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松盛号

2024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人公告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4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人公告

2024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人公告

【导读】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4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首都文旅发展,突出抓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两件大事,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到入脑入心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及时跟进、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理论中心组共开展学习和研讨21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员E先锋等学习平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每周五“党建日”、每月主题党日等制度,学习效果不断深化。

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机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专题学习会和阶段推进会。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材料,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研讨、讲党课。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和红色讲解员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香山革命纪念馆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型主题展览,举办建党百年交响音乐会鉴赏、“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梳理29项重点实事清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细。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和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两件大事

一是庆祝建党100周年服务保障坚实有力。以“一切为了百年庆典,一切为了精彩呈现”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一刻不能停、一步不能错、一分钟不能耽误”的紧迫感,会同32家成员单位,组建了共计4000余人的文艺演出后勤保障队伍,为近1万名演职人员和主创团队提供3个月的住宿、餐饮、体育、安保、交通、医疗防疫等方面的保障服务,选调演职人员及编导1692人,参与建党百年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演出,受到文旅部通报表扬。完成远端集结、庆祝大会核心要素集结疏散、参加活动人员安全审核等任务。设立49个城市文化志愿服务站点,招募4485名文化志愿者,出色完成庆祝建党百年城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四是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冰雪旅游蓬勃发展。举办“长城好汉2023——冰雪京城激情冬奥”全球营销推广活动,面向全球发布三条冬奥主题旅游路线。开展2023北京冰雪文化旅游季活动,推出22条冰雪旅游精品线路、首个北京冰雪旅游地图。举办冬奥会和长城主题非遗游线路推介暨“北京非遗魅力无限”视频直播活动。创作冬奥主题钢琴协奏曲海坨戴雪并首演,为迎接冬奥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压实压紧“四方责任”,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

一是各项防控政策严格落实。及时制定更新全市宾馆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等级旅游景区等12个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做好文旅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印发各类疫情防控政策文件,严格限量管理、强化分时预约、推行无接触购票、实现错峰服务。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不恢复跨省团队旅游,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全市严控大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二是疫情防控网络织密织严。选派11个督导检查组对文旅场所进行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做好文旅领域重点人群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和重点场所的环境监测工作。全年针对疫情防控出动执法人员16.3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4万家次。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资源调配、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指导各区做好宾馆酒店入住人员“北京健康宝”误伤赋绿码工作,让防疫有力度更有“温度”。积极推动等级旅游景区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印发关于加强“老年团”管理严防疫情风险工作方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向外地来京游客发送疫情防控提示短信1.59亿条。完善解决旅游退费纠纷指南,及时化解旅游退费矛盾纠纷。

四、坚持创推精品,首都文艺舞台精彩纷呈

二是演出平台影响力有效提升。举办我国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京剧艺术盛会——第九届中国京剧艺术节,集中展现全国27个省区市近40台大戏,线上线下观演人数超过9000万人次。举办2023年中国戏曲文化周,京津冀三地23家文艺团体开展1000余场活动,全网全媒浏览量超过8600万。开展少儿戏剧场演出42场,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奉献力量。持续开展“荣庆学堂”项目,恢复传统高腔戏金貂记•敬德钓鱼。

三是艺术创作扶持引导有力。发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引导作用,2023年度扶持项目73个,资金约9073.52万元。提升北京剧目排练中心运营管理水平,助推155个排练剧目在全国上演1390场次,排练厅使用4851间次。运营好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推出“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获奖剧目线上展播”“戏韵动京城”——第四届京津冀文艺院团新春线上展演。

五、坚持供需对接,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增强。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石景山区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门头沟区、西城区荣获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密云、顺义、延庆等区加快推动。持续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密云区古北口镇传统文化庙会、顺义区高丽营镇评剧荣获2023—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密云区文化馆、延庆区图书馆分别荣获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二是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依托“歌唱北京”“舞动北京”“戏聚北京”“艺韵北京”“影像北京”“阅读北京”六大板块,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2.3万场。围绕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点节庆日,举办丰富多彩文化活动6000余项。积极组织“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等公益惠民演出活动,全年共完成近1万场公益演出。赴回天地区开展服务报到工作,为回天地区群众提供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服务。开展第三届“全民艺术普及月”活动7136场,总服务人次接近1608万。举行“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送福到家”文化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

