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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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召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局长是谁啊

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召开

1月6日,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京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总结2023年工作,全面部署2023年任务,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李群、张旭、王旭东、腊翊凡、卢映川、杜江、饶权出席会议。

胡和平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充分表明了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关怀,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备受鼓舞、倍感振奋,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更加坚定了做好文化和旅游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一年来,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奋进力量;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等重大任务;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帮助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坚持守正创新、奋发有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

胡和平强调,2023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给中国国家话剧院艺术家的回信精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主题性文艺创作和演出演播、展览展示等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鼓励创新创造,推动形成强大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加强中外交流合作,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统筹疫情防控与文化和旅游发展,着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行业恢复发展,着力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纾困解难,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

胡和平要求,做好2023年工作,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坚定不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思想之旗、精神之旗,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四川、新疆六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同志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主题作交流发言。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审计署群团文化审计局负责同志,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国家文物局负责同志和各司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京部共建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计划单列市、各省会首府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京外部共建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规划解读

“十四五”时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也是北京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的重要五年。站在新起点、面向新时代,围绕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使命,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意义重大。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印发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实施,首都文化和旅游需求潜力更加旺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动力更加强劲;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和层级不断提升,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推动北京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的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助力北京建设成为弘扬中华文明与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文化名城。立足首都深厚的文脉底蕴和资源优势,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资源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实现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将北京建设成为彰显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成世界旅游名城。

二、规划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

基本要求:严格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更加突出首都发展,更加突出创新发展,更加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加突出开放发展,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更加突出安全发展。

总体目标:到二〇二五年,率先实现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和重大国事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作用持续增强,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自信充分彰显,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突显。

展望到二〇三五年,初步建成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首都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建成文化强国贡献重要力量,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预期指标:力争“十四五”期末,实现旅游收入9000亿元,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次7500场,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0.39平方米/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全覆盖。

全面推进繁荣首都文艺舞台、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典范之城、优化高品质旅游供给结构、提升旅游产业现代化水平、构建文化和旅游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开创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新格局八项重点任务。

繁荣首都文艺舞台。勇攀艺术创作高峰。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断推出具有中国气派、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精品力作;不断完善创作扶持机制,优化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运作模式和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北京剧目排练中心作用,进一步用好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打造舞台艺术展演传播中心。搭建舞台艺术展演展播交流平台,吸引“好作品来北京”,形成“大戏看北京”的标杆效应;提升舞台艺术作品市场影响力,积极策划代表国家形象、体现首都特色的大型实景旅游演艺项目,促进舞台艺术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融合发展。优化首都舞台艺术生态环境,加强创作引导,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评论评价体系。

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国家美术馆、国家工艺美术馆等国家“文化重器”落户北京,规划建设一批市级地标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织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拓展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实施“城市文化会客厅”项目,打造一批融互联网、数字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内容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加强高质量公共文化供给。丰富高质量公共文化产品,打造城乡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健全高效能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出台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鼓励引入竞争机制,适度创新社会委托运营、民办公助等供给模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含量。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底,实现区区建有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和设施运营管理平台”。

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典范之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生产生活,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的规划建设,推动红色文化与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融合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夯实非遗保护传承基础,完善非遗名录制度,继续完善传承人制度,对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推进非遗活态传承,推动老字号非遗传承振兴与创新,激发老字号非遗传承发展新活力;促进非遗展示传播,支持非遗展示中心、传承工作室等建设,持续拓展非遗展示空间。推进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体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资源。

优化高品质旅游供给结构。加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着力优化古都文化旅游产品,围绕中轴线申遗,向国内外游客展示中轴线独一无二的壮美空间秩序;加快开发红色文化旅游产品,依托北京大学红楼、卢沟桥、中共中央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等重点革命文物载体,开发系列红色旅游产品;精心打造京味文化旅游产品,加强胡同、四合院等地理要素与文化内涵的关联表达,打造一批“最北京”文化体验地标;全力培育创新文化旅游产品,推出一批具有科技感和北京味的网红打卡地;聚力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景观小镇,支持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不断拓展旅游业态领域,深入开发新型工业旅游,积极推进体育运动旅游,大力提升商务会展旅游,努力发展健康养生旅游。打造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环境,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提升旅游产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旅游要素品质升级。支持世界遗产类5A级景区建成世界级旅游景区;推动旅游住宿业多元发展;提升旅游餐饮业服务品质,鼓励知名餐饮企业联合旅游企业共同做大做强京味特色餐饮品牌,推动北京优秀餐饮企业“走出去”;优化升级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等传统商业区业态,打造奥林匹克中心、蓝色港湾、世贸天阶、三里屯太古里、华熙LIVE等世界级时尚旅游购物商圈;拓展北京礼物商品体系,加大传统北京礼物研发力度,深入开发特色京味文化商品,打造一批服务国事外交活动的旅游商品。激发旅游产业市场活力。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运营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一期,超前谋划建设二、三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集群。深入挖潜文化和旅游传统消费,着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新型消费,全面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构建文化和旅游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依法治理,积极落实北京市旅游条例,研究制定北京市住宿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住宿业管理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推进修订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法;提高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市场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文化和旅游安全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促进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倡导出境游客安全旅游。

