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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旅游中猝死:亲属称曾因未购物被导游骂,旅行社否认有责 导游该不该带游客去购物店

老人旅游中猝死:亲属称曾因未购物被导游骂,旅行社否认有责

“原本想带老人去旅游玩一玩,没想到命丧外地。”广东湛江的戴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初她带着父母报团前往长沙旅行,旅行最后一日返程时,因未购买导游售卖的特产,与导游在大巴车上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75岁的父亲疑因心脏骤停猝死。

戴女士说,该旅行团为拼团,到达长沙后由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接团。她说,报名时宣传单上写着“0自费0购物”,实际旅行中却被安排了购物点,“不买就不让我们出去”。回程时,导游在车上售卖特产,“我说我们不需要,他就骂我们不懂得感恩,这里不欢迎我们之类的,这样就吵了起来。”此外,事发后,戴女士发现涉事导游实际上为“无证导游”,所持导游证为假证。

该团宣传“一价全含,0自费0购物”

7月21日,涉事导游肖某称,他确实和客人发生了争论,但并非骂人,而是在解释,“他们要投诉我,我就解释师傅为我们开了几天车,只是给师傅捧个场。”他称,老人虽然和女儿同坐在第一排,但他全程与老人未有任何接触,也未对着老人吵。

他承认,假导游证则是“找朋友做的”。

涉事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周某称,警方曾调查此事,但旅行社和导游对老人的去世不负有责任。双方经协商已达成一致,“按家属要求,协议里写的是赔偿29万,但一部分是保险赔付,一部分是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的。”

7月22日,张家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双方就赔偿方案已经达成一致。对于导游和旅行社在该行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

游客称参加“纯玩团”却被强迫购物,争吵中老人猝死

据戴女士介绍,7月初,她通过湛江康辉国际旅行社报名了名为“五星高端火凤凰”的旅行团,“我带着我爸妈,还有三个好姐妹,想一起带老人出去玩一玩。”

在宣传册上,戴女士看到显眼位置写着“一价全含,0自费0购物”。她告诉澎湃新闻,出门旅游就是图开心,自己每次都会选择不带购物的“纯玩团”。然而这次旅行的实际情况并不如她的预想。

戴女士说,该团为拼团,乘飞机到达长沙后,由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接团,全程有一男一女两个导游负责行程和讲解,“我们实际在湖南一共玩4天,第二天去墨戎夯吾苗寨,就带我们去了一个卖银饰的店,我们没有买。最后一天本来安排去天门山,但上午就被带到了一个特产超市,我们不想买,但出去的时候男导游就堵在门口不让我们走,问我们为什么不买东西,我说不喜欢,他说也可以买了送亲人,后来我们买了将近600块的东西,才让我们出来。”

按照行程,下午戴女士等人游览了天门山,至此行程全部结束,大巴车将游客送到酒店即散团。然而在回程路上,男导游肖某又开始售卖特产。

“一开始是黑茶叶,我说我不喝茶,他说可以买回去送给其他人,我当时还很客气,说我真的不需要。”戴女士说,肖某在车上从前到后挨个销售一番后,又拿出了腊肉和鱼干售卖。戴女士和父母都坐在大巴车的第一排,也是导游最开始推销的对象,这时发生了争吵。

“他一直让我们试吃,我说肚子不舒服就不吃了,也不想买,谁知道他就开始破口大骂,说我们来了不消费,这里不欢迎我们,我们对司机的辛苦不懂感恩之类的。”戴女士说,被骂后父亲的情绪明显激动,说了两句后被母亲劝止了,但导游却仍未停止,她和朋友与肖某在车上争吵起来,“我说我们报的是纯玩团,为什么一定要消费?说我们不懂感恩,导游感恩我们花钱来旅游吗?”