三是公共服务基础不断夯实。完成北京市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相关工作,13家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馆。组织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评估,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积极推进智慧旅游,223家等级旅游景区、91家红色旅游景区实现虚拟导游。“北京智慧旅游地图”等两个案例入选文旅部首批发展智慧旅游提高适老化程度示范案例。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完成旅游厕所143座。重大文旅项目推进有力,百年吉祥戏院重装营业,北京市文化中心项目竣工即将投入使用,首都图书馆大兴机场分馆开馆运营。

六、坚持科学保护,传统文化魅力日益彰显

一是推进非遗科学保护。出台北京市曲艺传承发展实施计划,修订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布首批北京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开展北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十周年调研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核查评估工作。完成10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出版北京中轴线文化游典、长城文化带非遗主题旅游丛书长城就在屋檐下:长城非遗游、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加强太极拳保护发展传承,推进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太极拳专业委员会”。

二是提升非遗传承能力。北京市“天坛神乐署中和韶乐”等18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入选项目数量居全国前列。开展北京市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选,52个项目入选,一批大国传世技艺首次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组织实施2023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首次举办北京市街道乡镇非遗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景泰蓝制作技艺等研修班。

三是助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春节期间推出“和顺致祥迎新春非遗伴您过大年”系列线上活动,总阅读量293万次。以“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为主题,举办“北京非遗 致敬百年”——2023年北京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开展2023年北京非遗购物节,线上线下销售额突破5400万元。组织景泰蓝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参加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等全国及区域性活动,扩大北京非遗影响力。

七、坚持服务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两区”建设扎实推进。印发并实施我局“两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放宽市场准入,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需由中方控股,发布办事指南依申请开展审批工作且实现全程网办。率先在全市域开展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办理,入选商务部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最佳实践案例。推出鼓励在通州文化旅游区举办国际性文娱演出措施,举办线上+线下政策解读及专场培训活动。印发关于助力“两区”建设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艺术品进出口审批,实现准予进出口批准文件一证多批使用。

二是服务文旅企业发展成效显著。帮助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已为2332家旅行社暂退质保金约11.02亿元。组织完成动漫企业认定和年审,41家企业通过。完成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四届动漫奖评选推荐工作,2部作品获最佳动漫作品奖。北京市3家企业入选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落实,办结责任事项15项,办结率100%。

三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开展2023年度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投融资推介工作,举办文旅重点项目投融资推介会,推出十大类45个项目,投资总额达122亿元。京郊旅游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累计担保支持京郊旅游项目2270个,放款规模30.76亿元。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累计挂牌项目1056宗,挂牌金额2683.85亿元,成交项目260宗,成交金额150.34亿元。京郊旅游保险服务平台2023年承保业务3943笔,累计承担风险金额为28.94亿元。

四是文旅产品供给体系不断创新。深挖首都文化和旅游资源内涵,全年推出200余条主题游线路。实施“漫步北京”计划,“北京网红打卡地”评选活动入选文旅部2023年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举办2023“北京网红打卡地”评选活动,推出100个新晋北京网红打卡地。认定发布100家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9个村镇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推进实施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市共有785家乡村民宿完成证照办理。实施乡村民宿餐饮提升工程,开展“大厨下乡”结对帮扶活动。推出我的桃花源大型文旅体验节目第二季。实现北运河通州段全线40公里游船通航。开展“北京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第五批评审工作,发布20个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普体验资源点。

五是文旅消费有效扩大。制定实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文旅消费潜力释放组配套实施方案,举办2023北京消费季六月文化旅游节,推出77项文化和旅游活动、55场文化和旅游演出。深入开展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推荐工作,前门大街等6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西城区、密云区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开展北京市旅游休闲街区评选,评出首批12个市级旅游休闲街区。举办2023“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及文创产品大赛,330项作品上榜。举办2023第九届北京国际旅游商品及旅游装备博览会,316家参展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意向。

八、坚持监管并举,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平稳有序

二是文旅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市区两级完成文旅领域双随机检查6250件次。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加强重点区域旅游市场环境秩序执法检查。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全年检查量70861件,有力维护首都文化市场安全。制定严打非法“一日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加大非法“一日游”打击力度。开展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评估工作。提升受理投诉和“接诉即办”工作效率和水平,全年共受理各渠道反映的涉文旅投诉4303件,办结率100%。