推动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推进京津冀文化旅游带和特色旅游协作区建设,全面提升京津冀文化和旅游一体化水平。建设以首都为核心、富有京畿特色的文化旅游圈。加大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共建力度,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文化和旅游合作,强化北京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开创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新格局。提升首都文化和旅游影响力。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服务保障国家外交大局,积极参与国家年、文化年、旅游年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彰显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扩大旅游国际影响力,加强北京与世界各地旅游国际交流合作,重点推动北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旅游交往,及时向世界传递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北京经验”;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文化和旅游交流。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对标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开发系列精品入境旅游线路,提升故宫—颐和园—长城在内的传统旅游线路服务品质;拓宽入境旅游营销渠道;拓展入境旅游市场;提升入境旅游服务能力。稳妥有序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两区”建设,推进试点政策落实,促进试点项目落地。

加强组织保障;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23〕8号和中共泾县县委、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泾发〔2023〕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泾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

第三条 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宣传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播电视产业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全县社会文化活动开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产业发展。

九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及旅度假区、旅游产业聚集区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组织全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十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职责。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十一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二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十三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六统一管理、协调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七综合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拟订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八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新闻单位驻地记者站实施行政管理。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十九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和跨区域及重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初审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承担的主要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以调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为准。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权责清单所列权力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并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予以调整,主动向社会公布。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公共文化股艺术股、广电新闻出版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宣传营销股旅游数据股、文物股非遗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下设6个直属机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水西双塔管理所、文物所。

1.负责协调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相关政务工作。

2.组织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督促重点工作的落实。

3.牵头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会务和相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

5.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6.组织草拟县级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文字材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负责系统内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知识分子和统战等工作。

8.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和考核工作。

9.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0.承担相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公共文化股艺术股股长:汤晏生

1.负责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2.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依法管理本县对外文化交流合作项目。

4.负责监督实施文化公共服务标准。

5.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6.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7.负责全县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三广电新闻出版股股长:卜新飞

1.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扶持革命老区和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2.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建设。

3.拟订全县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推进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與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5.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电视广告。监管卫星电视接收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与接收。

6.负责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全县对外影交流等活动。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

7.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8.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指导与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9.依法实施新闻出版经营项目的前期审查。负责对全县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和网络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和“全民阅读”活动。

11.组织实施书报刊批发市场经销出版物的售前审读.管理指导全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12.依法监管印刷企业和印刷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质量和条码使用。

13.依法对报社记者站进行管理。

14.负责本县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指导著作权登记工作。管理本县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监督管理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负责监管著作权保护中介组织。

15.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股长:郑生强

1.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旅游公共服务标准。

2.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创建及日常管理。

3.指导、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负责乡村旅游创建作。指导、推进国家级、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承担村旅游产业扶贫相关工作。

4.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创建,承担A级旅游景区复核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省级红色旅游小镇、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文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计划,指导和调度旅游设施和文化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6.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组织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各类等级评定、复核工作。

7.负责旅游应急救援指导,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实施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负责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

8.承担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9.承担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10.承担县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相关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五宣传营销股旅游数据股股长:查利明

1.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开发、策划、营销。指导、调度“皖南川藏线”等重点线路产品的规划、开发和宣传工作。

2.指导、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负责重大旅游活动策划与组织工作。

3.承担区域旅游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泾县旅游的境外市场开发、境外营销推介工作。

4.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

5.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6.负责指导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管理。

7.负责全县旅游营销绩效评估工作。

六文物股非遗股股长:杜绍军

1.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2.负责监督实施文物公共服务标准。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

3.组织、指导、协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工作,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指导博物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5.组织开展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研究革命文物价值内涵,构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

6.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

7.指导开展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文化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

8.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股长:陈彪

1.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12345”热线投诉、“领导信箱”回复;组织协调督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和投诉。

2.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3.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等工作。

4.负责承担省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

一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所队长:朱严伟

1.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服务、动漫及电子游戏、艺术品、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农村小片电视网,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公共场所视听载体违规行为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行为。

3.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4.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制、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5.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6.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

二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金泉

1.组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对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行协调和指导。

2.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整合,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的组建和发展。