戴女士说,就在双方争吵时,父亲突然失去意识,“他这么大年纪也没被人骂过,我感觉他是气不过,一口大气没上来,就被气死了。”据她描述,父亲失去意识后,肖某立刻返回了驾驶舱,朋友下去找他,才拨打了120和报警电话。

大巴车到达高速路口与救护车汇合后,医生确认戴女士的父亲已经去世。“现场医生说可能是猝死,没想到我父亲活生生一个人,就这样突然没有了。”

戴女士称,自己的父亲今年75岁,一直身体健朗,没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连感冒都比较少,此前还曾独自前往北京旅游。“他在老家还做生意赚钱,我们五个孩子经常和他在一起,他的身体情况我们很清楚,要不然也不能带他坐飞机旅游。”

根据慈利县人民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面对老人的死亡原因认为是:“心脏骤停:心梗?其他?”至今老人的遗体仍停在当地殡仪馆。

事发后,戴女士的家人均到达长沙,要求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给出一个说法,“期间那个男导游还给我们发微信,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还说让我们觉醒。”根据戴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肖某称:“我们一车客人都玩的开心,你们两个女的当时不站起来与我吵架,说什么投诉我,说什么零购物……你们不站起来吵,你爸爸怎么会走……”。

戴女士称,在协商过程中,她才知道和她们发生争吵的男导游肖某并没有导游证,“他拿的导游证是假的,为什么会让一个无证导游来带团?”

涉事导游肖某所持“导游证”为假证

导游承认导游证是假的,否认强制购物

针对上述情况,7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导游肖某,他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公司已经让他停职在家,等待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

他称,当时一切都是按旅行社规划的路线走,也不存在强制购物行为,“那个苗寨阿婆的店实际上不能算是购物点,因为苗寨都是景工住一起的,景区里面也会卖东西,我也是按照行程带客人去游览的。”

而对于最后一天去特产超市,他称也是行程表上有的,在第一天出行时就曾告知过游客。自己当时只是在门口等待,没有阻止游客出门。他称,当天他在门外等候约1个小时后,戴女士一行人出来了,“当时其他客人都没出来,我在门口,他们问我什么时候吃饭,我说11点40分,然后我就问参观完了吗?他们说里面是卖首饰的,我说你们买了吗?他们说没有钱,我就说了一个‘哦’,就走了。”

对于双方的争吵,肖某称,回程时他只是在帮司机卖土特产,50元一份,当时戴女士等人坐第一排,于是先询问他们。“他们说腊肉吃不惯,我说那还有小鱼可以尝一下,他们就生气了,站起来说这个是纯玩团,为什么一路下来都在卖东西,还说要投诉我。”肖某称,他并未骂人,而是尝试解释,“我说师傅也为我们开了几天车,只是给师傅捧个场,觉得好就买,觉得不好也不用多说。全程我和她爸爸没有任何接触,也没有对着老人吵。”

肖某称,“他们一直说报的是纯玩团,我就说这个买东西和纯玩团没有关系,湘西讲究的是人情世故,讲感情,你到我们这边旅游,喜欢就买一点,不喜欢就不买嘛。”他认为,自己未强制要求客人购物。

在该旅行团的出团通知书上,澎湃新闻记者看到,行程单里并没有安排购物点,但在接待标准一栏里,备注“全程安排一个土特产超市”。其中还注明“全程优秀国证导游服务”。

出团通知书中注明“全程安排一个土特产超市”

肖某承认自己的导游证是假的,是找朋友“花了点钱做的”。他告诉澎湃新闻,自己以前在外地打工,当地旅游业发展后开始在张家界景区带散客,去年进入万众国际旅行社,一直都没有导游证。

“最近导游不够用,我就配合这个女导游一起带团,但没有导游证进入景区就要买门票,所以做了一个假的。”肖某称,他平时主要在旅行社负责导游管理工作。

肖某称,事发后他也曾给家属发微信道歉,希望家属尽快让老人入土为安。

旅行公司否认对老人死亡有责任,文旅部门正调查是否存在违规

涉事的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成立于1997年,是当地的老牌旅行社,曾多次因虚假宣传、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征得旅行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等情况,被张家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处罚。

7月21日,万众国际旅行社对接该事件的负责人周某向澎湃新闻称,目前双方正在张家界市慈利县文旅局的协调下进行沟通,但旅行社和导游对老人的去世都不负有责任。

“当地警方也立案调查了,当时导游争吵只是和死者女儿之间发生争吵,和死者没有吵,也没有肢体接触,派出所当场就问了全车的客人,客人们作证后,才让大巴车和导游走的。”他称,目前警方已经断定导游没有刑事责任,也不属于治安事件。

