设,促进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山东手造”进景区、进高速服务区。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加大“山东手造”对外交流,扩大“山东手造”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3.打造特色活动。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办会机制,创新办会模式,提高办会水平,增强办会效益。办好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培育“河和之契: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二十四节气活态传承和利用”等活动品牌。支持各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群众参与广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

二、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4.做好调查记录。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深入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分布状况与保护现状,分级、分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高质量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有序推进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广泛发动社会记录,加强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建设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管理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

5.加强项目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做好入选项目履约工作。完善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制定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

6.建强传承队伍。制定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开展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制定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院校认定与管理办法,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实施传承梯队建设工程,加大中青年传承人发现和培养力度。创新传承人培养模式,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将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共服务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文化惠民早知道...点击阅读下载阅读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知公告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根据关于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40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美术馆、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孔子博物馆、山东文物考古研究院、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等7个事业单位组织完成了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现对以上7个单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反映。

山东梆子武旦专业表演教学

山东梆子武花脸专业表演教学

山东梆子青衣专业表演教学

山东梆子老生专业表演教学

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0531-81692985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计划总结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

2023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创新求突破,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感悟这一思想展现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及时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精心组织策划庆祝党的二十大主题文艺创作,推出一批优秀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办好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发挥好公共文化机构、旅游景区、合作媒体、海外文化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全方位做好二十大精神宣传阐释。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办好新春读书班。进一步丰富“文旅融合大讲堂”内容,固定每月第四个周五下午,邀请系统内外专家学者授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突出“一本好书、一堂好课、一次谈话”“青年说·强国有我”两个品牌,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

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文化宣传创新行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山东省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落实机制。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推进黄河文化遗产廊道、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抓实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打响“黄河入海”文化旅游品牌,讲好山东故事、黄河故事。加快建设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推进四类功能区规划建设,抓实五大工程重点任务,推进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建设。聚焦“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战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打造一批亮点品牌。做好援藏、援青、援疆、鲁渝扶贫协作等工作。

二、推动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加强艺术创作组织管理。强化省市统筹,探索实施国有院团文艺创作选题发布制度,建立省直院团精品创作目标责任制,以高水平组织带动高质量创作。成立省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加强艺术创新,扶持小剧场戏剧创作,引入科技赋能、剧本体验、沉浸演出等现代创作元素,吸引青年一代走近戏曲。

创新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方式。遴选基础条件拔尖的演员,加强重点培养,提升表演水平,冲击文华表演奖、戏曲梅花奖。优选3-5名青年剧作家,依托“戏曲名家工作室”开展精品创作,打造山东本土领军型剧作家。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专业艺术人才培训。改进全省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创作扶持项目评选机制。打造艺术展示平台,自2023年起分年度举办演员、演奏员技能大赛。

推进国有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印发山东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组织省直院团逐一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2023年全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情况开展院团调研。深化省直院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国有院团量化管理制度。

强化政策扶持。完善重大主题文艺创作生产扶持措施,加大奖励力度。抓好吕剧一号村台、京剧燕翼堂、柳子戏老青天等剧目打磨提升,推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周年的话剧青春万岁等。备战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冲击“五个一工程”奖,组织民族歌剧沂蒙山、京剧奇袭白虎团等重点剧目展演巡演。加强美术创作,组织举办“喜迎二十大优秀美术作品展”“潮涌黄河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美术创作展”。

三、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出台山东省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抓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培育。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修订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

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发布首批省级优质文化旅游资源名录,推荐申报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加快实施“双百工程”,紧密对接重大国家战略、重大文化工程,谋划实施、扎实推进“百项”重点项目;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出台“百企领航”培育计划。扎实做好文化创意、精品旅游“十强产业”专班工作。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完善“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项目平台功能。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做好世界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引导培育等工作。举办山东省文旅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抓好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出台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等政策措施。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打造旅游服务品牌。继续开展山东省“十佳”导游主播评选,做好特级导游推荐参评工作。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持续推进旅行社质保金保险试点工作。