三是安全监管抓紧抓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隐患排查,市区两级共检查文化旅游单位36100余家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7900余处,基本实现了行业安全检查全覆盖。组织实施全市住宿业、文化娱乐场所等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和应急演练等宣传活动。强化汛期应对,全市因降雨和地质灾害预警临时关闭景区868家次,1.3万家次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暂停接待游客。统筹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九、坚持服务大局,文化和旅游交流交往彰显首都风范

一是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首次在线上举办2023年芬兰、爱沙尼亚、希腊、爱尔兰“欢乐春节”。成功举办2023年服贸会文旅板块旅游服务专题展、世界休闲大会、第24届北京国际音乐节、牛年生肖主题快闪、全球吉庆生肖设计大赛壬寅虎年、2023北京新年倒计时等活动。举办2023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北京香山旅游峰会暨2023世界旅游合作与发展大会,发布世界旅游城市发展报告2023和世界旅游城市未来发展议程2023-2030,为振兴世界旅游、赋能城市发展发挥纽带和平台作用。

二是入境旅游推广力度加大。成功举行驻华外交官“发现中国之旅”启动仪式暨北京文旅资源推介会,来自34个国家的40位外交官参加活动。开展“北京旅游专家计划”,为海外旅行商提供免费在线培训课程。策划制作系列短视频京•粹,为疫情后北京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入境旅游的重启营造氛围。开发北京文旅入境游产品,面向海外推出11个主题88处北京文化旅游新兴资源点。与友城惠灵顿开展线上冬季旅游研讨会,推介冬奥旅游资源。面向欧美、日韩、西语等市场开展多主题的线上推广及产品发布。组织线上参加第26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推广北京文旅资源。

三是区域交流合作有序推进。深化文化旅游支援合作工作,签署北京和田文化旅游帮扶框架协议。为支援合作地区4A级以上景区免费提供智慧导览服务,帮助支援合作地区10省81家景区制作线上智慧导览。持续加强与外省市交流交往,协助20个省市在京举办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加快推动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举办京津冀线上年货大集、京津冀房车巡游等活动。完成环球主题公园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各项工作,环球主题公园正式开园运营。推荐10条“环球主题公园+”旅游线路,着力打造副中心文化旅游商业消费集聚区。推进重大文旅设施建设,城市副中心剧院、图书馆主体结构全面封顶。

十、加强顶层设计,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局属事业单位由21家整合为13家。认真开展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三家企业改制任务顺利完成。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全市34家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完成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二是依法行政走向深入。完成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项论证工作,形成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工作管理办法,规范课题管理。持续开展建章立制和法规梳理,编印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选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制度,搭建基层单位统计调查平台。严谨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慎完成300余份合同审核工作。全面梳理各单位执法权责,完成831个权力事项划转。持续开展文旅法治宣传教育,多种形式宣传北京市旅游条例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三是机关运行管理平稳有序。全年共办理165件全国“两会”和市“两会”建议、提案。印发北京市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清理和规范节庆展会活动。有序做好督查和绩效管理、公文流转、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资产监管等工作。开展预算编报、执行及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北京旅游网网站内容建设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北京旅游矩阵PC网站、3G网站、新媒体综合浏览量超过2亿次。编纂出版北京旅游年鉴2023年。旅游杂志出版发行北京中轴线北京段大运河文化旅游专刊等。积极做好困难职工、生病住院职工、挂职干部以及劳模先进的走访慰问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十一、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强有力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加强局系统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168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落实“四责协同”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出台项目采购信息公示办法。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始终紧绷意识形态安全这根弦,积极推动实施意识形态研究报告、会商研判、引导防控等制度机制。

二是巡视整改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反馈问题整改、市委书记月度工作点评会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全力配合市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逐项狠抓落实。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积极稳妥开展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年完成干部任免、交流及职级晋升117人次。有序开展机关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组织党务纪检干部、青年干部培训。做好干部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研究起草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完成2023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完成2023年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等专业社会化职称评审。北方昆曲剧院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的“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十二、市区两级同向发力,首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取得实效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面向社会集中受理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点资助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围绕中轴线申遗和“三个文化带”沿线资源构建的国家文化公园、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开展的富有文化内涵、具有鲜明特色的传播交流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运用新科技、新手段规划设计的互动式、全景式、沉浸式传播交流活动;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境外传播交流活动。