周某称,“当时老人在车上突然不舒服,失去意识的,没有任何外力因素导致他死亡,120赶到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可以判断是由于疾病导致的死亡,但具体是什么疾病还需要进行尸检。”

周某说,经公司调查,该旅行团的行程全部按照初定行程游览,“没有多走一个地方”。但宣传“0自费0购物”的团为何会出现购物店?他称,“行程里确实没有安排正宗购物店”,“目前国内景区都已经商业化了,比如苗寨银饰,实际上是苗寨景区里的购物店,我们旅行社也没办法避免。”

而行程最后一天安排的“特产超市”,他称“不属于传统的购物店”, “一般购物店是卖翡翠、珠宝的,我们这个店叫‘湖南印象”,就是卖土特产的,客人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就不买。”

周某承认,导游在车上售卖东西是不允许的,“我们问了导游,他说是帮司机卖的土特产,这个也是我们行业的潜规则,毕竟司机也辛苦几天了,客人愿意买就买。几乎车上所有的客人都买了,他们一家人没有买,导游就说要不支持一下,他们就吵了起来。”周某称,导游并未骂客人,而是因客人要投诉,在和客人进行解释。

对于涉事导游实际上是无证导游,周某称,肖某确实没有导游证,但实际上“他也不算是导游”,他称,该行程共安排两个导游,其中女导游持有导游证,而肖某是作为工作人员陪同,“他全程都没佩戴导游证,也不算正式导游,讲解工作都是女导游完成的。”

对于肖某的“假导游证”,周某又称:“他作为导游天天跟团,去景区就要买门票,他为了去景区不要钱才办的这个证件,是自己搞的。”

周某说,事发后,公司已让肖某停职。对于和家属的协商,他称,“他们提出100万的赔偿,但按照保险,旅游中正常死亡最高赔付5万,我们给客人买了两份保险,也就是10万,再加上我们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出几万块钱,最终的数额他们不满意。”他称,如果无法与家属达成一致,建议家属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7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张家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称,文体局十分重视此事,一直有负责人进行跟进,目前双方就赔偿方案已经达成一致。对于导游和旅行社在该行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

同日,家属戴女士表示在澎湃新闻介入后,21日当晚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正在拟协议。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任人周某向澎湃新闻称,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赔偿29万元,对于导游的行为另行处理。“按家属要求,协议里写的是赔偿29万,但一部分是保险赔付,一部分是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的。”

老人旅游中猝死:亲属称曾因未购物被导游骂,旅行社否认有责

戴女士说,就在双方争吵时,父亲突然失去意识,“他这么大年纪也没被人骂过,我感觉他是气不过,一口大气没上来,就被气死了。”据她描述,父亲失去意识后,肖某立刻返回了驾驶舱,朋友下去找他,才拨打了120和报警电话。

大巴车到达高速路口与救护车汇合后,医生确认戴女士的父亲已经去世。“现场医生说可能是猝死,没想到我父亲活生生一个人,就这样突然没有了。”

戴女士称,自己的父亲今年75岁,一直身体健朗,没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连感冒都比较少,此前还曾独自前往北京旅游。“他在老家还做生意赚钱,我们五个孩子经常和他在一起,他的身体情况我们很清楚,要不然也不能带他坐飞机旅游。”

根据慈利县人民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面对老人的死亡原因认为是:“心脏骤停:心梗?其他?”至今老人的遗体仍停在当地殡仪馆。

事发后,戴女士的家人均到达长沙,要求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给出一个说法,“期间那个男导游还给我们发微信,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还说让我们觉醒。”根据戴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肖某称:“我们一车客人都玩的开心,你们两个女的当时不站起来与我吵架,说什么投诉我,说什么零购物……你们不站起来吵,你爸爸怎么会走……”。

戴女士称,在协商过程中,她才知道和她们发生争吵的男导游肖某并没有导游证,“他拿的导游证是假的,为什么会让一个无证导游来带团?”