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体系。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精品旅游景区,开展景区“产品提升”行动,加强A级景区动态管理,加大国有景区改革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产品迭代升级,提升景区品质。实施旅游度假区转型提升行动,打造核心度假产品和精品演艺项目,提升旅游接待设施,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产品。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旅游,坚持主客共享,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启动旅游休闲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规划发布一批“城市漫游”主题线路和产品,打造一批城市休闲旅游新地标。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培育“红色讲解员”品牌,加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抓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提升赋能乡村旅游,发布山东省乡村旅游“十四五”规划,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实施村庄景区化攻坚年行动,抓好旅游民宿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旅游休闲名镇创建,建成一批乡村微度假目的地。推进星级旅游民宿评定。举办第二届旅游民宿装备展和旅游民宿设计大赛。推动海洋旅游发展,编制山东海岸休闲旅游规划,推动滨海城市提升接待设施和产品供给,加快长岛、鸡鸣岛等海岛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海洋牧场旅游和邮轮旅游。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开展文旅康养强县创建,推出一批文旅康养体验游精品线路。发展生态旅游,开展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复核评定。推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推动营地服务体系和旅游产业链建设,推出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旅游驿站。创新发展研学旅游,开发研学旅游产品,举办研学旅游推进活动,提升研学旅游目的地水平。推动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冰雪旅游发展,组织开展新业态示范基地综合评估。持续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

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办好2023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活动。实施传统消费升级和新型消费扩容行动,升级打造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做好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培育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继续开展“山东人游山东”“冬游齐鲁·好客山东惠民季”“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创新开展“好客山东·爱驾齐鲁百县自驾行”活动。推进“文旅+高速”产业融合发展,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旅消费提升工程。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升“齐鲁文创+”文创产品产业链平台建设水平,实施旅游商品创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好客山东”联名款旅游商品,搭建“山东手造”产品展销平台。与济南铁路局合作推出“高铁+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加大高品质、定制化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发力度,深挖高端旅游市场潜力。

四、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统筹推进重大文化片区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结合曲阜优秀传统文化、沂蒙红色文化、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以及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加强齐长城保护,实施齐长城“红黄绿”段保护管理,落实齐长城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建设齐长城监管三级平台,争取6月底投入运行。

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制定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推进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齐长城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等“十大工程”。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勘定。做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水平,出台山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方案山东省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公布第一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名单。推进齐国故城、鲁国故城等考古发掘,加快建立文物实验室,加强世界一流考古研究机构建设。推进“文物山东”云展馆项目。出台山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公布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并做好研究展示。推动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开展“博物馆之城”建设试点,实施“一县一馆建设工程”和“类博物馆培育计划”,到2023年底,全省博物馆数量争取达到700家。

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高质量办好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持续提升“河和之契: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遗交流展示周”活动影响力。做好第六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加强传承队伍建设。进一步打响“孔府”等品牌,深入实施“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强化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五、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建设管理,逐步建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实施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工程,每年评选10个样板镇、20个样板村。推进全省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每年评选30个“最美城乡书房”。推动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相关准备工作。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三年培训计划。

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持续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戏曲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服务。开展“冬春文化惠民季”“五个大家”“村晚”“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等示范性文化活动。做好“群星奖”作品创作遴选工作,开展全省群众文艺优秀作品基层巡演。评选推出一批围绕二十四节气等主题打造的品牌活动。继续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边疆行系列活动。

拓展文旅公共服务融合空间。推广沉浸式情景小剧,每年打造20个示范性试点项目,开展汇演评选。培育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遴选报送7个典型案例。推进示范性旅游厕所建设,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作用,推动文旅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抓好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剧院等重要场所疫情防控,推动“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推行涉企事项“证照分离”,实行营业性演出审批、旅行社设立、导游证核发等全程网办、全省通办。配合文旅部做好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考试、导游资格考试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制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下放省级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指导和服务。优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和满意率,大幅压缩办事周期,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开展线上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监测、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执法遥感监测。开展全国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探索在旅游服务中心或旅游协会设立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第四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持续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

