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汇率制度的演变
澳大利亚汇率制度的演变时间:理论教育版权反馈【摘要】:1931年12月至1976年11月,澳大利亚元分别在三种钉住汇率制度下实行固定汇率。顺应美元在国际贸易和支付中成为主要货币,澳大利亚政府从此将钉住英镑的汇率制度转为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每天根据TWI对外公布澳元兑美元的中间汇率,并对加权指数进行经常性的小幅调整。此次贬值也宣告了澳元固定汇率制的终结。爬行钉住汇率制是澳大利亚从固定汇率制向自由浮动汇率制的过渡阶段。3.2.1澳大利亚汇率制度的演变
澳大利亚汇率制度的演变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3.2.1.1固定汇率制1931年12月至1976年11月
1931年12月至1976年11月,澳大利亚元分别在三种钉住汇率制度下实行固定汇率。前两种为钉住单一货币,第三种为钉住贸易加权一揽子货币。
从1931年12月至1971年,澳元实行钉住英镑的固定汇率制。从1931年12月至1967年11月间,澳元的汇率固定在1英镑兑2.5050澳元,并随着英镑的浮动而对其他货币浮动。
从1972年到1973年年初,美元承受巨大的贬值压力,外汇市场一直处于波动状态。由于澳元采取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从1973年2月到7月,因为美元有效汇率的下降,导致澳元有效汇率随之下降。1973—1974年,由于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ofPetroleumExportingCountries,简称OPEC石油价格上升等原因导致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陷入“滞胀”,澳大利亚经济也因国内货币政策的紧缩和消费者支出减缓转入衰退。
在各种经济因素不确定的影响下,1974年9月25日,澳元对美元汇率贬值12%,从1.4875美元贬值到1.3090美元,并与美元脱钩,从此,澳元开始钉住以澳大利亚主要贸易伙伴国贸易指数TWI为权重的“一揽子”货币。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每天根据TWI对外公布澳元兑美元的中间汇率,并对加权指数进行经常性的小幅调整。
3.2.1.2爬行钉住汇率制1976年11月至1983年12月
1976年11月以后,澳大利亚宣布转向灵活的汇率管理,即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当对相关经济因素的评估显示汇率水平需要变动时,澳大利亚就小幅频繁地调整澳元对“一揽子”货币的汇率。由储备银行行长、国库部大臣、总理内阁大臣及财政部部长共同组成的小组负责汇率水平的评估。这一安排的目的是避免市场对汇率长期大幅变化的预期,并使汇率成为经济政策中一个更具弹性的工具,即实行所谓“爬行钉住”汇率制。
爬行钉住汇率制是澳大利亚从固定汇率制向自由浮动汇率制的过渡阶段。在此期间,澳大利亚外汇管理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为中心,并将汇率工具作为对付通胀的重要手段。其实施的外汇管制措施与我国的现状类似,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由储备银行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和其他机构负责对非资本性质的外汇支付和出口收汇进行日常审核,并规定:所有出口外汇收入必须结汇给银行;对于进口、旅游、捐赠等经常项下外汇支出,属于规定限额以内的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超出规定金额的由储备银行审核。
②对部分经常项目交易实行外汇收付的时间限制,并对其进行特别查验以核实其非资本项目交易。
③居民境外直接和间接投资均受限制。
④居民与非居民签订对外借款、发行证券等资本项目交易以及多数经常项目交易不含进出口合同之前需获得许可。
⑤居民可按正常商业条件借入外债,但签订借款协议前须由储备银行审核;如果借款人是外资企业,借款方案还需由外商投资检查委员会按照非居民在澳直接投资进行审查。
⑥除了一些贸易信贷以外,一般不允许非居民在澳借款或筹资。
⑦一般而言,在澳所有外汇交易须由储备银行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按照储备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
⑧进出口商可以在官方外汇市场上从银行获得经常项下交易的远期外汇抵补,但资本交易不能进行抵补。
⑨不允许境外公司在境内进行股票或其他证券登记,也不允许其股票在境内证交所挂牌交易。
3.2.1.3自由浮动汇率制1983年12月至今
从1983年12月12日开始,澳大利亚取消了澳元钉住“一揽子”贸易加权货币的爬行钉住汇率制,实行自由浮动。储备银行从即期市场退出,不再公布指导性的澳元兑美元中间汇率,也不公布贸易加权指数,但保留干预外汇市场的决定权;不再要求银行每日与储备银行清算其外汇头寸,但超过规定的敞口需告知当局。
浮动汇率制下,外汇管制大幅放松,允许资金更自由地进出澳大利亚:取消了经常项目下贸易外汇收付的时间限制;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签订交易合同无需储备银行核准;取消了居民境外直接和间接投资的限制;允许向非居民放贷;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外汇账户等。由于全面放松了管制,澳元汇率真正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只有在通胀加剧或澳元汇率剧烈波动等必要的时机,储备银行才在外汇市场进行适度干预,以维护货币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