涉事导游肖某所持“导游证”为假证

导游承认导游证是假的,否认强制购物

针对上述情况,7月2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导游肖某,他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公司已经让他停职在家,等待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

他称,当时一切都是按旅行社规划的路线走,也不存在强制购物行为,“那个苗寨阿婆的店实际上不能算是购物点,因为苗寨都是景工住一起的,景区里面也会卖东西,我也是按照行程带客人去游览的。”

而对于最后一天去特产超市,他称也是行程表上有的,在第一天出行时就曾告知过游客。自己当时只是在门口等待,没有阻止游客出门。他称,当天他在门外等候约1个小时后,戴女士一行人出来了,“当时其他客人都没出来,我在门口,他们问我什么时候吃饭,我说11点40分,然后我就问参观完了吗?他们说里面是卖首饰的,我说你们买了吗?他们说没有钱,我就说了一个‘哦’,就走了。”

对于双方的争吵,肖某称,回程时他只是在帮司机卖土特产,50元一份,当时戴女士等人坐第一排,于是先询问他们。“他们说腊肉吃不惯,我说那还有小鱼可以尝一下,他们就生气了,站起来说这个是纯玩团,为什么一路下来都在卖东西,还说要投诉我。”肖某称,他并未骂人,而是尝试解释,“我说师傅也为我们开了几天车,只是给师傅捧个场,觉得好就买,觉得不好也不用多说。全程我和她爸爸没有任何接触,也没有对着老人吵。”

肖某称,“他们一直说报的是纯玩团,我就说这个买东西和纯玩团没有关系,湘西讲究的是人情世故,讲感情,你到我们这边旅游,喜欢就买一点,不喜欢就不买嘛。”他认为,自己未强制要求客人购物。

在该旅行团的出团通知书上,澎湃新闻记者看到,行程单里并没有安排购物点,但在接待标准一栏里,备注“全程安排一个土特产超市”。其中还注明“全程优秀国证导游服务”。

出团通知书中注明“全程安排一个土特产超市”

肖某承认自己的导游证是假的,是找朋友“花了点钱做的”。他告诉澎湃新闻,自己以前在外地打工,当地旅游业发展后开始在张家界景区带散客,去年进入万众国际旅行社,一直都没有导游证。

“最近导游不够用,我就配合这个女导游一起带团,但没有导游证进入景区就要买门票,所以做了一个假的。”肖某称,他平时主要在旅行社负责导游管理工作。

肖某称,事发后他也曾给家属发微信道歉,希望家属尽快让老人入土为安。

旅行公司否认对老人死亡有责任,文旅部门正调查是否存在违规

涉事的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成立于1997年,是当地的老牌旅行社,曾多次因虚假宣传、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征得旅行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等情况,被张家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处罚。

7月21日,万众国际旅行社对接该事件的负责人周某向澎湃新闻称,目前双方正在张家界市慈利县文旅局的协调下进行沟通,但旅行社和导游对老人的去世都不负有责任。

“当地警方也立案调查了,当时导游争吵只是和死者女儿之间发生争吵,和死者没有吵,也没有肢体接触,派出所当场就问了全车的客人,客人们作证后,才让大巴车和导游走的。”他称,目前警方已经断定导游没有刑事责任,也不属于治安事件。

周某称,“当时老人在车上突然不舒服,失去意识的,没有任何外力因素导致他死亡,120赶到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可以判断是由于疾病导致的死亡,但具体是什么疾病还需要进行尸检。”

周某说,经公司调查,该旅行团的行程全部按照初定行程游览,“没有多走一个地方”。但宣传“0自费0购物”的团为何会出现购物店?他称,“行程里确实没有安排正宗购物店”,“目前国内景区都已经商业化了,比如苗寨银饰,实际上是苗寨景区里的购物店,我们旅行社也没办法避免。”

而行程最后一天安排的“特产超市”,他称“不属于传统的购物店”,“一般购物店是卖翡翠、珠宝的,我们这个店叫‘湖南印象”,就是卖土特产的,客人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就不买。”