加大市场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高效协调运行机制。加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执法检查,强化网络文化、营业性演出等领域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七、强化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

创新开展国内宣传。实施“好客山东”品牌提升行动,创新开展整体性旅游目的地、区域旅游目的地宣传推介,打造“好客山东”品牌新体验。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3品牌强国工程,提升改进推介效果。充分发挥中国旅游新媒体推广联合体作用,扩大“好客山东”品牌影响。持续打造“好客山东网红打卡季”,实施山东文旅网络营销“个十百千万”系列行动,推进“好客山东”慢直播。强化全媒体宣传、互动化传播,拓展与社会各界合作深度和广度,加强跨区域旅游线路、产品宣传。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精心办好重大活动,争取中外文旅研究院研修基地落户山东,争取承办“中日韩青少年修学旅行发展大会”和“大运河全球旅游推广季”启动仪式等活动,办好澳门“山东文旅周”,打响“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品牌。做好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部省合作协议续签和揭牌运营筹备工作。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出台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意见。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紧盯重要阵地、重点领域、重大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充实“文旅先锋1+3”党建品牌内容,推动“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强化分类指导,指导有条件的过硬支部建设标杆支部。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持续正风肃纪。强化政治监督,细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新任职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盯紧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3—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强化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和选拔任用,优化干部队伍。出台“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依托泰山学者、齐鲁文化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培养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加大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文化和旅游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计划”,选拔“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成果奖励机制。

强化科研和标准化工作。扎实做好省文化创新奖成果推广应用。出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文物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开展以“长城、黄河、大运河文化研究”等为主题的课题、成果征集,丰富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理论研究。强化标准引领,筹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优化财政保障。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出台预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省级“三馆”免费开放资金管理办法、省级重点文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直文旅单位实施全覆盖审计工作。优化财务内控信息化系统,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全部实现线上报送和管理。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督查考核,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创新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展演、技能比赛、课题研究、学术成果展示、旅游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提升文旅社会组织的行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传承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规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传承人。

第三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四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应当立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尊重和保障传承人的主体地位与基本权益,注重社区和群体的认同感。

第五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锤炼忠诚、执着、朴实的品格,增强使命和担当意识,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在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六条省文化和旅游厅每三至五年开展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

第七条认定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程序。

第八条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该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三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四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五在该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不得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第九条公民提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的,应当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从业时间、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时间及个人简历等;

二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

三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五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

六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计划总结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3—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加快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省立法业务培训班等。通过举办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专题研讨班、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班等学习培训,组织全省文旅系统文物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开展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竞赛活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并在厅机关网站开通“文旅融合大讲堂”“道德讲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3—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谋划安排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厅法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普法守法、执法等内设机构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规划编制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机关党建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时高质量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三、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1.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省文旅系统文物法规知识学习考试。邀请法治建设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辅导,组织举办民法典等专题讲座。

2.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参与起草并推动出台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齐长城保护与管理条例分别列入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计划,及时向省人大科教文卫委、法工委作立法汇报沟通,组织调研组赴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等市开展立法前期调研。

3.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重点围绕事关文旅发展,影响面广、涉及面大的重大行政决策,比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长例会、专题会议等制度,明确相关参加人员,议事决策范围。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4.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共审查各类合同90余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或法律意见书4件、律师函4件,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处理法律咨询和法律事项16件、诉讼案件1件。起草重要决策性文件时,均在第一时间邀请法律顾问介入。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每季度调度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年底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使用的重要依据。开展公职律师选聘工作,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已选聘公职律师1名。