3.开展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

4.协调、指导好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文学艺术创作、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调研、立项及申报工作,抓好群众个体文化户活动等工作。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搜集、整理、存储、开发、传递文献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

3.开发文献借阅、读者辅导、参考咨询、信息服务工作。

4.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水平。

5.保护读者合法、公平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为残疾人等特殊读者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

6.对基层图书馆的管理开展业务指导。

四文化馆加挂“泾县美术馆”和“泾县书画院”牌子馆长:唐飞

2.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职能。

3.辅导文化站和各种基层业余文化组织的职能。

4.培训各种文学艺术人才的职能。

5.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艺遗产的职能。

6.组织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职能。

7.管理,统筹,联络社会文化的职能。

五水西双塔管理所所长:胡青松

1.负责水西双塔的日常维护、巡查和监管工作。

2.水西双塔景点对外开放的管理、运营工作。

3.协助制订水西双塔的维护、加固、修缮及迁移、拆除等项目方案,制订所管辖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利用计划。

4.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涉及水西双塔文物保护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文物法的相关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5.参与并完成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文物所博物馆所长:甘胜利

1.协助文物股做好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境内文物资源的普查与保护,按照权限进行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2.参与全县文物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指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管理工作。

3.配合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的考古发掘,并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境内文物的考古、发掘、收集、研究复制、拓印和交流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推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调查、研究、申报和管理。

5.对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予以指导与协调。

办公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山口社区三至四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63-2666000

负责人姓名:黄凰党组书记、局长

文化和旅游部13名领导名单及简历

李金早,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在原国家旅游局担任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国家旅游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司。在文化和旅游部将协助管理全面工作,办公、财务、人事、党务、后勤及牵头制定三定方案,配合巡视组巡视。

李群,党组成员、副部长

1962年2月生,山东威海人,曾任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山东行政学院院长。

项兆伦,党组成员、副部长

1959年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在原文化部担任副部长、党组成员,分管政策法规司、文化市场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文化部恭王府博物馆、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工作。

单霁翔,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故宫博物院院长

1954年7月出生,江苏江宁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研究生,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高级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区委书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2002年8月,任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1月,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党委书记;主持故宫博物院工作。

刘玉珠,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

1957年12月生于安徽怀远县,任原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国家文物局工作。

迟耀云,中央纪委驻文化和旅游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1965年9月出生,山东蓬莱人,曾任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文化部党组成员,主持驻部纪检组工作。

张旭,党组成员、副部长

1961年10月生,山东莘县人,在原文化部担任党组成员、副部长,分管文化产业司、离退休干部局、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工作。

1964年11月生,山东诸城人,在原国家旅游局担任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政策法规、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市场开发、国际合作、旅游科研、数据统计、旅游出版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司、驻国外旅游办事处、中国旅游研究院、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中国旅游出版社。

1968年5月生,湖南桃江人,2023年3月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在原国家旅游局负责产业促进、公共服务、规划财务、旅游对港澳台、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综合司新闻办、规划财务司、港澳台旅游事务司、驻港台旅游办事处、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

1960年11月生,江西铅山人,2023年6月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在原国家旅游局负责综合协调、市场监管、旅游标准、文明旅游、行业协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监督管理司、质量监督管理所,联系中国旅游协会及各旅游专业协会。

1962年11月生,辽宁丹东人,在原文化部担任任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分管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办公室、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文化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工作。

1963年5月生,河北藁城人gǎo,2023年5月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2023年7月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中共国家旅游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在原国家旅游局负责红色旅游、机关党建、离退休干部、机关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红色旅游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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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领导简历

金卫东,男,1967年1月生,安徽岳西人,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颜一平,男,1965年6月生,江苏涟水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琴,女,1977年11月生,江苏江阴人,中共党员,2000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敏虹,男,1974年2月生,天津市人,致公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夏军,女,1967年3月生,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孝清,男,1970年2月生,江苏金湖人,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朱海涛,男,1964年11月生,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冬青,男,1965年6月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钱文胜,男,1968年12月生,江苏宝应人,中共党员,1987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

李铮,男,1964年7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南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化和旅游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

王建业,男,1975年9月生,山东梁山人,中共党员,2000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政委。

许强,男,1978年8月生,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1999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南京市博物总馆馆长。

尤荣喜,男,1962年10月生,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

曹志君,男,1962年2月生,江苏如东人,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市管副局级。

胡庆德,男,1965年4月生,山西太原人,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潘维林,男,1963年4月生,江苏镇江人,中共党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程峻,男,1969年1月生,江西南昌人,中共党员,1987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王庆华,男,1966年10月生,山东莘县人,中共党员,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现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驻部纪检监察组,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部编制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是指导文化和旅游系统“十四五”工作的总体规划,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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