周某承认,导游在车上售卖东西是不允许的,“我们问了导游,他说是帮司机卖的土特产,这个也是我们行业的潜规则,毕竟司机也辛苦几天了,客人愿意买就买。几乎车上所有的客人都买了,他们一家人没有买,导游就说要不支持一下,他们就吵了起来。”周某称,导游并未骂客人,而是因客人要投诉,在和客人进行解释。

对于涉事导游实际上是无证导游,周某称,肖某确实没有导游证,但实际上“他也不算是导游”,他称,该行程共安排两个导游,其中女导游持有导游证,而肖某是作为工作人员陪同,“他全程都没佩戴导游证,也不算正式导游,讲解工作都是女导游完成的。”

对于肖某的“假导游证”,周某又称:“他作为导游天天跟团,去景区就要买门票,他为了去景区不要钱才办的这个证件,是自己搞的。”

周某说,事发后,公司已让肖某停职。对于和家属的协商,他称,“他们提出100万的赔偿,但按照保险,旅游中正常死亡最高赔付5万,我们给客人买了两份保险,也就是10万,再加上我们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出几万块钱,最终的数额他们不满意。”他称,如果无法与家属达成一致,建议家属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7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张家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称,文体局十分重视此事,一直有负责人进行跟进,目前双方就赔偿方案已经达成一致。对于导游和旅行社在该行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

同日,家属戴女士表示在澎湃新闻介入后,21日当晚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正在拟协议。张家界万众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任人周某向澎湃新闻称,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赔偿29万元,对于导游的行为另行处理。“按家属要求,协议里写的是赔偿29万,但一部分是保险赔付,一部分是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的。”返回搜狐,查看

案例:云南昆明,女子花1580跟团旅游,结果被强制各种收费,坑了13万多

事后,这些游客才得知,商品本就不值这些钱。商品跟外面价格相比,少说也要翻一倍,关键东西还没有质量保障,被购物店坑惨了。更令人生气的是,导游根据每个人的职业,对消费水平进行了划分。他要求打工的人,购买3000到8000元的商品,公司白领则需要购买,8000元到2万元的商品。而且,导游担心河南和东北人反抗,还给他们念起了行业黑话。目的就是让这些人看破不说破,不要影响大家花钱。对于其他地区的人,导游没有了好脸色,说如果买的钱不够,会派出专人,找到他们家中去,让他们补齐差价。

因此,这些游客只能硬着头皮,购买了很多价格昂贵的商品。在这6天5夜的时间里,彭静和朋友非但没玩好,还花了很多冤枉钱。回家后彭静越想越气,就把此事发布到了网络上,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还有一些网友警告大家,报旅游团不能只看价格太低,还要从实际情况分析。对此,旅游社也有了回复:之所以以低价吸引游客,主要还是为了赚钱。他们只要有1名游客参团,就可以拿到150元奖励。为了这些奖励,旅游团才会许下各种承诺,吸引游客去旅行,再借机把钱赚回来。

1、旅游社存在乱报价、乱收费现象,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旅游团以低价吸引游客参团,过后又巧立名目再次收费,彭静无奈之下交钱。过后,彭静感到上当了,可以依照旅游法,与旅游团协商退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还可以申请仲裁。2、旅游社应当按照签订的协议,为游客提供服务。

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旅行社承诺1580元是纯玩团,就应当按照协议,带领彭静等游客,游玩5个地点,完成6天5夜的旅游行程。游玩期间有任何额外收费项目,也应当提前书面写明,告知游客收费的标准,以诚实信用的方式,来维护旅行社的信誉。3、云南景区内商品存在违规定价行为,游客也可以举报处理。

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游客购买到云南景区内的商品,价格远远超过市场价格一倍,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定价的范围。游客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国家相关部门,会对商店进行调查,查明情况后,也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商铺进行处罚,以此来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多学法律少吃亏。返回搜狐,查看

女导游回应辱骂游客事件: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play导游嫌购物少威胁游客play骂游客女导游被找到向前向后涉事女导游。视频截图

新浪调查:你在旅行中是否遇到过强制购物消费?