5.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2023年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起草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6.积极主动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2023年,共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22件,未发现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相关内容。对新增规范性文件以及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文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1.深化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扎实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将全省1198家A级景区、492家星级饭店、2735家旅行社及4万多名导游全部纳入其中,明确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公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结果运用等内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出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对市场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山东省省级旅游诚信基金先行赔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旅游投诉的先行赔付。依托“好客山东网”搭建信用文旅平台,实现行业监管和公众查询的“一键式”服务。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文化市场、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筛查,2023年度全省没有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联合税务等部门对归属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2.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把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2023年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印发关于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相关表述的通知,厘清主管部门与执法机构之间职责边界。市、县市、区基本完成了六大文化执法领域执法职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全部规范。推动43个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立专业文化市场执法中队。加强执法保障,县市、区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占比达到97.8%,一线执法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7.8%。

3.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暗访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差异化抽查办法试行山东省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关于协作加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编制实施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版,修订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遵循和执法标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对16市落实中央及省有关政策文件、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执法规范化等工作进行巡回督导检查,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4.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三年轮训计划。2023年度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培训文化执法人员450余人。与云南开展东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积极参加文旅部以案施训、重大案件、集中办案等活动。开展我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业务能力显著提升。

5.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网络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检查、在线旅游平台专项巡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治理旅游领域跨境赌博活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文物违法违规大整治行动,全省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文物执法机构扎实开展了百日文物违法违规大整治,行动期间,全省检查、巡查13709次,检查巡查文物38437个次,建设项目920个,查处违法案件125起。严格督办违法案件,全力配合打击文物犯罪。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印发进一步整治道路旅游客运行业非法营运加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与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旅游市场“黑车”现象,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6.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创新突破行动指标任务全部完成。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省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审批时限压缩8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8.5%。加大证明材料压缩工作力度,共压减25项。对办事指南进行措辞规范,先后整改215条。制发4类电子证照并完成数据归集。推进简政放权,省级行政权力下放工作涉及受委托单位2个,涉及行政权力事项8项,做好委托下放事项的指导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10类事项全部参加省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完成163条数据梳理归口,机关业务事项、流程、数据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大幅提升。

1.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工作督查,不定期调度普法工作落实情况。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纳入普法重点任务,组织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实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旅游投诉调解,以及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山东省非遗月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文化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发挥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尼山书院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作用,全面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2.发挥行业优势助力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发动全省文艺工作者深入开展法治题材作品创作,用艺术视角展示新时代法治社会取得的重大成果,全省新创作法治题材作品30余部。先后推出音乐剧审判日、柳腔炕头上的“云法庭”、吕剧一份礼单等一批展现齐鲁特色、“接地气”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按照计划,还将创作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成就的重点剧目——吕剧大道直行。结合“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进万家、“戏曲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3.加大网络空间治理力度。印发山东省互联网文化活动巡查办法试行山东省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巡查办法试行。将网络案件办理情况计入2023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实行季度通报,切实提高互联网文化活动和在线旅游经营活动监管水平。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结项和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为规范课题管理、确保科研成果质量,为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撑和科学指引,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结项和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果提交时间为三个批次,分别为:

第一批:2023年6月1日-7月15日 

第二批:2023年7月16日-8月31日

第三批:2023年9月1日-10月15日

结项结果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公布。

1.成果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结项课题应与立项通知书公布的题目、申报书承诺的研究内容一致;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增加、替换;

4.成果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科研管理制度的情形。

1.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结项申请附件1;

2.以论文为结项成果的,需提供一篇发表在公开学术刊物上的论文,不少于5000字;以研究报告为结项成果的,不少于1.5万字,并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不高于15%的查重报告一份;

3.请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结项申请1份、汇总表1份附件2和成果3份纸质材料邮寄至省文化和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以上材料电子版以“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为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文化和旅游事业的驱动、引领、示范作用,从通过验收的结项成果中评选出50项左右优秀研究成果,内容涵盖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

1.不能按期结项的课题,提交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1份;

2.各批次结项材料由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邮寄地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课题结项申请表.docx

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结项项目汇总表.xls

2023年5月31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新闻发布 2023年度山东省五大考古新发现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  王廷琦先生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二级研究馆员 王永波先生