包括舞台艺术、音乐、美术、书法、工艺美术、摄影、网络文艺、动漫等。

申报项目应具备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本年度首演或首展时间一般不早于2024年4月30日。

申报项目应是能够体现正确价值导向、传播内容积极健康、艺术创新创造活力持续增强,在京连续举办三届含本届以上,集中展示国内外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的演出季、艺术节、音乐节等品牌演艺活动。

申报项目应是服务保障国家外交大局,配合重要国际交往活动,有充分市场前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的项目。申报项目在正式立项前应获得国家、北京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批。邀请方或主办方需为驻外使领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国境外相当于市级及以上政府,或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有重大文化项目实施经验的社会组织及社会企业,能够安排主流场所,吸引主流观众。同一项目在不同国家开展的对外交流活动,如活动时间不连续,需分别进行申报。

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思想深刻、清新朴质、刚健有力的审美价值,体现时代精神,倡导健康文化风尚,立足公益性,适应群众文化需求,符合大众传播规律,具有较高的群众参与度与互动性,体现具有较强专业性和良好社会影响的展览展示、展演活动。

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综合评定,品牌演艺活动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艺术推广普及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项目基金资助额度占项目全部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资助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剧目创作、展品征集等相关经费支出。

1.品牌演艺活动项目、艺术推广普及项目。对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基金将根据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及申报主体的执行能力,第一期拨付不超过资助总额50%的资金;项目完成全部准备工作,进行首场演出、活动或展览,经专家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第二期资助资金,两次拨付累计不超过8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剩余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场地租赁、交通运输、环境布置、作品保险、宣传推广等专项费用,不含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

2.对外文化交流项目。项目行前经专家监督合格后,第一期拨付不超过资助总额70%的资金;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剩余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际间交通运输、演职人员国际旅费、宣传推广等专项费用,资助资金不含剧目创作、展品征集、场地租赁、人员食宿、演出劳务等费用。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单位或机构,在符合申报类型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23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文化单位或机构均可申报。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申报主体应具有稳定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其中主要工作人员应以北京市人员为主,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文艺资源、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览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并落实部分经费。

4.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须为申报主体正式职工。

5.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6.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渠道资助的申报项目,需提前予以申明。申报项目如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不得接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申报项目所列经费开支,如已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支持,不得再从其他财政性资金中列支。

申报项目获得基金立项资助后能立即实施,且能够在2025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

1.品牌演艺活动项目。项目实施地域应为北京市。剧目演出应不低于15场次,鼓励设置惠民低票价,鼓励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演出、活动。

2.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访问单个国家的对外演出,总场次不得少于3场;访问2个含2个国家以上的对外演出,总场次不得少于5场。项目要加强与国外知名的艺术节组委会、票务公司、剧场等专业机构合作。舞台艺术类项目,行前要完成在京演出,并通过基金管理中心监督。

3.艺术推广普及项目。项目实施地域应以北京市为主,可辐射天津、河北地区。项目应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中公益展期不少于15天或公益活动场次不低于12场。鼓励艺术机构或单位面向学校、街道、乡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活动。

1.申报受理期: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9日。

2.申报主体可自2024年2月8日起,登录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111.206.218.51,查看本年度申报公告及申报表样表;2024年2月20日起,可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应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络拥堵,延误申报。

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单位或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三申报展演项目的,应提供申报主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报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项目,播出媒体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四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2023年度6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申报凡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审读意见。

六申报主体须及时落实自有资金,以保障项目实施,与申报项目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或与项目执行有关的正式合同、协议等。

1.申报品牌演艺活动项目,需提供展演活动工作方案、参展剧目完整视频、与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以及前三届展演活动举办情况、活动视频或照片以及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往届获得基金资助的申报项目,还应提供本年度申报项目的创新性、特色亮点以及预期效益等材料。

2.申报对外文化交流项目,需提供完整活动方案,展演剧目完整视频或全部参展作品清单、展品照片,具有审批权限的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开展相关活动的批准文件,国境外承办方邀请函,与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等。涉及展演的,需提供以往演出情况相关材料和演出评价资料。

3.申报艺术推广普及项目,需提供完整工作方案,展演剧目完整视频或全部参展作品清单、展品照片,与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等。涉及展演的,需提供以往演出情况相关材料和演出评价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010-55525973工作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