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涉事旅行社已道歉并赔偿

云南女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曝光后,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立即调查,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昨天,云南旅游委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据通报,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和昆明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联合调查,相关视频曝光的情况属实。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陈春艳。该导游于4月4日经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昆明、大理、丽江段的带团任务。4月12日,该导游带团由丽江返回昆明,赴西双版纳前,于上午11时许,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该导游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录像时长5分钟左右。事后,经部分游客向相关组团社及地接社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反映后,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游客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500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规定,拟对陈春艳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另外,经调查,风华旅行社还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情形,“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同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正向涉事导游及旅行社发出听证告知书,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当时我真的很冲动,不管怎样我确实不应该骂人。”这是“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辱骂游客视频曝光后,她随即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交流中她一直未曾抬起头来,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么严重。

骂人当然不对,但陈春艳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说,视频中展示的只是当时发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恼。

陈春艳告诉记者,当天所带的团是一个“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我是按合同来带团的。在回昆明途中,按合同要进几个购物店。这引起了部分游客的不满,说导游黑心,还骂我讽刺我。本来是要一直带他们去西双版纳的,因此就没有再跟了。”

陈春艳坦承,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如果团费是交够的,咱们导游应得的报酬旅行社也给了,那么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怎么还会产生这样的事呢?”

“事实上导游接这种团也是有压力的。我带了四五天的行程,最后还要被指鼻子骂,谁愿意?”说到这里,陈春艳把头埋得更低了。

陈春艳入导游这行时间不短,三十出头的她,算算已经在这行当里干了六七年了。她说自己当初也是抱着对这份职业的美好愿景入行的,但这些年下来,她越发觉得实在太累。

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无身份

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再次将导游这一职业推向了风口浪尖。但在一片骂声中,也有人指出女导游背后的行业问题,称其只是引爆这个问题的一根导火索。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导游群体如此“重视”乃至依赖旅游购物?在频发的冲突中,导游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一颇具争议的职业群体,真实生存现状究竟如何?记者赴湖南、安徽、海南等地采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多家旅行社及导游,力图从另一个视角还原导游群体鲜为人知的一面。

“400多位专职导游,如今只剩16人了”

“我干了十几年导游,如今却在考虑要不要干下去。”张家界导游李春霞告诉记者,艰难的职业生存现状,让她和许多同事萌生退意,主动或被动地面临着转行或歇业。

记者走访调研时,多家旅行社管理者皆称人员流失严重。三亚春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雪琴说,近两年海南大量导游流向东南亚地区。“2009年,我们公司有400多位专职导游,如今只剩16人了。”

另一个数据同样从侧面印证了导游群体的流失: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各地报考人数锐减,江苏报考人数比2013年减少3000人,福建减少两成,湖北下降近三成……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份曾经令人羡慕的职业吸引力越来越小,甚至连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也留不住了呢?

没有底薪和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

“淡季有的导游一个月没有一个团,就没有一分钱收入。”安徽黄山市导游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导游胡惠萍介绍,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还有导游告诉记者,90%多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

胡惠萍介绍,以国内旅行团为例,黄山带团薪资约200元一天,平均下来导游一个月带3到4个团,“年收入大概一万五到两万块钱”。过去购物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旅游法出台之后,这一块的收入几乎全被砍掉,但基本工资、薪酬底线几乎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除了工资低,缺乏基本的保障,也是让许多人离开这个行业的原因。旅游大巴侧翻、肢体矛盾冲突等频发,导游渐成高危职业,然而,相关保险制度却并没有跟上。

张家界导游蔡妮娅认为,这是一份没有安全感的高危职业。“现在导游在工作过程中出了事,基本是靠行业协会募捐,没有什么人保护我们。”

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行业内一些大型旅游企业会给导游提供基本的意外伤害保险,但小公司导游、兼职导游等群体大多缺乏基本保险。

无论对错先道歉,“很多时候吃了哑巴亏”

“总说游客是弱势群体,其实旅行社和导游也是弱势群体”。采访中,绝大部分导游都向记者表达了缺乏职业尊严、游客过度维权、监管部门处理偏颇带来的委屈。

蔡妮娅说,不少女导游曾遭遇男性游客语言和肢体上的不尊重,但监管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几乎完全偏向客人,“导游无论对错,都要先向客人道歉”。