山东省考古学会理事长、山东博物馆馆长 郑同修先生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考古处处长 兰玉富先生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研究馆员 孙波先生

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 王守功先生

2023年考古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

2023年,全省考古工作者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奋力拼搏,开拓创新,考古事业发展书写浓墨重彩的篇章。概括起来,有四大工作亮点: 

第一,考古机构队伍不断壮大。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分设为文物古迹处、考古处,并为厅直属4个文博单位增加编制103个,为9个文物重点市各下沉编制3个,为20个文物重点县各下沉编制4个,要求有关市县相应配套增加。各市文旅局积极争取当地编办支持,烟台市文旅局率先设立了考古科,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改建为考古研究院并增加编制,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市成立了市级考古专业机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省厅印发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对引进或取得资格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去年我省有6人获得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开展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创建,山东成为国家文物局初步确定的10个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创建省份之一。

第二,“海岱考古”品牌持续擦亮。一是考古项目成果丰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第5阶段课题项目、“考古中国”项目扎实推进,滕州岗上遗址入选2023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省入选累计达到20次、项目23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表示祝贺。组织实施的跋山遗址、临淄赵家徐姚遗址、临淄区南马坊战国大墓、济南元代张荣家族墓地等4个考古发掘项目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32项初评名单。其中,临淄赵家徐姚遗址、济南元代张荣家族墓地两个项目进入22项终评名单。章丘焦家遗址、临淄稷下学宫遗址等也取得重要发现。还组织完成了“靖远”舰遗址水下考古调查及2项陆地涉水文化遗产调查项目。二是考古研究取得新成果。各考古机构加大资料整理研究力度,出版了海岱考古十四辑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文物保护卷等10余部考古报告和专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织年轻业务骨干在南方文物刊发10篇研究论文。开展线下、线上学术交流,举办“考古中国”考古研究项目推进会、山东省涉水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学会会员会议暨环渤海水下考古论坛、山东石窟寺考古与保护学术研讨会等活动,促进省际间考古机构合作与交流。三是考古科研基地和工作站建设取得新进展。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启用,省考古院、水下考古中心、修复中心进驻,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陆续建成使用。北京大学、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临淄区人民政府共建北京大学山东临淄田野考古教学实习基地投入使用,依托基地成功举办了国家文物局2023年度田野考古实践培训班。鲁中南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建设获省发改委批复立项,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茌平工作站、省水下考古中心烟台工作站挂牌。中华文明国家文物基因库山东分库在淄博市临淄区建立并挂牌。

第三,考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持续彰显。一是全省16市全部出台“先考古、后出让”实施意见。全省文物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抓紧推进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到去年底,全省16市印发了“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国有建设用地区域性文物影响评估扎实推进。组织考古专业机构实施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沂源县经济开发区、济宁市兖州区颜店新城等3项国有建设用地区域性文物评估工作。淄博市沂源县高质量完成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区域性文物影响评估项目,具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考古成果转化利用成效显著。组织开展国家、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公布19家首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其中6家正式挂牌。各考古发掘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公众考古活动,去年累计举办70多场次。加大考古宣传力度,中国文物报以新时代,山东擦亮“海岱考古”品牌为题,两联版刊发十八大以来山东考古成就;省厅和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文史探索类节目文物里的山东分10期在山东电视文旅频道播出;大型考古纪录片城子崖分三期在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播出;与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实施“海岱考古大家谈”口述历史栏目;利用网络新媒体及时推介考古工作新成果。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引起社会热烈反响,全面展现了山东考古成就,凝聚起具有海岱气派的山东考古精神。

2023年,着力擦亮“海岱考古”品牌,推动全省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文物局今年将在山东省召开全国考古工作会议。以此为契机,全力做好2023年山东考古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主动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擦亮“海岱考古”品牌,充分发挥考古工作“印证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发展、服务大众”的重要作用,创新实干,奋发有为,筹办好全国考古工作会议,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增强文化自信为使命,在考古研究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课题研究,有序开展重大考古发掘项目、重要涉水考古调查和海丝申遗点发掘项目,力争取得重大考古发现和突破性科研成果。