康泰国旅旅行社一位负责人讲了一个例子:南部沿海某景点去年发生了一起游客殴打导游事件,原因是导游在休整时间坐下休息,游客要求“起来,让我坐”,导游没有起身。这件事迟迟未得到处理,因为执法部门不敢管游客,直到多位导游聚集起来维权,执法部门才出手。

许多导游反映,“客人辱骂是常事,严重的还动手,但我们维权无门”。中部某省旅游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地方管理部门在处理旅游矛盾时确实存在“不论三七二十一,先罚旅行社和导游”的情况,在出境游团队更加明显。

职业身份模糊,“为了赔偿被认定为农民工”

“导游是旅游行业的主体,但从业性质却没有纳入正规的劳动体系,它到底归属于谁?不知道。”海南省旅游局质监部门一位干部表达了对导游职业身份认同的忧虑与不平。

“为了工伤赔偿,我被认定为农民工”,黄山高级导游葛忠华数年前曾因带团途中发生意外而受伤,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理赔,在“从业人员”分类一栏,却没有任何职业类别与导游相关。最后,管理部门只好将其认定为“黄山市农民工”,提供每天9.2元最低补助。

在记者走访的其他旅游城市,还曾出现导游服务公司为了申请意外保险相关政策,将职业类别填为“高空工作人员”。

职业身份的不确定,让许多导游感到深深的迷惘。另一方面,导游等级评定制度确立数十年,至今仍未被纳入国家职称评定范畴。“不算职称就意味着劳动、人事部门不认可,和福利待遇不挂钩”,胡惠萍、葛忠华等受访导游均告诉记者,因为职称不受认可,整个行业都缺乏提升从业素质的内生动力。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记者田虎

原标题:骂游客女导游将被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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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小费”该不该收?

    近日,媒体报道,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将会在一个月内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即通常所谓的“小费”。

    所谓小费,本来就是一种出于自愿的私人赠与,属于私权领域范畴,并没有合法与非法之分。除非小费已经在实质上演变为一种看似主动实则无奈的变相“被索取”,比如医疗红包等“灰色收入”。过去,人们将正常的“小费”妖魔化,挥舞职业道德大棒,甚至有些地方制定“严禁擅自收取客人小费”的规定。这不仅在法理上说不通,而且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所以说,深圳新政的着眼点应该放在纠偏上。

    但是,索要小费”仍然不应成为“薪酬制度改革”内容,特别是把小费作为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工资的主体,强调“用小费补贴导游的收入”,这并不合适。小费也是一种“风土人情”,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文化行为,主要看游客是否慷慨大方。给不给小费,给多少小费,就是一种礼节礼貌,表示对别人劳动成果的认可,主要取决于“人心”,不可强人所难。虽然有一些国家存在给小费的习俗,但同样有许多国家制定专门法律,禁止经营者及其雇员以任何形式与方法强迫顾客付小费。更重要的是,小费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惯例而非法律制度,所谓“惯例”即是指“不成文”,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如果硬要规定小费的形式和数额,那还能叫“小费”吗?再退一步讲,与其将“小费”乔装打扮,倒不如加入旅游费用一起结算,不仅省却麻烦,而且还能免除由于游客不认可而引发的各种纠纷。

    另一方面,国家旅游局三令五申强调导游不得索要小费,国务院下发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都已经明确规定,导游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索要小费。此外,由游客直接向导游支付“小费”,旅行社和导游并不向游客开具发票,这其中会否有税收监管的真空地带?合理加收”,又如何界定?如果深圳的新政为“索要小费”放行,甚至给“小费”戴上“强制性特征”,不仅与国家的相关规定相左,而且可能造成行业的不健康发展。

    总之,在导游“小费”问题上,还是应尊重习俗和习惯,顺其自然。如果一味地指望靠游客支付小费来遏制导游吃“回扣”,铲除旅游行业存在的积弊,其效果可能难以如愿。况且,回扣”隐藏在背后,本身是上不了台面的,如果不从根本上提高职业素养,铲除“回扣”产生的土壤,难保导游不“重操旧业”,以至于一边享受着“小费”一边继续吃“回扣”。如此,结果反而事与愿违,游客依然摆脱不了任人宰割的命运。□陈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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