第二,强化服务大局理念,在工程建设考古上持续发力。省级层面将出台山东省工程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工程建设考古管理工作,指导各市推进“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全面落地见效。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尤其是省级考古专业机构,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文化公园、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做好大型重点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

第三,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在提升考古社会影响力上持续发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着力让文物活起来。抓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评定工作,到2025年实现20个省级以上考古遗址公园对公众开放。

继续组织实施“海岱考古大家谈”口述历史项目;依托丰厚文物考古资源,培育打造文化遗产旅游精品线路。加强考古宣传,充分利用展览、讲座、多媒体、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考古成果和新时代考古精神,把文物考古工作的好声音传播出去,把文物考古资源的时代价值弘扬出去,让文物“破圈出圈”,让遗产“开口说话”。

第四,加强考古能力提升,在创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强化考古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围绕强化考古能力、深化考古研究、创新考古科技、加快成果应用等方面,重点实施山东考古博物馆、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加快科技考古实验室建设。争取今年下半年完成海岱考古期刊创刊工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和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要继续统盘考虑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设工作站或研究室,发挥“传、帮、带”作用,分片帮扶、对口支援各有关地市,开展工程建设考古、考古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

2023年度山东省五大考古新发现获奖名单

2、平度市三埠李家遗址

3、临淄区南马坊战国大墓

4、济南元代张荣家族墓地

5、山东威海“靖远”舰遗址第一期水下考古调查

2023年度山东省考古新发现项目简介5个项目:

临淄赵家徐姚遗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以南,庄岳路以东。遗址北距齐国故城遗址约5千米,东北距后李遗址约4.2千米,南距淄河约1.2千米。属泰沂山系北麓的山前倾斜平原。

此次发掘最主要的收获就是在发掘区西侧K21第⑩层发现了大量的旧新过渡阶段遗存。遗址核心区域总面积约400平方米,平面近圆形,遗址两侧有水流活动冲刷形成的浅沟。总计出土遗物1000余件,火塘3处。出土遗物以动物骨骼为主,陶片、陶塑次之,少量石制品、蚌壳制品。其中陶片标本200余件,包括可复原陶器2件。陶片均为夹炭红陶,可辨部位有口沿、腹部、圜底,初步判断器型为圜底盆。其中口沿21件,分为方唇、圆唇、花边三种,近底陶片14件,穿孔陶片5件。另见有陶塑100余件,质地细腻,形状各异,塑形随意;经过烧制,但火候一般。骨骼标本500余件,以环颈雉鸟类和鹿类为主。蚌壳制品25件,其中穿孔蚌器1件。石制品70余件,石料以石灰岩为主,多为权宜性工具。

遗址距今1.32万年左右,年代框架明确,所处节点关键,正处于晚更新世晚期末次冰期气候频繁波动时期,为建立鲁北地区这一时期的地层编年体系及当时古环境的复原提供重要依据。该遗址发现的早期陶片是中国北方地区出土陶器年代最早的遗址之一,也是东亚地区出土早期陶片数量最多的遗址。同时该遗址出土的夹炭陶反应出该遗址是中国早期制陶工艺最为成熟的遗址之一,对研究中国早期陶器起源影响深远。该遗址的发现填补了山东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序列的空白,为认识中国北方尤其是山东地区旧石器文化向新石器文化过渡这一重大的历史变革提供了关键证据。此外,遗址保存相对完整,性质明确,对认识当时的社会组织形态和人类生业模式有重要的意义,对华北地区旧新过渡研究影响深远。

三埠李家遗址位于平度新河镇三埠李家村东北方向,坐落于一处低矮丘陵的北麓,临靠淄阳河。2023年7月-2023年1月,为配合新建潍烟高铁平度站修建和206国道改建工作,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平度市博物馆对施工范围内占压的遗址进行了三次考古发掘,发现了面积较大、内涵丰富的从商末周初到延续到战国晚期的文化遗存,该遗址的发掘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1.发现一处规模大、内涵丰富、延续时间长的商末周初至春秋时期聚落。聚落中发现有房址、墓葬、殉牲坑等遗迹单元。陶器有典型中原商周文化的灰陶绳纹鬲、簋和当地土著风格的素面鬲两种风格并存,早期遗存带有珍珠门文化色彩。

2.首次发现鲁东地区西周早期聚落中的骨器加工作坊。发现了一些规模较小的、带圆形柱洞的骨器加工作坊,并集中出土154件/套骨角质文物和骨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骨料,作坊内还发现了西周时期的“三联钻”卜骨。

3.集中发现了一批埋葬于灰坑中的人类骸骨,从灰坑葬中发现的摆放整齐的难产母女以及有简单随葬品的案例来看,灰坑葬可能是该地区西周时期聚落中非正常死亡人群遗体进行处理的特殊方式。

4.发现功能区分布清晰的齐国聚落遗存。聚落遗存由围壕、窖藏坑等功能区构成。围壕呈东北-西南方向,方形,南北直线距离约160米。围壕的东侧发现数量较多的窖藏坑,并于附近发现战国时期齐国陶量一组。窖藏坑东侧分布有一处战国墓葬群。

5.发现特殊丧葬习俗的战国墓葬区。墓群中集中在棺椁二层台上或墓圹东南角填土出现随葬祭祀死者的陶盆、陶罐组合和猪头骨的现象,陶盆底部中常能见到兽骨、鱼骨。这种呈规制、批量出现的特殊案例,在山东地区的战国墓葬群中尚属首次发现。葬式主要为仰身直肢葬,也有少量的下肢屈曲严重的蹲踞式屈肢葬。

6.发现带地名戳印的战国陶量。战国遗址中发现整套陶量,包括带把陶量6件、无把陶量1件、陶区1件。其中一件陶量戳印地名“戴丘”,为首次考古发现。

三埠李家遗址对于研究胶东地区齐鲁文明多元一体化进程等诸多课题有较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南马坊大墓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北距临淄齐国故城约2千米。2023年2月至11月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该墓及其附属的两座大型车马坑进行了发掘,获得一批重要考古发现。

南马坊大墓平面形状呈“甲”字形,由墓道、墓室、椁室、陪葬坑等部分构成,现存墓口南北长约33.6米,东西宽约33.2米,总面积1300余平方米。墓室四壁由宽约3.3-4.2米的夯土构筑,首次发现了加固墓壁的生土垛子,壁面经反复修整涂抹,大面积铺挂苇席,并环饰彩绘墙帷,体现了“大象其生以送其死”的丧葬观念,深化了对齐国墓葬建造过程和装饰艺术的认识。在墓室填土中清理出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木结构帷帐以及大量安装木柲的青铜兵器和工具,为研究齐国的丧葬仪节、建筑形态以及手工业生产技术等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在南马坊大墓北部和东部约25米处各发现一座长方形大型车马坑。其中一号车马坑东西长56米,南北宽4.1米,目前已清理车4辆,马10匹;二号车马坑南北残长24.5米,东西宽4.2米,共清理车7辆,马16匹。这是目前山东地区发掘的规模最大的车马坑,在全国范围内亦属罕见。

临淄南马坊大墓规模宏大、精心设计、建造考究、装饰华美,是目前山东地区正式发掘的规模最大的商周时期墓葬。根据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特征,结合C14测年结果,南马坊大墓的年代约在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正处在“田氏代齐”这一历史进程的关键时期,其墓主身份为不低于上卿一级的齐国高级贵族,对研究东周时期齐国的政治格局和文化变迁具有重大意义。

元代济南王张荣家族墓地位于历城区章灵丘村北部,2023年10月~2023年9月,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发掘。初步判断相关墓葬32座,形制有砖雕壁画墓5座、石室墓9座、土洞墓18座,出土各类陶、瓷器及陶俑500余件组,其中官窑瓷器和青花瓷共计40余件。另外,还发现石碑、石翁仲、石羊等石刻文物100余件。

墓地北起第一排的张荣墓M83为砖雕壁画墓,规模宏大、结构复杂,由墓道、前门楼、前室、后门楼、中室、后室及5个侧室组成,通长34.2、最宽15.1米。第二排6座推测为其一至六子的墓葬。墓地还至少包含至其玄孙的墓葬。

张荣为汉人世侯,被追封济南王,元史、新元史有列传。有七子、四十孙,子孙多居官位,部分官职较高,个别被追封为齐郡公等高级爵位。

张荣家族墓地是山东迄今发现的级别最高、陵园附属物最多、一次性出土文字资料最丰富的元代墓地。意义重大:

1.张荣墓是目前全国发现的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的元代墓葬,其前后双门楼、八墓室的结构为国内元代墓葬首次发现。其后门楼和M79门楼墨书“堂号”的斗形匾亦极为罕见。

2.发现一些重要遗迹现象:M49、M50在墓道中设置壁龛,尤其M49壁龛内埋葬人骨的现象在山东元墓中首次发现,全国亦为罕见;还发现有明堂遗迹。

3.发现的石碑等陵园构件为研究元代陵园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碑刻铭文可与元史等文献相互勘证、补史之阙,为研究元代汉人任用制度、职官制度等提供了重要材料。

4.墓地明显经过规划,对研究元代汉人、尤其是王侯家族的墓地选择及布局、墓葬形制选择、随葬器物、墓上设施等墓葬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研究以张荣为代表的汉人世侯家族的兴衰演变提供了重要材料。

5.丰富的壁画内容和陶俑等随葬品形象展示了多民族融合,为统一的中华民族形成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6.出土瓷器种类繁多,含钧窑、龙泉、磁州、景德镇等多个窑系,对南宋和元代瓷器研究有重要意义。同时,为研究元代丧葬用瓷和贸易交流提供了新材料。其中元青花是济南首次发掘出土。

山东威海“靖远”舰遗址第一期水下考古调查

威海是甲午战争终战之地,为探明威海湾甲午沉舰现况,2023年8~10月下旬,省水下考古中心联合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和威海地方文博机构开展了“靖远”舰遗址水下考古调查工作。

本年度完成抽沙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其中在沉舰舯部布设10×20米的探沟1条编号TG1,船艏和艉部各布设10×10米探沟编号TG2、TG31条。此次发掘确定了沉舰锅炉舱、艏弹药舱、艉弹药舱的位置,基本摸清了沉舰残骸的整体情况。

本次发掘共出水各类文物201件,以铜制品最多,铁制品和木制品多为船体构件,皮革制品为鞋垫、胶垫。出水的弹药、瓷质洗涮盆、锅炉耐火砖、舷窗框等文物与其姊妹舰“致远”舰遗址一致,其中两箱完整的哈乞开司37毫米炮弹亦为国内首次发现。在TG2中还发现了4枚电发火管,据记载,北洋海军只有“致远”“靖远”装备了使用电发火管的电控火炮齐射系统;在TG3中发现了210毫米克虏伯炮弹1枚,是迄今为止水下考古发现口径最大的炮弹。通过以上关键出水文物并结合历史资料分析可基本确认其为北洋海军“靖远”舰。

2023年6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刘公岛时强调“要警钟长鸣,铭记历史教训”。“靖远”舰遗址发掘出水的大批文物充实了甲午战争研究的实物资料,必将推动近代海军史、甲午战争历史研究再上新台阶。同时,“靖远”舰遗址是百年前甲午战争的实体见证之一,它的成功发掘将极大丰富总体国家安全观刘公岛教育培训基地的展陈和教学内容,推进文旅融合,以更震撼人心的方式激励广大社会民众回望历史,铭记教训,发愤图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